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淘洗垃圾

19.淘洗垃圾

还真有作家喜欢反复修改稿子,至少他们口头上是这样说的。假装自己热爱修改,就像明明不喜欢吃鸡,却假装自己嗜鸡如命,想做到非常之难,因此我绝对愿意相信那些作家说的是真话。比如他们说,“我的书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改出来的。”或者说,“我敲出初稿,真正的乐趣才开始——二稿、三稿、四稿,直至最后定稿,特别快乐。当然,有时这还不算定稿,我会情不自禁想把这个故事卷进打字机重新打出来。”

嗯,正如那个亲吻母牛的老太太所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口味”[15]。对我而言,我无法想象,我能在打字机上把同一个故事接连敲个五六遍。若能如此,我以后都能把骆驼穿过针眼了。反之亦然,你不妨想想看。

还有一些作家认为修改是琐碎的活儿,令人厌烦,不过他们似乎还是接受,认为既然搞写作,这就是不可避免的环节。有人认为,第一稿只不过是把故事敲到纸上;第二稿,开始修订情节,修改人物前后矛盾之处,把整本书收拾得井井有条;第三稿,故事中的场景已被重构,情节和人物形象已被优化;第四稿,段落、句子要精心锤炼,对话再逼真些,这里删几个逗号,那里添加几个。于是,或迟或早,面目可憎的初稿会变成神圣的不朽之作。

已故的杰奎琳·苏珊(Jacqueline Susan)生前经常告诉电视观众,她是如何把每一本书都改上四五遍的。初稿用黄色稿纸,二稿稿纸用绿色,三稿稿纸用粉红色,四稿稿纸用蓝色,最终用白纸把终稿印出来。至于她说的这种彩虹稿纸法有何意义,我记不清了,也不太相信她真的那样去做。像她这样擅长自我推销的作家,想必在渲染夸张方面也是高手。

但这无关紧要。我觉得,要紧的是苏珊了解电视观众。大众显然喜欢去读那些貌似经过作家千锤百炼的作品。倘若作家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从打字机里敲出一本书,就像从岩石缝里汩汩涌出的泉水那样,还要你花上大价钱才能买上一本,你多少会觉得有些冤枉。按理说,读书就该去读那种质朴自然、毫无雕琢的书,可似乎只有确信作家在书中付出了艰苦的努力,读者大概才会感到满足吧。

嗯,别把读者想得那么高尚。同样的人会去看那种血腥的拳击大奖赛,去赛车场只为亲眼目睹车祸。倘若他们需要确信作家在书中付出艰苦努力才行,那可以告诉他们,这就是我们的呕心沥血之作。可要我们反复重写自己的书,真的没必要。

说起来,反对重写的理由,颇有说服力。可以有两种途径来论证你的观点,就看你是从艺术家的视角来看,还是从玩世不恭者的视角来看。

从艺术家的视角来看,创作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必须浑然天成,艺术家创作时的心态,直接影响艺术的完整性。创作时的激情和活力,会被反复修改所冲淡。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16]就持这种立场,他说,他在尝试创造一种“自然迸发的博普爵士乐文体”(spontaneous bop prosody),写小说就像一个爵士乐音乐家的即兴演奏。这种写法,凯鲁亚克好像只在部分作品里运用得比较自如,比如我觉得《地下人》(The Subterranean)比较成功,而其余运用这种方法的作品却不尽如人意。我想把他的话换种说法:反复修改,未必能把小说搞得漂亮一点,反而会冲淡小说原有的生命力。

关于玩世不恭者对此问题的看法,我们可以从一本小说里看到。小说的主人公是个蹩脚的科幻小说写手,他既鄙视自己的作品,也鄙视阅读自己作品的读者,他从不修改自己的小说,因为他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唯一的特色是新鲜,此外全是垃圾,重新改写只会把这唯一的亮点给改没了。他认为,一旦开始修改,就停不下来了。每改一次,初稿的生命力和自发性就减一分,最后剩下的东西平庸且毫无价值。威廉·戈德曼(William Goldman)[17]曾在《季节》(The season)中,探讨过在首演前重写一个平庸剧本的痛苦,他说重写就是“淘洗垃圾”(washing garbage)。

