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长岛

离开长岛

海湾渡轮的上层甲板冷得要命,风又大,爱迪只好到船舱的下风处去避风,他在吹不到风的地方,掏出笔记本,模仿泰德的签名。大写的字母T和C都方方正正,很容易模仿。但小写字母就难了,泰德的小写字母写得小而倾斜,流转花哨。练了二十多遍,爱迪的字还是充满着他自己随兴的风格。他生怕对儿子笔迹非常熟悉的父母,一眼就会看出伪造的破绽。

他太过专心,以致没有发现那个在命定的六月天,跟他一块儿横渡海湾的蛤蜊车司机,这位老兄除了星期天,每天都搭渡轮往返东岬与新伦敦,他一眼就认出了爱迪,便过去一屁股坐在他身旁,并立即发现他在练习一个签名。他想起爱迪当初是受雇去做一件奇怪的工作——他们曾讨论所谓作家助理该做些什么事——想必,一再重复写同一个名字,就是这男孩工作的一部分!

“近况如何,小子?”司机问,“看来你蛮用功的!”

注定成为小说家的爱迪,虽然在写作事业上未能拔得头筹,却具有判明事情何时该告一段落的英明本能。再次见到这蛤蜊车司机,他再高兴不过了。他向司机说明了他的当务之急:“忘了”跟泰德要签名,却又不想让父母失望。

“我来试试看。”司机说。

于是,在寒风凛凛的上层甲板驾驶舱后面,蛤蜊车司机完美地模拟了成功畅销作家的签名。他只在笔记本上试写了五六次,便准备来真的,爱迪让这兴奋的家伙签了欧海尔氏传家之宝的《老鼠墙里爬》。两人在冷风吹袭不到的角落欣赏成果,都十分满意。爱迪把泰德的钢笔送给司机作为答谢。

“你开玩笑吧!”司机说。

“拿去——是你的了,”爱迪说,“我根本不想要。”他真的不想要这枝笔,司机便开心地把笔塞进了他那件脏夹克的贴身内袋。这人满身热狗、啤酒和蛤蜊的味道。他请爱迪喝啤酒,爱迪拒绝了,然后他问爱迪明年暑假还回不回长岛来做“作家助理”。

爱迪自忖不会。但事实上,他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长岛——尤其在他心上——尽管次年暑假,他待在埃克塞特,为入学申请审核组打工,充当校区导游,带有意就读埃克塞特的学生和家长参观校园,但再过一年的暑假,他就又回到了长岛。

自埃克塞特毕业那年,爱迪急于找一份离家在外的暑期工作,这份意愿,加上他发现自己深受年纪大的女人吸引——而且她们也喜欢他——使爱迪想起一直保存着的彭妮名片。但直到即将自埃克塞特毕业——约莫是彭妮建议他到她南汉普顿的镜框店工作之后一年半——爱迪才想通,彭妮愿意提供的,可能不仅是打工机会而已。

这位埃克塞特的毕业生遂以令人解除戒备的坦率,写信给南汉普顿的那位离婚妇人。(“嗨!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我做过泰德·柯尔的助理。有天我到你店里,你提过要给我工作。你可能也记得,我曾有一段短短的时间是玛丽昂·柯尔的情人。”)

彭妮的回信毫不拐弯抹角。(“嗨什么嗨。忘记你?六七个星期做了六十次,谁忘得了你?你暑期要打工,是不?你有工作了。”)

除了在镜框店工作,爱迪当然也得扮演彭妮的情人。一九六〇年暑假一开始,爱迪先借住彭妮在耐克一街新购房屋的客房,直到他找到合适的住所为止。但在他找到住处之前——事实是在他开始找住处之前——他们就已经成了情人。彭妮很高兴在那栋亟须装潢、空洞洞的大房子里有爱迪做伴。

但是要消除那栋房子里的凄惨氛围,不仅需要簇新的壁纸和窗帘而已。不久前,一个姓蒙齐尔的寡妇才在房子里自杀,她还在念大学的独生女儿把这房子卖了,而据说母亲去世时,母女二人已经反目。

爱迪丝毫不知道,蒙齐尔太太就是他在车道上误以为是玛丽昂的那个女人,更不可能想到,泰德竟插足这场母女悲剧。

六〇年暑假,爱迪跟泰德毫无接触——也没见到露丝。但他会看到若干她的照片,由阿德瓦都送到彭妮店里来装框。彭妮告诉爱迪,玛丽昂取走露丝死去哥哥的照片的这两年来,只有少量照片送到她店里来装框,取代它们。

