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理论:四法界观

二、修道理论:四法界观

佛教,既是一种宗教,也是一种哲学。在上一节中,我们讨论了华严宗的基本教义,即华严宗的哲学。但是,教义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指导修行,也就是所谓的“理论指导实践”。不过,佛教的特殊之处在于,它的理论和实践联系得非常紧密,没有明确的界线。华严宗是一个思辨色彩浓重的佛教宗派,对华严宗来说,所谓的修行,就是在理解华严宗的教义之后,按照教义的解释去认识世界、观照世界。或者说,对华严宗来讲,如何去“看”世界,比如何在世界中“做”,要重要得多。

华严宗的基本教义是“法界缘起”。相应地,华严宗的修道论,就是解说如何按照“法界缘起”的观点来认识世界。具体来说,华严宗的修道论是“四法界观”。

我们先回顾一下“法界”的含义。上一节已经说过,法界有两层含义:第一,“法”指世间万物,“界”指种类,“法界”泛指各类事物;第二,“法”指抽象的“理”,“界”指原因,“法界”意为“绝对不变的永恒真理”,或者说佛理。

世间万物和佛理都可以被称为“法界”,所以,法界是无限的。有多少事物,就有多少法界。进而,法界也是可以分类的。华严宗把法界分为四类: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

事法界。所谓事法界,顾名思义,就是形形色色的现象世界。这个世界是纷杂的。宇宙中有千差万别的现象,各有特性。根据事物的差别性来认识事物,这是世俗认识的特点。换言之,世俗认识,是以“个别”“特殊”作为自己的认识对象。这种认识方式,不属于“佛智”的范畴。

理法界。相对于事法界,理法界是本体世界,是纯粹的。现象世界中的事物是千差万别的,但是它们却有同一性,即空性、真如。当然,这是佛智认识的范畴,但这种认识,还不算圆满。华严宗认为,“理法界”的“理”,是事物的“同一性”,是共同本质;也是本心、真如、佛性,华严宗也称之为“真心”“净心”。“理”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一切事物的本质;也存在于一切众生心中,是一切众生成佛的依据。总之,理法界,是事法界的依据。

理事无碍法界。“事法界”是世俗认识的对象,“理法界”是佛智认识的对象,但是这种认识并不圆满。华严宗认为,在认识到“事法界”的依据是“理法界”之后,还要更进一步认识到:“事”与“理”并非截然对立,二者的关系是交融的。

华严宗认为,“事”与“理”的关系,就如同“波”与“水”。“波”的本质是“水”,但却呈现为“波”,可是,作为本质的“水”并不妨碍作为现象的“波”;“水”的表现是“波”,但其本质是“水”,可是,作为现象的“波”并不妨碍作为本质的“水”。所以,“水”和“波”的关系是“圆融无碍”。“事”和“理”的关系也是一样。“理”表现为“事”,“事”根据在“理”。两者的关系“相即相融”。这种关系,就叫作“理事无碍”。

“理”表现为“事”,华严宗称之为“理彻于事”;“事”根据在“理”,华严宗称之为“事彻于理”。华严宗进一步认为,“理”“事”之间有五种关系。

一是相遍。“理”完整而普遍地存在于每一个“事”中,每一个“事”都完完全全地表现出“理”。

二是相成。有“理”才能成“事”,有“事”才能成“理”。无“理”不成“事”,无“事”不成“理”。

三是相夺。“事”的背后是“理”,“事”是“理”的表现,所以“事”虚幻而“理”实在。这叫作“以理夺事”。“理”不能离开“事”而单独存在,“事”成之后,“理”就隐藏了起来。这叫作“以事夺理”。

四是相即。根据以上三种关系,得出结论:“理”“事”相即。

五是相非。可是,“理”和“事”终究不同。“理”不能完全等同于“事”,“事”不能完全等同于“理”。这个关系叫作“相非”。

华严宗试图通过这五个命题说明“理”“事”二者的关系。进而说明,“事法界”和“理法界”虽然有区别,但是没有矛盾,二者是可以统一的。“理”“事”统一、相互包容、没有妨碍的世界,就是“理事无碍法界”。

为了说明“理”“事”关系,华严宗还举了一个例子:世界好比一个“金狮子”(有理有事),“金”是本体(理),狮子是现象(事)。没有金,就没有金狮子,但是金不能独立存在,必须表现为狮子,所以金在狮子之中。相对而言,金是实在的,狮子是虚幻的。但是,狮子的虚幻不影响金的实在,金的实在也不影响狮子的虚幻。这就是“理事无碍”。

如果“理事无碍”,那么,“宗教世界”与“世俗世界”也无碍,“佛”与“众生”也是无碍。所以,追求成佛就不能舍弃众生,宗教世界也不能脱离世俗世界。成佛,或者说觉悟,就是要在世俗世界中追求宗教世界,既要超越世俗世界,又不能脱离世俗世界。这就是对修行的要求。《华严经·入法界品》讲述了善财童子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向世俗世界的所有善知识学习,与众生同在,才能实现觉悟。

事事无碍法界。能认识到“理事无碍”,已经是很高的智慧了。但是这还不是极致。佛智的最高境界,是“事事无碍法界”。根据“理事无碍”,所有的“事”都是“理”的表现,每一个“事”都包含着“理”,因此“事”与“事”也可以是“无碍”的。这就好比,如果说“海水”与“波浪”无碍的话,那么“波浪”与“波浪”也是无碍的。华严宗又把这种关系叫作“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以上所说的“四法界”,是华严宗对“法界”的一种分类。也可以说,是认识世界的四个不同层次,在这个意义上,“四法界”也叫“四法界观”。

凡夫认识世界,从“事法界观”开始,这时候只能“就事论事”,见差别相,起执着心,因而不得解脱。此时的观法、观点属于世俗范畴。如果可以上升到“理法界观”,则进入了佛智范畴,通过这种观法,可以认识到纷繁复杂的现象是虚幻的,背后有一个纯粹的、真实的本体。但这种认识还不圆满。之后,通过观察“理”“事”关系,可以切入“理事无碍法界观”。最后,切入“事事无碍法界观”时,可以领悟到“事事无碍”。这就是佛智的最高境界了。

“四法界(观)”的理论,有一个形成过程。作为一个整体,这组观点并未出现在初祖杜顺、二祖智俨的著作中。三祖法藏的著作对之有零散的论述,直到四祖澄观,“四法界(观)”才被系统论述,整合成一套理论。不过,“四法界(观)”的思想来源,可以追溯到初祖杜顺。

法界三观。初祖杜顺在其著作《华严法界观》(有人怀疑这部著作不是杜顺的作品)中,提出了“法界三观”:真空观、理事无碍观、周遍含容观。这一命题又被称为“三重法界”“三重观门”,或者略称作“三重观”“法界观”。其中,“真空观”对应于“四法界观”中的“理法界观”;“理事无碍观”即是“四法界观”中的“理事无碍法界观”;“周遍含容观”则对应于“四法界观”中的“事事无碍法界观”。“周遍含容观”是初祖杜顺的思想精髓,“事事无碍法界观”是它的发展结果。

总的来说,初祖杜顺的“法界三观”和“四法界观”大同而小异。两相比对,我们可以窥出华严宗思想的演进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