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牌
骨牌,大者不及寸许,截骨为之。精者间用象牙,故又名牙牌。正面镂窍,如骰子式,每页用骰子两面所镂而错综之。凡三十二页为一具。具各有耦。
惟九点以三、六与四、五为耦,八点以三、五与二、六为耦,七点以三、四与二、五为耦;五点以幺、四与二、三为耦;六点以二、四与三点之幺、二为耦。谓之“武牌”。
余皆“文牌”。自为耦。《正字通》①以为宋宣和二年所设。高宗时,诏颁行天下,谓之“骨牌”。
凡戏具,皆须纠②率同志,惟骨牌可以独坐自怡。故功令不禁,以为非赌具也。或旅馆萧寥,或蓬窗③寂静,未携书籍,更鲜朋欢,时一拈弄,足以消暇。
【注释】
①《正字通》十二卷,明末张自烈撰,或题廖文英撰。收字32000余个,采用《字汇》的部首笔画顺序进行编排。
②纠:集合。
③蓬窗:简陋的窗户。蓬,茅草,简陋之意。
其名有“打五关”“相(去声)十副”、“拆塔”、“掘藏”、“喜相逢”、“拾元宝”、“牵虱钻”等目。若遇两三人及四人同坐,拈一人为首,次第抹牌,以三页配搭为一副。取五子一色,合巧、分相、不同①等名,与六骰采色正同,谓之“游和”。
或于三十二页之外加倍而又半之,为八十页,则每种各五页。又以武牌三、六、四、五等均作每种五页,与文牌同,则又加二十五页,为一百五页。亦曰“碰和”。或以天、地、人、和等牌为将(去声),抹得者倍采。
【注释】
①以六颗骰子掷出点色高下分输赢。在六骰之中,三三相同,称为“分相”;六骰皆不同点数,称之为“不同”。
或就其中数页添绘花枝,以一页当(去声)二页,谓之“碰花将(去声)和”。或于百五页之外,另制一页,或两三页素面,而绘以杂采,可随意呼为某牌,以其未有镂点也。抹得者,辄胜,谓之“如意君”。
大要仿纸牌之法,特小有异同。今以所镂之点绘于纸而抹之,形制大小,一如纸牌,不用牙牌与骨矣。
天牌,重六也。地牌,重幺也。人牌,重四也。和牌,幺三也。配以三、六与四、五,各九点,为“天九”。三、五与二、六各八点,为“地八”。三、四与二、五各七点,为“人七”。幺、四与二、三各五点,为“和五”。幺、二与二、四为“至尊”。
其法用四人,用牌一具,三十二页,每人各得八页,以大击小。特文、武二门,各不相统。故擅长者,能以小制大,文、武去留之间,贵有审断。所重最后一出,胜者举全功焉,谓之“抢结”(见《续叶子谱》)。

名曰“打天九”,又名“打四虎”者,其法小变。按“打天九”之法,与马吊牌颇近,歙人郑氏(扶曦)衍之作《混同天牌谱》①(见《昭代丛书》),纯用马吊法,似更新奇可喜耳。
【注释】
①《混同天牌谱》:清郑旭旦撰,一卷。旭旦字扶曦,清初安徽歙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