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的科学哲学
第三章 波普的科学哲学
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开始,卡尔·波普便提出了他的反对实证主义的观点。他的 《科学发现的逻辑》(德文版,1934)已成为同归纳主义、辩护主义相对抗的科学方法论的代表作。以这本著作为基础,他在伦敦经济学院的学生们和追随者形成了科学哲学中的波普学派,在西方有一定影响。波普后来的著作如 《猜测和反驳》和 《客观的知识》大大地发展了他自己的哲学体系,但他并没有放弃 《科学发现的逻辑》中所阐明的方法论原则,只是对这些原则有所补充或修正。现在我们来介绍和评价波普的科学哲学,仍然以这本著作所代表的观点为主,关于他的思想的发展将略为提及。
第一节 科学的目的
对于长期以来在认识论中占统治地位的绝对无误论,波普鲜明地提出自己的可误论来相对抗。绝对无误论者认为科学提供了同意见有别的真知识:绝对确实的、可证明的知识;波普指出这个古老的理想不过是一个幻想。“科学客观性的要求必然导致每个科学陈述都必定永远是试探性的。它的确可以得到确认,但每一确认都相对于又是试探性的其他陈述。”[1]波普认为不仅确实性是一个幻想,不完全确实性的程度或概率也是一个幻想,只有放弃这个幻想,妨碍科学进步,阻止我们大胆提出问题,妨害我们做出严格的、客观的检验的蒙昧主义才会有所削弱,因为这个幻想是蒙昧主义的支柱之一。这样看来,确实性的幻想不仅是不能实现的,而且是有害的。依波普看,要求确实性不是科学家的态度,是信仰者的态度。使一个人成为科学家的,并不在于他掌握知识、掌握无法反驳的真理,而在于坚持不懈、不顾后果地采取批评态度的对真理的寻求![2]
波普按照哲学家在知识问题上的不同立场把他们划分为两大派。一方是证实主义者或辩护主义者,另一方是证伪主义者或可误论者或批评主义者。他也顺便提到第三派的非理性主义者或怀疑论者,这些人可以叫做失望的辩护主义者。他承认证实主义者是最重要的理性论传统的拥护者,是理性反对迷信和武断的斗争的拥护者。因为他们要求:只当一个信念能够为正面的证据所辩护,我们才应当接受它;也就是说,只当它被证明是真的,或至少是概率很高的,我们才接受它。换句话说,他们要求:只当一个信念能够被证实,或概然地被确认,我们才应当接受它。但证伪主义者相信:他们已经发现那些表明第一派的纲领不可能实现的逻辑论证。人们决不能够为关于一个理论是真的这样的信念提出辩护的理由。非理性主义者也是这样相信的。但和非理性主义者不同,证伪主义者还相信他们也发现了能够把合理的科学同各种形式的迷信区别开来的途径,尽管证实主义者或辩护主义者的原来纲领已经破产了。
证伪主义者指出,关键的问题是要认识这一点:科学的合理性并不在于它的为支持其意见而诉诸经验证据的习惯——星相学家也是这样干的——而唯独在于它的批评方法,这当然也包括批评地使用经验证据 (特别在反驳时)的态度。认识了这一点,科学就能够同迷信区别开来了。所以证伪主义者反对辩护主义,但不陷于非理性主义,他反对非理性主义,却无需求助于辩护主义。波普指出:“依我们看,科学同确实性或概率或可靠性的寻求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对于把科学理论确定为牢靠的、确实的或概然的并不感兴趣。意识到自己是难免有错误的,我们仅仅对批评理论和检验理论感兴趣,希望借此找出我们错在哪里,希望从我们的错误中来学习,并且,如果我们幸运的话,希望得到较好的理论。”[3]
所以,同逻辑经验主义者相反,波普认为科学的目的不是要提高理论的概率,希望得到概率越来越高的理论,而是希望得到较好的理论。一个较好的理论,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下面还要专门谈这个问题。现在只指出:较好理论的一个首要条件,就是可检验性程序较高。一个科学理论的可检验性或可证伪性的程序越高,它的经验内容就越多,同时它的概率就越低,所以,依波普看,科学的目的不仅不要得到概率最高的理论,而且恰恰相反,要得到概率最低的理论,也就是内容最丰富的理论。
波普在 《科学发现的逻辑》中,表述了一个 “进步的标准”。按照这个标准,即使在一个理论被检验之前,我们就能够知道,要是它通过某些检验,它将比某个别的理论较好。这个标准是十分简单而明显的。它把那个告诉我们更多东西的理论描绘为较合人意的,就是说,那个含有更多的经验内容的理论,逻辑上更强的理论,有更大的说明力和预测力的理论,因而能够由于把所预测事实同观察进行比较而受更严酷的检验的理论。我们在一个理论中所想要的这一切属性能够被表明为相等于同一个东西:较高程度的经验内容或可检验性[4]。
因此,依波普看,科学的目的在于有趣的、大胆的和有丰富内容的理论,而不在于平凡琐屑的真理。他虽然接受科学的任务在于探索真理这个思想,但他同时强调:真理不是科学的唯一目的。我们所需要的不只是单纯的真理:我们要寻找有趣的真理——重要的真理。而在自然科学里这就是寻找那有较高程度的说明力的真理,但这就意味着它是逻辑上似不可信的,概率很低的[5]。
内容和概率是相反的,并且遵从不同的规律。以Ct(a)表示“陈述a的内容”,以Ct(ab)表示 “a和b的合取的内容”,那么
(1)Ct(a)≤Ct(ab)≥Ct(b)
这个规律和概率演算的相对应的规律恰成对照:
(2)p(a)≥p(ab)≤p(b)
这两个规律 (1)和 (2)合起来表示:内容越增加,概率越降低,反之亦然。或者换句话说:随着内容增加,似不可信性(improbability)便也增加。这个平凡的事实产生了如下不可避免的后果:如果进步或知识意味着我们有内容不断增加的理论,它一定也意味着我们有概率不断降低的理论。这样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进步或知识的增长,那么,高的概率便不可能也是我们的目的:这两个目的是不相容的[6]。
波普指出,一个陈述的概率越高,它的内容便越贫乏,逻辑上越弱 (能够由它推导出的陈述越少),例如一个重言式的概率最高,等于1,它的内容便最少。所以把概率演算 “逻辑地”应用于陈述或命题,它便不过是关于这些陈述的逻辑弱度或内容贫乏性的演算。人们通常倾向于毫无批判地假定高概率必定是科学的目的,因而也假定归纳的理论必须说明我们怎样能够使我们的理论获得高度的概率。这样,他们实际上就是把理论内容的越来越贫乏看作科学的目的,这是不可避免的。
这样,如果在科学里我们的目的是丰富的内容,如果知识的增长意味着我们知道得更多,我们知道a和b,而不单是a,我们的理论的内容增加了,那么,我们便必须承认我们同时以低的概率为目的。由于低概率意味着被证伪的高概率,于是就得出:高程度的可证伪性,或可反驳性,或可检验性,便是科学的一个目的[7]。
这样进步的标准便是可检验性或似不可信性,只有高度地可检验的或似不可信的理论才是值得检验的,而如果它经得起严峻的检验,它就实在地 (而不单潜在地)是较好的理论。
从 《科学发现的逻辑》到20世纪50年代末,波普把理论内容的不断增加看作科学的目的:科学家要得到的理论是内容最丰富的,因而也似乎是最不可信的。这时波普并没有明显地把得到真的理论看作科学的目的,因为依他看,如果科学家有时得到了真的理论,那也只是偶然的,而且他不会知道这理论是真的。到1960年,波普在 《真理、合理性和知识的增长》[8]中开始承认真理也是科学的目的之一,另一个目的是内容。真的观念和内容的观念同样重要,这两个观念一起能够大大地阐明科学中的进步这个观念。
