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你读得懂

18.倘若你读得懂

你很可能在公交车和地铁上看到过这种广告:“Fu cn rd ths,u cn gt a gd jb & mo pa”。这则广告所传递的信息简省且有吸引力,其完整形式应该是“If you can read this,You can get a good job and more pay”(倘若你读得懂,你就能找到好工作,赚到更多的钱)。是啊,假如可以选择,谁不喜欢有个“gd jb”啊?面对两位数的通胀,谁不想“mo pa”?

当然喽,这是一门速写课程的广告。其教授的速写方法与传统速记不同,它使用日常字母,并使用上面例子中那种充满奥义的语言形式。这则广告的具体含义是:你若读得出这种东西,那么学完课程后,你就会写得出这种东西,就会加快书写的速度,进而增加你应聘成功的机会,增加你的薪水,甚至能让你的生活态度更积极,让你的爱情生活更美好。

你有问题要问吗,瑞秋?

先生,这与写作有什么相干吗?

这个问题我们会讲到的,瑞秋。

你不会真要建议说,如果我们写作时不要元音字母,就会成为更优秀的作家吧——

别把元音字母扯进来,瑞秋。我讲的是如何提高写作速度的问题。我们写书的速度越快,我们每年、每月所出的书当然就越多。同样,倘若我们把写一部作品的时间减少一半,那么写这本书的速度就要加上一倍。

这里有几条隐含的假设。其中关键的一条,是写作速度的提高不会导致作品质量的下降。人们一般都认为,写得越快,作品会越马虎,构思和故事发展也差强人意。难道不是投入多少就产出多少吗?

我认为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约瑟夫·海勒(Joseph Heller)[11]的第二本小说《出事了》(Something Happened)写了十年。假如他只花了五年时间来写,书的质量会不会打折扣?而在另一个极端,伏尔泰(Voltaire)[12]的《老实人》(Candide)据说只用三天就写完了。假如给他一周时间来写,是否书的质量会更高?

当然,有人说,写作速度提高对书的质量有负面影响,这当然有可能。也许在你匆匆收尾时,创意还没充分发挥呢。不过,还有人说,一本书,或一篇故事,如果快速写完,说不定质量更好。

我认为,压力之下肯定有收获。比如,倘若我要在一个月之内写一本书,那就很可能会一气呵成。我对角色的感受,还有角色对周围事物的感受,从故事开端到结束容易保持一致。况且,在这一个月里,我的脑子会一直琢磨这本书。倘若同样的工作量由一年来完成,那么,每天不管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这本书的关注都会相应减少。

同样道理,快速写作会避免故事变质。倘若一本书似乎要写一辈子,我很可能会对这个写作进程感到厌烦。虽说作者写得厌烦,未必会让读者读得厌烦,但作者对此书不抱好感,难免会在书中以某种方式显现出来。

这不是说,书写得越快,质量就越好。这有个权衡问题。你在压力下急切收获,会导致你失去长时间仔细推敲此书而来的那份质量提升。倘若我写得太快,我就无法给自己时间,探索情节发展的各种可能性,无法对人物有更深的领悟。我发现我就像一个冒进的将军,匆匆越过自己的补给线。我在文学领地里的步伐太快,无法补充能量,无法让自己每天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

快到什么程度才算太快呢?这问题很难回答。因为答案不仅因作者而异,也因书而异。

我写的最快的一本书是三天完成的。当时我二女儿刚出生,我觉得若能搞定医院账单也不错。我原本每月投入十个工作日,为固定的出版商写一本软色情小说,于是,我决定当月多写一本。接连两天,我从上午九点写到晚上六七点,第三天又从上午九点工作到下午三点,就写完了。我初稿总共写了二百五十页,写得颇为开心。

我不知道,这本书比起我正常速度写出的小说是好还是坏。但我知道书里每个场景我写过即忘,我脑中的文字,似乎自动涌现到纸上,因为写得太快,我在写的时候甚至想不起前面所写的主角头发的颜色,除了名字还记得,我什么都边写边忘。在写完此书的当天,我连名字都忘了。关于此书,我现在什么也不记得,唯一记得的是成书的速度。此书我一本都没留存,现在若是读到此书,我很可能认不出是自己的大作。

这本书,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写得太快了。

另一方面,我曾在四天之内,写出一本书——《罗纳德兔子是个糟老头》(Ronald Rabbit Is a Dirty Old Man),虽然没有人拿此书当成伏尔泰的《老实人》,但我自己感觉写得相当不错。写此书时文思如泉涌,欲罢不能。还有一本书——《危险的人》(Such Men Are Dangerous),我只花八九天就完成了,写该书时灵感也同样处于白热化状态,思维停不下来。很多人认为这是我写的最有力道的一本小说。

