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相关案例

三、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相关案例

我国对于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的相关司法判例确实不多,在查阅最高法近三年(2017—2019)来发布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针对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相关的案例只有一例,即付某某诉某网络公司、某教育中心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1]查阅北京互联网法院和上海互联网法院在网站上公开的信息上,并没有找到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相关判例。这一时期对于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和信息的典型性案例相对较少。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从大量的司法判例和事件中归纳总结提炼,寻找规律性的内容来为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提供更确切的建议。

(一)人肉搜索相关案例

人肉搜索是非常典型的侵犯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的行为,2019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令禁止人肉搜索,在此之前,中国出现过很多由于网友人肉搜索而导致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公布在社交媒体上,造成极大伤害的事件。

2013年,某网友在埃及拍到精美壁画上被写上了“丁××到此一游”的字样,引发了热议。之后,网友进行了人肉搜索,找到了这名南京的中学生,公布其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学校及父母等信息。虽然事后该学生父母进行了道歉,但是网友的愤怒并没有停歇,反而黑掉了该学生的学校官网。不仅对丁某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给其学校造成了困扰。

2013年广东某服装店店主认为某中学生偷盗其店内服装,将监控截图发布在网上,请求网友人肉截图中的“小偷”。经过网友的共同努力,该学生的姓名、学校、家庭住址等信息被发布在网上。网友对该名学生大肆辱骂,最终导致该名学生跳河自杀。但是,事后经警方调查,该名学生并没有偷盗店内衣服。最终该店主赔偿该中学生父母15万元,并因侮辱罪被判入狱一年。

当然,相关的案例还有很多,如“很黄很暴力事件”[2]“大连拎包案”[3]等,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两个事件的侵权客体非常明确,都是未成年人,而侵权主体非常模糊,不仅仅是服装店的老板,也包括众多网友,人肉搜索伴随着网络暴力,不仅伤害了未成年人的心理,也致使未成年人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二)学校、家庭对于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意识的淡漠

1.学校教育

2017年,有网友发现某直播平台的教育分类中,可以看到不同学校学生上课的情况,包括高中、小学幼儿园,有的还标注了学校的具体名称和班级,网友可以看到学生上课发呆、看书、吃东西等行为,还可以实时评论。有的直播平台无须密码,直接可以观看。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此种方式是可取的,学校认为这是与家长沟通的一种方式,能帮助提升教师的素质,有一些留守儿童的家长,可以通过直播的方式来看到自己的孩子。[4]学校认为,这并没有侵犯学生的隐私,安装摄像头也是在保证学生的安全

2016年,四川德阳的一名幼儿园老师,在直播平台播出了未成年人上课、午休等高清画面,因被网友造谣不尊重儿童,被公安机关介入,而该老师认为其做法只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幼师职业,并不是为了盈利。

这两个事件都没有走上司法诉讼程序,事件一的结果是直播平台被关闭,事件二的幼师被要求按照幼儿园方规章处理。网络直播,在未成年人尚不知晓的状态下,未经监护人允许,将未成年人的私人空间活动置于大众的视野之下,是对未成年人隐私的一种严重侵犯。虽然从学校和老师的角度出发,他们在主观上没有恶意,有的是为了未成年人安全着想,有的是为了让大众更加了解某个职业,但是从客观上来看,仍然是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侵犯。

这两个事件比较典型地反映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隐私教育在中国是缺失的一环。这样导致的后果是,未成年人在这种环境下,既不知道自己享有隐私权,也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甚至自身权利被侵犯了也浑然不知。作为现代互联网公民,一出生就伴随着互联网成长的新一代,隐私安全不仅仅涉及他们的网络安全,也涉及现实人身安全,知晓并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是现代网络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https://www.daowen.com)