这时他就认为科学的目的是理论同事实的较好的符合,是理论的越来越接近真理,是理论的逼真性 (verisimilitude)。逼真性的观念把真理的观念和内容的观念合而为一,它和概率的观念是完全不同的,但人们经常把这两个观念混淆起来。因此把逼真性和概率严格的区别开来是十分重要的。这两个观念都和真理的观念有密切关系,都引进了不同程度地接近真理的观念。逻辑概率表示关于通过逐渐减少内容以接近于逻辑确实性或重言式真理的观念。反之,逼真性则表示接近于全面的真理的观念。这样它把真理和内容结合起来,而概率却把真理和内容的贫乏结合起来[9]。
波普费了很多时间才能够根据真理和内容来下一个逼真性的简单定义。
陈述a的内容就是a的一切逻辑推断的类。如果a是真的,那么这个类只能够由真陈述组成,因为由真前提只能够得出真的结论。但如果a是假的,那么它的内容既含有真的也含有假的推断。这样不管一个陈述是真的还是假的,它所陈述的可以有较多的真理或较少的真理,随它的内容由较大或较小数量的真陈述组成而定。
我们把a的真逻辑推断的类叫做a的 “真理内容”;把a的假推断的类叫做a的 “假内容”。这样我们能够说:
假定两个理论t1和t2的真理内容和假内容是可以比较的,那么当且仅当
(a)t2的真理内容而非假内容超过t1的,
或者
(b)t1的假内容而非真理内容超过了t2的,
我们才能够说t2较之t1更接近于真理或较符合事实,也就是说,有较高程度的逼真性。
假定理论a的假内容和真理内容都是原则上可度量的,那么我们能够给Vs(a),就是说a的逼真性的测度下定义。下面是最简单的定义:
Vs(a)=Ct T(a)-Ct F(a)
这里Ct T(a)表示a的真理内容,Ct F(a)表示a的假内容[10]。
在波普提出逼真性的概念大约十年之后,从1972年开始,D·米勒、P·蒂奇等人批评了波普关于逼真性的定义,指出波普把理论的真理内容和假内容加以定性比较的方法是行不通的。现在已经证明,没有一对假的理论满足了这个比较的逼真性的定义。其中一个直觉地看来较近似真理的理论,按照这个定义,它和另一个理论在逼真性程度上却没有什么差别。我们不能依靠推断类之间的子集关系来证明其中一个理论较近似真理。比较之所以行不通,是由于推断类包括的陈述可以随意增加。例如推断p和任意陈述q的析取p∨q也是一个推断。
关于逼真性问题,即严格地指定在什么情况下一个理论才是较另一个理论更近似真理或更逼真,至今还在争论之中。试图给逼真性下一个较准确定义的各种努力,至今还是不成功的。因此有不少人认为也许为了描述科学的进步,毕竟不需要一个逼真性概念。N·凯尔特奇和A·马斯格雷夫便是这样看的。波普学派的J·阿加西还进一步提出论证,反对把逼真性的不断增加作为科学的目的。
波普原来的问题是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评估假的理论,以致一切假的理论并非都处于同等地位,而且一切假的理论并非结果都比像 “我的手有五只手指”这样平凡琐屑的真理更坏些。他希望能够论证这两点:第一,我们的关于世界的科学知识是不断进步的,虽则迄今一切理论好像都是最终要被驳倒的;第二,并不必要像老式实证主义者所希望我们的那样地谨慎小心。牛顿的理论虽然是假的,同描绘一个苹果从一棵树上掉下来的运动的一篇真实报告比较起来,它要具有更大的逼真性。
总的说来,关于科学的目的问题,波普提出了一系列新颖的看法。在近代科学发展的初期,按照培根和笛卡儿的科学理想,科学由许多真理组成,不仅是平凡琐屑的真理,而且是深刻的真理,能说明许多现象的真理,甚至能提供最后说明的真理,这是深刻性的理想。另一方面,科学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已证明的真理,已经被认识的真理。这是确实性的理想。但这两个理想是互相冲突的。深刻性的要求与确实性的要求背道而驰。我们越发深入到事物表面的底层,我们的思想就具有越大的猜测性。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的科学哲学中反映了这种理想的冲突。
自休谟以后,在科学中再没有人能够坚持绝对确实性的要求,正如也再没有人能够坚持最后说明的要求一样。但这个时期绝大多数的科学哲学家好像都追求确实性而放弃了深刻性。马赫的感觉主义、迪昂的约定主义和布里奇曼的操作主义,还有维也纳学派的证实原则,都把科学理论限制于描述现象表面或感觉经验或我们能够操作的东西,或者认为理论不过把实验规律加以分类,它本身并不描述世界。这些科学哲学家都牺牲了深刻性的理想以换取可能得到的近似确实性。
波普的观点是对大多数人这种看法的第一次的充分成熟的反对。他完全抛弃确实性的理想,而要求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说明力和严峻的可检验性。依波普看,不仅科学理论永远是猜测性的,检验理论的基本陈述也是猜测性的,在科学的任何层次上都没有经验的确实性。
情况好像是这样。培根、笛卡儿的科学理想是两极性的。一个哲学派别被确实性的一极所吸引,他是证实主义者——现象论者,另一个哲学派别被深刻性的另一极所吸引,他们是证伪主义者——实在论者。两派各持一说,好像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事实上,证实主义者牺牲了科学的深刻性,却不能够使确实性的理想更接近于实现。但牺牲了确实性以及它的一切代替品 (例如高的概率)的证伪主义者,却使深刻性理想的大部分有可能实现。这是由科学理论和它的经验证据的关系所决定的。
假定T是一个经验地有说明力的和数学地准确的理论,E是已知的对T有利的证据。证实主义者要把T看作在某种意义上被E所确立或辩护或定为概然真的。
但从实在论的观点看来,T相对于E来说,是极度头重脚轻的。首先,T是全称陈述,而E是有限数量的单称观察报告。其次,T是数学地准确的,而E是永远含有观察误差的报告。最后,T假设有隐藏于现象下面的理论对象,E是不谈及这些对象的。总之,T在三个不同方面大大超过E,不可能由E逻辑地得出T。
对于要保留确实性理想的某种代替品的证实主义者或归纳主义者来说,问题便在于以这样一种方式重新解释T,把T的内容缩减到可以对付的程度,以便相对于E来说它不再是如此头重脚轻的。他的主要策略,像我们所知道的,便是以某种现象论的或彻底经验的方式来解释T,把T非本体论化,以致它仅仅谈及事物的表面。马赫等人的现象论解释,就是抱着这样的目的。可是,他们虽则剥夺了科学理论的深刻内容,它的本体论性质,却并不能剥夺它的普遍性和数学准确性。只要T仍然保留着这两个特性,归纳主义者就没有理由认为,E逻辑地蕴涵着T的内容的一个有限部分。
逻辑经验主义者通常试图借助于概率演算来构造一个确认函数。波普指出:一个假说的概率和它的内容,特别是与其内容超出证据的程度成反比。这样,“如果高概率是科学的目的,那么科学家就应当尽量少说,并且最好只说同语反复”[11]。这一点上文已经作了充分论述。
因此,以某种非本体论化的方式,把T解释作一个仅仅把可观察现象相互关连和加以预测的假说,这样就牺牲了理论的深刻性,却并不能够产生确实性的代替品,诸如归纳的确认或高的概率。白白牺牲了深刻性却没有任何相应的收获。
如果放弃归纳主义者所希望的确实性,而着眼于理论的可证伪性,情况就发生根本的变化。波普的确放弃了科学中任何一种认识的(以别于仅仅心理的)确实性的一切希望,但要是我们能够安于这个损失,我们就能够使更重要的科学理想有可能实现。当然并不是说科学有朝一日要做出关于世界的最终说明,但也不排除这种说明的逻辑上的可能性。波普的看法是要用这个实在论的思想:科学能够达到越来越深刻的说明,来代替关于最终说明的空想。一旦丢掉关于由E到T的任何一种归纳推理的思想或者用E来给T以任何一种概率确认的思想,理论T相对于证据E的本体论的丰富性就不再是一个绊脚石了,正如T的普遍性和准确性也不再是绊脚石一样。总之,理论科学相对于实验证据的 “头重脚轻性”的整个问题,对于证伪主义的科学哲学就不再是一个问题了。
