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与学的辩证关系

一、教与学的辩证关系

(一)教与学的对立统一

教与学的关系,换一个角度来说也就是教学中师生的关系。在教育学中,对于师生关系有两个对立的观点,即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这两种观点都片面地强调了教师或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在现代的教学中崇尚民主型的师生关系,即教师与学生平等、互助,关系融洽,相互配合。

声乐的教学有别于其他科目。在高校中,无论是声乐表演专业还是师范专业,声乐课基本都是以个别课的形式呈现,基本上是教师与学生一对一授课。这样一来更加拉近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更加需要建立民主的师生关系。笔者认为,在声乐的教学过程中很难分清“教”与“学”哪个占有更重要的地位,两者相互依赖,需要辩证对待。

从学生的角度来讲,歌唱是一门高难度的技术,需要学习者将自身“改造”成一件适合歌唱的乐器,而“改造”的过程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大多数人歌唱时所需要运用的器官和肌肉不是天生就能协调配合的,必须经过长期的磨炼。歌唱的感觉只有自身能体会,因此在声乐课上,学生必须调动情绪使自己处于积极的状态,快速领会教师的意图,并努力付诸实践,全身心地去感受各个部分在歌唱时的感觉。尤其是在得到教师的肯定后,学生要用心去记住这种正确的状态,然后经过反复练习,将这种陌生的感觉变成习惯,那么正确的发声习惯就得以掌握。有句俗话说:“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声乐的学习需要一丝不苟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一丝不苟”在于动脑的时候不偷懒,勤于思考和研究,解决思想上的困惑;“坚持不懈”在于实践的时候不偷懒,每天的练习是必须完成的功课,肌肉的协调配合需要时间的记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练习方式,是不可能养成良好的发声习惯的。

从教师的角度来说,声乐教师首先要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技能,其次要懂得良好的教育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声乐教师首先要有敏锐的听力,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出学生在发声时的问题所在,抓住问题的核心,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用合理的方法给予纠正。一名优秀的声乐教师,不仅要有敏锐的辨别能力,更重要的是会灵活地引导学生改正错误,这是一名教师的职责所在,也解释了吴天球教授所说的一位伟大的歌唱家不一定是高水平的声乐教师的说法。由此也揭示了声乐艺术的复杂性,因为每一位演唱者都是独立的个体,会有不一样的说话发声习惯和不同的思维方式,所以具有特殊性。这就要求声乐教师要“因材施教”,就像医生看病一样,要“对症下药”。例如:由于每个人嗓音条件和生理结构的不同,在学习声乐的过程中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有时相似的问题表象下是不同的产生原因,对此教师要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有时完全相同的问题,不同的人理解的角度和感受的方式不同,对此教师也要用不同的方法去引导。教师的引导作用非常重要。如果教师发现了学生的问题,如气息浅、喉位高等,只是一味地用专业术语强调“气息沉下来”“喉头下方”,而不是引导学生去感受怎样做气息就沉下来了、喉头就放下来了,学生只能一直迷茫地沉浸在问题带来的痛苦之中不能自拔。俗话说“没有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一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经常在自己身上找问题。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教师的传授与引导功能使教师在教学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傅道春先生曾说:“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在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教育的影响以客观形式作用于受教者。受教者以其主动活动接受教育影响,他们不断地将客观形式的外部影响内化为主观形式的认识、情感、动机、态度等。随着这种内部因素的变化和发展,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得到更大的发挥。”这也说明了教师的合理引导直接影响着教学的效果。

(二)教师与学生的素养要求

教与学的矛盾,主要的体现就是教师与学生的矛盾。要做好声乐教学,教师与学生必须具有相应的素养。

1.声乐教师的素养

声乐教师具备一定的素养是必要的。声乐教师在歌唱实践、教学技能和文化修养等方面的能力越强,越能在教学上得心应手,越能培养出高水平的学生。因此,作为一名声乐教师应该具备较高的综合素养。那么,声乐教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养呢?

