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目的

一、研究目的

(一)揭示互联网隐私权对未成年人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很多研究都是从他国保护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的经验入手,但是对于互联网隐私权对未成年人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并没有进行明确的阐释,而实际上,了解互联网隐私权对未成年人的重要意义和价值更能够引起各方对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的重视。

本书从未成年人的基本法律概念出发,挖掘人类社会早期对于儿童的相关立法来推动儿童权利的发展,虽然儿童权利理论经过了几个世纪的积累,发展得非常缓慢,隐私权作为儿童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出现较晚。但是儿童权利理论也在不断深化和发展,隐私权不仅与儿童的网络安全息息相关,还关涉儿童的人身安全,儿童人格的健康发展,保护儿童隐私权对于儿童的自由和解放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https://www.daowen.com)

(二)揭示互联网媒介生态系统下,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独特性和复杂性

互联网媒介本身的独特性和复杂性更是不言而喻。从媒介环境学角度来看,媒介技术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隐私权的发展和儿童权利的发展,都离不开媒介技术在背后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媒介对于儿童权利的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互联网媒介产生了哪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对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有怎样的作用?很多研究都是直接从隐私入手,从隐私谈隐私,但是没有看到互联网媒介这种大的环境背景,媒介在背后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和影响。未成年人本身的独特性,使其无法拥有像成年人一样的民事能力,去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必须由监护人代劳,让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的问题更加复杂。深入理解媒介和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才能更好地对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权进行保护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

(三)探究美国及欧盟保护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权的异同点和争议焦点

本书将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美国和欧盟对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的立法、经典判例、行业自律等方式方法进行探讨和剖析,以及对比“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共同点和差异性,来更好地把握保护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的重要方式。美国和欧盟作为最早对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立法的地区,立法经验丰富,被很多国家学习效仿,在这些丰富的立法经验背后存在哪些问题和争议?为什么会存在这些争议和问题?立法之外行业自律的优缺点有哪些?欧盟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其价值取向与美国有何不同?有哪些判例和案例可以支撑?其立法保护上存在哪些争议?除立法之外欧盟还有哪些举措?不仅如此,未成年人与父母的关系也让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更为复杂。当前欧美地区立法的方式都是通过“父母同意”原则,这又产生了新的问题。父母与未成年人的矛盾会被激化,未成年人的隐私是属于未成年人本人的还是属于父母的?法律的这种设置方式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父母对于未成年人隐私的侵犯应当如何处理,是否能够诉诸法律?如果给予未成年人独立于父母的权利,这种权利的界限在哪里?是否有相关判例?如果不采用“父母同意”的方式进行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是否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