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1.人民币国际化实施中的基础设施与法制建设:以CIPS为例

国外研究学者主要是从建立制度的必要性与制度设计的角度,探讨跨境支付系统法制的规则设置,但是在建立适合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及其法制方面的研究成果仍相对较少。

学者T.Kokkola在文章中介绍了欧元系统、支付系统、证券、衍生品,并对欧元支付系统的地位与作用予以充分肯定。他认为支付系统不仅有助于欧元的跨境流动,提高欧元的国际化程度,还有助于促进其他货币在全球金融市场上的流通与使用。[19]纽约清算所银行为CHIPS的自我评估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核心原则体系。这套核心原则体系不仅对CHIPS的内部自我评估与监控机制起到了调控作用,而且能很好地避免或防控因内部机制隐障产生的风险传到整个支付系统中,有效提高了CHIPS的安全性能。CIPS法制的制定者可借鉴CHIPS的核心原则,以提高支付系统的风险防控与监管的能力。[20]日本银行通过设定新兴的支付系统及账户逐步完善境外日元支付系统的监管政策。这种监管政策不仅有助于加强日元支付系统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控与防范,还有助于保障日元跨境流动的安全与效率。[21]CIPS法制的制定者可借鉴日元跨境支付系统的法制经验,提高人民币跨境资金的流动效率与监管能力。学者Alexis Grimm和Charu Sharma认为,支付系统为跨境贸易提供金融服务,不仅有助于推进相关货币的国际化进程,也有助于完善相关跨境支付系统法制。他们认为完善的支付平台能够积极地反作用于跨境贸易业务的完成,并且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对支付系统的安全保障是有效促进跨境贸易发展的原动力。这也敦促中国立法部门提高对CIPS法制建设的重视程度,完善CIPS法制,为跨境贸易等领域提供制度保障。[22]学者Bryan Chan在文章中认为,上海自贸区的建立对人民币国际化有着深远的影响,是助推人民币走向世界的重大进步。中国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专门的人民币跨境支付平台与运营机构,可以有效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促进人民币跨境业务数量的增加与规模的扩大。[23]

综上,从法律价值的角度探讨CIPS法制的完善有助于从根源上革除制度层面存在的弊病并确定完善方向。现阶段,将价值取向与CIPS相结合的研究成果较少,我们将竭力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探求CIPS法制完善的依据与建议,为填补该领域的不足尽绵薄之力,也希望这一问题能够引起相关立法部门的重视。

2.人民币国际化实施后中国面临之汇率倾销风险及其应对:以“二战”的相关经验教训为例

国外研究状况与国内类似,大致上也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对“两战”之间汇率反倾销制度本身的研究和与此相关的研究。

就前一方面而言,国外对“两战”之间汇率反倾销制度的研究亦十分稀缺。1934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编纂了《美国与外国反倾销和其他进口规制》(Antidumping Legislation and Other Import Regul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Foreign Countries)及其附件,对当时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反倾销制度,特别是汇率反倾销制度进行了素材性的描述和编纂,但并没有进行应有的研究、比较、提炼和总结。Jeffrey S. Beckington和Matthew R. Amon 2011年合作发表于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Law的Competitive Currency Depreciation:The need For A More Effective International Legal Regime,虽然在文中第二部分对“两战”之间有关国家汇率反倾销制度进行了叙述,认为当下世界经济环境类似于20世纪30年代,经济萧条、汇率竞相贬值,并论述了“二战”后六十年(该文发表于2011年)来运行良好的WTO-IMF-WB(世界银行)体系在实践中证明了其并不足够强大,近年来愈发凸显出这一体系的缺陷,但叙述十分简约,且这一部分的叙述仅是为该文的宏旨——如何应对来自中国的汇率偏差和汇率操纵出谋划策[24],并不是为中国在人民币国际化条件下如何应对他国的不当货币及贸易行为进行研究。

就后一方面的相关研究而言,国外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与国内相关研究成果主要针对西方对人民币汇率指控而寻求应对之策不同,以西方学者为代表的国外研究则集中在如何在现有的国际货币及贸易制度框架内寻求解决所谓人民币汇率低估和操纵之道。这方面的成果如Claus D. Zimmermann 2011年在《美国国际法杂志》发表的《汇率失调和国际法》提到,考虑到在大多数情况下,汇率偏差对经济的影响十分复杂,加之这一问题又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其得出结论认为:至少目前,现有的国际法,主要是WTO和IMF的现行规定无法帮助有效解决汇率偏差和经常账户失衡所带来的问题。[25]又如Elizabeth L. Pettis于2011年在《国际商法杂志》上发表的Is China's Manipulation of its Currency an Actionable Violation of the IMF and/or the WTO Agreements一文,对如何在《IMF协定》项下和WTO规定项下解决所谓中国操纵汇率问题进行了探讨[26],除了结论值得商榷之外,文中对现有制度进行的考察和审视亦十分简约,观点难以令人信服。

