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粮于地战略——根本在耕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战国初期,魏国国相李悝开创中国变法先河。他在经济上主张“尽地力”,指出“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除山泽邑居三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耕地面积还是比较有限的。如果“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应鼓励农民精耕细作。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极大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使国家走上富强之路。
就全球而言,地表总面积大致是“三分陆地、七分海洋”的分布结构,其中陆地面积约2000多亿亩、不足30%。在世界各国有限的国土面积中,耕地资源更为稀缺,仅有200多亿亩、占10%左右。全球范围内,小农户的生产满足了70%以上的全球粮食需求,尤其是在亚洲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小农户产量占粮食消费量达到80%左右[3]。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近1/5,国土面积中适于农耕的土地很少,不足全球1/10,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1公顷,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是世界上典型的人均耕地资源稀缺的国家。目前,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约合120万平方公里,大致与内蒙古一个省份的面积相当,仅占全部国土面积的1/8左右。严防死守耕地红线,持续改善耕地质量,不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任务艰巨,形势紧迫,对保护中华民族的“铁饭碗”意义重大。
自隋唐以后,我国在历经长期的自然经济发展后,随着人口增加速度大大超过耕地面积增加的速度,土地私有制下土地买卖大量兼并,农业发展逐步演变成为“小农经济”格局。自秦汉至南北朝时期,我国人地矛盾仍然相对缓和,农户经营规模大致为50~60亩,这一规模也受制于自然条件、生产力水平和农户经营能力多重因素的制约。到南北朝时期,魏孝文帝曾颁布均田令,男子十五以上受露田40亩、妇人受20亩,男子给桑田20亩。唐朝时期也曾颁布均田令,规定丁男与中男每人受田100亩,其中20亩为永业田、80亩为口分田。到北宋初期,农户耕地面积平均40亩左右,南宋之后骤降到了人均5.5亩左右,绝大多数农户耕地面积低于25亩,及至清朝,人均耕地面积更是降至2.83亩,进一步强化了小农户经营格局。
“大国小农”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情,人均耕地面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只有美国的1/200、阿根廷的1/50、巴西的1/15、印度的1/2,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小规模经营的格局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过程中,耕地面积在以每年300~500万亩的速度缩减。在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和非农建设占用等因素的影响下,十分有限的耕地资源面临减少的压力依然巨大。2021年8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正式公布。以“三调”数据看,2019年全国耕地面积19.18亿亩。与“二调”数据(2009年全国耕地面积20.31亿亩)相比,在10年的时间里,全国耕地减少了1.13亿亩,这一数字大致相当于产粮大省河南的全部耕地面积。2009—2019年,全国耕地面积年均减少超过1100万亩,主要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绿化以及非农建设用地。这10年间,耕地净流向林地1.12亿亩,净流向园地0.63亿亩。总体来看,尽管全国耕地实现了保有量规划目标(2020年和203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分别为18.65亿亩和18.25亿亩),耕地面积过快减少的速度也有所放缓,其间有些年份恢复增加,但统筹规划生态用地、建设用地、园地林地资源利用,保护耕地“命根子”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较为有限,多数呈现零星散状分布的状态,短期内大规模开发利用存在客观因素制约,近期可开发利用的只占很少比重。
长期以来,相对粗放的农业发展方式,造成耕地地力衰减、质量下降。我国耕地整体质量较差,受干旱、洪涝、盐碱、陡坡、瘠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质量相对较差的中低产田所占比重约达2/3,因水土流失、盐碱化等导致质量退化的耕地已占耕地总面积的40%。我国耕地高强度超负荷利用,长期处于粗放式经营状态,用养失衡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不足1%,远低于发达国家3%的水平。据《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显示,全国耕地质量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一至十等,全国耕地质量比2014年提高了0.35个等级,约达到4.76等级。但四等及以下的耕地仍然占到68.8%,短期内中低等质量耕地占多数的格局仍难以扭转。
我国东北地区是世界著名的“黄金玉米带”,也是北半球三大黑土区之一。黑土地素有“土中之王”美誉,以前常说“捏把黑土冒油花,插根筷子能发芽”,反映出黑土肥力之高。据统计,东北黑土厚度已经由20世纪50年代的60~70厘米,下降到20~30厘米,而且还在以每年3毫米左右的速度流失。整个东北黑土区,耕地黑土层平均厚度已下降到约30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减少30%以上。据介绍,黑土地1厘米土壤腐殖质层的形成需要300年左右时间,是很难再生的宝贵资源。近几十年来,黑土地不仅质量明显下降,而且数量也在大幅减少。据1958年第一次全国土壤普查资料显示,黑龙江和吉林两省的黑土地总面积约为1.5亿亩,到1982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统计,黑龙江和吉林两省的黑土地总面积仅为0.89亿亩。
