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高位增产——实现历史性“十七连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生产总体上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先后跨越了7000亿斤、8000亿斤、9000亿斤、10000亿斤、11000亿斤、12000亿斤、13000亿斤七个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1978年全国粮食产量6095亿斤,2020年增加到13390亿斤,粮食增产7295亿斤(增加幅度达119.7%,年均增幅为1.9%),仅增量就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年粮食产量(1949年全国粮食产量为2264亿斤)的3倍多。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我国粮食生产在高基数上不断实现历史性跨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越来越牢靠,端稳端牢14亿中国人的饭碗越来越有底气、有信心。根据我国粮食生产的变化趋势,总体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粮食生产大幅增长阶段(1978—1984年)。这一阶段的粮食生产呈现持续大幅增长的态势。粮食生产总量从1978年的30476.5万吨,快速增加到1984年的40730.5万吨,增产10254.0万吨,增幅达33.6%,年均增幅为5.0%。
从粮食生产要素来看,粮食总产的持续大幅增长,基本上是通过单产的提高实现的。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从1978年的120587.3千公顷,降低到1984年的112883.9千公顷,减少了7703.4千公顷,降幅达6.4%;而同期粮食单产快速增加,由1978年的亩产168.5公斤,增加到1984年的240.5公斤,亩产增加了72.1公斤,增幅高达42.8%,年均增幅为6.1%。
农村改革前,长期对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累,提高了农业的抗灾减灾能力,这一阶段的年均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分别为39960.1千公顷和19479.7千公顷,成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为13.3%,与其他阶段相比,均是历史上最低的时期,这为粮食生产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这一阶段农用化肥使用量、农村用电量、农业机械总动力等要素投入分别增长了96.8%、83.3%、65.9%,大幅高出粮食单产水平增加42.8%和总产水平增加33.6%的幅度。
从各粮食品种来看,在四种主要粮食作物中,这一阶段小麦生产发展迅速,增产幅度最大,达到63.1%;稻谷产量基数大,增产量最大达到4133.0万吨,对于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达40.3%。具体来看,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四种粮食作物分别增产4133.0万吨、3398.0万吨、1746.0万吨、213.0万吨,增产幅度分别为30.2%、63.1%、31.2%、28.1%,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分别为40.3%、33.1%、17.0%、2.1%。
从国家政策来看,支撑这一阶段粮食快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极大激发了种粮农民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在物质投入和劳动投入上为粮食增产提供了基础保障。(https://www.daowen.com)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开启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中国农村改革。1979年年初,安徽省凤阳县小岗生产队首创“包干到户”的责任制形式,突破了生产队的统一经营和统一分配,实行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经营形式。之后,这一模式逐步在全国农村迅速推广。到1983年年末,全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已经达到生产队总数的99.5%。广大农民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获得了经营的自主权,“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其余都是自己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
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这一阶段粮食生产产生了显著影响。林毅夫(1992)通过生产函数的方法对农业增长的源泉进行分解并得出结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带来了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1978—1984年农作物产值增长了42.23%,其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贡献率为46.89%。黄季焜(1995)的研究表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对我国改革初期粮食生产的贡献为30%~35%。麦克米兰等(Mcmillan,Whalley and Zhu,1989)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成效进行了计量分析,认为国家政策对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农业快速增长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78—1984年中国农业总产出增长的约75%归功于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二,粮食生产波动增长阶段(1984—1998年)。这一阶段的粮食生产增长幅度有所降低,但仍呈现在波动中逐步增长的态势。粮食生产总量从1984年的40730.5万吨,快速增长到1998年的51229.5万吨,增产10499.0万吨,增幅达25.8%,年均增幅为1.7%。
从粮食生产要素来看,粮食总产量的增加主要是通过粮食单产的提高实现的,粮食单产水平的提高和粮食播种面积的增加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分别为96.9%和3.1%。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从1984年的112883.9千公顷,上升到1998年的113787.4千公顷,增加了903.5千公顷,增幅为0.8%;同期粮食单产快速增加,由1984年的亩产240.5公斤,增加到1998年的300.1公斤,亩产增加了59.6公斤,增幅高达24.8%,年均增幅为1.6%。
在此期间,农业生产的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呈现在波动中扩大的趋势,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具体来看,这一阶段年均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分别为47258.4千公顷和23696.3千公顷,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比重超过一半,成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为16.0%,其中成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超过15%的年份有10个。这一阶段农村用电量、农用化肥使用量、农业机械总动力等现代生产要素投入大幅增加,分别增长了340.2%、134.7%、131.9%,有效灌溉面积持续稳步扩大,增幅为17.6%,对于支撑粮食单产和总产的增加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各粮食品种来看,在四种主要粮食作物中,这一阶段玉米生产发展异军突起,增产幅度最大,达到81.1%,对粮食增产的贡献最大,占粮食增产总量的56.7%;大豆增加也较为快速,增产幅度达到56.2%。具体来看,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四种粮食作物分别增产2045.3万吨、2190.6万吨、5954.4万吨、545.0万吨,增产幅度分别为11.5%、24.9%、81.1%、56.2%,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分别为19.5%、20.9%、56.7%、5.2%。