就我个人而言,我一直憎恨重写。一旦我写好了一本书的结局,不管是超短的故事,还是厚重的长篇小说,我都觉得写完了。当我写到结局,就真的是结局,不可更改。

多年前,我几乎从不重写作品。我粗制滥造出大量低俗小说,初稿只要写出来,就拿去出版。我这方面的天赋,足以让我应付行文和对话。至于情节和人物形象塑造,在这类书中几乎不存在,因此,即便故事不够连贯,也不必修改。

我当时的态度可谓漫不经心。“我从不重写,”我会说,“因为我注重一遍成功,这岂不更容易?”

那是年少轻狂的时光。如今上了岁数,不再那样轻狂,我现在写故事和书,已然不似春日的洪流,而是像寒冬里的糖浆。我对自己现在的作品期望更高,要花我更多的时间。

它们涉及的改写工作比过去多得多。

可我还是不喜欢修改的过程,还是想第一次就写对。因为在权衡利弊之下,似乎还是这种一气呵成的写法来得容易。

除非你天生就喜欢重写,否则,比起把时间花在修改旧作上,你或许更愿意利用这时间去写新东西——或是修整花园啊,欣赏晚霞啊,想干啥都行。为达到此目标,让我给你几个小点子。

1.别把改写当作理所当然。倘若你的作品在打字机上旅行数次,就能脱胎换骨,成为不朽之作,那完全没问题。有问题的是,你在写初稿时,就对自己说,没关系,这是初稿,反正写完了还要修改的,这就让你有借口在写作时马虎了事。“写得粗糙没关系,先写出来再说,回头再修改。”不行,对不起,我可不买账。初稿马虎了事,等于教你写所有东西的时候都可以这样马虎了事。

在这方面,你不妨抱着双重心态。一方面,你知道你可能会重写这篇作品,但另一方面,在写初稿时,你要抱着另一种心态:这是定稿,马上要出版,要一次搞定。这样一来,你的初稿就不会拖泥带水,而是精心写作出来的——有时,你会觉得它写得不错,不必修改就可以出书了。就算要修改,也很容易,因为初稿不像过去那样杂乱无章,就像是脚指头敲出来似的。

本着这种精神,你初稿稿纸得像样一点,不要用一面已经打过的稿纸。留好页边空白,夹上复写纸,一次搞定。就我所知,这是个最有益的技巧,能让你干净利落地完成写作。

2.边写边修改。此法在写长篇小说时尤其好用。不过我发现,写短篇故事也用得上。我常常写着写着,脑子里就冒出个新点子,导致故事偏离了原本的情节走向,这就有必要修改以前写的部分——比如修改场景啊、加个伏笔啊等等。故事和小说写到哪儿,这种自然的灵感冲动就会伴随到哪儿,直至写完。然后,你再回过头来,修改写得粗糙的地方。

你越早回头修改越好,不要等到写完,这样事情会容易些。你也许不想打断自己的写作思路,那么只要你写完一个段落,脑中也很清楚哪里需要修改,就马上回头处理。

这样做有两点理由。首先,若拖到最后才回头修改,你会老想着修改这事儿,烦不胜烦。而一旦你修改了,你就会感到心情舒畅,就可以把全部心思投入接下来的创作中。其次,你在修改前面的时候,也许会激发灵感,有助于后面情节的发展。这种修改就像是修补篱笆,早补早好,越迟越麻烦。

