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创意拖延法

15.创意拖延法

自从1742年英国诗人爱德华·杨(Edward Yang)将“拖延”称为“时间之贼”开始,拖延就惨遭污名化。(有趣的是,他在1739年写下了这行诗[2],但一直“拖延”到1742年才发表。)查斯特菲尔德勋爵(Lord Chesterfield)以他的名言“今日事今日毕”[3]猛烈抨击拖拉行为,连同懒散和鬼混一起痛骂。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4]语带讽刺地说,拖延是一连串人格堕落的最终结果,这种行为无异于谋杀。

我们这些自由撰稿人,要自己负责安排自己的时间,因而常有做事拖拉的毛病,我们完全有理由认同这些先贤们的观点。我写这篇专栏文章,肯定是为了把读者赶到打字机前,坚决与拖延这种“和昨天缱绻的优雅艺术”划清界限。

对吗?

错。

恰恰相反,我认为拖延有其自身价值在。请明白,我不是一味地赞同拖延。写作,与人生其他的事情一样,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着手去做。事情搁在那里,很少会自动解决。据我观察,往往正是那些日复一日长时间坐在打字机前的作家,取得的成就最高。

因此,一般来说,拖延固然很有危害,但“创意性拖延”,则可以成为可贵的财富。关键在于你要弄明白何时该拖延,何时该行动。

以我为例。我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啊,大约是翼手龙快要被列入濒危物种名单的时候吧,当时我一想到某个创意,就不耽误任何时间,立即飞速写成一篇作品。我当时为一些幸存下来的犯罪小说杂志写稿子,往往下午想到一个故事创意,第二天早上就已经将成稿递给自己的文学经纪人了,多半也能卖掉。请注意,这些小说没什么市场,赚的钱不多,故事也多半很难被人记住。但我当时年轻啊,只能如此。

如今我做事的方式已经有所不同。

比如,两个月前,我有了一个很有价值的创意。我构思的是一个推理故事,让一个谋杀案的受害人自己当侦探,在谋杀案发生后破案。我之前读过雷蒙德·A.穆迪(Raymond A.Moody)的《死后的世界》(Life after Life),他在书中对死后体验的描述激发了灵感。

换作过去,我会直接走向打字机,开始写作。然后呢,我很有可能会写不下去,因为这个创意很难直接转化成短篇小说。况且我只有刚刚告诉你的那个模糊创意,至于情节、主题、人物、矛盾冲突,我都没想好。我本可以坐在打字机前现场苦思冥想,编出这些东西,但我没有,我采用了拖延法。

我在随身携带的小记事本上,写下了“是谁谋杀了我”,字迹潦草,就写在“去洗衣店拿衣服”和“给蔓绿绒浇水”两行字之间。我不时看到这条记录,每次都告诉自己,我最近得找时间把这个故事写出来。

我每告诉自己一次,潜意识就会有所波动,渐渐地,这些小波动聚拢起来,构成了一个总体的印象。

我当初对这个故事的构思,未完全成形,也没写在纸上,最初是要让故事主角阴魂不散,恐吓杀人者坦白罪行,总之是比较恐怖的那种。在采用“创意拖延法”一段时间后,我改变了主意。我决定让主角在手术室里死亡,医生正在取出他身上的子弹什么的。他的死亡体验正如雷蒙德·穆迪的描述,只是在此过程中,他突然醒悟,他必须找到杀他的凶手,完成这一使命之前不能死。于是他活过来了,着手调查自己的谋杀案的原委。

我觉得这比前面好多了。故事开始渐渐成形,但我觉得还是没准备好。因此,我把这个创意放回烤炉,让它自行发酵。

稍后不久,我读起了诗。我读的不是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5],但读诗时某些东西让我记起弗罗斯特,我意识到自己想把故事的题目改为“入睡前有好多路要走”,于是,我把这行诗句写到记事本上,划掉了原先的“是谁谋杀了我”(那会儿我已经把衣服从洗衣店拿回来了)。

