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酒业进一步发展,由于大酿坊的陆续出现,产量逐年增加、销路不断扩大。于是在各酿坊的协商下,品种、规格和包装形式也就统一起来。为了扩大和便利销售,有些酿坊还在外地开设酒店、酒馆或酒庄,经营零售批发业务。早在清乾隆年间,“王宝和”就在上海小东门开设酒店;“高长兴”在杭州、上海开设酒馆;“章东明”除在上海、杭州各处开设酒行外,又在天津侯家后开设“金城明记”酒庄,专营北方的酒类批发业务,并专门供应北京同仁堂药店制药用酒,年销近万坛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