和证实主义者—现象论者不同,波普承认一个本体论上丰富的科学理论是真的或假的,真的理论是科学的一个目的。我们要高度地可证伪或可检验的理论,因为如果使这样的理论经受严峻的检验,它们被清除掉的可能性很高,要是它们的确是假的。但是一个高度地可检验的假说即使胜利地经受住一切最严峻的考验,我们也不能由此推论出这个假说是真的或大概是真的。这就是波普哲学的悲观主义成分。不过,波普认为科学是不断进步的,我们能够得到越来越好的理论,就是其说明力和预测力越来越强的理论,就是逼真性的程度越来越高的理论。尽管哲学家还未能够给逼真性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波普关于科学能够达到越来越深刻的说明,科学理论的逼真性不断增加,即越来越接近于全面真理的思想,是十分有价值的。
第二节 经验或事实对理论的支持
科学方法论的中心问题是对理论或假说做出合理的评价。证实主义者或归纳主义者根据假说同经验证据的关系做出评价,证伪主义者基本上也是根据假说同证据的关系给予假说以评价。但这两派在方法论上的立场是根本不同的,我们上面已经指出,归纳主义者的目的在于提高假说的概率,证伪主义者则要提高假说的可检验性或经验内容,一个假说的概率同它的经验内容是成反比的。归纳主义者认为一个假说被经验证据支持的程度或它的确认程度 (degree of confirmation),是同它的逻辑概率一致的。证伪主义者反对这种看法。为了显示他同归纳主义者的区别,波普用 “degree of corroboration”来表示假说被经验证据支持的程度或确证程度,这个确认程度和归纳主义者的确认程度是刚刚相反的。用波普的话来说:“按照我的看法,一个理论的可确认性——并且一个事实上经受住了严峻的检验的理论的确认程度,两者都好像是同它的逻辑概率成反比的:因为它们两者都随着它的可检验性程度……而增加。”[12]所以,双方是针锋相对的。证伪主义者认为理论的内容越多或可检验性越高,它的确认程度也就越高,同时它的逻辑概率就越低,而归纳主义者则认为理论的确认程度同它的逻辑概率成正比,同时当然也就同它的经验内容成反比。无怪乎波普这样地取笑他,说:“如果你重视高概率,你一定要说得很少——或者最好是什么也不说。重言式将永远保持最高的概率。”[13]这样看来,这两派对科学理论所给予的评价是不同的。归纳主义者把一个理论的逻辑概率说成是它的确认程度,作为对它的评价,对证伪主义者来说,理论的确认程度却是对一个理论所受检验的严峻性程度和它经受住这些检验的程度的一个测度。这也就是对这个理论的评价。这两种评价是根本不同的。
另一方面,归纳主义者把一个理论的概率解释为我们相信这个理论真的合理性程度,一个理论和经验证据越接近,超出已被经验地确定的陈述越小,我们就越有理由相信它是真的。最高的概率或确认值1相当于真,最低的确认值0便相当于假。评价一个理论的确认程度是同评价它的真或假相类似的。反之,证伪主义者所了解的确认程度决不能作这个解释,一个假说h的确认程度并不是我们相信h真的合理性程度。的确我们知道如果h是逻辑地真的,任何时候h的确认程度C(h,e)便等于0。确认程度倒是我们暂时地接受一个有问题的猜测的合理性程度。所以确证和真理是不同的。确认并不是一个真值;不能够把确认和 “真”与 “假”同等看待。“真”与 “假”是没有时间性的;一个陈述是真的或假的,便永远如此。“真”和 “假”的概念不需要加上时间下标。评价一个陈述是被确认了或没有被确认,也是一个逻辑评价,因而也是无时间性的:因为它断定一个理论系统和已被接受的基本陈述 (波普把表达经验证据的陈述叫做基本陈述)系统之间的某种逻辑关系,但是我们决不能够简单地说一个陈述本身是 “被确认了”的,我们只能够说相对于基本陈述的某一系统——到某一特定时间为止被接受的系统,它是被确认了的。一个理论到昨天为止所得到的确认同它到今天为止所得到的确认并不是逻辑上同一的。所以我们必须给每一个确认的评价好似加上一个下标,以表明同这个确认相关的基本陈述系统 (例如,表明它被接受的日期)。这样,同一个陈述在不同时间相对于不同的基本陈述系统,可以得到许多不同的确认值[14]。
一切关于理论评价的学说,归纳主义的确认学说也好,证伪主义的确认学说也好,都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在什么情况下一个经验证据或事实给一个理论提供真正的支持?第二,在什么情况下一个理论比较另一个理论经确认证据得到更好的支持?我们现在先讨论第一个问题。
逻辑经验主义的确认学说,由这两个假定出发:(1)一个理论的一切被接受的经验推断都给它提供真正的支持;(2)任何两个逻辑地独立的经验推断给它提供同等的支持。这是长期以来关于 “证据的权衡”的争论中纯逻辑的立场,按照波普的确认学说,一个描述事实的基本陈述能够由某一理论 (加上合适的辅助假设)演绎出来,并不保证这个基本陈述支持这个理论。他反复强调,只当一个理论的一个经验地被接受的推断是一次 “严峻检验”结果的描述,它才支持这个理论。依波普看,如果由理论 (和 “背景知识”一起)所预测的结果和单独由背景知识所预测的结果相同,对理论的检验便不是严峻的。波普实际上给检验的严峻性下了这样的定义:在给定理论与背景知识的前提下检验结果出现的概率,等于检验的严峻性程度。我们把这个定义简单化一下,这便是说:如果背景知识使检验结果出现的概率越低,而理论和背景知识加在一起,使检验结果出现的概率越高,这检验便越是严峻的。这样,按照波普的看法,经验支持或确认便不是理论和证据之间简单的两项关系,而是理论、证据和 “背景知识”之间的三项关系。设检验一个理论的预测的结果是e,如果相对于背景知识e的概率很低,而相对于背景知识加上理论,e的概率等于1,那么e和理论之间就存在着经验支持或确认的关系。稍为简单化一下,任何时候证据要是被理论所蕴涵,而不被背景知识所蕴涵,证据就给理论以支持。这样看来,波普的看法和纯逻辑的立场不同。他实际上认为,能够给理论以支持的证据是有时间性的。
背景知识由什么构成呢?依波普看,它是由在检验时刻被科学社会暂时接受为毫无问题的所有那些陈述组成[15],尽管其中任何一部分在后来都可能受到批评和修正。根据他关于背景知识的这种描述,可见波普对经验支持问题是这样看的:一个理论所正确描述的,并且是在检验这个理论的结果时才第一次发现的任何事实,都支持这个理论;一个在提出这个理论之前已经知道的事实便不支持这个理论。这样,他把一个理论的被接受的全部经验推断划分为两类,给予区别对待:一类已经是背景知识的一部分,一个理论不应该为了简单地预测已经知道的东西而得到荣誉,因此这一类推断并不增加这个理论的确认程度;另一类则是这个理论所预测的新事实的描述,对于知识的增长有贡献,因而成为有力量的证据。与此相反,归纳主义者却对一个理论的一切被接受的经验推断一视同仁,而不厚此薄彼。仅仅从证据的逻辑强度来考察它们支持理论的程度,却不管它们是在事前还是事后被发现的。归纳主义者所关心的问题是:理论的真理性可从我们现有的证据获得保证到什么程度?他们所追求的是确实性。证伪主义者所关心的却是不同的问题:一个理论应该做出何种预测以便对知识的增长有所贡献?他们所追求的是理论的丰富内容和科学的进步。无怪乎这两派对于经验支持关系的看法有这样大的分歧。