我国水资源最典型的特点是总量严重不足和时空分布极不均衡。目前我国水资源总量2.8万亿立方米,约占世界水资源总量的7%,人均淡水资源量2200立方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28%。每年农业生产缺水200多亿立方米,城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态用水还将挤压农业用水空间。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从时间分布看,水资源年内、年际变化大,全国大部分地区最大四个月的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70%;从空间分布看,水资源与土地资源很不匹配,南方耕地面积仅为全国的36%,水资源总量却占全国的80%,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矛盾突出,北方耕地面积占全国的64%,但水资源总量却不足全国的20%,北方平均每亩耕地水量仅为南方的1/3。我国是水旱灾害频繁的国家,近年来自然灾害加重,不利气象因素较多,极端性天气增加,对粮食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农田水利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搞好水利设施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油供应的重要物质条件。我国水资源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衡、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频发,这一状况决定了必须将水利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农业水利基本建设,20世纪60—70年代以来,全国掀起了水利建设的高潮,农业水利建设事业突飞猛进。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明显降低,农田水利建设的难度也随之加大。由于农田水利建设标准不高、配套设施不到位、管护机制不完善,现在很多地方的农田水利工程已经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老化损坏严重、灌溉效益衰减。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我国大江大河治理和大型灌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作为水利“毛细血管”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两工”(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被取消,在国家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要依靠农民,而作为其最大投入来源的“两工”已被取消,相应的支持投入没有及时跟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无疑已经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农田水利设施薄弱的状况有所改观。但由于农田水利设施欠账较多,至今仍未从根本上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
农业自然灾害和病虫害多发重发频发,粮食生产抵御风险能力仍然较弱。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已经成为农业现代化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需要下大力气,强基固本,稳定提升应对灾害能力。农田设施老化严重,全国中小灌区干支渠完好率仅为50%左右,大型灌区骨干工程完好率约为60%,有3/4的大型灌溉排水泵站出现老化破损。而且田间渠系不配套、不通畅,“毛细血管”堵塞、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不能通达,仍有不少农业产区“旱不能浇、涝不能排”,亟待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仰赖天时”问题。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越来越多,气象灾害和生物灾害叠加,对粮食生产造成的风险越来越大。据估算,21世纪以来,全国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损失粮食就达到800多亿斤。近几年,草地贪夜蛾、赤霉病、条锈病等呈重发态势,沙漠蝗入侵周边国家带来的隐患不小,病虫害防控形势严峻。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产得出、供得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农民可以非农化,但耕地不能非农化。如果耕地都非农化了,我们赖以吃饭的家底就没有了。”[4]必须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真正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好耕地,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
我国粮食生产“十七连丰”的好形势来之不易,必须紧绷稳产保供这根弦不放松,警惕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蔓延深化。2010年以来,我国粮食播种面积总体是上升的,2016年达到历史高点17.88亿亩。2016—2019年,全国粮食面积持续下滑,累计减少4750万亩。其中,2019年全国共减少1460万亩,23个省份粮食面积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南方地区12个省份面积减少1053万亩、占全国的72%。与之相应,非粮作物种植面积呈现明显上升趋势,2018年比2010年上升了4814万亩,园地、林地、鱼塘面积增长较多,有的地区出现明显耕地“非粮化”甚至“非农化”倾向。
近年来,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扩大。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3.4亿亩,流转比例为26%。土地流入仍以农户为主,流向农户的面积占61.8%,但向合作社和企业规模化流转的趋向明显,流入面积分别增加到占18.9%和9.7%,流转范围也逐步转向村外、乡外、县外。土地流转后经营内容由粮食逐步向蔬菜、苗木、花卉、水果、养殖和农家乐等领域拓展,规模经营效益高于散种农户收益。(https://www.daowen.com)
