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隐私权与表达自由

一、未成年人隐私权与表达自由

未成年人隐私权与表达自由一直是学者所争论并试图在立法中平衡的两种权利,表达自由不仅仅指未成年人的网络表达自由,也包括成年人的表达自由。虽然看似是两种权利的平衡,实际上涉及更多的博弈。从美国的相关立法来看,美国更加珍视表达自由,但是涉及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时,并非每一次表达自由都占上风,而对于欧盟及其成员国来说,对于人的基本权利更加珍视,当同样面对公民基本权利,只是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之间的隐私权时,欧盟国家更加偏向未成年子女的隐私权的保护。

(一)未成年人隐私权与商业言论自由

表达自由作为美国的立国根本价值,轻易无法动摇,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的立法几经拉扯,才最终留下了“硕果”—— COPPA,在COPPA之后,美国政府还推出了《通信正派法案》(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儿童在线保护法》(Child Online Protection Act)等,都被判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而从COPPA诞生之日,对于其是否对表达自由进行了限制,出现了大量的争论,有很多学者认为COPPA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侵犯了表达自由。有学者认为COPPA的“父母同意”原则是对于商业言论自由的侵犯;也有学者认为COPPA出现之后,促进了网站的自我审查,并自行删除一些针对儿童的言论[1],形成“寒蝉效应”,最终导致这些专门针对儿童的网站“关门大吉”。为了遵守COPPA的规定,进行可识别的验证,网站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成本培训员工,为保证互联网隐私政策声明符合COPPA标准,不得不雇用律师撰写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及调整收集和保护家长的同意表格。这些成本叠加起来,一个网站每年最高可花费10万美元,网站为了削减成本,不得不禁止儿童进入网站。

从前文所举出的几个判例来看,美国并没有因为要保护言论自由而收窄对于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的保护范围,甚至有加强的倾向。20年间,COPPA的审查范围不断加大,处罚金额不断提升,从只对未成年人中知名的网络服务扩展到全球知名的网络服务,可见美国将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的保护至于商业言论自由之上,甚至从COPPA起草者马基参议员的修改提议来看,未来COPPA将更加严格规范,将实际知道变为推定知道,进一步加大网络服务运营商的责任。马基曾公开表示:在互联网时代,要将儿童的利益至于大公司利益之上。

(二)未成年人隐私权与未成年人表达自由(https://www.daowen.com)

除了对于商业言论自由的担忧,也有学者认为“父母同意”原则中规定父母来决定儿童信息能否被收集是对儿童宪法权利的侵犯。[2]比如,一些网站为了防止烦琐的认证识别手续,直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该网站。让未成年人无法登录一些网站,无法公开表达自己的言论。

在“父母同意”原则之后,以“被遗忘”为核心的立法不断出现,“被遗忘权”最早在欧盟的法院确立,美国并不认可“被遗忘权”。但是,在针对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方面,美国却将表达自由置后,推出了针对未成年人的“橡皮擦”法和“防追踪”法,都是试图平衡未成年人互联网表达自由权与隐私权的努力。

欧盟及其成员国更是非常珍视未成年人的“被遗忘权”,在GDPR中有好几条对此进行了规定,不仅如此,法国还设立了逝后“被遗忘权”。但是,“被遗忘权”看上去很美,如何实现,仍然是非常现实的问题。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匿名性,快速的传播性以及长久的保存性,仅仅依靠技术手段消除影响,其实是远远不够的。可以看到,以“父母同意”为核心的法令或多或少对于未成年人表达自由进行限制,在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权的面前,未成年人的表达自由确实要进行一定的让渡。但是这种让渡是否是坏事呢?

从儿童群体来看,表达自由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公民基本权利,也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是美国建国的法律基石,以往的法律判决中也毫无疑问地指出13岁以下儿童是享有表达自由的。但是,表达自由建立的基础是个体的人身安全和网络安全,为了保护人身安全和网络安全而不得不让渡部分儿童的表达自由,这是在各国都常见的做法。COPPA对13岁以下未成年人的隐私进行保护不是为了限制他们的表达自由,实行政府或者父母专制,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儿童在互联网环境下免受来自商业广告的侵扰,来自陌生人的伤害等。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选择让渡部分儿童的表达自由,来更好地保证儿童的互联网隐私安全,是无可厚非的,法律所能做到的是平衡权利矛盾,而不可能消除矛盾。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都是在试图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表达自由,但是表达自由与隐私权很难实现真正的平衡,为了保护隐私权必然会让渡一部分表达自由。


[1]WARMUND J. Can COPPA Work? An Analysis of the Parental Consent Measures in the 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J]. Fordham Intellectual Property, Media and Entertainment Law Journal, 2000: 215.

[2]SIMMONS C. Protecting Children While Silencing Them: The 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 and Children’s Free Speech Rights[J]. Communication Law and Policy, 2007, 12(2):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