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黎明,我们顺利地渡过锡达河,行进在锡达河与温尼伯之间的辽阔平坦的草原上,稍稍偏南,以便向衣阿华州边界的森林地带靠近。早晨,李丽安不敢瞅我的眼睛。我看她若有所思;她似乎为什么事情而感到害羞,或者为什么事情而郁郁不乐;我们昨天晚上到底犯了什么罪?她几乎没有从大车上下来。阿特金斯大婶和格罗夫纳大婶以为她身体不适,围着她关切地张罗。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是怎么一回事,那不是病,甚至也不是良心的苦恼,而是纯洁的躯体和预感到某种新的神秘力量之间的斗争,这股力量攫住她的躯体,如一张嫩叶般地飘向远方。这是一种预见,一种感知,你已经毫无办法,或迟或早,你定将顺从,把自己交给这股力量去摆布,忘记一切,只是一味地去爱。

纯洁的灵魂在爱情的门槛上发怵,犹豫,但是感觉到已经跨越之后又颓然无力。李丽安仿佛做梦似的发呆;我呢,待我明白了这一切,则是高兴得简直透不过气来。我不知道这种感情是否可以称之为高尚,不过,早晨,当我骑着马从她的大车旁飞驰而过,瞧见她精神萎顿,仿佛一朵小花时,我体验到一种类似猛禽知道母鸽已经无法逃脱的感觉。但是,我不会为了得到世上的任何珍宝而坑害这只母鸽,因为我心中怀着极大的怜惜。然而,事情真奇怪,尽管我对李丽安有着最温柔的感情,这一天对于我们似在相互怨怪中度过的,或者说,无论如何是极为担心的。我绞尽脑汁,怎样才能见李丽安一面,哪怕互相看上一眼,但是想不出丝毫办法。幸亏阿特金斯大婶来帮我的忙,她说小娃娃需要活动活动——坐在气闷的大篷车里对她的健康有害。我寻思李丽安骑马走走兴许有好处,便吩咐辛普森替她备鞍。虽然我们车队里没有女用马鞍,但是高鞍鞒的普通墨西哥马鞍也足以代替了,边境荒原上的妇女们到处都在使用这种马鞍。我不准李丽安跑得离车队太远,以致看不见车队。在单调的草原上迷了路是很困难的,因为我派出去打野味的人在车队周围相当长的距离内转悠总可以遇到几个迷路的人。来自印第安人方面的危险倒不存在:矮马部落只在大围猎时期才光顾这一带高草原,直到温尼伯,而现在大围猎尚未开始。与森林接壤的草原南部情况大不相同,那里不仅有丰富的食草野禽、野兽,故而在草原上小心谨慎,并非多此一举。说实话,我认为,李丽安为了安全起见,会跟在我身边行进的,这样可以使我们相当经常地单独待在一起,因为在行进中我时常要骑着马跑到前面老远的地方去;在我前面走的只有两个混血种的向导,我后面则跟着整个车队。情况果然如此。第一天,瞧见我的漂亮的女骑士从车队向我驰来时,我真正觉得自己有说不出的幸福。由于快速奔驰,她的头发散披在肩膀上,绷紧的连衣裙——作骑装稍稍嫌短——使她脸上那份顾虑的神情真叫人着迷。奔到近旁,她脸蛋儿涨得绯红,犹如一朵玫瑰花,她知道她是投入我所张开的、目的是要使我们两人待在一起的罗网,她知道这一点,可她还是来了,红着脸,仿佛不大情愿,还试图装出一副她压根儿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我则像个顽皮够了的孩子,心扑通扑通直跳,等我们的马并排了,我直怨自己,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好。那么甜蜜、强烈的感情立即使我们彼此吸引。我被某种无形的力量所推动,向李丽安俯过身去,好像是要替她梳理一下马鬃上的东西,趁机吻了一下她的搭在鞍沿上的手。一种微妙的、难以述说的、比我过去生活中体验过的一切欢乐更加巨大、更加强烈的幸福感流遍我的全身。随后我把这只小小的手掌紧紧按在心上,开始对李丽安说,如果上帝赐给我世界上的所有王国和一切珍宝,以换取她的一缕鬈发,我也不换,因为她永远占据着我的心灵和身体。

“李丽安,李丽安!”我说。“我哪儿也不让你去,我要跟着你越过高山,穿过荒漠,我将吻你的脚,恳求你,只求你稍稍爱我一点儿,只要你对我说,我在你心里有那么一点儿意思。”

我一边这么说,一边心里想,我的胸膛快要胀裂了;李丽安窘极了,一再说道:

“哦,拉尔夫!你是知道的!你一切都知道的!”