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引起警惕。一是农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现象严重,很多经营主体放弃粮食生产,主要从事苗木、花卉、蔬菜、水果等经济效益高、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即“非粮化”,粮食安全问题难以保障。甚至还有一些经营主体将转移后的农地,变相搞房地产,如农业休闲庄园、度假区、农家乐等,即“非农化”,万顷良田难以恢复。二是有些地方违背农民真实意愿,搞硬性捏合或强制收回农户承包地“垒大户”,损害了农民利益。一些地方以流转比例和流转规模论英雄,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逼得基层干部采取多种方式诱导推进,片面强调受让方的利益,造成了很多矛盾和纠纷。三是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自然、市场、金融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一旦出现较大亏损甚至破产,往往会转嫁给农民,即使与农户签订合同也无法兑现。除此,还有经营主体与农民争补贴、争实惠的问题。
需要进一步关注的是,工商资本对比较效益信号最为敏感,这几年租赁农地的流转费用增加,直接推高经营成本,受比较利益驱动就越来越不愿种粮,“非粮化”趋向更为明显。2016—2018年,稻谷、小麦和玉米三大主粮种植平均净利润出现“三连负”,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受到直接影响。从土地流转用途情况看,流转土地中用于种植粮食的比重明显下降,一般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流转土地后种粮比例约占70%,但大部分工商企业流转土地后,普遍放弃种粮,转而从事粮食种植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当然,也有些地方政府粮食安全责任意识淡化,片面追求特色产业发展甚至违规强推非农建设,存在搞行政推动甚至强行禁止农民种粮的现象。如果任其发展,势必引起“非粮化”倾向进一步加重,而这种趋势一旦形成,往往是难以逆转的。
近年来,各地粮食播种面积主动平稳调减,总体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预期。但是,也有些地方在结构调整中,出现忽视粮食生产、过度调减粮食种植的苗头性倾向,需要引起警惕。截至2018年,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5.4亿亩,其中46%的流转土地(2.5亿亩)用于种植非粮作物。据统计,2018年,有6个省份粮食面积调减超过200万亩,最高的调减573万亩,5个省份调减幅度超过5%;有14个省份粮食产量出现不同程度下降,最高的减产超过500万吨。
在有些地区,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抛荒弃种改用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分门别类客观看待。一是季节性撂荒。近几年南方地区水稻“双改单”,导致了农田季节性闲置较多。2017年南方地区双季稻面积比2012年减少800多万亩。有些地方双季稻需要抢收抢种,在人手紧张、雇工费用上涨的情况下,部分大户和农民将耕种条件较差、相对偏远的耕地改种一季;也有许多农民在农闲时外出务工,放弃一季耕种。二是政策性休耕。2016年以来,国家开始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19年,全国轮作休耕面积由1200万亩扩大到2400万亩,其中休耕面积400万亩。一些地区根据当地生态条件,自行开展了休耕试点。有的经营主体根据耕作需要恢复地力,主动采取季节性休耕,选择每年种植一季,其他时间农地闲置。三是主动性弃耕。调研发现,有的农户长年外出打工,没有新型经营主体愿意流转,也没有亲戚朋友愿意代种。有的地方特别是耕作条件较差的丘陵岗地和低洼圩区,很大程度是“靠天收”,“有投入没产出”。甚至有的地方农村近一半耕地抛荒,原因就是缺乏劳动力,地块零碎、多是“澡盆田”,本村没人种,外村没人租,种了也没收成。四是违法性改用。有些地方在基本农田上植草坪、种林木、挖鱼塘等,改变了基本农田的利用性质,有的甚至违法违规将基本农田变为建设用地,不再具备粮食生产功能,部分地区划定的基本农田或补充耕地“上山”,耕地质量无法保障,对稳固提升粮食产能形成威胁。
要高度重视防范潜在风险进一步积聚,避免引起粮食生产和市场价格出现大起大落,坚决防止粮食供需形势发生大的逆转。坚守14亿人的粮食安全底线,是端牢中华民族“铁饭碗”的重大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决不能单纯从经济角度来看待粮食问题,完全依据比较优势来定位整个农业结构的逻辑是站不住脚的。必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强化各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保障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亿亩以上。持续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力度,加强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南方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不断提升耕地质量。
对于耕地抛荒改种的问题,要正确认识、辩证看待,根据抛荒改种原因的不同分类处理,避免耕地“非粮化”,防止“非农化”,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一是该退出的要统筹权衡退出。对于因耕作条件较差、耕作效益不高、生态承载力不足等原因而出现季节性撂荒、主动性抛荒的,要保持战略定力,综合考量把该退的退出来,把该减的减下来,与现有的退耕还林还草、轮作休耕等政策相结合,促进生态养护、地力改善。二是该支持的要加大力度支持。对于因耕地基础设施退化、土地细碎化、没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承接等情况抛荒的,要加大耕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把地种起来、耕种好。三是该纠正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于耕地大规模“非粮化”的,要密切跟踪、加强监管,防止掠夺性耕种、破坏耕作层,影响耕地等级和地力。对于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上山”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守住耕地数量和质量红线。
