骰子
骰子,以骨为之。矩方觚①棱。凡六面皆镂,其中而以点识之。曰幺,曰二,曰三,曰四,曰五,曰六。惟四用朱点,余皆墨。其具以六子为限,掷之于盆,视其转止。按古人所称骰子,大抵皆指樗博之具。斫木为子,其数五木,名五木。
《潜确类书》②谓古人博骰用五子,以木为之。陈思王③造双陆,用二子,以骨为之。博骰用木。其后转而用石,用玉,用象,用骨(见程大昌《樗蒲经略》),至唐时亦用骨矣(程氏谓“投琼”见《列子》,则周末已尝用玉骨也。按鲍宏①《博经》云:所掷骰,谓之琼,或是借琼以形木之温润。李翱《五木经》云:骰,以木为之,今则以牙角。可为唐时始用骨之证)。然其形尖椭,非四方;其制画彩,非镂点;两面,非六面。与今骰子迥异(详下所引《樗蒲经略》)。今之骰子,疑始于陈思王之两骰。
【注释】
①觚:棱角。
②《潜确类书》一百二十卷,明陈仁锡辑。
③陈思王:即曹植,字子建,汉末建安年间杰出文学家,曹操之子。因其生前封陈王,死后谥号为“思”,故后人尊称其为“陈思王”。
《声谱》云:陈思王制骰子二。至唐末,有叶子之戏,遂加骰子至六。此其证也。《唐书·艺文志》有李郃《骰子选格》三卷。郃,字仲元,贺州刺史。今其书不传。传者房千里。《骰子选格》未知即其制否也?
刘禹锡《观博》文云:博,齿用骨,觚棱四,均镂以朱墨,耦而合数,取应期月。①其曰异乎!古之齿,明非即五木之具也。李洞诗曰:六赤重新掷印成。②《南唐近事》③载刘信掬六骰于手,一掷六齿皆赤。《宋史》载王昭远一掷六齿皆赤。凡此皆即今骰子之戏。与樗博之五骰,各不相涉。自唐世骰子盛行,五骰之制渐废。程氏云:古书古事语及樗蒲者,其名遂不可晓。盖宋时已然。
【注释】
①鲍宏:一名鲍弘。隋代政治家,传说其著有《博经》。
骰,投也,取头掷之义。后转呼为“头”。周文帝命丞郎掷樗蒲头(见《北史·薛端传》)。古曰投琼(见《列子》)。琼,一作(见繁钦《威仪箴》),又作焭(见《颜氏训》),古律文谓之出玖(见《樗蒲经略》),又名“博齿”(见《楚词·王逸注》)①,又名“穴骰”,一作“穴骼”(见房千里《骰子选格序》),又名“明琼”(见洪遵《双陆序》及晁氏《读书志》),又名“琼畟”(见李洞诗注②。按以上诸目多指蒲博之骰,然今骰子亦可通用)。
【注释】
①期月:指一年的十二个月。博骰六面,点数一至六,两粒骰子则最大点数为十二,暗合一年之十二月。
②李洞:晚唐诗人,字才江,京兆人。“六赤重新掷印成”,见其诗《赠龙州李郎中,先梦六赤,后因打叶子,因以诗上》:“微黄喜兆庄周梦,六赤重新掷印成。”
③《南唐近事》一卷,宋郑文宝撰。
又博徒隐语呼为“惺惺二十一”,谓六面共二十一点也。又曰:象六,谓六只成副也(并见陶毂《清异录》③)。四用朱点者,相传唐明皇与贵妃采戏将北,惟重四可转败为胜。上连叱呼之,骰子宛转而成重四。上大悦,命高力士赐四绯也(见《潘氏纪闻》)。
【注释】
①《楚辞·招魂》:“篦象棋,有六簿些。分曹并进,犹相迫些。”王逸注:“箟,竹名。蔽,博齿也。投六箸,行六棋,故为六博也。”
②《唐音癸籖·卷十九》:“李洞有《赠龙州李郎中,先梦六赤,后因打叶子,因以诗上》诗。六赤,古之琼畟,今之骰子也。”
