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乐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是需要在教学中遵循的指导性原则,也是人类在长期教学实践活动中所获得经验的科学总结,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它是按照教学的目的性,并在尊重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教学原则的概念表明了它本身所具有的目的性和规律性。教学中的基本原则,在教学实践中对各学科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性,当然,对声乐教学也一样具有指导意义。声乐教学内容和方法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如果将一般教学原则和声乐教学的特点综合起来,既考虑一般原则的普遍指导性,又结合声乐教学自身的特殊性,可以归纳总结出以下符合声乐教学特殊性的基本教学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声乐教学的科学性应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方面是歌唱方法本身的科学性,另一方面是声乐教学方法的科学性。歌唱方法本身是可以做到相对科学的,因为无论哪种唱法,单从发声方法而言都应该遵循一定的规律,否则不可能高质量地演唱。至于怎样唱才是科学的,不同的声乐教师在教学手段上虽不尽相同,但歌唱训练中共性的、原则性的东西还是需要共同遵循的。在教学过程中,“对待演唱方式方法,不可能像自然科学一样,对其做非此即彼的判断”,应该是艺术性优先,而艺术性应该永远大于技术性,因为歌唱是一门艺术。
声乐教学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回答是肯定的。在尊重声乐艺术规律和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可以做到科学、合理的,如教学的规范性、教学的计划性、教学用语的科学性等。声乐教学的各个环节做到了科学、合理,它就会符合声乐教学规律。声乐教学内容丰富而复杂,而教师教学方法的科学性则显得格外重要。教师若重视这些环节,善于把握这些教学环节,科学而巧妙地运用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定能极大地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手段是千变万化的,但是这些手段都必须是科学的,既然是科学的,就一定能够用科学的语言和道理来讲清楚。所以,声乐教学用语也应该是科学的而且是可以做到具有科学性的。正如俞子正所言:“如果有可能,我们还应接触一些声响物理学、生理学、运动学方面的知识,对于声乐教学的科学性会有一定的帮助,也会使声乐教学术语规范化、科学化。声乐教学术语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应该与声乐艺术本身的发展同步进行。”
(二)因材施教与系统要求的原则
教育的过程都是具有阶段性的,按照教学大纲的标准,对于所有的学生都有系统性的要求。每位学生进入更高的年级歌唱水平都会有所进步,因此会量力而行,逐渐增加学习歌曲的难度,这是正常情况下的教学安排。然而对于声乐教学,尤其要注重因材施教。因材施教更具有针对性,针对每一位学生的条件和问题,教师给予解决的方法,保留学生自身的特点,使其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声乐教育家沈湘先生说:“声乐教师自己要先掌握正确的歌唱方法,然后通过对方法的理解和确定,最后再用准确而通俗的语言向学生讲解、范唱,一直到学生真正理解并改正错误唱法为止。”在现实的教学过程中,并非每位学生都能顺利发展。如果遇到进展缓慢的学生,教师要根据其现有的水平布置相应的歌曲练习,不能按照“统一标准”硬性拔高,否则对学生的声带会带来严重伤害,久而久之在学习上和生理上都会对学生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在因材施教和系统要求原则的前提下,无论是教师的教学还是学生的学习,都应该有耐心,不能心急。有个成语叫“欲速则不达”,对于声乐学习要像典故“铁杵磨成针”讲的那样,耐心地磨炼,循序渐进,才能更好地发挥每位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学有所得。
(三)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原则
声乐演唱中,技术与艺术的辩证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乐评人李皖对此有过一段精彩的描述:“唱歌多少是一种技艺,它是嗓子的技术,可以经由训练达到。而歌唱是自然的,它并不是指一个人嗓子好不好,有没有惊人的技巧,而是指这个人面对事物会不会心动,心动的时候会不会发出心动的声音,而这个时候几乎永远是不缺乏技巧的,并有唱歌永远也达不到的奇迹。”这段话中反复出现的“心动”二字,非常准确地概括了“技术”与“艺术”的区别。艺术家与“歌匠”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对待作品是否心动,他们用声音所演绎的作品是否让观众心动。