何种看法比较合理呢?非时间性的、纯逻辑的立场乍看起来好像是有理的,为什么我们应该区别对待一个理论的推断,厚此而薄彼呢?但是另一种带有很强的时间的或历史的因素的看法却较多地反映了科学家在具体场合有关确认所作的直觉决定。例如有许多这样的场合:由两个互相竞争的理论都可推导出某一个关于事实的陈述,然而大多数科学家都直觉地把有关事实看作真正支持了仅仅其中一个理论。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笛卡儿学派的一些物理理论并没有涉及牛顿理论所预测的许多事实,但他们后来不断地设法构造另一些理论来事后 “说明”那些事实。然而大多数科学家都把这些事实看作支持牛顿的理论,而并不支持笛卡儿学派的理论。在说明这样的事例上证伪主义的确认理论较之归纳主义的非时间性的理论无疑是更为成功的。当牛顿的理论首次提出时,它预测了某些前所未知的效应。但是关于这些效应的知识立即就成为背景知识的一部分了。因此后来提出的任何理论都不能够从这些事实获得支持。这一点特别适用于所提及的笛卡儿学派的理论。
波普在考虑经验支持问题时把背景知识引进来,这表明他已经正确地认出简单的可检验性要求的主要问题了。这就是说,这要求是太容易满足了:要使一个理论成为 “可检验的”是很容易的 (和毫无风险的),要是你已经知道这检验将会有什么结果。同样地,如果一个理论T目前被接受了,又突然出现了T所未曾预测到的新证据e,那么要用T和e来构造一个的确把e推导出来的新理论T′,一般是微不足道地容易的。波普的确认理论排除了这种毫不费力的成功。但是它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是过火了。把一个事实看作不能够支持在这个事实发现以后才提出的任何理论,是没有道理的,但是把用来构造理论T′的事实e看作不能够支持这个理论,却是有充分道理的。因为要是承认e能够支持或确认T′,这样的确认是微不足道的,排除这种毫无价值的确认,是波普学说的优点。
当然,在提出某一理论时还未知道的一个事实,决不可能被利用来构造这个理论。因此,一个事实不是背景知识的一部分,便是这个事实支持这个给它以说明的理论的充足条件,但它并不是必要条件。这就是为什么在有一些例子中,波普的确认学说符合科学家的直觉决定的缘故。但是,当它这样符合时,它提出的理由却是错误的——在提出某一理论时某一事实是否已经知道的问题本身对于这个事实是否支持这个理论的问题,是不相干的。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的方法论才把后一问题弄清楚,提出为什么某一事实并不支持一个理论的正确理由。科学研究纲领的方法论对经验支持问题的解决是波普学说的一个改进。
第三节 理论的比较评价
在什么情况下一个理论比较另一个理论从经验证据得到更好的支持?也就是说,在什么情况下一个理论比另一个理论具有较高的确认程度?简言之,在什么情况下一个理论比另一个较好?我们现在讨论这个问题。
在 《科学发现的逻辑》中波普指出:“决定确证程度的与其是确认例子的数目,毋宁是这个假说所能够和曾经经受的各种检验的严峻性。但检验的严峻性又决定于可检验性程度……”[16]这就是说,一个假说的可检验性或可证伪性的程度较高,它的可确认性程度也就较高。波普另外又指出:“一个具有较高的普遍性程度的理论比一个具有较低的普遍性程度的 (因此较低的可证伪性程度的)理论,便能够有较大的确认程度。同样地,具有较高的准确性程度的理论比起较不准确的理论能够被更好地确认。”[17]波普在这里谈到了同决定确认程度有关的几个条件:第一,确认例子的数目,这是不重要的;第二,理论的可检验性或可证伪性程度,这是评价理论的确认程度时需要考虑的;第三和第四,理论的普遍性程度与准确性程度,这两项都决定理论的经验内容因而决定理论的可证伪性程度;第五,理论所经受的各种检验的严峻性程度,这同理论的可证伪性程度有关,可证伪性程度越高的理论能够受到越多的和严峻性程度越高的检验。但一个理论的可证伪性程度同这个理论实际上所经受的检验的严峻性是两回事。这是对理论的两种根本不同的评价。因此在评价一个理论的确认程度时,既要考虑这个理论的可证伪性程度或经验内容,更要考虑这个理论所经受并且通过了的各种检验的严峻性。
波普的根本观念是这样:确认的评价是能够由给定的理论和已被接受的基本陈述推导出来的,因而这评价本身不是一个假说。它断定了这个事实:这些基本陈述同这个理论并不矛盾,并且它是充分考虑到这个理论的可检验性程度和这个理论到一定时期为止所经受的检验的严峻性才这样断定的。“只要一个理论经受住这些检验,我们就说它是 ‘被确证的’。”[18]假定两个理论T和T′都是被确证了的,我们怎样对它们做出比较的评价:哪一个理论被更好地确证,或者哪一个是较好的理论呢?波普在 《科学发现的逻辑》里关于理论评价问题提出了很简单明确的标准:
理论T′比理论T较好,如果
(1)T′的可证伪性程度比T的较高;
(2)T′比T经受住了更严峻的检验。
第一条谈的是先验评价,说我们要选择那些对于广阔范围的现象做出准确断言的理论来进行检验。也就是说,在检验以前,一个理论的经验内容越多,便越好。第二条谈的是后验评价,说我们应该重视这样的理论:它们的最惊人的预测得到了实验检验的确认。换句话说,一个理论的得到确认的预测越出乎意料,便越好。
这里,波普同归纳主义者的最重要的分歧在于对第一条的看法。由于波普的大力提倡,今天归纳主义者也许决不会说他们反对丰富的内容,可是他们还没有把这一点纳入他们关于理论评价的学说中。
关于第二条,上面已经谈道:按照波普的看法,一个理论的被确认的推断,只当它所描述的是一次严峻检验的结果,它才给这个理论提供经验支持。因此,赖以确认一个推断的检验越是严峻,这个推断所给予理论的支持就越大。检验的相对的严峻性是这样地评定的:设我们有背景知识K,理论T,和对理论T进行实验检验所得到的证据e(即这个理论的被确认的推断),那么,单单相对于K,e越是似不可信 (或概率越低),而相对于K和T,e的概率越高,这个检验便越严峻,e便给T以越大的经验支持。
换句话说,一个理论的预测越是惊人的或出乎意料的,但却得到确认,那么它对这个理论便提供越大的支持。因为惊人的预测就是根据背景知识所意料不到的,似不可信的,依波普看,对这种预测的检验就是严峻的。一个极度惊人的预测,似不可信性达到了极度的预测,就会和背景知识中某些关于事实的陈述相违反。这个预测一旦得到确认,背景知识就被这个理论所修改,和这个理论相矛盾的那些前已接受的事实陈述就被从背景知识中排除出去。波普认为这样地修改背景知识,是很好的理论的一个标志,因为对于同被接受的事实陈述相违反的这种预测的检验,应该是最严峻不过的。
在波普早期关于理论的比较评价的说明中,他所考虑的只是理论的经验内容及其对知识的增长所做出的贡献,并不考虑理论的真理性问题。他虽然也常谈到对真理的寻求,或越来越接近真理这一类的话,但他在这样谈时,老是感到受良心上的责备,因为他觉得真理这个概念是形而上学的和极其含混的。自从塔斯基发表了著名的关于真理的语义学定义以后,他就不再害怕说科学就是对真理的寻求了[19]。而且他认为要把塔斯基的基本观念应用于他所谈的 “对真理的接近”,一点也不困难。因为并没有任何理由为什么我们不应该说一个理论比另一个理论更符合于事实。他觉得这样说一点也不会引起误解;相反,他相信没有像 “对真理的不同程度的接近”这样一个观念简直不行。因为毫无疑问我们能够说一个理论t1比起另一个理论t2更符合事实,或者就我们所知,好像更符合事实。
他举出以下六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中我们应该想说t1在这个意义上被t2所替代,即t2好像——就我们所知——更符合事实。
