34.文件记录
萨克斯顿河,佛蒙特
(Saxtons River,Vermont)
1979年8月26日
约翰·布雷迪先生
《作家文摘》
亲爱的约翰:
这里可谓是人间天堂。清新的空气,凉爽的气候,绿色的山丘,没有广告牌,也没有垃圾。离我们回城还有四天,我真的不想走。
我一直想写一篇专栏文章,来讨论那些实验性叙事技巧——比如伪托日记、书信集等形式,来写长篇或短篇小说。在今年的小说竞赛中,就有一些参赛作品进行这种尝试,其中有的较好,有的则较差。但不管怎样,我评审时都很容易被这种叙事形式所吸引。我猜想,读这种作品,就像在私拆他人信件、偷窥他人日记那样,有种窥探他人隐私的特殊快感。
我自己大约是在十年前,开始对这类虚构叙事手法非常感兴趣。当时我对小说的总体印象很糟,觉得小说人工斧凿的痕迹很重。有一阵子,我甚至连传统的小说也读不下去,觉得它们似乎不真实。那个掌控书中所有角色的生活和想法、全知全能却没有形体的叙事者,究竟是谁?就算读的是第一人称的小说,我也会吹毛求疵。这人怎么能一口气讲这么长时间的故事呢?那么多细小的琐事,都是很久以前发生的,时间过去这么久,他怎么还记得那么清楚呢?我极端的文学意识,使我对一般的小说不予理睬,只对那种伪托成真实文件的作品感兴趣——比如书信体、日记体、记事体等等。
你觉得这个话题可以写吗?接下来我会花两周时间,来写这个话题。或许目前我对它的思考还比较单薄,不足以写一篇专栏文章,但我觉得其中有些创作方法值得给《作家文摘》的读者剖析一下。
请向罗丝及其他同人问好。坚持下去,大个子。
拉里
时间:1979年8月28日
地点:萨克斯顿河,佛蒙特
跑步时间:晚上7点
跑步里程:6英里
评论:我会怀念在这乡间跑步的经历。再过两天,就要回城了,沿着西区高速公路,车轮一英里一英里地压着水泥路面开回去,不得不回去呼吸那污浊的雾霾。我会怀念这里清新的空气,优美的风景,不过,我不会怀念这里的狗。我要是一直在这儿跑步,到最后准会带把枪出门。
今天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琢磨下一篇专栏文章,主题或许是关于实验性质的叙事技巧。问题:为什么说是实验性质的呢?当我首次想以日记体形式写一本书时,我就认为这种手法有实验性质,当我开始以书信集的形式写一本书时,也是这样认为。为什么呢?这根本是老套的写法啊,这种写法如同我今天跑过山丘一样古老。不妨回想一下——第一本用书信体写作的英语小说,塞缪尔·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37]的《帕梅拉》(Pamela),就是用女主角与她的妹妹通信的形式写的。(问题:收信人是她妹妹吗?或许该查证一下。当年修了一门十八世纪小说的课程,可老师布置的绝大部分书籍都没去读,因此我不知道,真可谓恶有恶报。)
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38]早期的小说也有类似的实验性质,如《瘟疫年纪事》(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等。他的《摩尔·弗兰德斯》(Moll Flanders)有意采用自传体回忆录的形式,很接近传统的第一人称叙事。
我觉得,早期小说采用这种假托真实文件的方式,是因为当时的读者还没准备好接受虚构叙事的方式。这些过渡阶段的写作形式,为十八世纪读者接受最终的虚构小说做好了准备。倘若那只硬毛杂种狗还要追我,我发誓,我一定会朝它的狗头踢上一脚。
纽约市
1979年9月4日
约翰·布雷迪先生
《作家文摘》
亲爱的约翰:
希望你的劳动节周末过得很愉快。我的劳动节嘛,还真是在劳动。我们刚从佛蒙特回来,就一头栽进成堆的信件中,都是有关素食餐厅指南的。
在这堆信中间,有你4月26号写给我的回信。获悉你认为那个专栏文章的主题太偏、太单薄,我有些沮丧,之后我就此问题进行了更多的思考,觉得它不再单薄了,我觉得我可以从好多角度来探讨这个话题。
例如,“逼真”重要到什么程度?一方面,读者肯定知道他手里阅读的书是小说,是某些靠写作混饭吃的人写出来的(或者是打字打出来的),书信或日记不过是写作形式而已。基于这种情况,所有其他的考虑都要服从于“说故事”这个总体原则。
第一本用英语写作的书信体小说《帕梅拉》就是这样。很难相信帕梅拉会写这么长的信,这样的书信形式,只是作者用来讲故事的一种手法而已。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两本成功的当代小说中。一本是林·拉德纳(Ring Lardner)[39]的《你知道我的,艾尔》(You Know Me,Al),另一本是约翰·奥哈拉的《老友乔伊》(Pal Joey)。虽然这两本书的叙事口吻,作者都处理得非常好,我们还是很难相信,拉德纳笔下的棒球选手,或奥哈拉的夜总会演员会写出那样的信来。但是这两本书都成功了,你不可能写得比他们更好。
另一方面,倘若作者能尝试写得更逼真一些,读者自然会欢迎的。读书时,我若真的相信(让读者主动搁置对故事真实性的怀疑,是小说成功的必要条件)自己读的是别人的信件或者日记,阅读的乐趣会大幅增加。
