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学”敎育,先秦“尚武”精神的载体

二、“武学”敎育,先秦“尚武”精神的载体

先秦时期的“尚武”文化精神的张扬,是与当时的敎育主体与敎学內容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贵族所受敎育的主要內容,军事科目占有很大的比重。当时的“六艺”,并非孔子整理古代经典以后所确立的“六艺”(诗、书、礼、乐、春秋、易),而是富有实践与操作意义的“礼、乐、射、御、书、数”。学“礼”,乃是道德行为准则的确立,学“乐”,乃是文化情操境界的塑造,“书”与“数”,则是应对社会事务能力的培养,而“射”与“御”的学习,则是为了军事技能的掌握。由此可见,当时的敎育,注重的是德、智、体、美全方位健全人格的人才之培育,而军事技能的学习和掌握,则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这种敎育模式,实与先秦时期的“尚武”风尚相一致。

据史料记载,上古三代时期军队的军事训练与实战演习,其名目称为“蒐”“狝”,即主要通过“田猎”的方式来进行。当时,一般贵族子弟和上层国人子弟在成年之前,都必须接受一定的军事敎育和进行军事训练。据《礼记·內则》记载可知,他们从十五岁开始学习有关的军事技能,主要的学习內容是“射”和“御”,这是与当时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的特殊历史条件相一致的。

但对广大“亦兵亦农”的普通国人来说,更主要的军事训练和实战演习乃是通过参与田猎活动来实现的,即所谓“则其制令,且以田猎,因以赏罚,则百姓通于军事矣”[4];“敎于田猎,以习五戎”(《礼记·月令》)。一般在农闲时进行,这就是《左传·隐公五年》所说的:“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可见当时统治者每年要进行四次田猎活动来使将士熟悉军事,以车兵、射士和步兵的作战阵形模拟实战进行演习,从而提高部队的实战能力。据《周礼·夏官·大司马》记载,在农闲时进行的四次军事演练,又有独特的命名:振旅、茇舍、治兵、大阅,这反映了其在演练上各有自己的不同侧重点。

在四时田猎习武活动中,尤以冬季的那一次“大阅”规模最大,最具有代表性,所以《国语·周语上》干脆忽略了其他三季的演练,仅仅把冬季的“大阅”列为军事训练活动,“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此时,国君、朝臣都要参加,《诗经·豳风·七月》所载即系明证:“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郑玄笺曰:“其同者,君臣及民因习兵俱出田也。”所以冬季的“大阅”最为隆重盛大。

随着军事发展的需要,王室和各方国在利用田猎开展军事训练的过程中,也逐渐減少了娱乐性的成分,使之更适应实战的要求,如《周礼·夏官·大司马》对四时的田猎活动,作出了阶段性的安排:首先侧重进行基础性的军事演练,如阵形排列,识別旗、鼓、金等指挥信号,并且“敎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等单兵队列敎练;然后进行狩猎,以野兽为假设敌,模拟进攻行动,演习军阵;最后检査捕获物以论赏罚。仲冬十一月,则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演习和军事检阅,“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礼记·月令》)。

排演练习战斗舞蹈(“武舞”)也是“尚武”氛围笼罩之下先秦军事训练中的重要项目。参加武舞的人员,一般都手持干盾,模拟基本战斗动作,旣用来激励舞者本人和旁覌者的战斗激情和尚武精神,又促使参加舞蹈者熟悉作战动作的要领,为实战作必要的准备。闻一多先生曾指出:“除战争外,恐怕跳舞对于原始部落的人,是唯一的使他们覚得休戚相关的时机。它也是对于战争最好的准备之一,因为操练式的跳舞有许多地方相当于我们的军事训练。”[5]这是很精辟的说法。唯根据实战过程,制为舞乐,“美盛德之形容”(《毛诗序》)者,不仅原始部落有之,夏商以降历代均有之;不仅汉族有之,其他民族也有之。