第一,声乐教师应该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因为“正确、先进的教学理念可以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使声乐教学过程充满生机,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第二,声乐教师要具备丰富的歌唱实践经验。“作为声乐教师需要有丰富的歌唱实践经验,还要将自己的实践经验加以总结、提炼,用于教学工作。在声乐教学中,那些实践经验很丰富的教师,会很自觉地引导学生从音乐出发,唱出很自然又好听的歌声”。

第三,声乐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教学能力,如教学认知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反思能力、组织研究性学习能力等。声乐教师的教学能力是进行高效教学的核心能力。声乐教师的教学能力结构,一般包括具体学科教学能力、一般教学能力和教学认知能力三种。

第四,合理的知识结构是声乐教师应该具备的,如相应的演唱示范能力和钢琴伴奏能力,比较全面的艺术修养和一定的文化知识,对歌唱声音正确与否的听觉判断能力,等等。

第五,声乐教师要具备较强的再学习能力。一名合格的声乐教师应该及时地了解并不断汲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还要能够以开阔的学术视野客观地去评价自己的声乐教学。只有这样,声乐教师才能够相对客观地认识并做好自己的声乐教学。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一名合格的声乐教师需要也应该具备比较全面的职业素养,这是教师安身立命之本。先进、正确的声乐教学理念也是必须树立的。另外,一名合格的声乐教师还要通过不断地学习去保证其教学能力可持续发展,以确保声乐教学理念能够与时俱进。声乐教师要想保证不被时代淘汰,应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这样才能符合声乐教学的内在要求和与时俱进性。

2.声乐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基本的专业素质是专业学习的重要前提和条件,是学习者取得学习成果的重要保障。声乐学习的成功,受先天素质和先决条件的制约很大。在选择以声乐为专业之前,学生要对个人的专业素质做一个基本的判断,不能仅凭一腔热血,因为声乐学习和单纯的兴趣爱好是有区别的。不管声乐学习者将来打算成为职业歌者还是做一名教师,都需要具备最基本的素质,否则不但自己学起来很痛苦,教师也无从下手,最终想有所成就也是非常困难的。那么,声乐学生到底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

第一,较好的嗓音条件是声乐学生应具有的先天素质。这方面主要包括:“音质干净、音色优美、音量中上、自然音域能有一个半八度左右,这是学习歌唱的物理基础。这一条件是先天性的,是学习声乐的主要条件之一。”这方面的条件也是后天努力很难习得的,但是可以通过相应的训练加以改善。

第二,声乐学生应具有较强的音乐感受力,也就是乐感,如对音乐的音准、节奏、节拍、速度、强弱等方面的感受,还有对音乐风格、歌唱语言和声音色彩等方面的感受力和领悟力。这些因素都是声乐学生学习声乐和学好声乐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第三,声乐学生应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声乐学生须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因为声乐艺术本身是一门知识性很强的艺术。较高的文化素养可以使学习者的视野开阔,可以提高学习者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四,声乐学生应该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主要包括具有充分的适应力、适当评价自己的能力、切合实际的学习目标、持之以恒的毅力等。比如适当评价自己的能力这一点,就是声乐学生要对自己不同阶段的学习成果做出适当的评价,以便找准下一步的学习方向和重点。

从以上论述的几点可以看出,声乐专业的学生应该具备最基本的素质,否则想取得进步并学出成绩比较困难。有些素质属于先天性因素,如嗓音条件,但有些素质是可以通过后天努力而不断改善和提高的。本书所指的声乐学习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歌唱爱好,主要是指通过学习最终以歌唱和声乐教学为职业目标的学习者,所以,相应的素质条件是需要的。但是,在现实中很多在校的声乐学习者本来不具备声乐学习的条件,却凭着一点爱好或者是抱着其他目的而跨入声乐学习的大门,等到真正进行专业学习时才发现自己不一定适合学习声乐,结果已经晚了,只能荒废了美好的学习时光。

综上所述,一位优秀的演唱者的培养,不仅需要教师的正确指导,还需要自身的刻苦学习,两者必须“双管齐下”才有收效,任何一方面的缺失都不会取得教学上理想的效果,无法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因此,“教”与“学”的关系必须得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