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双边vs多边:国际合作制度形式选择的一般原理
在国际关系理论中,新自由制度主义最初以多边国际制度为主,一般地解释了国际制度的生成和变迁,后来逐渐开始关注国际制度的“边主义”(lateralism)的具体多样性,并开始分析双边和多边、双边主义和多边主义等不同的“边”和“边主义”的特征和实质。[4]就新自由主义国际投资法律机制的兴起和构造而言,其形式特征主要体现为,在双边和多边的不同制度形式之间,为什么双边形式胜出,而多边形式却迄今未果。尽管国际投资法律机制中的区域形式和区域主义正在兴起,[5]但是,迄今为止,双边形式仍然是国际投资法律机制的主要的和基本的制度形式,因此,这里主要结合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双边vs多边”研究,来分析国际合作“边数”的制度形式选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