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演唱中的形体美感
(一)体形美
通常来讲,声乐主要是听觉的艺术,声乐的欣赏主要是通过唱传达它的美感效应,听广播或是听录音可以不接受视觉形象的感染。但在很大范围内,声乐艺术的演出交流是面对千百万听众或观众的,而歌剧、戏曲等声乐表演形式,在进入角色创造的表演中是不可能不面对观众进行交流的。除了戏剧性的性格演员在体形上可以有特异表现外,作为声乐独唱等形式的表演者,体形的优美在视觉美的观感上不可能不对听觉美产生辅助效应。
(二)体态美
人类行为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的形体具有语言性,且这种语言性可以表现出人们内心诸多的情感。在声乐演唱中的形体应变,不仅是表演者在音乐表现中身心协调的必然,也是审美者感受音乐形象的本能需要。
虽然在表演中是以声乐语言为主的,但是加上体态及表情以后,会使塑造的音乐形象更加具有生命力与感染力。形体所属的器官是面部及全身的所有器官。
演唱者应该在不妨碍发出歌声的前提下,根据演唱的内容、音乐律动、感情、剧情的需要做出适当的体态、表情和动作,让观众从听觉、视觉上同步受到感染,进而得到艺术享受。特定的体态有助于歌唱。有些表情有助于发出优美的声音,有些表情能使音色质量下降,变得干涩、暗淡。在戏曲演员的演唱中,形体和表演与唱的结合更是紧密而不可分割的,唱必动、动必演,形成了一个完整、统一、协调的表演整体。不管是何种声乐体裁,只要是感情需要都可以加入体态动作。
表情在声乐表演中的作用:一是为了情感直接表达;二是有利于发声。情感的直接表达包括喜、怒、哀等各种表情。喜的表情有利于发声状态、身体状态的调动,悲的表情不可取,不利于歌唱,平静、木然和冷漠的表情也不利于发出很好的音色。歌声的产生如果很吃力,表情上不自觉地就会现出痛苦的样子,也就没有富余的精力顾于动作。表情、动作上的适度、精彩、成功,也必然和高质量的歌声同步才有意义。
(三)风度仪表美
风度仪表美是体形、体态美的升华。声乐演员在舞台上的形象风韵、表情姿势、仪容笑貌、谈吐举止、身段扮相、装束服饰及演唱的运字行腔等构成了演员总的艺术风度与仪表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