③陶榖(903—970):字秀实,邱州新平(今陕西邠县)人,著《清异录》二十一,即博骰六面从一至六点数相加为21点,惺惺,指骰面的齿点如星。
骰子之制,不过六子各六面。而角胜之道,种种各异。有曰掷状元者,用筹马,以四绯多者为胜。另有全色,五子一色,合巧、分相、不同、马军、四序等名,次第俱得胜采。
有曰掷升官图者,用局道最重。第一掷为进身之始。六子以四为德,以六谓才,以二三五为功,以幺为赃。遇德则超,迁才次之,功亦升转。遇幺则降罚。
有曰掷老羊者,集五六人,分朋列座,以一人轮流为庄,余皆出注。视所掷之三子。同色外,计余三子之大小为胜负。
有曰“掷挖窖”者,即视同色之三子,计其大小以为胜负。如遇四子五六皆同,则更胜。如此之类,不可枚举。今俗通行之老羊,尤甚。皆不知所自始。
又吴俗,向亲友数人敛财为会,谓之“首会”。所敛之人,按期均收。各视首会所得,以骰子闭盒中,两手抁①之。寻开盒,视骰点多少以定得财先后。谓之“摇会”。此通财转输之举,非赌博也。然亦有藉于骰子云。
按程氏《樗蒲经略》云:博者,斫木为子,其形两头尖锐,中间平广,状如杏仁。惟其尖锐,故可转跃;惟其平广,故可镂采。凡一子为两面,其一面涂黑,画牛犊;一面涂白,画雉。
今市井无藉于广阓②设博场,其具亦两头尖锐,四旁均作六面,镂如骰子之制。形类谏果③而有觚棱。先设局道,大书一二三四五六等字,然后举手按骰,观者乘其转跃未定时,以钱压向某字;射中者较其所压之钱获采。四倍不中,则阿堵①饱设局者之橐②矣。谓之“转骰”,颇类意钱之戏,实则骰子形制也。
【注释】
①挽:(yǎn),摇动。
②阓:(huì),古指市场的大门。
③谏果:橄榄的别名。
又按白乐天诗云:鞍马呼教住,骰盤喝遣输。长驱波卷白,连掷采成卢。注骰盤、卷白波、莫走鞍马,皆当时酒令。
宋徽宗时宫中之戏曰“宣和谱”,人罕知者。皇甫松③(字子奇)撰《醉乡日月》一作《投琼谱》载骰子令甚详,今所传杨维桢之《除红谱》,无名氏之《醉绿图》①,郭樵叟之《颖谱》②,袁舜臣之《合欢谱》③,登瀛子之《斗腰谱》④,丁讽之《双成谱》⑤,屠豳叟之《兼三图》⑥(并见《说郛》),皆骰子酒令也。
【注释】
①阿堵:钱。
②橐:口袋。
③皇甫松:生卒年不详,一名嵩,字子奇,自号檀栾子,睦州新安(今浙江建德)人,中唐诗人,亦能词。《醉乡日月》内分饮酒、酿酒、风俗等30篇,比较全面地叙述了古代唐人的酒事。
【注释】
①《醉绿图》:明张光编制骰戏。“嘴绿”即“醉六”,六点为绿,为见六点皆须饮酒的一种骰子游戏。
②郭樵叟《颖谱》记载:六一令,六枚骰子每枚除去一色,从一至六皆有,用于酒筵,一掷可以兼六种骰令。
③合欢谱令:明代袁舜臣拟。轮流投掷,一枚骰子掷点,至五点为胜,不足者按缺点数罚饮。
④斗腰谱:以三骰行令,头尾两粒成对,中间一骰似腰,凡胜者,腰皆粗,败者,腰皆细。四、五、六皆粗,幺、二、三,皆细。
⑤双成谱令,以女妓和男子相对投骰,先由男子投掷,再由女妓依次投骰。女妓中谁与前者掷出相同点数,即配对侍寝为胜,称为“双成”。⑥兼三图令:以三骰行令,参用《除红谱》《醉绿图》“赏红罚绿”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