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乘坐地铁D线

27.不要乘坐地铁D线

我有一个早期作品,写于青葱岁月(那时的我懵懵懂懂,日子过得像油醋汁拌沙拉一样乱七八糟)。那是我苦思冥想才写出来的文字,大致如下:

我挂断电话,想了一会,然后从客厅的衣柜里拿出我的薄大衣。我出了公寓,锁上身后的门。电梯带我穿越六层来到底层。我穿过门厅,走到街上,朝西走向第七十七大街。

到了百老汇,我转向市中心,在第七十二街和百老汇交叉路口的报摊上,买了张报纸,边等地铁边读。我乘坐市中心本地线,到哥伦布圆环(Columbus Circle),沿过道走到地铁IND[10]月台,搭上去布鲁克林的D线地铁,在德卡尔布大道(Dekalb Avenue)换乘本地线。在M大道地铁站,我下了地铁,踏上满是油污的台阶……

够了!

我相信你肯定明白了。这个段落我记得不全,但原文差不多就是这样糟糕。问题在于,我当时写的东西,都是这副德行。犹如一本维多利亚女王的传记,却写了太多高中女生不感兴趣的东西那样,我也写了太多读者不感兴趣、也不需要知道的废话,既与故事无关,也很无聊——比如上文所写的纽约地铁系统。

若是《亡命快劫》(The Taking of Pelham One Two Three)这样聚焦地铁劫持案件的电影中,这种对地铁不厌其烦的描写或许还有点相关性,可我的叙事者只是乘坐地铁从A地到B地,所以我得这样写才行:

我挂断电话,想了一会,然后从客厅的衣帽间里拿出我的薄大衣。四十分钟后,我在布鲁克林下了地铁,踏上满是油污的台阶——

啊,那些满是油污的台阶……

变换场景确实是个技术活。对新手作家而言,如何让角色进房间、出房间,如同对于新手剧作家来说,如何让角色在舞台上下穿梭那样,是个非常复杂的难题。虽然随着经验的增长,技巧的熟练,处理这个难题的信心也在增加,但变换场景还是要求作家自己做出选择,不管是凭借直觉,还是精心琢磨。对于正在叙述的情节,要如何打断,在哪里打断,又要如何捡起重续,在哪里捡起重续,也要由作家自己做决定。

对于多重视角的小说,收束一幕场景,随后跳过时空开启另一幕场景,这不成问题。虽然作者还是要选择到底该给读者透露多少信息,但一般不可能永远在地铁里打转。可对于单一视角的小说,不管你是用第一人称还是用第三人称,你都情不自禁地想交代主角度过的每一分钟,告诉读者太多不必要的废话。

当然,有时,你确实想告诉读者很多信息。比如,你想传达时间消逝的那种单调沉闷,传达一个人拖拽着自己在城市街头地下晃荡的那种冗长乏味,传达叙事者每日按照既定路线茫然走下去的那种顽固,如此等等,那么,本文开头的那段地铁运行的文字也可能会显得很合适。

但是,倘若你想强调的是动作和节奏,或许就该尽量迅速地转换场景。这方面,没有谁比米奇·斯皮兰做得更好。他笔下的侦探迈克·哈默(Mike Hammer),从不浪费时间在场景转换上。这一句是他正在把某个家伙的脑袋塞进男厕所马桶里,下一句是他又跑到城市的另一边,朝一个女孩的腹部开了一枪。他或许也会在做爱和自言自语上浪费点时间,但是,他从未把时间浪费在如何从一个地方转换到另一个地方,如何从这个动作转到另一个动作上面。

米奇·斯皮兰刚工作时是给漫画书编故事的。我想,他是从这份工作里学会了如何快速剪接。就我个人而言,我宁愿阅读辣椒酱上面的说明标签,也不愿去看迈克·哈默的冒险。但有一个事实不容否认,斯皮兰的作品中,尤其是早期作品中,虽说有不少性和性虐待的场景,但正是他的创作直觉和写作天赋,让他的创作有很强的戏剧张力,并为他赢得一大批忠实的读者粉丝。

在斯皮兰的作品里,故事的动作其实或多或少是连续的。在他的笔下,快速的场景转换之所以能轻易做到,是因为他略去了大量的日常琐事。在时间跨度很长的小说里,你得跳过几天、几周、几月甚至几年。你有时会像这样写场景转换的过渡段落:

夏去秋至,接着冬天又降临了。白天越来越短,夜晚越来越冷。假期到了——感恩节圣诞节新年。然后呢,白天又变长了,阳光再次温暖地照耀大地……

很多年前,拍电影的人为了表示时间的过渡,往往拍几个手撕日历或调快时钟的镜头。或者是蒙太奇的手法,把不同日期的报纸扔到镜头前,用报纸标题的转换展现历史的进程,比如,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停战日到珍珠港事件,中间就过去了好多年。