可我连自己也不知道,该笑还是哭,该跑开去还是待在这里。现在我渴望着向天堂超升,因为我拥有了我想要的一切,我觉得自己已经升向天堂。

从那时起,只要队长的职责许可,我们就待在一起。然而队长所负责的事务随着我们一天天接近密苏里而逐渐减少。大概没有一支移民队伍像我们在旅途中最初几个月那样顺利。人和牲口已经习惯于秩序井然,学会了旅途中必要的技能,所以我不必过多地去关注他们;而大家对我的信赖使队伍保持良好的情绪。此外,粮食充足,春季的良好气候唤起人们的快乐心情,增强人们的身体健康。我每天确信,我的大胆的计划——带领队伍不走平常去圣路易与堪萨斯的路途,而去衣阿华与内布拉斯加,——是极为成功的。那边已经酷热难当,于健康不利的河间地带——密西西比河与密苏里河之间,由于疟疾和其他疾病,行走的队伍逐渐稀少。这里则气候比较凉爽,不易发生疾病,也使旅途的困难减少。

诚然,去圣路易的路途开头部分比较安全,但是我们队伍由二百三十个人组成,武器装备精良,又有战斗力,可以不必害怕印第安人的袭击,尤其是定居在衣阿华州内的部落,因为他们遇到白人的次数较多,更了解白人的力量,所以他们不敢袭击人数上占优势的队伍。只是应当警惕stampeadas——夜间袭击骡子和马,因为驾车的牲口被偷将使队伍在荒原上陷于绝境。不过巡逻者的警惕性和经验可以防止这类情况的发生,巡逻者大多数都熟悉印第安人的袭击,而且不比我差。

行进途中建立起秩序,让人们习惯于这种秩序,这么一来,我白天的事务就比开头时相对地要少得多,我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倾注在充溢于我心头的感情上。晚间我怀着明天早晨我将看见李丽安的想法去睡觉;早晨我对自己说:今天我将看见李丽安,——日复一日,我沉入爱河越来越深,感觉到幸福越来越大。渐渐地,我们移民队伍中的人也开始发觉这一情况,但是谁也没有对此表示不快,因为我们两人——我和李丽安——得到人们的好感。有一天,施密斯老头骑马经过我们身边时大声喊道:“上帝赐福于你,队长,还有你,李丽安![12]”——这样把我们两人的名字扯在一起使我们一整天都异常快活。那时候格罗夫纳大婶和阿特金斯大婶常在李丽安的耳边嘀咕些什么,弄得姑娘脸孔通红,像朵罂粟花;然而她们对她说些什么,她从来不肯告诉我。只有亨利·辛普森常常忧郁地望着我们;他可能心里也筹划着反对我的什么招儿吧,不过当时我没去留意。