2.家庭教育

2011年,南京一市民由于在微博上发布了大量关于自己的孩子上小学的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就读学校、班级信息、家庭住址等内容,导致自己的孩子被人绑架,最终在警方的帮助下获救。不仅如此,还有家长喜欢在微信朋友圈上晒孩子的基本信息,而被拐卖。儿童组织发现,一些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专门加家长微信,在线上留心其地理位置和个人特征,线下渗透到孩子活动的区域,进行拐骗。微信也好、微博也好,都是属于个人的社交媒体,当前微信和微博的隐私性能通过分组实现,但是家长并不能完全确定,加其微信的人的真实身份和真实目的。

在社交媒体上“晒娃”,对于国内外家长来说,都是很平常的,但是潜在的未成年人隐私的泄露,会导致绑架、拐卖儿童等风险出现。可以看到,家长在线上发布的未成年子女的信息很可能因暴露未成年人实时地理位置而导致线下的危险,家长应当提升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意识。

(三)人工智能环境下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的隐患

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对于个人信息、个人数据的分析越来越快速,也越来越方便,相应地,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也越来越容易、越来越隐蔽,甚至“你的大数据比你妈还了解你”。对于未成年人的信息是否有必要收集,收集之后如何保护、如何使用等问题都成为现代社会、国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我国的“防沉迷”系统,在人工智能时代来临之前,收集个人信息的方式主要依靠邮寄或者复印件。在人工智能时代来临之后,开始进行人脸识别,来防止未成年人冒充成年人。2020年6月,全国最大的游戏公司——腾讯宣布正式升级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在对已实名未成年人“限玩、限充、宵禁”基础上,专门针对“孩子冒用家长身份信息绕过监管”的问题,扩大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范围,对疑似未成年人的用户进行甄别。[5]而中国61%的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而最受未成年人欢迎的游戏中排名第一的就是腾讯的《和平精英》。一旦开通人脸识别,那么即将有大量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数据被腾讯收集,如果腾讯采取了这样的方法,那么其他游戏公司是否会借鉴?海量的未成年人信息将被互联网公司掌握,这些公司又将如何保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网络安全?前文提到了中国香港伟易达公司曾因为未成年人信息被黑客入侵才发现信息保护存在漏洞,之后被美国FTC惩罚,当前全球都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大型互联网公司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海量数据?不仅如此,互联网公司如何利用这些数据,是否存在着潜在的商业诱导,或者根据未成年人的大数据进行商业推送?如果这些网络公司在未来与国外公司兼并、重组,国外公司是否会接触到中国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是否会威胁到中国的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及信息保护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反而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越发复杂。

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对于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的调整更为复杂多变,需要政府、互联网平台、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守护。


[1]中国法院网.付某某诉某网络公司、某教育中心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EB/OL].(2018-06-01)[2020-02-07].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06/id/3324950.shtml.

[2]2007 年,央视播出《净化网络视听环境迫在眉睫》的新闻中,一名北京13 岁的小学生接受采访,她说:“上次我查资料,突然蹦出一个窗口,很黄很暴力,我赶快给关了”,之后“很黄很暴力”这五个字被各大论坛迅速转载。有人甚至制作了色情漫画、图片和视频来影射这名小学生,并遭到了网民的人肉搜索,包括姓名、家庭住址在内的个人信息被搜索出来放到了网上。

[3] 2013 年,某人将孩子的书包遗忘在游乐园,经查阅监控录像后发现,拎包者为一名带着一个三四岁孩子的女士。之后,他将自己的丢包经过和作案者母女的视频截图发在网上。之后,不仅其母遭到人肉搜索,甚至未成年女孩的个人信息也被曝光。

[4]新华网.水滴平台回应课堂直播争议:密码只提供给家长[EB/OL].(2017-04-29)[2020-02-07].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17-04/29/c_129581452.htm.

[5]百度.腾讯扩大人脸识别应用范围 孩子想冒用大人身份玩游戏更困难[EB/OL].(2020-06-17)[2021-02-07].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9729837927545585&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