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问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 管理中的问题

(一)重科研数量轻质量

1.重视科研立项,轻视科学研究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科研项目的立项数量及金额关系到高校的收入和排名,也关系到教师职称评定及工资收入。高校的科研经费分配一般更倾向于重点高校及其科研人员。每年,各学院初审申请人的科研项目申请书,然后将所有通过初审的项目申请书由学院统一交到学校。学校审查通过后,按照相应的渠道上报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或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最后,基金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对每一项科研项目申请给出能否立项的建议。

这种科研项目申报机制由行政主导,科研经费的获取并不容易,不少研究项目持续申请多年也仍未获批。科研管理部门比较注重统计科研立项的数量、立项规模、到位经费等方面,缺乏成果追踪考核,从而造成重立项而轻研究的问题。

2.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健全,缺乏约束力

高校在预估科研经费具体数额时,往往只参考项目负责人或科研经验丰富者的意见,而较少考虑财务人员的意见。但是,前者关注的更多是科研内容和目标的实现,对财务方面的了解相对有限。缺少财务人员的参与,可能会导致预算中遗漏一些开支、费用估算过高或过低,从而影响整体预算的准确性。缺少财务人员的参与,难以进行全面的资金分析和合理的分配决策,预算可能过于偏重某个方面,其他重要的科研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甚至可能导致项目运行中出现资金短缺或浪费的问题。财务人员在项目执行阶段能够及时监控和掌握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于项目经费的流向和使用效果能够进行有效的跟踪和评估。缺少财务人员的参与,项目预算的监控和调整将变得困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难以得到有效的掌控和管理。财务人员能够从财务风险的角度审视预算,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应对策略制定。缺少财务人员的参与,无法全面考虑项目运行中的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会增加项目失败或经费浪费的风险。

(二)高校经费管理制度滞后,纵向和横向管理制度不平衡

1.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在实际运行中具体执行难度大

国家和社会层面给予的科研资金都不是科研人员的私人财产,故此应由高校财务统一管理。将纵向和横向的科研资金都纳入高校财务,可以实现统一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效率。通过集中管理,可以更好地整合各类科研资金,避免重复申请、重复使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和财务手续,节约时间和人力成本。高校财务部门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经验,能够确保科研资金的财务管理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实行统一管理可以加强对科研资金的审核、监控和内部控制,防止违规操作和滥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尽管国家已出台了一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但仍然很难完全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机构和层级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经费的分配存在着一定的资源不均衡现象;科研经费管理需要专业的财务知识和技能,但在一些科研机构中,财务人员相对稀缺,非财务人员对于财务管理的了解有限;如果监管不到位,对违规行为缺乏及时的发现和处理,也容易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有些学校仅仅名义上实行“课题组负责制”,实际上依然是部门完全掌管经费,更有高校自行扣除部分管理费用,财务部门仅负责核销手续。

无论是有关部门还是科研者本身,都应该谨守“合理合法、专款专用”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合理运用科研经费,提高经费管理水平。

2.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法规的修订和调整不及时

高校科研经费的预算分配通常是由国家、地方政府或学校内部进行安排,预算分配的限制可能导致科研经费无法及时跟上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无法满足新兴科技领域的研究需求。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体制和流程不够灵活就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和科技发展,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手续烦琐的审批流程会大大延迟决策和执行,无法及时响应科技创新的需求。很多经费标准已经难以满足出差教师(特别是一些开销大、成本高的野外作业科研项目)的需要,严重挫伤教师的积极性,阻碍了科研进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不断进行修订和更新。然而,一些高校缺乏有效的制度更新机制,没有建立起灵活、透明和高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制度无法适应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导致管理制度和费用标准滞后于时代。近年来,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有了明显成效,但部分地方的微观举措仍不够到位,尚未完全放开许多纵向科研项目的预算调整审批权。