(1)t2比t1做出更准确的断定,而这些更准确的断定经受住了更准确的检验。
(2)t2比t1谈到和说明更多的事实 (这个将包括例如上述情况:其他方面相同,但t2所作断定更准确)。
(3)t2比t1更仔细地更详尽地描述或说明那些事实。
(4)t2通过了那些t1通不过的检验。
(5)t2提示了从前未被考虑过的新的实验检验 (也是t1没有提示过的而且也许甚至不适用于t1的);并且t2通过了这些检验。
(6)t2把以前不相关联的各种问题统一起来或联系起来。
略加思考,我们就会见到在上表中理论t1和t2的内容起了重要作用。因为在这六种情况中,理论t2的经验内容超过了理论t1的经验内容。也就是说,t2比t1是更可检验的或更可证伪的。但不仅如此,在(1)~(5)中,很明显,t2超过t1的多余内容,由t2而不能由t1推导出的经验推断,也是得到确认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依波普看,我们就可以说,t2比t1更接近于真理,或者更近似真理,具有更大的逼真性。
在科学史上,牛顿的动力学同开普勒和伽利略的理论相比,就是前者比后者具有较大的逼真性,或较符合事实,因而是较好的理论。理由是它具有较多的内容或说明力。牛顿理论比开普勒和伽利略的理论继续说明更多的事实;以更大的准确性说明这些事实;并且把以前不相联系的天体力学和大地力学的问题统一起来。虽然我们可以认为牛顿理论后来已被驳倒,它仍然保持它对于开普勒和伽利略理论的优越性。这种相对评价的稳定性的理由是简单的:
第一,牛顿理论通过一些决定性实验战胜了他的先行者的理论;第二,后来对牛顿理论的反驳并不支持那些旧的理论:这些反驳或者并不影响那些理论,或者 (例如水星的近日点运动)可以认为同时反驳了它们。
波普以他的逼真性概念在两个假的理论之间做出比较的评价,能够说出它们的相对的优缺点。这是否蕴涵着新的评价学说,或新的科学方法论呢?波普本人否认了这一点。他说,我并不认为这个逼真性观念的明显引进会导致方法论的任何改变。相反,我以为我关于可检验性或凭经验检验获得确认的学说是这个新的元逻辑观念的合适的方法论配对物。所以波普还是坚持他原来的评价标准:一个理论的逼真性程度取决于它的可检验性以及它实际上是否经受住严峻的检验。我们常说t2比t1更好,因为t2通过了某些t1通不过的严峻检验;我们现在能够进一步说:即使t2也被反驳了,我们仍然能够说它比t1更好,因为尽管两者都已被证明是假的,t2经受住了t1未曾通过的检验这个事实可以表明t1的假内容超过t2的,而它的真理内容则没有超过。这样,即在t2已被证伪之后,我们给予它的评价仍然较好,因为我们有理由认为它比t1较符合事实。所以,有了这个逼真性概念,我们就能够更清楚地在假的理论之间做出比较评价。在牛顿理论已被反驳之后,我们说它的确认程度比开普勒理论的较高,就不如说它的逼真性程度较高,因为一切被证伪的理论都只能有最低的确认程度。
有了逼真性这个概念,科学的目的和知识进步的标准就更明确得多了。现在,我们不只是要求高度地可证伪的理论,内容极其丰富的理论,甚至也不只是要求能够经受住最严峻检验的,高度地被确认了的理论,因为任何理论有朝一日总会遇到它说明不了的事实,总会遇到同它相矛盾的事实,就是说总会被证伪。所以我们还要求一个理论的真理内容不断增加,而假内容不断减少,要求新理论比旧理论有较大的真理内容和较小的假内容,也就是要求理论的逼真性程度越来越高。这样,在理论评价中就明确地考虑到真理问题。波普这时候就提出:为了达到越来越接近真理,或越来越近似真理的目的,一个理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个必备条件是这样,新的理论应该由关于至今不相联系的事物 (例如行星和苹果)或事实 (例如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或新理论对象 (例如场和粒子)之间的某种联系或关系的简单的、新的和有力的统一观念出发。这个简单性的要求有点含混……然而简单性观念中的一个重要成分可加以逻辑分析。这就是可检验性的观念。这就立即把我们引导到第二个必备条件。
第二,我们要求新的理论应该是可以独立地检验的。这就是说,除了说明这个新理论打算要说明的一切被解说者,它一定还要有新的和可检验的推断 (最好是新的一种推断);它一定要导致迄今还未被观察过的现象的预测……
如果我们的第二个要求被满足了,那么我们的新理论就是潜在地前进了一步,不管新的检验有什么样的结果;因为它将是比以前的理论可更好地检验的:事实上它说明了以前理论的一切被解说者,此外又导致新的检验,就足以保证这一点……
然而我相信一个好理论还必须有第三个必备条件,就是说:我们要求这个理论应当通过一些新的和严峻的检验[20]。
波普指出,第三个条件和前两个条件在性质上完全不同,前两个条件是 “形式的要求”,其是否得到满足,主要通过把新旧理论在逻辑上加以分析,就可知道。第三个条件却是 “内容的要求”,只有把新理论在经验上加以检验,才会知道这条件是否被满足了。再者,前两个条件对于决定是否要接受某一理论为受检验的对象是必不可少的。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它才是一个有趣的和有希望的理论。在这个意义上第三个条件却不是必要的。甚至一个不满足这个条件的理论也能够对科学做出重要的贡献,因为一个被反驳了的理论给我们遗留下新的,也许尚未说明的实验事实,以及随之而来的新问题。而且这个把它反驳了的实验最初也是至少间接地由它提示出来的。
但是,波普认为第三个条件在另一个意义上却是必不可少的。他提出了以下几点理由:首先,如果科学要继续进步,要保持它的合理性不衰退,我们不仅需要成功的反驳,而且需要积极的成功。他相信“只有通过我们理论的这些暂时性成功我们才能够相当成功地断定我们的反驳所指向的是理论迷宫的那些确定部分……没有间断的一连串被反驳理论很快就会使我们彷徨失措、不知所从;我们可以试探地把那个理论的失败归因于每个这些理论——或我们的背景知识——的哪些部分、我们将毫无线索”[21]。这就是说:暂时成功对于理论最终失败时应归咎于这个理论或背景知识的哪一部分,能够提供可靠的线索。因此暂时成功对于反驳也是必要的。
其次,当然没有反驳,科学就会停滞不前,就会丧失它的经验性质。为了同样的理由,如果我们没有获得新预测的证实,就是说如果我们所提出的理论只满足前两个条件,而不满足第三个条件,科学也会停滞不前和丧失其经验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虽则所提出的一连串理论的可检验性程度不断增加,我们却感觉到这些理论是 “特设”(ad hoc)的,我们并没有更接近真理一步,因为已经承认一个理论要不是可独立地检验的,便会是特设的,但如果只要求一个理论可以独立地检验,而不同时要求它应当通过这些独立检验,也不能保证这个理论不是特设的。因为只要把一个特设的理论以某种方式同任何一个可检验的荒诞的特设预测 (合取地)联系起来,这个理论就成为可独立地检验的了。因此,为了消除这种毫无价值的和其他的特设理论,我们的第三个条件同第二个条件一样是需要的。