这都是露丝的照片,而且——正如爱迪看到的那五六张——姿势都摆得很不自然。它们都不像汤姆斯与提摩西那几百张照片拥有坦诚的魔力。露丝是个严肃的孩子,总以怀疑的眼神、蹙着的眉头瞪着照相机,偶尔哄出来的一个微笑,也不像发自内心。

两年来,露丝长高了,她的头发更黑更长了,多半梳成辫子。彭妮告诉爱迪,辫子打得很有职业水准,发梢的丝带也结得很用心。彭妮认为,这不可能是泰德的手笔——六岁小孩也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办到(小辫子和丝带都是肯奇塔的功劳)。

“她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彭妮说露丝,“不过恐怕不会像她妈妈——差远了。”

一九五八年暑假跟玛丽昂做爱将近六十次后,爱迪将近两年没有性生活。他在埃克塞特的最后一年,有资格选修高级英文创作,在班上受哈夫洛先生指导,爱迪开始写一名年轻男子在年长妇人怀抱中性启蒙的故事。在这之前,他的暑假奇遇唯一被他编成故事的,就是将泰德的画送给冯恩太太的那场灾难,写成了一则过长的短篇小说。

爱迪的小说中,色情画变成了色情诗。作家助理这个角色很像爱迪,不幸沦为冯恩太太怒火的出气筒,冯恩太太没有变化——只除了改姓成为魏默特太太(爱迪唯一记得的一个住汉普顿的埃克塞特校友的姓氏)。不消说,魏默特太太有个心地善良的拉美裔园丁,负责从树篱——以及圆形车道中央的小喷泉——回收那些撕成碎片的色情诗。

诗人的角色并不像泰德。诗人是个瞎子,这是他需要助理的主要原因——司机当然更不可或缺。爱迪的故事里,诗人没有结婚,他跟魏默特太太——那些令人震惊的诗都是写给她,或从她那儿得来的灵感——的婚外情,被写成是女方的错。盲诗人一再陷入被丑女人勾引和遗弃的困境,是个令人同情的角色。

诗人对邪恶的魏默特太太的爱坚定不移,作家助理见义勇为却因而失业。他告诉盲诗人,魏默特太太外貌的真相,诗人却勃然大怒,把他开除了。但痛定思痛,这番真心话终于帮助诗人摆脱对魏默特太太这种女人自毁式的迷恋。(丑陋的主题有点粗糙,甚至牵强,因为爱迪虽然企图强调内在的丑陋,但读者得到的主要印象却是魏默特太太外在长相的丑陋——丑到几乎不可思议。)

老实说,这篇小说写得很糟。但就年轻的爱迪致力小说创作的前途而言,已足够令哈夫洛先生同意他选修高级英文创作课程,与一群热衷写作的年轻人为伍。爱迪开始发展另一个更吸引人的主题——少男与中年妇人的不伦之恋。

当然,害羞的爱迪不会拿他稍早的作品给班上同学看。他的小说都是私下交给哈夫洛先生的,哈夫洛先生也只给自己的老婆看,没错,就是那个不戴胸罩、有毛茸茸的胳肢窝,让爱迪在手淫中获得无上快感的女人。哈夫洛太太对爱迪的老女少男主题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兴趣。

可想而知,哈夫洛太太对题材本身远比对爱迪的文字更感兴趣。毕竟,三十多岁、没有子女的哈夫洛太太,在这个有八百多个正值青春期少男的封闭社区中,是唯一有目共睹的欲望标志。她虽不曾受到任何一个男孩的性诱惑,但她很清楚他们对她的欲念。这种关系有实现的可能,颇令她震惊。她婚姻生活愉快,直觉地以为男孩子不过……嗯,就是男孩子罢了。因此,爱迪小说中一再描述的十六岁男孩跟三十九岁妇人的性关系,大大引起了哈夫洛太太的好奇。她生长在德国,在苏格兰做交换学生时认识了她的丈夫——哈夫洛先生是英国人——置身美国一所纯男生的明星寄宿学校,总令她感到困惑和沮丧。

