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跳,再往后退
1、2、3、4、5、6、7、8、9、10、11……
倘若你打算给从1到11的数字排序,那么,你很可能就选择上面的顺序——除非你碰巧是个乖张、无知、精神有问题的家伙。但是,我们大多数人,虽然都有点儿乖张、无知、精神不正常,还是倾向于按照数字的自然顺序排列。若让我们给作品中的事件排序,不管是非虚构作品还是虚构故事,我们也会倾向于按事件发生的顺序,一件件地排列。
我猜想,从第一个穴居人讲述他如何与一只剑齿虎搏斗开始,人类就总是按这种套路讲故事。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来讲故事,最能抓住听众的注意力,并能维持最大的悬念。剑齿虎会感觉到人的靠近吗?这只虎会攻击人吗?尖利的虎牙,会不会沾上人类的血?人类的猎杀会占上风吗?如果讲故事的人一开始就讲猎人怎么剥虎皮、怎么开膛破肚,这些问题也就无关紧要了。因为问题还没问,答案就出来了。
不直接按时间顺序讲故事,还会有别的风险,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容易造成混乱。你在玩弄时序颠倒的技巧时,很可能会把读者弄糊涂,不知道到底在发生什么。在《小说写作:从情节到出版》一书中,我曾讨论了两部不按时间顺序来写的作品,一是桑德拉·斯科佩托内(Sandra Scoppettone)的小说《某个未知的人》(Some Unkown Person),二是斯坦利·多南(Stanley Donen)的电影《丽人行》(Two for the Road)。这两部作品都因为采取时序颠倒的手法,取得了艺术上的成功,但由于对故事的讲述一会儿前,一会儿后,也失去了一些读者或观众。
故事有开头、有中段、有结尾,这已经是老生常谈。我得在此承认,我不懂这句话有何特殊意义。你也可以说,一个故事有第一页、最后一页,还有中间的页码。或者说,足球比赛有上半场、中场休息和下半场。高尔夫球赛有第一轮、中间两轮和最后两轮。或者说……
够了。也许下面这种说法更有用:故事有两个开头,亦即小说第一页的开头和时间顺序上的故事开头。有时两者重叠,有时不是。
这篇关于开头时间顺序问题的文章,其实来自约翰·布雷迪的笔记。我摘抄了一部分放在这篇文章里,不仅因为它非常切题,而且,我很高兴能抄一个编辑的东西,然后再卖给他:
我教杂志写作课时,常说:“从中间开头,以开始结尾。”这个原则比较僵化,束缚了作者,但它行之有效。你一开头,就要全力向主题冲刺,快速让读者参与进来,并引起他们的兴趣,然后呢,再后退,补充细节,通过探索向前推进,主题,巩固、巩固、再巩固……然后呢,到达终点后,再回顾你在开头设定的主题,让它进一步完善。
杂志文章的写法,与小说的写法不一样。约翰所描述的写作过程,比较适合非虚构类作品。但是,从中间开始的写作手法,其实对小说写作极其有用。小说的开场,从故事进行的紧要关头切入,读者马上就被吸引住了,投入到故事之中。然后你再退回来,让读者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了解让他如此感兴趣的原因。
在前一节,我们看到,这个原则对小说开头是如何行之有效的。把小说的第一章和第二章对调,是我学到的最简单实用的写作绝招。
这个原则,对于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同样有用。短篇小说要直奔主题,一个办法就是在故事进行的紧要关头开场。
我想举例子来说明,但想到的却是个反面例子。几个月前,我在一本老杂志上,读到自己多年前写的一篇犯罪小说。小说开头是写一个家伙从办公室回家,途中想去酒吧,却发现他常去的那家酒吧因装修歇业。于是他在四处晃悠,直到他找到另一家酒吧。他进去喝了一杯酒,结识了一个美女,事情一件接着一件,我记得他最后成了毒贩。