从国家政策来看,一方面,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通过立法并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期15年到期后,继续延长30年保持不变。1984年中央决定,农村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强农民对土地长期投入的信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中央于1998年出台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并普遍实行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做法。另一方面,在世界舆论对中国粮食问题的悲观预测中[1],我国在粮食稳定增产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出“立足国内解决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一项关系全局的战略任务,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必须把粮食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国家“九五”计划的制定也以粮食增产为主要目标,我国粮食供求形势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的转变。
第三,粮食生产大幅下滑阶段(1998—2003年)。这一阶段的粮食生产呈现连年大幅下滑的态势,除2002年的粮食生产较上年略增以外,其余年份均出现减产。粮食生产总量从1998年的51229.5万吨,持续下滑到2003年的43069.5万吨,减产8160万吨,减幅达15.9%,年均减产3.4%。1949—2020年,全国粮食年均播种面积为1.16亿公顷,2003年跌至近70多年来的历史谷底,成为唯一不足1亿公顷的年份,粮食连续大幅减产,产量降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最低点。
从粮食生产要素来看,粮食生产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是粮食播种面积较大幅度减少,同时粮食单产也出现下降,进一步加剧粮食下滑的趋势。从贡献率来看,在此期间,粮食减产的79.3%是由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引起的,20.7%是由粮食单产水平下降所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从1998年的113787.4千公顷降低到2003年的99410.4千公顷,减少了14377千公顷,降幅为12.6%,年均降低2.7%;同期粮食单产也有所降低,由1998年的亩产300.1公斤,降低到2003年的288.8公斤,亩产减少了11.3公斤,降幅为3.8%。
在此期间,农业生产的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进一步趋于扩大,长期疏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局面亟待改变。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水平,努力改变“靠天吃饭”的状况,与以往相比显得更为迫切。具体来看,这一阶段年均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分别为51413.3千公顷和29626.3千公顷,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比重高达57.6%,成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高达19.1%,其间所有年份的成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均超过15%,超过20%的年份有3个,分别是2000年(22.0%)、2001年(20.4%)和2003年(21.3%),与其他时期相比,这一阶段受灾情况最为严重。尽管这一阶段农村用电量、农业机械总动力、农用化肥使用量等要素投入有所增加,分别增长了68.1%、33.6%、8.0%,有效灌溉面积略增3.3%,但增加幅度与其他时期相比处在较低水平,难以扭转粮食生产下滑趋势。
从各粮食品种来看,在四种主要粮食作物中,这一阶段稻谷减产数量最多,2003年比1998年减少了3805.7万吨,占粮食减产量的46.6%。小麦减产幅度最大,2003年比1998年减少21.2%。具体来看,稻谷、小麦、玉米三种粮食作物分别减产3805.7万吨、2323.8万吨、1712.4万吨,减产幅度分别为19.2%、21.2%、12.9%,减产数量分别占粮食减产数量的46.6%、28.5%、21.0%;大豆生产基本徘徊不前,且波动性较大,略增24.4万吨,增幅为1.6%。
从国家政策来看,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和农村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我国农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判断,指出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由过去的长期供给不足,转变为“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的格局。随着粮食产量的迅猛增加,粮食生产出现了阶段性过剩,国家粮食库存规模不断扩大,国家财政负担大幅度增加,国有企业的亏损挂账问题严重。1998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明确要求将结构调整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为了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的力度,2000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明确提出,实行战略性的结构调整是整个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从粮食生产形势来看,必须实行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的措施,否则库存消化不了,农民的粮食卖不出去或卖不了好价钱,粮食实际价格难以回升,对国家和农民都不利。但粮食问题不是孤立的,它是与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乃至和整个国民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粮食生产的调整,也必须与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结合起来。”[2]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开始引导和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减少粮食播种面积,扩大经济作物面积。另外,为了改变日趋恶化的农村生态环境,国家还组织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还草项目。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开始大力推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00年9月国家发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实施,之后共有超过1亿亩的耕地退出以粮食为主的农作物种植。
第四,粮食生产连年丰收阶段(2004—2020年)。这一阶段我国的粮食生产进入历史上最好的时期,粮食产量自2004年以来实现“十二连增”,自2015年以来连续6年站稳1.3万亿斤台阶,实现了历史性“十七连丰”,粮食生产总量从2003年的8614亿斤,快速增加到2020年的13390亿斤,达到历史上的最好水平。这一阶段粮食生产增加了4776亿斤,仅增量就相当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2年多的粮食产量,增幅达55.4%,年均增幅为2.6%,为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支撑。