尽管爱迪母亲一口咬定哈夫洛太太“波希米亚作风”,她可没有一丁点挑逗年轻男孩的企图。她跟所有好妻子一样,尽可能借打扮取悦丈夫,事实上是哈夫洛先生喜欢女人不戴胸罩,而且要求妻子不要剃腋毛——他认为天然最美。哈夫洛太太自觉很邋遢,目睹自己对这群色欲高涨的男孩的影响,她经常觉得很狼狈。

安娜·哈夫洛每次走出教职员宿舍的公寓,都会让若干在走廊里晃荡的男孩脸红,或因为没法子把眼光从她身上移开而撞上门或柱子。她每次在家招待丈夫指导的学生或创作班学生喝咖啡、吃甜甜圈,都会让他们张口结舌——他们对她实在是神魂颠倒。她很理性地恨透了这件事。她求丈夫带她回英国,回德国也好,根据经验,她知道自己可以在那儿不受注目地过活。但亚瑟·哈夫洛却爱极了埃克塞特的生活,他是个精力充沛的教师,在学生和同事间人缘绝佳。

就这样,爱迪把他跟玛丽昂那段扣人心弦的性纠葛,带进了这场只存在一个问题的好婚姻当中。不消说,爱迪把自己和玛丽昂都掩护得很好,故事中的爱迪角色,当然不是知名童书作家的助理。(多亏“薄荷口味”把儿子的暑期工作说得天花乱坠,爱迪为泰德工作的事,在埃克塞特英文教学组已是尽人皆知。)

爱迪的小说中,十六岁的主角暑期是在南汉普顿的一家镜框店打工,玛丽昂的角色以爱迪对彭妮残缺不全的记忆为蓝本,爱迪并不记得彭妮的长相,所以她的外表胡乱综合了玛丽昂的漂亮脸孔和一副远较玛丽昂逊色的中年妇人身材。

小说中的玛丽昂角色,跟彭妮一样离了个不错的婚。爱迪这角色则从性启蒙之中得到不少好处,别的不说,光一个暑假就性交六十几次,令哈夫洛夫妇都很震惊。爱迪也分享了彭妮从离婚协议中取得丰厚赡养费的好处——小说中的他借住镜框店老板娘的南汉普顿寓所,房子装潢得极尽奢侈富丽,与冯恩太太琴酒巷那栋豪宅十分相似。

虽然爱迪小说中描写性爱过于逼真,令哈夫洛先生感到紧张和不快,但他基于好老师的本分,把更多注意力放在爱迪的写作品质上。他告诉爱迪一个他早已猜到的事实:他处理某些细节远比其他方面真实,例如性爱,例如男孩对暑假——以及跟一个对他意义无比重大(而他自认对她没那么重要)的女人的恋情——终将结束的不祥预感,例如出于贪得无厌,而跟实际做爱同样刺激的对性的期待……好吧,爱迪小说中的这些元素十分真实。(爱迪早就知道,因为它们本来就都是真的。)

但另一部分细节就缺乏说服力。比如爱迪对盲诗人的描写,诗人这个角色很不完整,所谓色情诗毫无诗味,色情部分也平淡无奇——但是有关冯恩太太这角色的愤怒、她对色情诗的反感及对付负责送诗给她的那个倒霉作家助理的手段……啊,这部分精彩极了,也非常真实。(爱迪早就知道,因为这一切本来就都是真的。)

盲诗人和色情诗都是爱迪捏造的,玛丽昂角色的外形也是他捏造的,玛丽昂和彭妮的综合原本就不够真实。哈夫洛夫妇都向爱迪表示,玛丽昂这角色太含糊,毫不“栩栩如生”。

爱迪可以把小说中自传的成分写得非常逼真而有权威。但他依赖想象发明、创造时,总是输给记忆。这对小说作者来说是很严重的局限!(但在埃克塞特做学生时,爱迪还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到头来,爱迪在文坛博得了一点儿名声,成为一号名气不大但颇受敬重的人物。他对美国心灵的冲击远不及露丝,他没有她操纵语言的才华,也创造不出像她那样恢弘复杂的角色与情节——叙述的动力就更别提了。

尽管如此,爱迪还是可以靠写小说为生。我们不能因为他不具备十九世纪英国作家切斯特顿在写给狄更斯信中提到的那种“迸发在没有文化或传统,亦未受历代宗教、哲学或外国学派陶冶的人身上,纯粹出于天才的烈焰”,就否定他的作家身份。

