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数量上,除了确有必要保留管制的有限项目之外,其他的资本项目管制应一概取消。其次,在确有必要保留管制的项目的选择上,应根据保留管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作出判断。最后,在推行资本项目开放的方式上,中国的资本项目开放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唯其如此,才能获得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才能够满足SDR业务交易和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