3.科研经费分配体制不合理,限制过多

现行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是少数管理人员掌握大部分科研资源的体制,资源分配和项目审批之间的制约作用非常有限,这种局面滋生了许多科研工作中的人情问题,给科研人员带来许多无奈。从宏观角度来看,科研经费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中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导致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流程冗长、审批环节多、决策周期长,经费申请需要经过多个管理单位的审核和批准,科研项目的立项、资金申请和使用等都难以按时完成,严重影响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科研项目的进展。此外,多头管理容易缺乏整体的统筹规划,以及管理责任不清晰,各个管理单位之间或缺乏协调和合作,或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这样就难以对科研经费进行有效的整合和优化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当出现问题或争议时,很难追溯到具体的管理责任。还有个别单位和个人借助不正当途径独揽科研资源,滋生腐败,影响恶劣。这样下去,政府的管理作用会受到破坏,高校部门的管理功能也大打折扣,严重阻碍科研人员积极性的调动和学术的进步。

(三)科研经费审计监督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

1.监督机制不健全

在相关主管部门对高校的各种排名或评估中,如教育部对各高校申报新增硕士点和博士点的评估,对各高校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评估等,各高校年内获得科研经费的数额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均占很大的比例,这就促使一些高校尽量做大科研项目的规模,想方设法提高申请科研经费的数额,而对于科研经费的实时监督和有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偏低。

2.考核指标不合理

一部分高校在安排考核指标时将科研项目的级别、争取到的科研经费的数额等提到相当高的比例,因此很多教师(尤其是需要评职称的年轻教师)一门心思放在申报更多、更高级的项目上,反而不重视科研成果本身。过高的考核比例会给教师带来极大的压力,迫使他们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争取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和大额经费上,以满足考核要求。这种情况下,教师可能过度关注外在的评价指标,而忽视了实际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过于强调项目级别和经费数额容易助长短期效益导向的心态。教师可能更倾向于追求眼前的荣誉和奖励,而忽略了科研成果的长期发展和实际影响,导致教师把更多精力投入追逐项目资源和经费,而不是深入研究和创新。

如果只看重项目级别和经费数额,而忽略了对科研成果本身的评价,就会导致评价体系失衡。科研成果是衡量教师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指标,但过度强调项目级别和经费数额可能让教师将更多精力放在申请项目上,而不是深入研究和取得实质性的科研成果。为避免高校教师忽略科研成果本身,考核制度应该综合评价教师的科研项目质量、经费使用和科研成果等多个因素。除了项目级别和经费数额,还应注重对科研成果的学术影响、创新贡献以及学术交流和合作等方面的评价。这样可以更全面地激励教师在科研过程中追求卓越,并保证科研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3.缺乏科研项目中期结题评估和结题绩效评估

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不重视监督检查获批项目的科研开发过程,这其实是一个很明显的漏洞。对科研项目中期进行监控和结题评估可以帮助高校提升科研项目的管理能力,有助于高校优化资源的配置,帮助高校进行科研项目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通过定期监控项目进展和评估结果,教职员工可以及时发现项目困难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解决,确保项目按时高效地完成;及时调整资源的分配,向有潜力和表现良好的项目倾斜更多的资源,从而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影响力;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应对,减少项目失败的风险,提高整体的科研项目质量;通过评估项目的进展和成果,可以及时发现具有商业化或社会应用潜力的科研成果,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源,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增强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中期结题评估可以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进行指导,为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提供警示,修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通过评估项目的进展和成果,可以了解项目所需的经费是否足够,是否符合预期目标,发现项目中存在的潜在问题,从而为科研经费的使用提供参考和指导。如果项目经费被滥用或者存在不合理的使用情况,中期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并提出改进建议,以确保科研经费的有效利用。如果中期评估发现项目经费的使用与初期计划存在偏差,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修正。例如,适当增加或减少经费的投入,重新分配资源,以更好地支持项目的顺利进行来最终实现研究目标。当前,部分高校不够重视中期结题评估,未能发挥其指导警示作用。

科研项目结题后的结题管理也是一项非常重要但经常被忽视的工作,但同样缺少。科研项目没有系统化的绩效评估系统,仅仅依靠简单的成果检查进行检验,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管理效果以及最终成果无从评价,使项目的综合考核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