其实不用撕日历,你也可以做到快速剪接,让读者感到时间的流逝,场景自然得以转换。你可以让角色在一个新场景的中间出场,顺便在合适的地方补上几句,强调时间的流逝,比如:

苏珊轻轻地下床,以免吵醒了霍华德。她套上睡袍,匆忙下了楼。楼梯的倒数第二步台阶,是她特别留心的位置,若是不小心踩到中间部位,就会嘎吱作响。现在是一月份,他们在这房子里已经住了三个月,可他还没找到时间来修理这个嘎吱作响的楼梯。

关于时间流逝的信息就在这里——“现在是一月份,他们在这房子里已经住了三个月”——这个简短的句子低调插进来,让苏珊向我们抱怨霍华德的拖拉,或许还告诉我们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正如此例,我们可以用毫不唐突的手法,推进情节进展,告诉读者时间的变化。

还有另一种手法,也能快速展现时间的飞逝,那就是长期天气报告。比如:

接下来的两个冬天很温和。然后,那个男孩四岁了,九月份的最后一周下霜了。在感恩节前,就下了第一场雪。第二年四月,大地回春,可以耕种了。

假设你的故事涉及叙述者和另一角色的关系问题,你可以通过两人多年后的重逢,来跨越时间的维度,达到过渡的目的:

我握着他的手,笑着说:“再见。”但事实上,将近三年后,我才再次见到沃尔多·戈登。我会偶尔想起他,但次数不太多,也不是太热烈。然后,一个五月的夜晚,我从俱乐部回家的路上,刚拐了个弯,就看到了他。我首先注意到的,是他比过去胖了。双下巴都出来了,挺着个大肚子。我只是在打量他的体形,没注意到他的右小臂已经没了。实际上,我都已经伸出手准备跟他握了……

且让我们回到地铁D线上来。我们觉得开头那段废话可以砍掉,也应该砍掉,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什么事也没发生。乘坐地铁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真的没有什么挑战——至少不应该是这样——这一过程平淡无奇,没有任何事件发生。

对新手作家来说,事无巨细地写地铁旅程是一种诱惑,因为这种文字容易写,而简练地描写一个更重要的场景,则需要更高超的技艺。当然,地铁旅程也有重要的时候——比如主角乘地铁时被人殴打了一顿,或者爬到第三根铁轨上,等等,这时你当然不能糊弄事儿,而要好好去写。

还有个不错的例子可以说明写作不同于拍电影。与书不同的是,电影的情节是按照预先规定的步调前进的,观众得忍耐导演的剪辑。在电影院里,你不可能把电影扔到一边,皱了半天眉头,然后又捡起来,把影片倒回去几帧,然后检查一下是不是有衔接不上的情况。实际上,电影可能有很多地方都接不上,也不合乎逻辑,不过导演的剪辑会让角色莫名其妙地卷入麻烦,又莫名其妙地解决了麻烦。

但是,你写小说可不能那样。

几年前,我写了一本书,书名是《无法睡觉的贼》,写的是一个异想天开的探险者,为了探寻某个尘封已久的宝藏,在整个欧洲玩起了跳房子游戏。此书的主要情节,是说他在形形色色的怪人的唆使下,挖空心思,使用各种诡计,从这个国家偷偷溜入另一个国家。虽然我并未因为此书获得普利策奖(Pulitzer Prize)[11],但它算得上是写得不错的一本书。

后来,随着夏去秋来,喷气机队勇夺超级碗(Super Bowl)[12],我手头上多了项工作,要把此书改编成剧本(很遗憾,电影没拍成)。可是,原书中好多穿越边境的情节,本来是非常有趣,可改编成剧本,则黯然失色。节奏太慢、对话冗长、没有足够的视觉效果。因此,我决定先确立主角足智多谋的个性,再展现他的成就。我让他身穿三件套西服,手提公文包,出现在法国巷道的角落。接下来,我把镜头切到意大利米兰的巴士上,满车工人在吃午餐,大笑声和歌声连成一片。然后,镜头拉近,在一个人身上聚焦。这人穿着和举止都与大家一样,那就是我们的主角。没有多余的解释,因为这是电影,他是如何混进来的并不重要。

影视技巧把读者锻炼得更加成熟。我们没必要把做过的每一件事都写出来。但不是说你可以在叙事时蒙混过关。电影可以直接把镜头切到米兰的公交车上,小说中则不能这样做。

场景转换颇为有趣。看看其他作家是如何转换场景的,效果是好是坏,都会有启发,这一点你在阅读中需要特别注意。但无论如何,不要乘坐地铁D线。艾灵顿先生(Mr.Ellington)[13]说过,你应该乘坐地铁A线。

迄今为止,这仍旧是到哈莱姆区(Harlem)最快捷的一条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