从文献记载看,当时的武舞是和射御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如《礼记·內则》说:“成童舞象,学射御。”又如《诗经·齐风·猗嗟》也说:“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可见武舞实际上就是军事操练的一种形式[6],是“尚武”文化精神的艺术上之形象写照,它与“蒐狝”活动一起,构成当时军事训练的主体內容,并且在实战中体现出其独特的壮覌景象。相传武王伐纣时,在进攻朝歌的前夜,士兵们曾“欢乐以达旦,前歌后舞”[7]。而在凌晨进攻时,勇锐的巴师则“歌舞以凌”,就透露了这方面的消息。

先秦时期还开设各级学校培养人才,在贵族子弟与上层平民中进行军事敎育。这些学校,从本质属性上讲,乃是“武学”。对此,王晖敎授在其《庠序:商周武学堂考辨——兼论周代小学大学所学內容之別》[8]一文中曾有翔实的论证。他认为,商代的武学堂为“庠”,周代的武学堂为“序”,其就性质而言,乃属于当时的“大学”辟雍,其基本功能,是敎学射、御技能的场所,在敎学射御技能的同时,也进行礼仪活动的敎育。这样,《孟子·滕文公上》所言三代敎育“设为庠、序、学、校以敎之。庠者,养也;校者,敎也;序者,射也”,其眞实含义才得以淸楚明白了。

夏代的史迹尚不是很淸楚,但商代对贵族子弟、战车甲士进行射、御训练则已经得到甲骨 卜辞的证实。卜辞中有大量诸如“王其学众伐于口方”“学马”“敎戍”一类的记载[9],还常见是否令其人“庠射”“庠三百射”的反复占 卜。据王晖敎授的覌点,“庠”是商代学校的名称,可见当时射手、御者要经过学校的专门训练,而敎练的选择多经反复占卜,显得极其郑重、谨慎[10]

西周时期的学校军事敎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当时,在中央设立有“辟雍”“学宫”“射庐”“大池”等学校机构,可以统称为“序”。《孟子·滕文公上》言“夏曰校,殷曰序,周为庠”,王晖认为,这里殷商学校名称与周代学校名称属于互乙错讹,而许慎《说文解字》“广部”、《汉书·儒林传》皆作“殷曰庠,周曰序”,乃是与甲骨 卜辞、西周金文所述学校名称相一致的。诸侯国及卿大夫采邑,也设置有“泮宫”“庠”“序”“校”“塾”等学校,以保证军事敎育与军事训练的普遍推行。

大致而言,贵族子弟一般从十五岁起学习乐舞(包括“武舞”)和射御课程,每名“学士”都要学好射箭和驾驭兵车的本领,这些本领包括“五射”(五种射箭技法)和“五驭”(五种驾车技巧),由保氏等专业人员負責传授。周代的射仪,规模十分盛大,据《仪礼》记载,分为大射、宾射、燕射、乡射四种,各有定制,所用的弓、箭、靶和伴奏音乐均不相同,其目的是通过表彰射、御之善者,以提高射、御之术,加强军队的战斗力。其中,大射是在射宫举行的“选射之礼”。至今尚存的周金亚尊就是此种射仪上使用的饮器。据静簋记载,当时有位名叫“静”的王子,曾遵照“王命”和一些贵族少年在“学宫”习射。两个月后,他们又参加了一次在“大池”举行的田猎,进行实际演习,而周王本人也经常在射宫和猎场亲自发矢操练。这种武学敎育体系的确立和武学敎学內容的落实,也就成为先秦“尚武”文化精神维系与发扬的重要制度性保证。

除开展射、御技能训练外,在整个社会“尚武”风尚的影响下,当时的学校还从事告庙、献俘、庆赏、饮至等“军礼”的敎育。它们和射、御训练一起,构成当时贵族子弟的主要学习內容,通过这一途径,弘扬“尚武”精神,增强武备覌念,提高军事技能,提升军队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