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婚礼

第一次婚礼

亚伦与露丝在感恩节的长周末举行婚礼,他们在露丝佛蒙特那栋房子过节。汉娜和一个坏男朋友,还有爱迪,都去住了一整个周末,爱迪一手把露丝交给她未来的丈夫。(汉娜则是女傧相。)靠薄荷口味帮忙,爱迪总算找到乔治·艾略特那句关于婚姻的名言——露丝要求汉娜在婚礼上朗诵。不消说,薄荷口味非得发表一篇短短的演讲,说明他如何找到这段话。

“你瞧,爱德华,”薄荷口味教训儿子,“这么一段话,不论内容或口吻都有总结的意味,所以绝对是位于一章的开始或结束。而且因为它有总结的意味,出现在最末几章的可能性,远大于出现在开始那几章。”

“我明白了。”爱迪道,“那么是出自哪一本书呢?”“从反讽的口吻就看得出,”薄荷口味抑扬顿挫地说,“此外,还有那种哀乐参半的调子。像一首田园诗,却又不完全是田园诗。”

“究竟是哪本小说,爹地?”爱迪哀求道。

“哎呀,就是《亚当·毕德》(AdamBede)嘛,爱德华。”这位老牌英文教师终于宣布了答案。“而且这很适合你朋友的婚礼,她在十一月结婚,亚当也在同一个月跟黛娜成婚——‘十一月底一个霜寒大地的早晨,’”薄荷口味靠记忆背诵,“这句话出自最后一章,不过后面还有个‘尾声’。”他得意地补充道。

爱迪觉得很疲惫,但至少他找到这句话,可以向露丝交差了。

汉娜在露丝的婚礼上朗诵艾略特的句子,她对这些话毫无信心,但露丝却觉得每个字都说到她心坎里。

“两个人两颗心儿,有什么比衷心相许一生一世更好的事呢——历经一切奋斗,相期相勉;历经一切悲伤,相依慰藉;历经一切苦痛,相濡以沫;直到天人永隔,在无以言喻的回忆中结合为一?”

还有什么更好的事,真的?露丝相信没有了。她觉得对亚伦的爱才刚开始;但她已经觉得爱他超过任何人,只除了她父亲。

由一位地方保安官证婚的这场婚礼,在佛蒙特州曼彻斯特市露丝最喜爱的一家书店举行。书店老板夫妇都是露丝的老朋友,非常配合地在一年之中业务最繁忙的周末,将书店歇业数小时。婚礼结束后,书店重新开门,照常营业,但等在门口的购书人潮,出乎意料之外地多。其中有不少好奇的人。新阿布莱特太太(虽然露丝不准人家这么叫她)挽着亚伦的手臂步出书店,避而不看那些旁观者。

“如果有记者,我来处理。”汉娜悄声对露丝说。

爱迪当然四下张望,找寻玛丽昂的踪影。

“她来了吗?你看见吗?”露丝问,但爱迪只摇摇头。

露丝还在找别人。她有点预期亚伦的前妻会到场,虽然亚伦对她这份忧虑嗤之以鼻。亚伦与他前妻就生育子女问题有不愉快的争执,但离婚是双方共同的决定。亚伦说,他的前妻不是个喜欢骚扰别人的女人。

感恩节周末购物人潮汹涌,他们不得不把车停在一段距离外。走过一家比萨店和一家蜡烛店,露丝发觉他们被跟踪了。虽然汉娜的坏男朋友一副保镖架势,还是有人盯这个小小婚礼队伍的梢。亚伦挽着露丝的手臂,沿着人行道快步向前走;他们已接近停车场。汉娜不断回头观察那名尾随他们的老妇人,但光靠白眼不能让那老妇气馁。

“她不是记者。”汉娜说。

“去她的——不过是个老太婆罢了。”汉娜的坏男朋友说。

“我来处理。”爱迪说。但老妇人对爱迪的魅力无动于衷。

“我不跟你说话,我要跟她说话。”老妇对爱迪说,手指着露丝。

“听着,女士——今天是她结婚的日子。你他妈的走开吧!”汉娜道。

亚伦与露丝停下脚步,面对为了追赶他们已气喘吁吁的老妇人。“不是我前妻。”亚伦悄声道,但露丝已经知道这一点,她也确定来的不是她母亲。

“我要看看你的脸。”老妇人对露丝说。某些方面,她跟杀死阿红的凶手一样没有特征。只不过是个任性的老妇人。露丝脑中灵光一现,老妇再度开口前,她已经知道她是谁。除了那个余生都要当寡妇的女人,还有谁会这么放肆?

“好啦,你看见我的脸了,”露丝说,“然后呢?”

“等你变成寡妇的时候,我会再看见你。”愤怒的寡妇说,“我真等不及有那么一天。”

“喂,”汉娜说,“她做寡妇的时候,你已经死了。你一副死翘翘的样子。”

汉娜从亚伦手中扯出露丝的手臂,拉着她往车上走。“来吧,宝贝——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

亚伦怒目瞪了老妇一眼,便尾随汉娜和露丝走去。汉娜那个长得像执法人员的坏男朋友,实际上是个不中用的家伙。他拖拉着脚步,望着爱迪。

从来没有遇到过不为他所动的老女人的爱迪,盘算着再试一次,但老妇人只牢牢盯着露丝,仿佛要把这一刻记在脑海。

爱迪开口道:“你难道不觉得婚礼很神圣,应该很神圣?我们应该一辈子记得结婚的那一天?”

