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 论

四、结 论

本文挑战了世界贸易体制的一些流行观念。与主流看法相反,该体制并没有从贸易政治演进为贸易法。相反,其法律厚度和政治厚度都逐渐地加重。更多的政治和参与,特别是协商一致决策,使得更多的法律和纪律包括GATT争端解决程序的法治化成为可能。反之,更多的法律和纪律,特别是WTO畅通的和自动的执行机制,要求更多的政治和参与,包括各国极力捍卫的协商一致原则。相比从政治到法律的传统叙事更为丰富的是,此种政治与法律、参与和纪律、声音和出口之间的互动性叙事能够更好地解释决策从多数表决通过到协商一致,以及有关执行为何从外交性的体制演进为准司法性的体制。该替代性叙事进一步表明,由WTO进行更多监督的形式增强法治化,一定不得以更少的政治为代价,而更少的政治在此表现为来自成员国的更少输入。相反,更多的纪律和法律要求并且导致更高水平的参与和争论即更多的政治。而且,通过该棱镜,当前非常有效的争端解决体制和以协商一致为基础的效率低下的决策程序的组合就不再是一个使我们困惑不解的悖论。相反,它被视为在高度纪律或法律和高度参与或政治之间的一种符合逻辑的平衡,尽管该平衡并不一定是最佳的。

用较为正式的话来讲,本文描述的是一个当前缺乏输入和输出合法性的堡垒性的WTO或机制。在主流的思想学派看来,一个堡垒性的WTO有可能会是过于法治化、去政治化,并给国家及其人民强行穿上一套统一尺码的僵硬的紧身衣,实际上,这种风险还是相当大的。为了防范前述风险,本文抛弃了就WTO改革最为经常提出的几种方案。首先,用以多数表决通过为基础的决策取代协商一致原则(局内人士、制度主义的视角);借助更少的出口选择和更为强有力的争端解决程序来使该体制进一步法治化(法条主义者的观点);或是WTO事务与国内政治的严格分离(既为功利主义,又为宪政或人权学派所倡导),前述每一种方案都有可能使该体制在短期内更为有效。不过,如若孤立地加以推行,这些改革将会损害世界贸易体制获得的支持与合法性:有效率但没有忠诚。其次,正如在保守的主权至上论中主张的重新引入政治否决权,或是正如“左倾”的世界主义者所倡导的使该体制受到代议制政治完全控制,它们是可能短期性地增加对于WTO的支持与合法性的改革。不过,它们将快速地使该体制失效并急剧地减少从贸易中获得的收益:有忠诚但却没有效率。这两种方案排他性地关注法律和政治频谱其中的一端,因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把不可能成为盟友比如功利主义者和人权法学者、主权至上论者和世界主义者掺合在一起。作为它们的替代之物,本文提出以一种更具平衡性的一揽子改革方案,它顾及法律和政治频谱的每一端。首先,WTO需要更多而不是更少的政治;它需要参与和争论,既来自国家又来自非国家行为体,既在WTO内又在WTO外。其次,该体制必须维持和澄清而不是摒弃某些逃避条款和出口选择,特别是那些专门为消费者福祉而设置的,并使得它们可以为弱势国家所利用。随着在灵活性与事先承诺、政治与法律、参与和纪律之间达成适当的平衡,世界贸易体制能够兼具效率与合法性。也就是说,它能够收获从贸易中的利益,同时又赢得广泛的支持。

(本文编辑:周伟峰)

【注释】
(https://www.daowen.com)

[1]本文编译自Joost Pauwelyn,The Transformation of World Trade,Michigan Law Review,Vol.104,No.1,2005,pp.1~66.

[2]约斯特·鲍维林系杜克大学助理教授,1996—2002年曾任WTO秘书处法务专员。

[3]李春林现为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