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闽台家族文化视阈下的演剧活动

第四节 明清闽台家族文化视阈下的演剧活动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动荡的海域政策与频繁的乡族械斗强化了福建人聚族而居的习俗。在兴儒重教的风气下,理学与儒学的伦理价值、文化规范渗透并融入地方社会、宗族组织,地处边陲的福建对于中原文化始终心存仰慕,北管戏曲也因之发展,另一方面,演剧又被冠以诲淫诲盗而受到普遍轻视。但对于贫乏而低层次的家族文化生活而言,演剧不仅在家族祭祀酬神、迎神赛会、禳灾驱邪等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也成为家族对外炫耀势力的手段,从而形成戏剧、家族文化生活及民间信仰相互结合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