再次,作为科学家我们的目的是发现关于我们的问题的真理,我们必须把我们的理论看作寻找真理的严肃企图。如果它们不是真的,它们也许是进一步发现的工具。但我们不能满足于把它们看作不过是工具。我们的目的不应该是这种作为探索事实的单纯工具的理论,却应该努力寻求真正的说明性理论:我们应该对于世界的结构做出真正的猜测。简言之,我们不能满足于头两个条件。如果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是反驳我们的理论,却不能使我们的一种新的预测得到证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一个时期内还可以进行理论的构造、批评和证伪:科学方法的合理性方面在一个时期内还会继续起作用。但是波普指出:尤其是为使它的经验的方面起作用,这两种成功都是必要的:成功地反驳我们的理论,和我们的有些理论成功地阻挡了至少我们的一部分要反驳它们的最坚决的意图[22]。
波普这样地强调了第三个条件同头两个条件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虽然一个好理论最终是要被反驳的,但不应该过早夭折,应该有一段光辉的成功的经历。过去在 《科学发现的逻辑》中他提出理论评价的两个条件,现在却提出三个条件,他的方法论是否有了改变呢?基本思想是没有改变的。他现在仍然认为一个好的理论,第一应该是高度地可检验的,第二应该是经受住了最严峻的检验的。但是在表述上,他从前的第二个条件包含了现在的第二个和第三个条件的内容,现在才第一次把第二个条件和第三个条件清楚地区别开来。既然做出这种区别,他就不仅强调理论的可证伪性及其最终的证伪,而且强调理论的可确认性及其暂时的确认。为此他的门徒J·阿加西不同意第三个条件,认为这是证实主义思想方式的残余,波普承认这里也许有点儿证实的味道,但是他觉得这是我们不得不忍受的,如果我们不想要把理论看作单纯的探索工具的一点儿工具主义的话[23]。
波普的方法论思想,他关于理论评价的学说,从 《科学发现的逻辑》到 《猜测和反驳》,要是有什么变化的话,也是十分微小的。这微小的变化表现在:第一,过去他把可检验性或可证伪性和简单性等同起来[24],现在他承认可检验性观念只是简单性观念中的一个重要成分。第二,他现在强调确认的重要性。如果在决定性实验中新的理论被反驳了,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放弃旧的理论——尽管旧的理论不是完全令人满意的。所以只当我们从新理论做出的新预测得到确认,我们才能认为新理论比旧理论具有较大的逼真性或接近真理。第三,他过去强调证伪是决定性的,证伪的矛头总是指向受检验的理论,因为根据约定,背景知识被当作是没有问题的。现在他承认在由受检验理论和背景知识也许还有其他的理论 (如观察理论)组成的理论迷宫中,预测的失败应该归咎于其中哪一部分,只有由理论的暂时性成功、在以前的预测中获得的确认来提供线索。因此并非一切的证伪都是指向受检验的理论。
可以说在波普的方法论思想的发展中,证伪主义有所减弱,同证实主义的区别似乎有点模糊了。但波普仍然坚持他同证实主义者或归纳主义者之间的分歧。他说:“证实主义者或归纳主义者徒劳地试图证明我们的科学信念能够被辩护,或者至少被确定为概然的 (因而由于他们的失败,鼓励人们向非理性主义退却),我们这另一派却发现我们甚至并不需要高概率的理论。我们把合理性等同于批评的态度,所寻求的理论虽则是可误的,却是超过其先行者的;这就是说,它们能够被更严峻地检验,并且经受住了其中一些新的检验。证实主义者徒劳地力求找到支持他们信念的有效论证,我们这方面则以此为满足:一个理论的合理性就在于以下这个事实,我们所以选择它是因为它比其先行者较好,因为它能够受到更严峻的检验;因为它甚至能够通过这些检验,要是我们运气好的话;所以,因为它也许更接近于真理。”[25]这一番话扼要地说出了波普在理论评价问题上的立场,及其同归纳主义者和逻辑实证主义者之间的分歧。
第四节 理论和观察
上面谈的理论评价主要是对经验证据支持理论的程度做出评价,不仅在评价标准问题上波普同逻辑经验主义者有很大分歧,而且在经验证据的性质问题上两个学派之间也有很大分歧。
按照逻辑经验主义者的看法,一个科学理论是否有意义和是否可以接受,都是单独由经验证据决定的。经验证据是理论的有意义性的唯一来源和辩护理论的唯一依据,它们构成科学理论的经验基础。逻辑经验主义者还认为:科学语言可以分为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部分或两种语言,即理论语言和观察语言。观察语言是不受理论沾染的,对不同理论保持中立的语言,其中仅仅含有观察名词的观察陈述便构成一个理论的经验证据或经验基础。理论名词和理论陈述只能通过它们与观察名词和观察陈述的联系成为有意义的,科学理论只能靠已被接受的观察陈述得到辩护。逻辑经验主义者的基本假设是观察语言和理论语言的根本区别、观察和理论的根本区别。
波普虽然承认科学理论的确认或证伪要依靠经验证据或经验基础,他反对逻辑经验主义者关于经验基础的性质的看法,反对他们的两种语言观,当然也就反对他们关于理论陈述的意义来源于观察陈述的看法。依他看,逻辑经验主义者关于理论和观察的根本区别的假设是错误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的 《科学发现的逻辑》中,他就指出:“一切描述都要使用……普遍概念;一切陈述都具有一个理论、一个假说的性质。”[26]20年后他更详细说明他的这个观点:“依我看,一切普遍概念都是趋向性的。如果 ‘易碎的’是趋向性的,‘破碎了’也是趋向性的,试看一个医生怎样决定一根骨头是否破碎了……破碎了的标准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反应情况。同样地,‘红的’也是趋向性的:一个事物是红色的,要是它能够反映某种光——要是它在某些情况下 ‘显得是红色的’。但甚至 ‘显得是红色的’也是趋向性的。它描述一个事物有使旁观者同意它看上去是红色的倾向。无疑有各种程度的趋向性。‘能够导电’比较 ‘正在导电’具有更高程度的趋向性。这些不同的程度相当紧密地同理论的猜测的或假说的性质相对应。”[27]一切名词都是趋向性的,并没有什么纯粹的观察名词。
波普相信观察依赖于一个概念的结构,因此就谈不到有什么单纯依靠 “直接观察”来下定义的 “观察名词”。相反,一切名词都是受理论沾染了的,都是充满理论的。按照他的看法,一切观察都是或多或少地间接的,关于可直接观察的事件与任何只能间接观察的事件之间的区别,是否会导致任何结果,是令人怀疑的。举例来说,他指出斥责牛顿的力 (加速度的原因)是神秘的,像有人提议的那样抛弃力而改用加速度,这是错误的,因为加速度一点也不比力能够更直接地观察到。
波普由此得出他的结论:“‘观察名词’(或 ‘非理论名词’)和理论名词之间的习惯区别是错误的,因为一切名词都在某种程度上是理论性的,虽然有些名词较之别的名词更富于理论性。”[28]既然一切名词都或多或少地是理论性的,一切陈述也就都具有理论或假说的性质,观察陈述同理论陈述的区别是不能成立的。逻辑经验主义的两种语言观是错误的。波普的这个看法已经获得大多数科学哲学家的赞同,甚至逻辑经验主义者现在也不再能够坚持观察和理论的根本区别了。
第五节 世界3和科学哲学
波普后期从认识论或科学发现的逻辑转到对实在世界的性质和结构的考察,他的中心工作是要建立一个形而上学系统。他认为通过科学的和形而上学的理论,“我们创造了一个世界。不是实在的世界,而是我们打算用它把实在世界抓住的我们自己的 (概念)网”[29]。依他看,形而上学是对各种存在方式 (mode of being)及其聚合(togetherness)的研究。它包括本体论和宇宙论:前者描述各种存在方式的特性;后者研究各种存在方式的聚合。
波普主张有 “好几种实在”、“好几种真实事物”,理由在于:(1)“存在”(to be)一词有三个不同的涵义:一个事物的存在、一个思想的存在和一个关系的存在。这样便有三种不同的存在方式。(2)人心具有能够辨认这些存在方式的各种活动或能力。
