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 言
2026年03月22日
一、引 言
晚近,RTAs(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区域贸易协定)大量涌现,是国际贸易法领域重要的发展动向。据WTO官方资料统计,截至2014年1月31日,业已通报到GATT/WTO的RTAs大约有583个,其中现行有效的有377个。[2]由于RTA的歧视性优惠贸易安排与WTO的最惠国待遇基本原则背道而驰,RTA的大量涌现给国际贸易利益格局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对WTO多边秩序形成较大冲击,而WTO对此规制软弱。于是,如何理顺RTAs与WTO的关系,维持国际贸易领域的宏观法治秩序的稳定,成为中外国际经济法学界持续的关注点。
目前在各种思路中,有一种学说因其流行的“宪政”字眼颇具吸引力:对现行国际贸易协定体系进行整合,使之形成一种以WTO为中心、以各种RTAs为辅助的类似于“联邦主义”的有序等级化的“宪政性”体系。[3]这种学说一定程度上借鉴了《联合国宪章》第8章对联合国与区域性国际组织之间关系的规定,[4]意图在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上实现“联邦宪政化”。(https://www.daowen.com)
但本文认为,这是一种关于国际宪政的学术幻象,本质上是一种“国际法理想主义”。理论分析和实践动态都足以表明这种“联邦宪政化”难以实现。下面将逐层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