我现在不能再写那么快了,这不仅因为我年纪大了,而且因为我现在下笔比过去谨慎。你若真的写得飞快,就会像被蒙上眼睛的赛马一样,只知道一门心思往前冲,而不理睬别的可能性。过去有段时间,无论遣词造句,还是编织情节、设立场景,我眼中只看到一种方案。现在呢,我会看到有更多的选项,我需要时间从中选择。

不过,雅贼伯尼·罗登巴尔系列的最新一本书——《研究斯宾诺莎的贼》(The Burglar Who Studied Spinoza),只用了一个月就从打字机里蹦出来了,这让我自己也大为惊奇。而该书那个作者呢,确实偏心,自认为那是该系列写得最好的一本书。

想想看吧。

据说,世上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把世人划分为两种的人,还有一种不这么划分的人。嗯,我倾向于相信,世上的作家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写得快的,一种是写得慢的。将前者转变为后者,或者后者转变为前者,比把铁炼成金子还要难。

但我们仍然会经常尝试。若不是对自己或多或少有所不满,我们很可能一开始就不会当作家。因此,我们对自己是个快作家或是个慢作家不满意,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一般而言,天生就写得慢、喜欢深思熟虑后再动笔的作家,为了写出更多作品,抑或为了挤出时间去度假,会尝试加大马力,快速写作。而写得快的作家呢,往往会决定写得慢一些。

埃文·亨特是个天生的写作快手,应该是几年前吧,他决定放慢写作速度。他初识他所敬慕的作家斯坦利·艾林[13](Stanley Ellin)时,得知艾林写作速度非常慢,每一步都深思熟虑后才动笔,于是他断定,自己的问题是写得太快了。他决心改变,当两人再次相遇时,他兴高采烈地告诉艾林:“真有效!我现在把速度降到一天写八页了!”而艾林那会儿则认为一周写八页才算正常。有意降低写作速度,却还是一天写那么多页,并不让艾林觉得……

阿诺德,什么问题?

老师,你讲了这么多,是不是为了说明“要忠于自己”这句古话?

阿诺德,你的话貌似谦恭,实为攻击。我承认今天的课程,有一部分确实建议你寻找自己真正所属的作家类型,也许与《哈姆雷特》中波洛尼厄斯的那句名言相差不远,但是除此之外,我还有几点具体想法。

请讲,老师。

1.别过度假设。大多数职业作家都倾向于给自己每日工作量设置一个定额目标,一天或一两页,或五页、十页。这种定额制总体来说似乎有用——我就屡试不爽——但我觉得,你想要假设一个魔术数字,认为它适合一个作家所写的每本书,每个故事,也不管他当时的创作心理状态是好是差,那就错了。

在长跑比赛中,总有这样的建议:你跑的速度要设定在“仅能呼吸的边缘”,换言之,跑得再快,也要帮自己留口气。我觉得也能以同样的方式找到一个最快速度。

2.累了就歇会儿。倘若工作负荷超过一定限度,不如先放一放。当我感到累的时候,我肯定不在最佳写作状态,如继续待在打字机前,不是浪费时间,就是起反作用。还有,别因为你总是写了多少页就感觉累,就假定自己这次也一样会累,相反,你得关注自己真正的感受。

3.别寻求药物的帮助。市面上可以买到一些很狡猾的小药丸,号称能消除疲劳、刺激中枢神经系统,增加产出的同时还能让你的创造力更加敏锐。可迟早,这些魔力药丸会毁掉你的肾、使你的肝钙化、让你的钙质从你的骨骼和牙齿那儿流失。日子久了,还会让你养成对药物的依赖,让你神经系统恶化,让你发疯,直至死亡。

有些作家还在不顾后果地服用药丸。我也曾经试过,但如今再也不干这种事了。无论这些药丸会给你带来什么好处,单凭损害你的神经这一点,我就知道代价过于惨重。

有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学生,想成为所在学院历史上做考卷最快、最棒的学生,在考前,打了一针“快速丸”[14]。很不幸,他在考卷上,只来得及写一行字就宣告死亡。

有问题吗,阿诺德?

你不会还记得他在哪儿买这鬼东西的吧,老师?

速度太快会杀人的,阿诺德。

哦,我知道了,老师。不过,等我老眼昏花要戴眼镜的时候,不能来一点儿吗?只是玩笑而已,老师,我只是开个小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