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的缘起
一、研究的缘起
英国史学家哈里·亨得利克(Harry Hendrick)曾感叹:“如果女人是被隐藏在历史里,那么儿童则被排除在历史之外。”直到20世纪50年代,儿童史领域还被描述成“完全的处女地”。而对于儿童基本权利、儿童价值的保护也较晚出现在人类历史中。
进入20世纪以来,信息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动着人类的信息化进程。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根据调查显示,2019年,世界上有76.76亿网民,其中手机用户为51.1亿人,电脑用户为43.9亿人,而在这些网民中,大量是未成年人。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的报告和信息显示,2018年全世界每天有超过17.5万名儿童第一次上网,平均每半秒钟就会新增一名儿童网民,全球互联网用户中三分之一是儿童。根据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20年5月13日共同发布的《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的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3.7%,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75亿人。
信息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被开发利用,信息成为像黄金、石油一样重要的资源。尤其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隐私保护似乎成为一种“奢侈”,隐私信息成为人们换取便利服务的筹码,是各大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争相利用和榨取的新时代“黄金”和“石油”,在公众看来只是用简单的手机号码换取的福利,却不知道隐私信息泄露之后的巨大隐患。(https://www.daowen.com)
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出现了大量的信息泄露的问题,如Facebook(脸书)泄露用户隐私事件、圆通十亿用户信息泄露事件、瑞士数据管理公司Veeam泄露4.45亿条用户数据等,不仅成年人的隐私面临重重难题,作为互联网“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其隐私保护问题也引起了多方关注。不少国家都加强了对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力度,2018年欧盟通过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对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隐私进行了更为严格的保护。2019年9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因互联网巨鳄油管(YouTube)非法收集未成年人信息而对其罚款1.7亿美元。2019年英国专门推出了保护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的《年龄适宜设计:网络在线服务行为守则》。可以看到,近年来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越来越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是世界需要共同面临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世界各国都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欧盟各国、美国等国在立法上、网络平台自律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等方面都有非常多的尝试,但是仍然存在诸多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有待解决和探索。
之所以选择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是对于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矛盾产生的困惑,希望能通过本研究寻找到一种路径来平衡技术发展与人类基本权利,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这种特殊权利群体的保护,并能够从理论方面进行一定的探索。另一方面是当前欧美等国对于未成年人互联网的隐私保护都提出了自己的法律主张、行业规范等,我国对于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的探索尚处于初级阶段,国外的监管经验有哪些优势和劣势,有哪些经验是在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中可以学习和借鉴的部分。基于我国客观现实,希望能够通过本研究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隐私保护探索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