当然,爱迪不是那种货色(若把切斯特顿的形容用在露丝身上,也嫌太慷慨),但起码爱迪的作品有人愿意出版。

重点是,爱迪写熟悉的、带自传意味的长篇小说——每本书都是一则重复次数过多的主题的变奏——虽然他写得非常用心(他的文字风格简洁),对时间地点(以及角色的可信度)都非常考究,但他的小说就是缺乏想象力;而他一旦放任想象驰骋,作品就无法令人信服。

他的第一本小说反响很好,却未能摆脱哈夫洛先生早已指出的缺点。这本叫做《暑期打工》的小说,基本上就是爱迪在埃克塞特那份习作的另一个版本。(它出版于一九七三年,几乎与露丝从这所一度只收男学生的学校毕业同时。)

《暑期打工》里的诗人从瞎子变成了聋子,他需要助理跟泰德雇用爱迪出于同样的理由:即诗人是个酒鬼。但尽管两个男人的关系比较可信,诗还是缺乏说服力——爱迪写不出好诗——所谓的色情不够粗鄙,也不够直率。贪杯聋诗人愤怒的情妇还是取名魏默特太太,她的丑陋刻画得更有技巧,但玛丽昂的角色仍然毫无说服力,既不像玛丽昂,也不像彭妮。

爱迪企图把她塑造成一个捉摸不定但一般可以认同的年长妇人,但这么一来,作为作家助理的爱情对手,她整个人显得太模糊,动机也不清晰,读者无法理解她看中那个十六岁男孩的哪一点。爱迪在《暑期打工》的中省略了儿子之死,没有早夭的两个儿子,也没有露丝。

泰德读到《暑期打工》时觉得颇为有趣,他自以为是地判定这部作品没啥分量,但对爱迪更动事实的考量颇为感激。长大后曾经从父亲那儿听说爱迪跟母亲有过一段私情的露丝,也很感谢爱迪没把自己写进小说里。但露丝从来不去想玛丽昂的角色像不像她的母亲,她只知道母亲失踪后不曾回来。

一九五八年八月那个星期六,爱迪跟蛤蜊车司机横渡长岛海湾时,还无法预见自己的未来。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会成为职业小说家,略受好评、知名度不高,但一直得到一小撮忠实读者的拥戴,有时他会觉得沮丧,因为书迷都是年长妇人和年轻男子。他虽致力文学创作,一方面也从不曾放弃正式工作。他靠着在大学教书贴补生活——他是个很敬业的老师,尽管他的课程缺乏魅力,也不是名师,学生和同事尊敬他,但并不崇拜他。

蛤蜊车司机问他:“你不做作家助理,以后要做什么?”爱迪答复这个坦率而满身鱼腥气的家伙时毫不迟疑。他说:“我要做作家。”

他才十六岁,当然不可能预见到日后自己也会伤害别人。他会伤害哈夫洛夫妇,虽然他从未存心这么做——彭妮更不用说了,他只想伤她一点点。但哈夫洛夫妇一直对他那么好!哈夫洛太太喜欢爱迪——部分是因为她察觉他已超越了一度对她满怀色欲的境界。她看得出他爱上了别人,而且不久她就开始盘诘他详情。哈夫洛夫妇都知道,爱迪的写作才华没有高明到可以光凭想象就写得出那些少男与中年妇人露骨的性爱场面。太多细节都写得再正确不过了。

所以爱迪对哈夫洛夫妇坦承他跟玛丽昂为期六七周的不伦恋情,他也告诉他们那些他无法形诸笔墨的可怕事件。起先哈夫洛太太说是玛丽昂强奸他,玛丽昂涉嫌玷污一个哈夫洛太太所谓的“未成年少男”。但爱迪说服哈夫洛太太相信,事实并非如此。

因为惯于跟年长的女人共处,爱迪在哈夫洛太太面前落泪觉得很自在,尽管她毛茸茸的胳肢窝和无拘无束晃荡不已的乳房,仍能唤回他过去的欲念。哈夫洛太太像已经分手的女朋友,偶尔还能挑逗起隐约的欲望,在她温暖的母性之前,他并非完全不觉得亢奋。

他写她时带着一种恻隐之心。那是一本特别差劲的“第二部小说”,可说是爱迪最糟的作品,事实上,继《暑期打工》相对的成功之后,这第二部小说让他的写作生涯跌到了谷底。之后,他在文坛的声誉稍有改进,维持一个稳定而不怎么引起注意的水准。