在技术与艺术的关系上,很多教育者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艺术教育包括技能教育,但不能归结为技能教育。”有人说:“声乐不是技术,而是文化。”对于后者是音乐文化概念似乎可以接受,那么前者呢?其实,声乐技术的文化性质是不容置疑的。笔者在实践中深感声乐基础技能训练处处与人的文化素质密切相关。
笔者在此引用了很多人的观点,并非在质疑声乐技术的重要性。过硬的演唱技术是完美地表现作品艺术性的前提。我国历史上“余音绕梁”的歌声,如果没有扎实、娴熟的声乐技巧,恐怕是无法做到的。只是在现代的声乐教育中出现了一种观念,就是先着重训练技能,等歌唱技术相对稳定再进行艺术的培养。这种观念是不可取的,用声音完美地演绎作品是学习声乐的根本目的,而技术只是其中的手段。教师如何在平时的教学中平衡两者的关系是值得深思的问题。笔者在声乐教学中发现,对于声乐很多声乐学习者尤其是初学者并没有建立正确的审美观。比如,声乐学习者欣赏歌唱家的演唱,感觉到很震撼、很美好,却不能很明确地了解哪里好、怎么好、如何做好,因而无法将这些优点借鉴到自己的学习中。因此,笔者认为,声乐教师除了在课堂上教授演唱技巧外,也应该带领学生欣赏和分析艺术家们对作品的演绎,引导、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审美观,使学生能够更深刻地感受技、艺结合的表演所散发的魅力,进而能更好地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这也许是对艺术初步培养的良好开端。
(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在声乐的学习过程中,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部分。理论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有条理地认识声乐这门复杂的学科。举例来说,在学习声乐的初期,理论知识可以帮助学生了解歌唱的器官有哪些,生理结构是怎样的,歌唱时这些器官、肌肉是怎样运动的;在学习声乐作品时,理论知识可以帮助学生了解作品的背景、内容,或一些外国作品的发音咬字等。因此,理论知识的学习是初学者接触声乐的首要课程,它可以帮助学习者建立正确的审美观和意识形态,使其明确努力的方向,知道怎样去做。理论知识是指导实践的重要依据。
然而,声乐的学习重点在于要唱好。如果只偏重于理论的学习造成“纸上谈兵”,这样的学习是没有太大现实意义的。教学中要落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理论是实践的前提,实践又促进理论的完善,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歌唱的实践特性要求与之相关的理论表述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它们做静态的剖析,而更应该以歌唱实践的动态把握为主,建立生理与心理的动态实践理论体系。任何把“歌唱”悬置起来的理论学问,都是经不起实践检验的,也难以推广和让人接受。从“歌唱本身”出发的理论是技理相谐的、充满诗意与创造、面向实践充分敞开的。因此,理论离不开实践的验证,但实践也不能忽略理论的指导作用,否则容易导致学习中的盲目性、片面性,基础不牢会造成错上加错。
声乐的实践可以分成两个层面来理解:一个是指单纯的学习演唱;另一个是指参加各种活动,如校内外的演出、比赛等。由理论变为实践,过程是非常艰难的。从学生的角度来说,理论说的容易做起来难;从教师的角度来说,不同的学生会有不同的问题,照搬理论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俗话说得好:“条条大路通罗马。”所以,无论是学习还是教学,灵活地运用理论知识才能更好地完成实践。另外,教师应多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演出、比赛,因为舞台的历练也是实践中很好的一课。在舞台上唱歌与在台下自己练习是全然不同的感受,舞台就像“催化剂”一样,无论是在演唱方面还是表演方面,都能催化出许多新的领悟,每一次登台都是一次成长的机会。因此,活动实践是学校和教师不容忽视的部分,不管是大规模的舞台还是小型的音乐会,都应该尽量多给学生创造历练的机会。这样的教学才能真正培养出人才,才能让学生走出校园为社会所需要。
(五)整体性与情感性原则
声乐教师在教学中应把握好声乐教学的整体性原则,如声与情、松与紧、积极与放松、呼吸的深与浅、声音位置的高与低等一系列对应的关系,声乐教师在自己的教学中都要从歌唱的整体出发,把握好它们之间适度的关系,如果仅从一点出发去考虑声乐教学的问题,必然顾此失彼,降低整体的有效性。
除了整体性原则,声乐教师还应该在教学中把握好声乐教学的情感性原则。“声乐教学的情感,是指教学双方在教学活动中所产生、与个人需要是否得到满足相联系的心理体验。”声乐教学中情感性原则的贯彻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要选择情感高尚、适合学生能力的声乐作品为教材;其次,声乐教师正确且富有激情的示范是声乐作品情感的媒介。所以,声乐教师要以满腔的热情投入教学工作,尽可能挖掘出声乐教材中所蕴含的情感力量,运用贴切的语言对声乐作品进行分析,通过富有感染力的范唱使学生获得情感体验。
声乐教师如果能够在自己的教学中贯彻以上原则,真正地做到因材施教、科学教学,那么肯定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声乐教师,也一定能够培养出很多优秀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