每天清晨四点钟我常常已经走在队伍的前头了。向导们骑着马,唱着印第安母亲教他们的歌,走在我前面约一千五百步光景;大队人马,距我约同样的距离,走在我的后面,宛如一条白带在草原上飘动。早晨六点左右,对于我是个多么美妙的时刻:我忽然听到身后响起马蹄的答答声,看见她,我心爱的姑娘,我的心肝宝贝儿,渐渐近来。晨风吹拂着她的头发,好像是因为马的奔驰而散开的,其实是她有意草草地把头发一挽,因为小妞儿知道这样于她合适,知道我喜欢她的头发随风飘拂,等到风把她的发辫向我吹来,我会抓住发辫紧紧按在嘴唇上,我也装得仿佛不知道她的慧黠的样子。每天早晨就在我们这样甜蜜的期待中开始。我教她用波兰语说“日安!”我听着她用可爱的嗓音说这句话,我似乎觉得她更加宝贵了。怀念祖国,怀念家庭亲人,回想逝去的年代和过去的一切,当时像海鸥飞越海洋似的闪过,我时常禁不住要失声痛哭,然而我不好意思,于是便眯缝起眼睛,强忍住快要夺眶而出的泪水。她呢,知道我虽然眼里噙满了泪水,心却幸福得快要融化了,她便像只椋鸟似的反复说道:“日安!日安!日安!”我怎能不爱我的可爱的椋鸟胜过世上的一切呢?我又教了她其他的话,当她撮起小嘴唇学说对她来说是困难的波兰话时,我便取笑她的发音不准。这时她就像个孩子似的撅起嘴巴,假装生气。但是我们从来不曾争吵过,只有一回,我们之间闪过一丝不快。有一天早晨,我装作想要替她把马镫带收紧的样子,实际上是昔日枪骑兵—浪荡子弟在我身上复活,我开始吻她的秀足和在荒原上踩踏得破旧了的皮鞋,拿世上的一切王国来换这双皮鞋我都不换。这时她把脚紧紧夹住马肚,反复地说:“别,拉尔夫!别!别!”然后驰到一边去了。虽然后来我请求她原谅,还安慰她,可她不想靠近我。李丽安没有跑到车队中去,她不想使我难受。可我脸上摆出比我实际的心情强烈百倍的哀伤神情,陷入沉默中,以一个世上万事全休的人的样子,骑着马行走。我知道她心里有一股爱怜之情在涌动。果然,我的沉默使她不安,不一会儿她便骑着马靠上来,开始张望我的眼睛,好像一个孩子想要知道妈妈是否还在生气。不管我怎样使劲儿绷着脸继续装作伤心的样子,我还是不得不扭过脸去,免得笑出声来……不过这样的事只有一次。通常我们总是快快活活,好比草原上的松鼠,有时候,(天哪,原谅我这有罪的人吧!)我,整个车队的队长,在她面前变得像个小孩一样。有多少回,我们静静地并肩齐行,我常常蓦然向她转过身去,说是我有要紧的事情想对她说,等她好奇地凑过耳朵来,我悄悄对她说:“我爱你。”她红着脸,笑盈盈地在我耳边回答道:“Also!”就是“我也爱你!”的意思。我们在草原上彼此悄声倾吐秘密,只有轻风能听见咱们的心曲。

时光飞逝,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似乎觉得早晨和晚上相连接,犹如链子的一环和一环相扣。只有路途中偶尔发生的事故打破这令人愉悦的单调。有一次星期天,混血儿维希塔用套索逮住一只大种羚羊,草原上叫做dick,和它的一只小羊羔。我把小羊赠送给李丽安,她替它做了一只颈圈,挂上骡子的铃铛。我们给小羊取名儿叫凯蒂。一星期工夫它就习惯了,开始从我们手里吃东西。常常我骑着马在李丽安的一边行走,凯蒂在另一边奔跑,不断地抬起它那乌黑的大眼睛望着李丽安,咩咩叫着,要求给它以亲热。

过了温尼伯之后,我们进入了平坦如桌的原始草原,空旷辽阔,草木丰茂。向导们不时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没入野草和灌木丛中,马儿缓步而行,如在波涛上。我把这个世界介绍给李丽安,她对这个世界全然陌生,她惊叹草原的美,我为她如此喜爱我的王国而感到自豪。时值春天,恰好四月末,正是草木欣欣向荣的季节。这块荒原上所有该开的野花都已经开得一片灿烂。

