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2025年09月15日
第二十一章
【导读】
本章分析了“诚”和“明”的关系,指出了“自明诚”和“自诚明”两条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诚”侧重于德性的状态,“明”侧重于获得的过程;前者倾向于先天,如“生而知之”者;后者倾向于后天,如“学而知之”、“困而知之”者。所以说,由“诚”而“明”,是本性的必然;而通过“明”的方式来达到“诚”的状态,则是教化的结果。
无论是由本性的“诚”而显示出“明”的特点,还是通过“明”来达到“诚”的状态,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是“诚”和“明”的统一。这说明,无论人的天性资质如何,只要肯努力,最终都能够像圣人一样,既“诚”且“明”的。因此在道德修养的道路上,任何人都不要自暴自弃。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译文】
由内心本然的真实无妄而明白善道,称作天性;通过先明白善道而达到真实无妄,称作教化。真实无妄,就能够明白善道;明白了善道,也就能够达到真实无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