举个例子,个把月前,我读过一本小说,作者是伊丽莎白·福赛思·海莉(Elizabeth Forsythe Hailey),书名为《一个独立的女人》(A Woman of Independent Means),这本书作为精装本上市时,没什么销量,但经过读者的口口相传,平装本却成了畅销书。此书采用的是书信集的叙事手法,伪托成一个女人一生的书信选集的模样。主角给不同的人写信,态度也不一样,某些要点她删掉了,某些事实被她扭曲了,因而,她的真实性格就在她写信的字里行间揭示出来了,这个主角也成了我这些年来所曾见过的最为丰满的形象之一。
再举些比较轻松幽默的例子,有些作家对这种写作模式乐此不疲。尤其是有几本书,不仅有主角写给别人的信,还有别人写给他的信。马克·哈里斯(Mark Harris)的《醒醒,蠢蛋》(Wake Up,Stupid),还有哈尔·德雷斯勒(Hal Dresner)的《写黄书的男人》(The Man Who Wrote Dirty Book),都是精彩的例子。我在小说《罗纳德兔子是个糟老头》中,也做过小小的尝试,在此不多说了。
在此值得一提的还有唐·韦斯特莱克的《再见,舍赫拉查达》(Adios,Scheherezade)。故事的讲述者,绞尽脑汁,想憋出一篇黄色小说,但一直跑题,原本是想写十五页的故事,结果写成了十五页的信,是写给自己的,也是写给这个世界的。他不顾一切,硬逼自己写这本书,苦敲失控的打字机,这种形象让读者觉得特别搞笑。
哦,我又扯远了。希望你重新考虑一下,哪怕是勉强接受,也要同意我写这篇专栏文章,讨论一下……对了,这种类型的小说该叫什么名字呢?用书信形式写的小说只能叫书信体小说(epistolary novels),有没有一个名字能涵盖从书信到日记以及类似的私人记录呢?纪实小说吗?不行,听起来像是非虚构小说,或是虚实结合的东西。
我要回去吃我的豆腐和有机热狗了。精神点,老虎。
拉里
时间:1979年9月9日
地点:纽约市
跑步时间:早晨8点30分
跑步里程:16英里
评论:老天,浑身都酸疼。幸好我不是用脚写作,书评家们不会用脚对付我吧,因为我今天不想处理这事儿。沿着西区大道来回跑一遍,好处就是你不用担心忘记路线,但坏处也有。我今天跑了十六英里,按这个程度,我都可以参加十二月份的泽西海岸马拉松了。设想一下,我跑完后会多么惨……
我昨天收到布雷迪的回信,他被迫同意我的建议,只是态度并不热衷。因为他顾虑一件事,就是这篇专栏只会讨论长篇小说,而《作家文摘》的大部分读者对短篇小说更感兴趣。
今天跑步的十六英里路程,大概其中九英里我都在琢磨如何反驳这个观点。虽说日记体和书信体更多的是运用在长篇小说中,但在短篇小说中肯定也可以运用。《老友乔伊》和《你知道我的,艾尔》在以书的形式结集出版之前,都是作为短故事先在杂志上连载的。四十年代的《星期六晚邮报》(Saturday Evening Post),也曾有一个系列故事连载,主角亚历山大·波茨是个销售“蚯蚓”牌拖拉机的旅行推销员,这些故事就由波茨汇报销售进展情况的信件组成(作者待查)。
苏·考夫曼(Sue Kaufman)就喜爱这种记录式的小说,而且还擅长运用这种技巧写作,可参见《一个疯狂主妇的日记》(Diary of a Mad Housewife)。她在《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的“周日杂志”(Sunday Magazine)板块上,也以虚构日记的形式发表过一篇作品,是写她重回瓦萨学院(Vassar College),或是对瓦萨学院的回忆什么的,篇名是《一个瓦萨女孩的自白》或是《瓦萨女孩日记》什么的。
还有一篇故事,我至少是在二十五年前读过的,名为《地址不详》(Address Unknown),我记得是刊载在《读者文摘》(Reader's Digest)上,至于这篇作品到底算不算小说,还有些疑问(几年后,这篇作品曾选入过一部文选,我又读了一遍)。
故事梗概如下:在德国纳粹时期,一个美国犹太人跟一个德国生意伙伴有书信来往。从来往的信件中可以看出,这个德国人完全屈服于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政策,没去救助那个美国犹太人的亲戚。这个美国犹太人决定以非同寻常的方式报复。他知道自己寄往德国的每封信都会经过纳粹审查官的审查,于是他写信时故意让审查官怀疑他那个德国生意伙伴。他在最后一封信的结尾这样写道,“愿摩西之神站在你的右手边”。这封信被盖了个地址不详的戳印被退了回来,我们可以推测,这个德国人已经因为叛国罪而被捕了。
但愿能找到这篇故事,这对专栏写作,会很有用。明天的跑步计划:求生。轻轻松松跑五英里就够了。
纽约市
1979年9月12日
罗丝·阿德金斯女士
《作家文摘》
亲爱的罗丝:
随函附上两份文件,一份是12月份专栏校样,一份是1月份的稿件——《文件记录》。正如你看到的,这篇文章自身就是假托成文件的汇编。给可敬的你的这封信,也包括在其中。这里面有奥秘在,罗丝。倘若高高在上的万物之主反对这篇专栏的语法句子什么的,请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为了“逼真”(verisimilitude)。(请顺便检查一下“逼真”这个英文词的拼写有无错误,罗丝。)
请保留我陆续寄到的卡片和信函,亲爱的。另外,劝说布雷迪离那些青春美貌的女学生远一点。否则他总有一天会发现自己要惹上大麻烦。
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