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置局,二人至五人,钧聚钱置盆中,临时商量,多寡从众。然不可过四五人之数,多则本采交错,多至喧闹矣。词曰:
既先设席②,岂惮攫金③。便请著鞭,谨令编埒④。罪而必罚,已从约法之三章⑤;赏必有功,勿效绕床之大叫。凡不从众议喧闹者,罚十帖入盆。
【注释】
①铺盆:开始设局时,聚钱于盆中,作为赏罚之资。
②设席:设置打马戏局。
③攫金:攫,取,意谓赌金被人赢取。
④埒(liè):原指射马场地的围墙,此指将钱码放成堆。
⑤约法三章:此指打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