从粮食生产要素来看,粮食播种面积的恢复性增长和粮食单产的快速增加,共同支撑粮食连续增产。其中,粮食单产提高对粮食总产量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3左右,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约为1/3。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从2003年的99410.4千公顷,上升到2020年的116768千公顷,增加了17357.6千公顷,增幅为17.5%,年均增加0.95%;同期粮食单产快速增加,由2003年的亩产288.8公斤,增加到2010年的382公斤,亩产增加了93.2公斤,增幅为32.3%,年均增幅为1.66%。这一阶段现代生产要素如化肥、农药、农机、农村用电的使用量以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均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其中农村用电量、农业机械总动力、农用化肥使用量等要素投入明显增加,有效支撑了粮食单产和总产的增加。
从各粮食品种来看,在四种主要粮食作物中,这一阶段玉米的增长最为迅速,产量翻了一番多,再度成为支撑粮食增产的主要品种,占粮食增产的60.6%。具体来看,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四种粮食作物分别增产5121万吨、4775万吨、14482万吨、420万吨,增产幅度分别为31.9%、55.2%、125.0%、27.3%,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分别为21%、20%、61%、2%。总体来看,稻谷和小麦两大口粮品种产量保持稳定增加的态势,口粮在整个粮食产量中仍保持50%以上(51.7%)。玉米对粮食生产发展的贡献最大,产量增加占粮食总产量增加量的比重超过6成(60.6%),发挥了粮食增产的主力军作用。在这一时期,玉米超过稻谷成为第一大粮食作物,产量占粮食总产量的比重接近4成(38.9%)。随着大豆振兴计划的实施,大豆产量也实现了稳中有增,产量达到1960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
针对前一阶段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党中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本方略。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写入党章,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农业补贴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从2004年起,以党中央连续17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为标志,形成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中央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立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作出“两个趋向”的科学论断,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聚焦支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提高政策效能,不断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扶持力度,改革完善农业补贴政策,逐步构建起符合国情农情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一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彻底告别了绵延2600多年农民种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335亿元,进入了农民休养生息的新时期。二是创新农业生产补贴方式,大幅度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全面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从2004年的2626亿元快速增加到2011年的1万亿元左右,年均递增21%。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粮食生产相关的投入达到4985亿元。其中,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四补贴”资金达1406亿元,比2004年的145亿元增长了近9倍。近年来,产粮大县中央财政奖补力度稳定增加。在全国范围内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启动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不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探索通过补贴撬动金融保险支农的有效路径,完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三是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粮食市场全面放开的同时,国家逐步建立了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以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时收储政策为重要标志。这两大政策的实行,释放出国家重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信号,给农民一个种粮的托底价格,让农民吃下“定心丸”放心种粮。国家通过政策托底功能,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积极性,稳步提高粮食产量、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实施一系列稳健有力的改革举措,实现了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农产品市场调控方式和农业补贴方式的重大转变。从2016年开始,东北地区实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将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生产者补贴”机制,通过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保障了多数农民特别是优势产区农民的基本收益。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取消后,继而实行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从2017年开始,东北大豆与玉米统筹实行“市场化收购+生产者补贴”政策,标志着由世贸组织“黄箱”补贴政策转为“蓝箱”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从2020年开始,国家稳定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并进一步优化调整稻谷和小麦收购政策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政策弹性和灵活性,实行提前“限定收购总量”政策。
上述政策大大丰富了粮食宏观调控的“工具箱”,调动了地方政府重粮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推动了粮食优质良种的普及,促进了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提升了自然风险市场风险防范能力,减缓了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冲击,总体上稳定了粮食价格和收入预期。这一时期,粮食生产大幅下滑的趋势得到了全面遏制,实现历史性的跨越,国家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