我喜欢在写故事前把题目起好。我肯定不会非要用这个题目,但有题目帮助很大。好了,我已拟好题目,而且看起来很不错,可我还是没有完全把握这个故事。

因此,我再次拖延。

不知是一周,还是一个月后,我开始思考如何塑造故事的主角。他是谁?谁杀了他?为什么?我还不确信。但我决定,他应该是个中年商人,我给他添加了一个妻子,一个生意伙伴,一个情妇,还有一双儿女。我让这五个配角都有杀人动机,都有嫌疑。只是杀人动机比较模糊,因为这些配角的形象还不很清晰,我自己还没搞清楚他们中间谁是凶手呢。

还需要继续拖延。

某一天,你会欣喜地听到,我决定动笔写这个故事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让我最终动笔的,最大的可能是我想逃避别的任务。不管怎样,我终于坐在打字机前,开始写这个故事了。

在写作过程中,我决定用第一人称。用主角的口吻来写死后经验,有些棘手,但我花在这个故事上的时间使我相信,这正是我想要的写作方式。故事写作没有我预想的那么困难,因为到了此时,故事的基调和语气我已相当容易把握了。

在写作时,另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主角的目标,不再仅仅是将凶手绳之以法。他在调查每一个嫌疑人的同时,也完成了对每个人的未了心结,依次理清了自己情感上的问题。这之后,他才迎来了第二次,也是最终的死亡。这一改变,使一个简单玩弄噱头的故事,有了人文内涵。

我很喜欢小说最后的样子。故事不必大量修改,或许是因为我在开始写之前,一直在潜意识里打磨它,调整它。埃利诺·沙利文(Eleanor Sullivan)喜欢这个故事,把它买了下来,刊登在《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推理杂志》1978年的十月号上,刊登时改名为《死后的世界》(Life After Life),你可以自己找来看看它是怎么结尾的。

我的目的不是说我写了一篇多么杰出的作品,并因此名利双收。小说没有出名,我也没有因此名利双收。但是,倘若我没有反复拖延,没有把今天还没准备好的工作拖到明天,这部作品就不可能做到现在这个程度。

关于创意拖延法,不管你已付诸实施,还是未曾实施但仔细想过,都可以看看另一个例子,那就是《军队密码》(Code of Arms)。关于这本书的初步设想,我在四年前就有了。当时我在读关于二战的书,想知道(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为何希特勒的军队在敦刻尔克(Dunkirk)[6]的外围暂停下来。这两天的喘息时间,让英国撤出25万人的军队,否则英国是不可能有力量继续作战的。

可否假设有个英国人渗透进了德国国防军的最高司令部?可否假设这是导致德军发布停止行军命令的理由?

我断定这个创意可以写成一篇很好的小说,但我随后就暂时搁置这个创意,忙着处理别的事情去了。几年后,我突然想起这件事,而那个拯救英国军队于敦刻尔克危难中的主角,形象也在我脑海中清晰起来。这时,我拥有的不仅是一个可以成书的创意,而且这创意引人注目,颇有商业前景。于是,在接下来的半年里,我致力于研究资料——这与拖延法不是一回事,虽然看起来类似。随后我告知出版商,拟出故事大纲,花了比沙特尔主座教堂(Chartres Cathedral)[7]内部装饰还要精雕细琢的功夫,设置了比《宝莲历险记》(The Perils of Pauline)[8]还要曲折离奇的情节,最终《军队密码》一书于1981年春天出版。

就这个例子而言,我很幸运,没有完全丢失这个创意。我认为,让创意始终在你的视线之内很重要,不管是记在笔记本里,还是贴在墙上或其他什么地方。这样你就会不时地唤起你的记忆,当其他灵感或信息出现,你就可以加以利用,随着故事的发展将其纳入。

什么时候,拖延只是拖延,而没有创意呢?当拖延是为了逃避工作,而不是等待合适时机工作的时候,当我选择了计划A却完全行不通的时候,这样的拖延就不能激发创意了。既然我天性懒惰,我就只能强迫自己选择计划B了。

还有,拖延是“和昨天缱绻的优雅艺术”这话是唐·马奎斯(Don Marquis)[9]说的,我的良心强迫我把署名权还给人家。不过,我会很快就和你分享关于“创意剽窃法”的想法。

或许我们会在下一节讨论这个主题。或许我该拖延一会儿。不过,我还是先去给我的蔓绿绒浇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