显而易见,爱迪对罗伯特·安德森的剧本《茶与同情》念念不忘,这出戏后来拍成了电影,由黛博拉·克尔饰演那个年长的妇人,无疑给爱迪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埃克塞特社区对《茶与同情》特别熟悉,因为安德森是一九三五年那一届校友,也因为如此,爱迪的第二部小说《咖啡与甜甜圈》出版时,哈夫洛太太格外感到尴尬。

《咖啡与甜甜圈》叙述一个埃克塞特学生,总是在他最喜欢的英文老师的妻子面前晕厥。这位妻子——不戴胸罩摆荡的乳房和未剃腋毛的胳肢窝一望即知是哈夫洛太太——求丈夫带她脱离学校的环境。不仅因为她不经意的性感曾令某个男孩彻底崩溃,让她深为歉疚,成为那么多男孩欲望的目标,也使她感到屈辱。

“薄荷口味”后来告诉儿子,这本书未免太过“呼之欲出”了。甚至“桃子”在《咖啡与甜甜圈》出版后,看到哈夫洛太太备受打击的表情,也不禁同情起她来。爱迪天真地以为这本书是对《茶与同情》——以及曾帮他许多忙的哈夫洛夫妇——的恭维。但小说中的哈夫洛太太跟迷恋她的男生上了床,这是她唯一能说服无动于衷的丈夫离开手淫氛围充斥的校园的手段。(至于爱迪何以会认为这是对哈夫洛夫妇的恭维,就没有人知道了。)

对哈夫洛太太而言,《咖啡与甜甜圈》出版后,至少产生了一项她期望的效应。她的丈夫如她所请,带她回英国去了。哈夫洛先生最后在他们当年定情的苏格兰某地任教。但如果《咖啡与甜甜圈》为哈夫洛夫妇带来了快乐的结局,他们可从不曾为此谢过爱迪。事实上,他们就此不再跟他说话了。

唯一欣赏《咖啡与甜甜圈》的是一个假冒安德森的人,他写了一封措辞优雅的信给爱迪,表示了解他的称颂企图和喜剧布局。(让爱迪伤心的是,紧接着安德森的署名,这骗徒竟打了个括弧说:“开玩笑的!”)

那个星期六,爱迪跟蛤蜊车司机一块儿搭乘海湾渡轮时,心情非常低落。仿佛他不仅可以预见他跟彭妮为期一个暑假的不伦之恋,也已经收到她读过《暑期打工》后写给他的充满怨毒的信。彭妮不喜欢书中的玛丽昂角色——当然,彭妮只当那个角色写的是她自己。

老实说,彭妮早在读到《暑期打工》之前很久,就已经对爱迪失望了。一九六〇年夏季,她跟爱迪共枕了三个月,她跟他同床的时间比玛丽昂多一倍,但爱迪跟她做爱的次数还不满六十次。

“你知道我还记得哪件事吗,小子?”蛤蜊车司机问。为了引起爱迪注意,他把啤酒瓶伸到驾驶室的屏障外面,狂风吹得瓶子呜呜作响。

“不知道,你记得啥?”爱迪问。

“跟你一块儿的那个娘们儿,”蛤蜊车司机说,“穿粉红色毛衣的,她用一辆标致的宾士车来载你,你不是做她的助理吧?”

爱迪迟疑了一下。“不,是她丈夫。她丈夫是作家。”

“那小子可真走运!”蛤蜊车司机说,“不过你可别会错意。我只看看别的女人,我从不胡搞。我结婚快三十五年了——是我的高中女友。我们很快乐,我想。她不漂亮,不过她是我老婆。就像蛤蜊。”

“什么?”爱迪问。

“老婆呀,蛤蜊呀……我是说,不是什么刺激的选择,可是蛮实惠的。”司机解释道,“我要自己搞货运,起码开自己的车,不要替别人开车。原先我载很多东西——各式各样的货物,但太复杂。我后来发现只运蛤蜊就够了,一切就简单多了。你可以说我是误入了蛤蜊这一行。”