夜晚,草原上荡漾着醉人的芳香,仿佛是从千万只香炉里袅袅升起的氤氲;白天,轻风阵阵,遍地繁花似锦的原野摇荡起伏,红色、黄色、淡蓝色以及其他一切可能有的颜色,五彩缤纷,斑斓闪烁,直刺得人眼睛发痛。低矮茂密的草丛中,耸立着一根根黄花的花茎,犹如我们国王的权杖;黄花旁边蔓生着银白色的丑陋的植物,名叫Tears——眼泪花。这花由透明的圆珠儿组成,确实叫人想起泪珠儿。我的眼睛已经养成观察草原的习惯,好似看书,每次都能发现我所熟悉的植物:一会儿是阔叶子的卡鲁姆纳,可以治伤,一会儿是开红花或白花的草原含羞草,当有野兽或人靠近时,它的花萼便闭合起来,一会儿又是印第安的飞燕草,它的气味催人入梦,甚至昏厥。我教李丽安读这本天书,说:

“亲爱的,既然你不得不在森林中和草原上生活,那么你早些熟悉它们吧。”

平坦的草原上,有的地方像孤岛一般耸立着一簇簇木棉树和罗汉松,被野葡萄和野藤缠绕,繁枝密叶,遮得几乎看不出树了。野藤上又缠绕着常春藤、菟丝子和很像野玫瑰的刺藤。藤蔓上开满鲜花,在鲜花和绿叶的双重帷幕的遮蔽下,树丛里是一片神秘的幽暗;树干下的昏暗中,太阳无法晒干的一汪一汪春天的水洼,睡意正浓;树梢上的花枝丛中传来鸟儿的异样的啼鸣和叫唤。当我第一次把这些树和垂拂的花枝指给李丽安看的时候,她停下来,一动不动,只是合着手掌,一再说道:

“啊,拉尔夫!难道这是真的?”

她承认,走进那里面去她有点儿害怕。但是有一天中午,天气酷热,草原上空刮过炎热的得克萨斯的风,我们两人走进树丛里去了,凯蒂也跟着我们。

我们在小湖边停住,湖水中倒映着我们的身影和马,我们默默地站了一会。这儿阴森,凉爽,肃穆,仿佛置身在哥特式大教堂中,微微有点儿叫人发怵。白昼的阳光,透过树叶隐约照到这里,一片绿莹莹。一只不知什么鸟儿,躲在野藤的圆穹下,叫喊着:“No,no,no!”似在警告我们别再往前去。凯蒂发抖了,紧紧挨着马,我和李丽安突然回头望去,我们的嘴第一次相遇,既已碰在一起,就再也不能分开了。她啜饮着我的心灵,我啜饮着她的心灵,我们已经感到呼吸不畅,可是两人的嘴还是紧紧地吻在一起。终于,她的眼睛蒙眬了,搭在我肩膀上的手像害热病似地哆嗦起来。她陶然忘了自己,身子没了力气,头靠在我的胸口上。我们俩欣喜、幸福得陶醉了。我不敢动一动,可是我的心里却满溢了,我爱她,比可以想像的和可以表达的强一百倍,我只是抬起眼睛去张望密簇簇的树叶间的天空。

从陶醉中醒来,我们又钻出碧绿的丛林,来到开阔的草原,强烈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暖洋洋的风吹拂着我们,一片辽阔的、欢乐的、熟悉的旷野展现在我们面前。草原上的野鸡在周围的草地上漫步。

低低的土墩像钻过筛子眼似的,从窟窿里冒出几只土中穴居的松鼠来,站成几排;我们走过去时它们消失在地底下。前面出现车队和围绕着大车的骑士们。

我仿佛觉得,我们似乎从幽暗的房间里走出,来到了人间,李丽安显然也有同样感觉。辉煌的白昼使我欣喜,然而这充沛的金色阳光和回忆使我们陶醉的接吻——她脸上还看得出吻的痕迹,却使她充满了忧虑和模糊的不安。

“拉尔夫,你是否觉得我不好?”她突然问道。

“你说什么呀,我的亲爱的!我的心里,除了仰幕和最强烈的爱之外,如果还有其他感觉的话,让上帝抛弃我。”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非常强烈地爱着你!”她说。这时她的嘴唇发抖了,轻轻地哭泣起来。虽然我愿意把心灵都交给她以使她放心,她却整天郁郁不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