尽管当前我国粮食生产还面临很多制约因素,但从长远看,通过对耕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后备资源的适度挖潜,以及增加复种指数和提高耕地质量,我国粮食播种面积和产出水平仍然有一定的增加潜力。根据原国土资源部数据,通过耕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等,2001—2008年,我国耕地面积恢复增加5063.8万亩,年均增加633万亩。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显示,全国共有8700多万亩即可恢复为耕地的农用地,还有1.66亿亩可以通过工程措施恢复为耕地的农用地。我国的滩涂面积约1.1亿亩,其中可以利用围垦的淤泥质海岸的滩涂资源丰富,通过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耕地资源的供给压力。另外,复种指数也具有一定的潜力,如果全国耕地平均复种指数从155%提高到160%,相当于扩种1亿亩,可增产粮食0.24亿吨。通过提高复种指数,可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7亿亩左右。
据评估数据显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能够提升1~2个等级,粮食产能平均提高10%~20%。通过加强田间水利工程和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保水、保土和保肥能力,未来如果使4亿亩中低产田的基础地力提高一个等级,按每亩耕地提升一个等级具备增产150斤能力测算,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600亿斤左右。据测算,全国9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后,可保障95%的口粮消费量、90%的谷物消费量,稳住国家粮食安全基本盘。
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加强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和种植结构,积极防控粮食生产风险,全面夯实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基础。建设高标准农田是“藏粮于地”战略的重要内容,目前已建设高标准农田8亿亩,但还面临着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标准偏低、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要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创新债券融资等投融资方式,确保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一季千斤、两季吨粮”。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保证农业生产旱能灌、涝能排,稳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总体看,农民土地流转的意愿有增加趋势,土地流转形式也呈现多样化,以出租、转包、转让、互换、股份合作、托管等为主,逐步由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发展,流转后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存在事实分离。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着一些现实的制约因素,直接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流转。一是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有些土地流转行为还不规范,一些口头协商、私下协议流转,存在许多纠纷和隐患。二是土地流转期限以短期为主,经营主体对流转缺乏稳定的预期,长期投入不足,很多地方基本上为1年或2~3年一签,5年以上的流转合同较少。三是土地依然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不少农户宁肯粗放经营甚至撂荒也不愿流转。有专家说,在进村入户调研时,当问及是否愿意流出土地时,农民说:“没有土地,怎么过日子?”“土地租出去,我们干什么?”很多农户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来源,习惯于靠种地养活自己,特别是现阶段农民的基本生活、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外出务工收入还不稳定,很多农民将承包地看成“活命田”,作为年老力衰返乡务农的一条退路。四是土地承包管理不规范,纠纷不断并且难以解决。有专家认为,在没有做好确权登记颁证的前提下,如果先稀里糊涂流转起来再说,这将为以后发生土地纠纷埋下隐患,打官司都没有凭据。
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要加强法律监管和政府引导服务,重点应把握好土地流转“向哪转”“流给谁”两个关键。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防范农地“非农化”,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规范,切实抑制过度“非粮化”。对于耕地“非农化”,政策上有明确要求,法律上严格禁止,应探索建立准入和监管制度,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农地违法改变用途,防止投机行为。对于“非粮化”,难以用行政的方法强行加以限制,要采取科学得力的引导措施。比如,对从事规模种粮的主体,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业机械购置、农业信贷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倾斜扶持政策,提高经营主体种粮的积极性。要鼓励探索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在流转土地中获得更多利益。专家建议,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创建复合型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户以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入股参与农民合作社发展,形成产权联姻的共同联合体。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鼓励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根据经营主体经营状况按股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