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规条例方面,建立参与跨区域结算金融机构体系的基准对人民币支付结算系统而言是非常关键的。利用经济准入的制度,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营利性金融机构需把离岸经济市场的人民币业务纳入相应的金融机构结算体系中,这能够更好地管控人民币的流转途径。通过制定并出台完善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一致规定,能够核查运作流程,降低金融机构运作的不规范性,提高真实核查成效,而后组建一个人民币付款结算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