【注释】

[1]公元前5世纪前期至公元前411年间,古希腊的城邦之间发生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惨烈战争。最终,以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联盟战胜了以雅典为首的提洛同盟,雅典人所创造的辉煌文明随之衰落。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在他的著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记录了这段历史。在他的评述中,他认为国家之间的政治行为与产生的后果建立在恐惧情感与利益基础之上——“使战争不可避免的真正原因是雅典势力的日益增长由此引起斯巴达人的恐惧”(《伯罗奔尼撒战争史》I·23),这一论断被概括为“修昔底德陷阱”。

[2]参见励跃:《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的下一步》,《当代金融家》2019年第6期。

[3]黄奇帆:《美国发动多次金融战争,都是借跨境支付》,上海外滩金融峰会讲话,2019年10月27日。

[4]2016年7月,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直接参与者接入CIPS。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CIPS首家境外直接参与者,其成功接入使CIPS业务量大幅提升。截至2017年12月,共有中银香港等10家中外资银行、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2家金融基础设施以直接参与者身份成功接入CIPS,直接参与者从刚上线时的19家增至31家,间接参与者从176家增至677家,覆盖全球6大洲8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外间接参与者占比61.74%。CIPS的实际业务范围已经覆盖到全球144个国家和地区的2190家法人金融机构。

[5]刘萍:《大额支付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新疆金融》2008年第3期。

[6]于春香:《支付系统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管理探讨》,《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25期。

[7]魏珺:《CIPS构筑人民币国际化的快车道》,《金融电子化》2016年第1期。

[8]阎岳:《CIPS——具有两大功效支撑人民币国际化与获取流动性支持》,《证券日报》2015年10月9日第2版。

[9]来洪渝:《完善中国支付清算系统监督管理措施的思考》,《西部金融》2011年第2期。

[10]冯楚:《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法律价值选择——兼论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

[11]黄峰、陈学彬:《中美本币跨境支付系统模式比较研究》,《国际金融》2016年第8期。

[12]祝远缓:《美元跨境清算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研究与启示》,《吉林金融研究》2017年第3期。

[13]韩龙、毛术文:《欧洲央行重要支付系统监管机制的建构及启示》,《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

[14]叶建勋:《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及内涵》,《宏观经济》2012年第7期。

[15]禹刚:《自动质押融资:流动性管理新工具》,《上海证券报》2006年9月4日第6版。

[16]尚明、张成虎:《中国支付系统的日间透支管理》,《经济管理》2005年第13期。

[17]毛术文:《中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建议》,《金融与法》2011年第4期。

[18]参见韩龙:《人民币国际化重大法律问题之解决构想》,《法学》第2016年第10期。

[19]T.Kokkola,“The Payment System. Payments,Securities and Derivatives,and the Role of the Eurosystem” ECB(2010),pp.1-2.

[20]Clearing Hous,“Self-Assessment of Compliance Core Principles for Systemically Important Payment Systems”(2010),pp.1-43. https://wenku.baidu.com/view/adfe401dfad6195f312ba60c.html.

[21]The Bank of Japan,“Policy on Oversight of Offshore Yen Payment Systems”(2010),pp.1-4.http://www.boj.or.jp/en/announcements/release_2010/set1005c.pdf.

[22]Alexis Grimm and Charu Sharma,“Cross-Border Trade in 2012 and Services Supplied Through Affiliates in 2011”,U.S. International Services(2013),pp.1-5.

[23]Bryan Chan,“Internationalisation of the RMB in the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A Step Forward”,Linklaters(2014),pp.1-3.

[24]See Jeffrey S. Beckington,Matthew R. Amon,“Competitive Currency Depreciation:The need For A More Effective International Legal Regime”,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Law(2011),pp. 214-218.

[25]See Claus D. Zimmermann,“Exchange Rate Misalignment and International Law”,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2011),pp.424-454.

[26]See Elizabeth L. Pettis.,“Is China's Manipulation of its Currency an Actionable Violation of the IMF and/or the WTO Agreement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