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素养教育的概念及内涵
一、媒介素养教育的概念及内涵
媒介素养的概念最早来源于英国学者里维斯和汤普森在20世纪30年代出版的书籍《文化和环境:批判意识的培养》。media literacy,中文翻译为媒介素养或者媒介教育、传媒教育等,其内涵丰富,主要强调现代公民学习、掌握、了解多种媒介的使用技巧,保证现代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和保护,兼具传播学、美学、教育学等多学科视角。媒介素养教育的理论基础源自媒介环境学,媒介环境学派强调将媒介作为传播学的研究对象,重视其作用,正如尼尔·波兹曼所说的,“传播媒介影响着人们的感知、认知和价值观”,而人与媒介如何互动,如何利用使用媒介的同时,实现自我保护,都是进入智能化时代后所需要学习的内容。(https://www.daowen.com)
最开始时,人们对于媒介素养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较为浅层的对信息的掌握能力,如1992年美国媒介素养研究中心将其定义为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之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媒介素养拓展到了两个层面:一方面,信息素养强调获取信息的重要性,以及对信息的评估和道德使用;另一方面,媒介素养强调理解媒介功能的能力,对这些功能发挥程度的评价以及理性的使用媒体进行自我表达。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引发的问题不断涌现,人们也对媒介素养进行了反思,扩大了媒介素养教育的意涵。英国通讯管理局认为,“媒介素养教育让人们掌握足够的技能、知识,以便更好地利用传统和新兴传播技术服务表达自我,同时,能够保护自己及家人远离服务所带来的潜在风险”。至此,英国通讯管理局将数据和隐私纳入媒介素养教育中。不仅如此,2015年美国国家媒介素养教育协会要求在媒介素养中将隐私保护置于更为重要的地位,并要求教师、父母、学校管理者、学生、媒体公司和教育软件开发者都参与到隐私媒介教育中。可以看到,隐私教育越来越成为媒介素养教育中不可缺失的一环。尤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网络在线课程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主要方式,使用互联网成为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帮助未成年人获取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并培养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媒介素养教育中的隐私教育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