本体论分析的首要任务在于辨认构成这个世界的各种成分、各个真实事物,然后还要决定这些真实事物的性质、确定它们所属的类别或存在方式。波普认为真实事物有三大基本类别:
第一世界的物理对象,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特别指物质与能量的世界。
第二世界的主体意识的经验,用哲学术语叫做主观精神的世界。
第三世界的思想内容,即客观意义的或逻辑意义的思想:包括问题、理论和批评的议论等等。这是客观精神的世界 (波普后来喜欢把这个世界称为世界3)。
认出这些事物和确定它们所属的类别还不够,进一步还要决定一类中各个事物之间的关系和各类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进行综合或关系分析。
如果只有三个世界,而没有宇宙的统一性,形而上学就会导出不连贯的宇宙论,甚至本体论本身也会是不连贯的。因为实在有这样的特性,像 “人的性质”(personhood),只有根据第二世界和第三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才能够了解。这样,形而上学的连贯性要求我们把宇宙论或存在方式的相互关系看作是首要的,而把本体论的辨认和确定类别看作是派生的。波普认为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能够相互作用,第二世界和第三世界也能够相互作用,但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却不能够没有第二世界的某种中介而直接地发生相互作用。这样,虽然只是第二世界才能够直接作用于第一世界,第三世界也能够由于它对第二世界的影响,而间接地作用于第一世界。
波普的形而上学系统的新颖之处,在于强调第二世界和第三世界的区别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他认为把心理过程或思想过程同逻辑的或客观的思想内容区别开来,是十分重要的。他说:“依我看,具有决定性的事情是:我们能够把客观的思想——就是说,理论——以这样一种方式置于我们之前以便我们能够批评它们、议论它们。要这样做,我们必须用某种多少稳定的 (特别是语言的)形式把它们明确陈述出来……重要的是,我们能够把单纯对一个思想的明确陈述——一个思想可以有很好的或不太好的陈述——的批评同这个思想本身的逻辑方面区别开来:它的真理性、它与其某些竞争者相比的逼真性、它同某些其他理论的相容性。”[30]波普从强调第二世界对象和第三世界对象之间的区别出发,进而赋予第三世界对象以充分的本体论地位。他认为这些对象具有下列的特征,(1)是真实的,“或多或少像桌子和椅子一般地真实”[31]。凡能够对物质对象发生作用的并且能够被物质对象所影响的东西都是真实的,但我们的物质对象世界大大地被例如麦克斯韦和赫兹的理论所改变,也就是被第三世界对象所改变 (当然是通过第二世界对象的中介作用的),因此这些对象是真实的。(2)具有 (部分的)独立自主性,例如一个理论具有未被预期的和未及意料的推断。人们也许发明了自然数,但素数的存在 (和欧几里得关于没有最大的素数的定理)则是我们所发现的。它是我们不能够改变的、是那个发明的一个必然的推断。这样像素数、平方数和许多其他的东西便是第三世界自身所 “产生”的,并不需要我们的继续帮助[32]。所以波普认为第三世界是独立自主的。(3)是永恒的,无始无终的。例如一个陈述的真或假是没有时间性的、永恒的,像矛盾或相容的逻辑关系更是如此。但波普并不认为整个第三世界都是永恒的。他把第三世界看作基本上是人心的产物。是我们创造了第三世界的对象。更确切地说,问题、理论和批评议论的第三世界是语言发展的一个结果,反过来也影响这个发展。
这样就谈到了第二世界同第三世界的相互作用问题。波普认为第三世界是人的活动所创造的,这个产物对我们的影响和我们的物质环境对我们的影响一样大,或甚至更大。他特别强调我们和第三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反对他称为主观主义认识论的那种观点:把第三世界对象、问题、理论,批评议论等等,看作好像仅仅是认识主体的内心认识活动的表达或表现。依他看,传统的认识论,像洛克、贝克莱、休谟以至罗素等人的认识论,严格地说都是离了正题的,因为它们只集中于第二世界或主观意义上的知识的研究,而忽视了科学知识作为第三世界对象所具有的特征。波普便反其道而行之。他承认第三世界是我们所创造的,却强调它的 “相当大的自主性和它对于我们的无法计量的影响”。他指出:“我们的心、我们的自我,没有它便不能够生存;它们是牢牢地固定在第三世界之中的。应该把我们的合理性、批评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与行动的习惯,归功于同第三世界的相互作用。应该把我们智力的发展归功于它。也应该把我们对于我们的事业、我们的工作的关系以及工作对我们的影响归功于它。”[33]简言之,人的性质是由第二世界和第三世界的相互作用所决定的。只是由于同第三世界的相互作用,我们才成长起来;才成为我们自己。“一切都取决于我们自己和我们的事业,我们的工作,我们的问题,我们的第三世界之间的有取有予、互相合作;取决于反馈作用,这个反馈作用能够通过我们对于我们所作工作的批评而增强起来。”[34]这样,按照波普的看法,人所创造的第三世界对人的影响,比起第一世界对人的影响,有过之而无不及。
波普关于第二世界和第三世界的区别导致认识论上的这些区别:心理的和逻辑的、经验和理性、发现范围和辩护范围、外史和内史(拉卡托斯[35])等等,导致他把经验科学和哲学 (包括科学哲学)加以严格区别。科学家研究第一世界或第二世界的对象,但他们的研究成果:科学规律、理论等等属于第三世界。一个科学史家或对科学感兴趣的哲学家必定以第三世界对象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无可否认地他也许对于第三世界理论和第二世界思想过程之间的关系也感兴趣,但后者使他感兴趣的主要是它们对于理论亦即第三世界对象的关系。至于一个科学哲学家或科学方法论家就只能对第三世界的对象感兴趣了,因为同他有关的仅仅是辩护范围,仅仅是第三世界中理论和其他理论之间、理论和基本陈述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理论的逻辑结构和逻辑特性等等。依波普看,发现范围:科学家提出假说或理论时的思想过程、心理过程同科学方法是不相干的。这样,他就把科学哲学的对象完全置于第三世界之中了。
波普强调第二世界和第三世界的相互作用的重要性,目的是要强调第三世界对人的影响的重要性,而他强调这一点的目的,又在于突出第三世界本身的重要性。他指出第三世界是有历史的。“那是我们的观念的历史:不仅是它们的发现的历史,而且是我们怎样发明它们的历史,我们怎样把它们创造出来,它们又怎样对我们起作用,我们又怎样对自己所创造的这些产品起作用。”[36]但所谓观念的发现,乃是指一些观念作为其他观念的逻辑推断而被发现;不是指发现它们的心理过程。所谓观念的发明,也是指我们怎样接受这些观念的逻辑过程,不是指开头它们怎样被提出来的心理过程。所以整个知识发展史都是在第三世界中发生的,这是第三世界的对象如何演变、发展的历史。