3.专心写作。这一直都是个好建议。虽说作家不是爆破专家,不专心就会有伤亡事故,但专心写作不失为好策略。不管是否要改写,这个策略都很重要。你不得不全面修改,是因为你有很多草率粗心的习惯,比如你没注意自己正在写的和前面写的对不上号。倘若你写东西时大脑不够清晰,就可能会不断重复使用前面写过的,或者写出跟前文有冲突的情节。比如,第三章的金发美女,到了第七章,突然变成了黑发女郎;第五章的孤儿,到了第九章,会和他妈妈交谈。你若幸运,会在二稿中加以修订。你若倒霉,你永远也发现不了这个破绽。然后呢,编辑发现了,这是很尴尬的事儿。或者直到出书前都无人修订,出版后,会有五百名读者就此写信给你,那时你真的会感到骑虎难下。

解决这种困境的良方,就是要专心。别在大脑疲倦的时候写作,也不要依赖任何一种改变心绪的东西——酒精、大麻、兴奋剂、镇定剂等等。

倘若你写的东西不是一天内就要交稿的话,那就在每天开始你的定额写作前,先重读一下自己前一天写的东西。不止如此,你不能仅仅重读了事,还要校对一遍,顺便把那些琐碎的小错误改过来。这就让细节固定在你脑中,让你很连贯地写下去。倘若你写的是一本书,进度停了也不止一天,那就不能仅重读上一章,而要把整本书都重读一遍——倘若你搁笔的时间太长,那还得反复多读几遍。

边写边审校,还有一个好处。它会增强你对自己前面所写内容的自信,帮你节省完稿后全篇审阅的时间。

正如你每天动笔前先重读头一天写的东西那样,你也该养成这样的习惯:在有事打断了你的注意力后,一定要看一下前面写的一两段,再重新动笔。这会让你思路连贯,以免无意中重复前面的文字。单凭这一点,就能让我放弃对录音机的依赖。[18]我想看到自己的工作成果,假如我不能立即看清它在纸上的模样,我就不会有信心接着写下去。

4.先打好腹稿。我写过很多东西,从短篇故事到长篇小说,信笔写来,不知接下来会写到哪里。有时只想出一个短篇的开头,我就开始动笔。有时开头相当顺畅,但最终能否完稿,就不受自己控制了。

近来,我发现,冲向打字机的最佳时刻,不是灵感来的时候,而是其后第二天早晨,或者第三天早晨。因为在此期间,我的大脑会反复琢磨故事的构思,晚上睡觉的时候还在琢磨,甚至会梦到故事情节。这种梦,总比梦到自己赤身裸体出现在北达科他州詹姆斯顿(Jamestown)市每年一度的农家烘焙交易会上要愉快。到了此时,其实可以动笔了。与灵感刚来的时候相比,此时我考虑得更多,更周全。此时打字机打出来的,其实不是初稿,而是二稿、三稿,不太可能需要多少改动了。

5.别走极端。有必要用这最后一点平衡前面四点。不要疯狂坚持绝不修改的条款,不要过于想把初稿写得完美,结果初稿却写不出来。不要来回反复磨蹭,结果稿子没变长,只是变老了。不要一心想着打好完美腹稿,却从不真正动笔。不要反复读自己前面写的文章,让自己沉迷其中,却不去想接下来该怎么写。

换言之,要适度。凡事都要适度,包括适度本身也是。

斯坦利·艾林几乎只写短篇小说。他对改写几乎到了上瘾的地步。他喜欢边写边改,每写一页,都务求精美绝伦,否则不会写第二页。他曾回忆说,有一次他将第一页重写了四十遍,才开始写第二页。如此逐页雕琢,直至故事完成。

这称得上是疯狂。其实我们大部分人对待修改——或写作本身的方法,也有点疯狂。假如我们不是有点疯,也就不会选择作家这个职业了。归根结底,我得说,我建议你避免修改,也只是建议而已。我提供这些建议,仅仅因为它们对我很适用,正如别的方法对别的作家更有用一样。

还有一件事,我不得不告诉你们,你们刚读的这篇“垃圾”,我可是淘洗过好多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