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澄观的思想

四、澄观的思想

二祖智俨和三祖法藏完成了华严宗的大部分理论,澄观的主要工作就是在他们的基础之上,把华严思想进一步系统化。除了整理前辈的思想遗产之外,澄观主要致力于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华严宗与其他宗派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如何在借鉴其他宗派理论的同时,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二是理、事关系的探讨。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

到了澄观时期,华严宗已经完成了“开宗”的历史使命,如何“立派”,或者说,如何在佛教各派的竞争中站稳脚跟,这就是澄观所要承担的历史任务。也许,澄观正是最适合完成这项任务的人选。我们从他的生平也已经看到,他几乎学习了当时所有宗派的理论,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一套融汇诸宗的思想,应该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总的来说,澄观认清了禅宗的优势:重视证悟,强调参访;同时,禅宗的劣势则是:忽略经典、轻视戒律。所以,澄观主张:华严宗要吸取禅宗重视证悟、参访的长处,同时又继承本宗重视经典的传统,在此基础上,把“行”“信”二者结合起来,以此推动华严宗的发展。

就个人思想而言,澄观主要继承了三祖法藏的思想。另外,他也兼采禅宗、天台二宗之长。在禅宗方面,澄观同时接纳了南宗禅和北宗禅,并且将两者等而视之;重点则是吸收了禅宗“心性”方面的思想。在天台宗方面,澄观吸收了天台宗的“性恶”说,但却否定了他们的“无情有性”。

澄观曾经跟随湛然学习天台宗理论,“无情有性”正是湛然的代表学说。佛教的传统观点认为:“有情众生”(六道之内的众生)才有“佛性”,有可能成佛,“无情”不在此列。但是,湛然却反弹琵琶。他认为,既然世间万法,包括有情、无情,都统一于真如(一心);那么真如(一心)必定也贯彻在万法之中,涵盖了一切有情、无情。所以说,无情和有情一样,也有佛性。

澄观虽然师从湛然,但是对此观点表示反对。他认为,万法统一于真如,固然不错。在这个意义上,有情、无情,都是“真如”的体现,所以都有“性”。但是,有情的“性”不同于无情的“性”。有情的“性”,可以被称为“佛性”;但是无情的“性”,只能称为“法性”,不能称为“佛性”,无情也不可能成佛。另外,澄观还拿出了经典依据:《涅槃经》上说过,佛性除于瓦石;《大智度论》上也说过,有情的“性”叫“佛性”,无情的“性”只能叫“法性”。总之,有情、无情虽然都有“性”,但是无情之“性”,不是“佛性”。

澄观否定了天台宗的“无情有性”,但是却接受了“性具善恶”。这一观点是由天台宗的创始人智者大师提出的。

智者认为,佛和众生一样,本性中兼具了善性和恶性。所不同的是,佛“性恶”却不“修恶”,即,从来不把恶性表现出来;同理,恶人也有“性善”的一面,只是他们从来不表现出来。总之,“性具善恶”说认为,众生和佛一样,有“性善”的一面,也有“性恶”的一面。

澄观接受了“性具善恶”的观点,但是,他借用了《大乘起信论》“一心开二门”的理论对之加以演绎。澄观认为,心、佛、众生,三者是一体的。心悟即是佛,心迷即是众生。按照“一心开二门”的理论,佛对应“真如门”,众生对应“生灭门”。前者是真,后者是妄;前者中有善性,后者中有恶性。不过,澄观主要从“真妄”,而非“善恶”的角度讨论佛与众生的区别,所以,他并不特别强调佛有“性恶”的一面,而只是承认:“佛”与“性恶”存在着某种关联。

澄观对禅宗、天台宗的理论多有吸纳,但是他对前辈慧苑的理论却是大加批判。我们在前一章说过,慧苑作为法藏的“上首门人”,主要的理论创新有二:一是对传统判教说的质疑;二是对“十玄门”说的修正。澄观对这两点创新,持完全否定的态度。

慧苑否定了华严宗传统的“五教”判教说,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他以对“如来藏”的认识为标准,把佛陀的全部教法分为四种:迷真异执教、真一分半教、真一分满教、真具分满教。

澄观认为,所谓“迷真异执教”是佛陀说给“凡夫”的教法,这只是世俗的理论,连“佛法”都算不上,怎么能作为教法的一种呢?而且,慧苑的判教方法,并没有给华严宗一个独特的地位,这又如何能彰显出华严宗的特殊呢?所以,由此看来,慧苑的判教理论毫无可取之处。

至于慧苑提出的“双重十玄”,澄观则认为,把“十玄门”分为两重,仅仅是把形式变得更加复杂,却没有增加新的思想内容。如果用简单的理论可以解决问题,那么为什么要故意把问题复杂化,自己给自己添堵呢?所以,所谓“双重十玄”,只是画蛇添足。这样一来,澄观就把慧苑的两项创新全部否定,并且他还以法藏的继承人自居,把慧苑踢出了华严宗的正统。

澄观思想的第一个关注点是“诸宗圆融”,第二个关注点则是“理事关系”。

澄观对“理事关系”的论述,从十个角度展开。

第一,理遍于事门。这是说,“理”是不可分割的,这个不可分割的“理”遍及于一切的“事”之中。而且,由于“理”不可分,所以每一个具体的“事”,都包含了“理”的全部。

第二,事遍于理门。“事”是有差别的,但是所有的“事”都有共同的“理”。

第三,依理成事门。“事”以“理”为根据。因为“理”的存在,所以“事”才得以存在。

第四,事能显理门。因为“理”表现为各种各样的“事”,所以每个“事”也能显示出它背后的“理”。“事”是现象,“理”是本质。现象反映本质。

第五,以理夺事门。“理”是本质,所以“理”包含了所有的“事”。

第六,事能隐理门。此门与第四门相对应。“事”既能显示出“理”,也能把“理”隐藏起来。“事”是相对容易把握的,“理”则是相对难以捉摸的。

第七,真理即事门。

第八,事法即理门。第七门、第八门是说,因为所有的“事”都有共同的“理”,“理”又遍及在每一个“事”之中,所以“理”也就是“事”,“事”也就是“理”。

第九,真理非事门。

第十,事法非理门。第九门、第十门是说,虽然理事相即,但是理事两者终究不同。

总的来说,这十门阐释了理、事之间的五种关系:相遍、相成、相夺、相即、相非。通过这五种关系,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认为“理事无碍”。在理事无碍的基础上,澄观建立起了“四法界”理论。我们在第二章中已经说过:“四法界”的理论,作为一个整体,并未出现在初祖法顺、二祖智俨的著作中,三祖法藏对“四法界”有过零散的论述,四祖澄观才将其整合为一套系统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