波普关于三个世界的形而上学理论怎样影响他的科学哲学呢?他的科学哲学纲领是要把知识的增长过程加以合理重建。科学观念和科学知识当作第三世界对象是认识的现成的产品,是人的理智活动独立自主地产生出来的,要是我们完全不顾受历史制约的认识主体 (因为他们属于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不属于第三世界),单纯地研究这些对象,那么很显然,科学发展的问题就被还原为关于这个第三世界按照什么规则演化的问题。第三世界虽然是 “人造的”,它的历史必定等于它的发展的逻辑。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任何要超出辩护范围的研究的科学哲学纲领就必定先天地是错误的了。因为科学心理学、科学社会学或科学史关于这个第三世界是没有发言权的。这样看来,我们所得到的便是一个没有认识主体的哲学这个概念。
这样的作为科学发展的合理重建的科学哲学,目的并不在于确切地描述科学怎样地被创造出来和怎样地发展起来。它预先假定科学应当怎样地发展才是合理的,就是说,才会使真知识的积累和错误的消除是尽可能地有效的。但这个合理重建并不按照这些过程实际上发生的情形来描述它们,它只能够提供一个关于检验方法的逻辑轮廓。那些大谈什么要把我们获得知识的方式加以 “合理重建”的人原来的用意也许就仅仅是这样。他们的知识发展的逻辑便不能不同实际的科学发展大相径庭了。
总的说来,按照波普的早期看法,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原则是没有经验内容的约定。这些约定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构造经验知识的连续的逻辑结构。这是当波普很接近于经验论时的立场,是 《科学发现的逻辑》时期的看法。后来,波普在 《客观的知识》(1972)中发展了第三世界的学说,与此相连便有关于哲学的另一种看法,就是: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原则必然同人的理知结构是一致的。波普这时就由接近经验论的立场转变为接近康德的理性论立场了。同时在 《客观的知识》中被详细阐明的进化论思想,由于有了第三世界的学说,便可以保持同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规范性不矛盾。因为科学的进化是在第三世界中发生的,波普似乎可以自由地把认识论和方法论包摄于进化过程之下,同时却令其保持作为规范学说所特有的不受科学内容变化影响的独立性和永恒性。换句话说,认识论原则和方法论规则处于第三世界之中,对于在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中发生的科学研究、科学活动来说,它们却成为超历史的、放诸一切时代而皆准的不变的标准。所以,第三世界学说加强了波普把认识论当作逻辑上先于科学的规范学说、当作第一哲学的这个 “元哲学”立场。由于波普坚持这个立场,尽管他认为科学知识的发展问题是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他并不是历史主义者,而是逻辑主义者。
[1] 波普:《科学发现的逻辑》,第280页。
[2] 波普:《科学发现的逻辑》,第281页。
[3] 波普:《猜测和反驳》(K.Popper: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London:Routledge &Kegan Paul,1963),第229页。
[4]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17页。
[5]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29页。
[6]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18页。
[7]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19页。
[8]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15~250页。
[9]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37页。
[10]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33~234页。
[11]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86页。
[12] 波普:《科学发现的逻辑》,第270页。
[13] 波普:《科学发现的逻辑》,第270页,脚注3。
[14] 波普:《科学发现的逻辑》,第275页。
[15]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390页。
[16] 波普:《科学发现的逻辑》,第267页。
[17] 波普:《科学发现的逻辑》,第269页。
[18] 波普:《科学发现的逻辑》,第266页。
[19]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29页。
[20]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41~242页。
[21]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43~244页。
[22]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44~245页。
[23]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48页附注。
[24] 波普:《科学发现的逻辑》,第267、269~270页。
[25]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248页。
[26] 波普:《科学发现的逻辑》,第25节末尾。
[27]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118页。
[28] 波普:《猜测和反驳》,第119页。
[29] 波普:《自传》(Autobiography of Karl Popper,in The Philosophy of Karl Popper,ed.by P.A.Schilpp,La Salle:Open Court,1974),第46页。
[30] 施尔普编:《卡尔·波普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 Karl Popper,ed. by P.A.Schilpp,La Salle:Open Court,1974),第145页。
[31] 施尔普编:《卡尔·波普的哲学》,第146页。
[32] 施尔普编:《卡尔·波普的哲学》,第147~148页。
[33] 施尔普编:《卡尔·波普的哲学》,第156页。
[34] 施尔普编:《卡尔·波普的哲学》,第156页。
[35] 参看本书第五章。
[36] 施尔普编:《卡尔·波普的哲学》,第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