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五木琼玖骰③

博之流,为樗蒲,为握槊,为呼博,为酒令④,体制虽不全同,而行塞⑤胜负取决于投则一理也。蔡泽说范雎曰:“博者,或欲大投。”班固《奕指》曰:
【注释】
①樗蒲:即“樗蒲”。中国古代博戏,又称“五木”,东汉至隋唐长期流行于中国民间和宫廷。以五木为骰,通过五木的色样变化形成不同的采数,论输赢,有马、矢等棋子,游戏诸家互相攻取。
②程大昌(1123—1195):字泰之,徽州休宁(今属安徽)人。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
③五木、琼、、玖、骰:都是古代博具,五木即下文所释五种木制博子,称为“五木”。琼、
、玖、骰,都是古代类似色子的一种博具,以其制作材料和形状的不同而命名。
④握槊、呼博、酒令:皆为古代博弈类游戏。
⑤塞:琼投掷出后呈现的一种采数。琼是一种类似球体的博具,为长方形六面体,刻四面为眼,眼称为齿。齿上涂有色彩,称之为“齿采”。不同的齿数属于不同的齿采。其中刻画一划的称为塞,刻为两划的称为白,刻为三划的称为黑。“博,悬于投,不必在行。”投者,掷也。桓玄曰:“刘毅①樗蒲一掷百万。”皆以投掷为名也。
古惟斫木为子,一具凡五子,故名五木。后世转而用石,用玉,用象,用骨。故列子之谓投琼②,律文之谓出玖③。凡琼与玖,皆玉名也。盖谓蒲者,借美名以命之,未必真尝用玉也。
【注释】
①刘毅(216—285年):字仲雄,魏晋时期名臣。
②投琼:《列子·卷八》:“楼上博者射,明琼张中。”射,投琼。明琼张中,指掷骰中彩。明琼,指骰子上有白齿的一面。
③出玖:亦作“出九”,一种博戏。
《御览》载:“繁钦《威仪箴》曰:‘其有退食,偃息闲居,操弄棋,文局樗蒲,言不及义,胜负是图。’”①注云:“
,瞿营反,博子也。”
之读与琼同,其字仍目从木,知其初制,本以木为质也。唐时则镂骨为窍,朱墨杂涂,数以为采。
亦有出意为巧者,取相思红子,纳寘②窍中,使其色明现而易见。故温飞卿艳词曰:“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也无。”③凡此二者,即今世通名“骰子”也。本书为“投”,后转呼为“头”。《北史》周文命丞郎掷樗蒲头,则昔云“投”者,遂转为“头”矣。
【注释】
①《诗·召南·羔羊》:“退食自公,委蛇委蛇。”郑玄笺:“退食,谓减膳也。”朱熹《集传》:“退食,退朝而食于家也。”繁钦,三国时文学家。字休伯,颍川(今河南禹县)人。
②寘:同“置”。
③温飞卿:即温庭筠(约812年-约866年),本名岐,字飞卿,唐代并州祁县(今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人,晚唐诗人、词人。花间词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头者,总首之义,自镂骨为骰以后,不惟五木旧制堙没不传,而字直为“骰”,不复为“投”矣。若其体制,又全与用木时殊异矣。方其用木也,五子之形。两头尖鋭,中间平广。状似今之杏仁。惟其尖鋭,故可转跃;惟其平广,故可以镂采也。
凡一子悉为两面。其一面涂黑。黑之上,画牛犊以为之章。犊者,牛子也。一面涂白,白之上即画雉。雉者,野鸡也①。凡投子者,五皆现黑,则其名卢②。卢者,黑也。言五子皆黑也。五黑皆现,则五犊随现,从可知矣。此在樗蒲为最高之采。
按③木而掷,往往叱喝使致其极,故亦名“呼卢”也。其次五子四黑而一白,则是四犊一雉,则其采名雉。用以比卢降一等矣。自此而降,白黑相杂,每每不同。
【注释】
①五木每枚有黑白两面,共10面。其中的两枚白面画雉(小鸟),两枚黑面画犊(小牛),另外三枚为黑白两面,无文画。按:后文中谓每枚黑色上皆有犊,白色上皆有雉,当为错误的阐释。
②卢:樗蒲齿采名。五黑皆现,五枚木片为“黑黑黑犊犊”,其出现概率为1/32,为樗蒲诸采中概率最小的采之一。
③挼(ruó):揉搓。
故或名为“枭”①,即邓艾言云“六博得枭者,胜”也;或名为“犍”,谓五木十掷辄犍,非其人不能是也。凡此采名,《樗蒲经》虽皆枚载②,然反复推较,率多驳而不通也。
至于骰子之制,固知祖袭五木,然而详略大率不同也。五木止有两面,骰子则有六面。故骰予着齿③,自一至六,为采亦益多。率其大而言之,则是裁去五木,两头尖鋭而蹙长为方,既有六面,又着六数,不比五木但有白黑两面矣。
【注释】
①枭:樗蒲齿采名,五木投掷结果为三黑二白,有两种变化,即黑黑犊雉白和黑犊犊白白。又名为“犍”。
②枚载:一一记载。枚,量词,意为多而详细。
③齿:即采,以骰上每面所刻画点数象人牙齿之排列,点数不同齿数和对应的采数不同。
五木之制,至晋世犹复用木。然《列子》已言“投琼”,则周末已尝改玉骨也耶?或者形制仍同五木,而质已用玉石也。今世蜀地织绫①,其文有两尾,尖削而中间宽广者,既不象花,亦非禽兽,乃遂名为“樗蒲”,岂古制流于机织至此尚存也耶?
【注释】
①绫:一种很薄的丝织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