对这篇小说来说,他碰巧走进第二家酒吧或许很重要。假若在那个特定的夜晚,他常光顾的那家酒吧仍然开业,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说这些漂亮话也没什么用。最重要的是,我让这小丑晃悠了一千字后,才开始讲正事。
这故事若让我今天来写——我不会写的,因为这故事糟糕透顶——我会从故事进程的中段写起。小说一开始,我或许就让主角与那个女人首次接触,或许让这两人已干起违法勾当。然后,我会退回,补充细节,让读者了解这人是谁,为何把生活弄得一团糟。我可能采用大量倒叙,但更有可能简明扼要地介绍故事原委。
从故事中正在进行的动作开始,随后再回头补充说明,这种基本的写作技巧,不仅适用于小说,在其他叙事文体中也屡试不爽。通过向前跳跃,再后退一步,作家可以创造出无数个新颖的开头,避免慢吞吞地往前挪步,拖慢整个故事的节奏。
每个场景转换,都是尝试这种新开头的好机会。倘若第一章的结尾是主角正要上床睡觉,那么下一章的开头就不必是他起床的场景。
詹姆斯·克拉姆利(James Crumley)[9]写的《最后的甜蜜之吻》(The Last Good Kiss)中有个例子。这是写得很精彩的私家侦探小说。叙事者刚刚获悉,他一直在寻找的那个女人几年前就死了。他在汽车旅馆房间里被人打了一顿,然后被绑起来,丢在浴缸里。第一章是这样结尾的:
随后,他的同伙拿一双袜子塞住我的嘴。谢天谢地,这袜子还算干净;谢天谢地,因为在他们离开后,我在捆绑状态下还能用脚关掉水龙头;谢天谢地,第二天早晨女佣进来打扫房间时,居然没有尖叫,只是把袜子从我嘴里拉出来……我重赏了她,让她转告前台,我还要多待一天。我需要休息。
接下来是第二章的开头,注意,克拉姆利不但先前进再后退,而且是从一个新场景的中间切入的:
“这不是真的。”罗希第五次这样重复。
“抱歉,”我重复道,“我看到了死亡证明,还跟见过她尸体的室友谈过。抱歉,这是事实。”
“不!”她说着,头垂到胸前,泪水盈眶。这个重大打击,让她心碎神伤。“要是我女儿早就不在人世,你以为这些年我会一点儿都不知道吗?”
又是午后时光,在罗希的家里。室内是柔和、略带灰尘的暗影,使人心生凉意。室外,是温暖的春日,微风和煦,阳光灿烂……我赶到急诊室,匆匆地照了张X光片,拿了点止痛药,就离开了克林斯堡,往罗希家驶去。途中只是以安非他命、可待因、啤酒和汉堡为食。到达的时候,我一身脏兮兮的,胡子拉碴,还醉醺醺的……火球醒了,口水流了我一裤子,见我没给它啤酒喝,就躲到门后面去了。罗希一直没抬眼看我,不论是我进来的时候,还是我告诉她女儿噩耗的时候。
“抱歉,”我说,“她去世了。”
先向前跳跃,再后退一步,这种写法,比较节省时间,没有这个小小的倒叙,克拉姆利的完稿字数,应该也差不多。这一章,也许可以从“我赶到急诊室,匆匆地照了张X光片”开始,再简明扼要地交代一下旅途的情况,而克拉姆利却直接跳到罗希家里开头。我们想情节尽快向前推进,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因此很高兴地看到作家这种打破时序、简明扼要地交代事件的写法。
这种技巧很有用,适合所有类型的小说。对于那种时间跨度很大的长篇小说,跳跃式进入情节,能干净利落、毫不费力跨越不同的时间段。对于像《最后的甜蜜之吻》这样的由系列动作场景构成的短篇小说,这种技巧可以将一系列鲜活的场景串联起来,从而构成一个鲜活的整体。
向前跳,再往后退,这句箴言值得铭记。就算你不用在写作上,至少它会帮你在夏令时结束后,记得把时钟调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