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入篮SDR与中国利率制度变革

(四)人民币入篮SDR与中国利率制度变革

中国如何改革国债利率定价制度。首先应当改变国债定价参照银行存款利率的思维和做法,将收益与风险对等、市场化确立为国债利率定价的原则,改变国债利率与银行利率在利率水平和功能上倒挂的格局。其次,改革后的国债利率制度应废除储蓄式国债人为确定利率的做法,增加国债拍卖制度,形成市场化的国债利率,以更好地满足人民币入篮后开展SDR业务交易和推行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再次,将国债交易的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合二为一,形成有代表性的利率。虽然IMF选定银行间市场3个月国债收益率作为人民币代表性利率,但两个市场的两种不同利率并存仍是影响利率代表性的一大症结,需要从市场结构上加以解决。最后,国债利率定价的改革,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中国过去和当下对于国债定价,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规章,都缺乏应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