“我明白了。”爱迪说。老婆、蛤蜊……拐弯抹角的比方,这位未来的小说家想道。若说爱迪从事写作也等于误入蛤蜊这一行,倒也有失公正。他毕竟还没那么糟。

蛤蜊车司机又把酒瓶伸到驾驶室墙外,喝空的瓶子发出比先前低沉的呜呜声。渡轮即将靠岸,放慢了速度。

爱迪跟司机走到上层甲板船首,面对劲风。他的父母站在码头上,发疯似的挥着手,他们孝顺的儿子也挥着手。“薄荷口味”和“桃子”都在哭泣,他们相拥,擦拭对方濡湿的面孔,仿佛爱迪刚从战场平安归来。爱迪没有照例觉得尴尬,甚至没有对父母这种歇斯底里的表现感到一丁点羞愧,他发觉自己非常爱他们,能拥有这么一双露丝永远没有机会拥有的父母,是多么幸运啊。

接着是放下跳板、铁链的响声和码头工人扯着嗓门对吼的声音。蛤蜊车司机大声说:“很高兴跟你聊,小子!”

爱迪回望了他以为是浪涛滚滚的长岛海湾的最后一眼。他没想到,有朝一日,往返海湾就跟经过学校行政大楼正门上那块敦促他长成男子汉的拉丁文匾额一样稀松平常。

“爱德华!我的爱德华!”他父亲在大声嚷嚷。母亲泪如雨下,一时说不出话来。看到他们,爱迪就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告诉他们暑假的际遇。如果他有更多未卜先知的能力,说不定在这一刻就已经发觉自己不会成为一个好的小说家:他永远都是个蹩脚的撒谎家,不但无法向双亲坦白他跟泰德、玛丽昂、露丝的关系,也编不出能让他们满意的谎言。

爱迪撒谎主要靠省略,只说这个夏季他很难过,因为柯尔夫妇正忙于离婚,如今玛丽昂已离开泰德和小女儿,如此而已。当母亲发现儿子的衣柜里挂着玛丽昂的粉红开司米毛衣时,他才面临更具挑战性的撒谎需求。

爱迪撒的谎,比他小说里那些缺乏想象力的场景,其实更容易相信。他告诉母亲,有次他陪柯尔太太到东汉普顿一家服饰店购物,她指出一件她一直很喜欢而且希望丈夫会买给她的衣服,但既然要离婚,他当然宁可把钱省下,也不会买给她了。

爱迪后来到那家店里,买了那件昂贵的衣服。但还没来得及送给柯尔太太,她就已经走了——抛下婚姻、房子、孩子,所有的一切!爱迪告诉母亲,他要留着这件毛衣,直到再遇见玛丽昂为止。

“桃子”颇以儿子的好心肠为荣。让爱迪尴尬的是,她不时地把毛衣拿出来,向教职员朋友们献宝——重述爱迪体贴不快乐的柯尔太太的故事,是“桃子”心目中晚餐派对的重点话题。爱迪的谎言还有进一步的不良后果。一九六〇年夏,爱迪未能完成跟彭妮做爱既定六十次的目标期间,“桃子”新认识了一个埃克塞特教职员的妻子,身材尺码跟玛丽昂正好相同。爱迪第二度从长岛返家时,他母亲已经把玛丽昂的毛衣送人了。

母亲从未发现玛丽昂的粉紫色背心和内裤,是爱迪的运气,他把它们藏在搁运动护膝和回力球短裤的抽屉里。万一“桃子”发现这种挑逗意味强烈的内衣,恐怕就不会再赞许儿子的“体贴”了。

一九五八年八月的那个星期六,新伦敦码头上,爱迪给父亲的那个坚定拥抱里的某种东西,使“薄荷口味”下定决心,把汽车钥匙交给他。他也绝口不提路经的交通状况“跟埃克塞特不同”。“薄荷口味”不担心,他看得出儿子已经成熟了。(“乔——他完全长大了!”“桃子”悄声对丈夫说。)

“薄荷口味”把车停在新伦敦火车站的月台附近,距码头有一段路。经过一番小骚动,争执谁该坐爱迪身旁担任“领航员”,父母便像孩子般满怀信心地坐上了车。没有人质疑主导权应交给爱迪。

直到驶出火车站停车场,爱迪才看见玛丽昂的红色宾士,就停在月台附近。说不定钥匙已经寄往她的律师那里,他会将玛丽昂的要求转告泰德。

所以她可能没去纽约。这念头并不令爱迪太感意外。即使玛丽昂把车留在新伦敦火车站,也不见得她会回新英格兰——她很可能朝北走。(说不定去蒙特利尔,爱迪知道她会说法文。)

但她究竟在想些什么?爱迪真想知道,他整整揣摩了玛丽昂三十七年。她在做什么?她去了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