“喔,是啊——我同意!”老妇人热切地答道,“她一定会记得这一天。她丈夫死掉的时候,她会想起比她愿意记得更多的事。我自己结婚那天的每件事我都记得!”

“我懂了,”爱迪道,“我陪你走到你停车的地方好吗?”

“不了,谢谢你,年轻人。”寡妇说。

挫败的爱迪掉头去追赶婚礼队伍。每个人都加快了脚步,或许因为十一月的寒气凛冽逼人。

傍晚有场小小的晚宴。当地的书店业者及凯文·莫顿(替露丝看房子的人)夫妇都来了。亚伦和露丝没有安排度蜜月。她告诉汉娜,他们婚后计划尽可能多住萨加波纳克,待在佛蒙特的时间会减少。露丝说,最后他们会在长岛和新英格兰之间做一抉择,如果有了小孩,结果就不言可喻。(小孩长到学龄,她会希望孩子待在佛蒙特。)

“你什么时候会知道会不会有小孩?”汉娜问。

“得看我怀孕,或不怀孕。”露丝答道。

“可是你在努力吗?”汉娜问。

“过完年我们就开始努力。”

“那么快!”汉娜说,“你真是一点时间都不浪费。”

“我三十六岁了,汉娜。我浪费的时间够多了。”佛蒙特那栋房子的传真机,在她结婚当天没停过,露丝在晚宴中不断离席去检视来函内容(绝大部分是她国外出版商来的道贺信)。马登和施维雅从阿姆斯特丹发来的传真特别贴心。(施维雅写道,维姆一定心碎了!)

露丝要求马登随时通知她有关妓女遇害案的进展。马登告诉露丝,全案迄今无消息。警察也缄口不谈。

“她有小孩吗?”稍早露丝曾传真问马登。“我想知道那个可怜的妓女有没有小孩。”但也没有关于妓女的女儿的新闻。

露丝已飞越重洋,阿姆斯特丹的事消散如云烟。只有在黑暗中,当她无法入睡时,会忆起阿红衣柜里衣服的触感,或那件皮背心的皮革气味。

“你怀孕会跟我讲,是吧?”洗碗的时候,汉娜问露丝,“你不会连那种事都保密,是吧?”

“我从来不保密,汉娜。”露丝撒谎。

“你是我认识最会保密的人,”汉娜说,“我要知道你的情况,只能用跟所有其他人一样的方法——等着读你的下一本书。”

“可是我从来不写自己呀,汉娜。”露丝提醒她。

“那是你的说法。”

“我怀孕当然会通知你。”露丝变换话题道,“你会是第一个知道的,只除了亚伦。”

那天晚上,跟亚伦上床时,露丝只有一半心安的感觉;她还是觉得好疲倦。

“你还好吗?”亚伦问。

“我很好。”

“你好像很疲倦。”

“我是很疲倦。”露丝承认。

“你好像有点不一样,怎么回事?”亚伦说

“嗯,我跟你结婚了,亚伦。这点不一样,对吧?”

一九九一年一月底,露丝怀孕了,这点也不一样。“老天,这么快!”汉娜评论道,“你跟亚伦说,他这种年纪的男人可不见得子弹都这么管用的哟。”

葛拉姆·柯尔·阿布莱特——七英镑十盎司——一九九一年十月三日出生于佛蒙特州鲁特兰镇。他的生日正逢东、西德统一第一个周年纪念日。虽然汉娜最讨厌开车,她还是开车送露丝到医院。露丝怀孕的最后一周由她陪伴,因为亚伦在纽约工作,周末才开车回佛蒙特。

凌晨两点,汉娜从露丝的家驾车前往鲁特兰医院,车程约四十五分钟。出门前,汉娜先打电话给亚伦。婴儿直到早晨十点才诞生。亚伦赶到时,距临盆还有一段时间。

孩子是跟格雷厄姆·格林命名的,亚伦说,他希望他的小葛拉姆可不要跟那位大小说家一样喜欢光顾妓院。阅读《格林传》上册,在最后几章停顿、搁置一年多的露丝,却更担心格林的另一项嗜好:为了搜集第一手经验而流连偏远落后、战乱频仍的地区。露丝可不希望她的小葛拉姆做这种事,她自己也绝不会再追求这种经验。再怎么说,她亲眼目睹一个妓女被顾客谋杀,而且凶手似乎已注定逍遥法外。

露丝正在写作的小说,已中辍了一年。她带刚出生的儿子回萨加波纳克,这样肯奇塔可以做葛拉姆的保姆,亚伦周末也轻松些。他从纽约搭巴士或火车回布里奇汉普顿,比开车去佛蒙特可节省一半的时间,在火车上还可以工作。

在萨加波纳克,亚伦利用泰德原先的工作室充当做她的办公室。露丝嫌那个房间有怪味——章鱼墨汁、腐烂的星状鼻鼹鼠,或拍立得胶膜。照片都扔光了,但露丝还闻得到那股味道。

可是在谷仓楼上那间回力球场改装的办公室里,她又闻到(或以其他方式侦察到)什么呢?当初的梯子和活门,已经成标准规格的扶梯和正常的门。她的新办公室里,壁板后装有暖气;原来球场的死球点上,装了一扇窗户。露丝在老式打字机上打字,或——更常见的景象——亲手在黄色横格稿纸上奋笔疾书时,再也听不见回力球撞击铁板发出的回响。老球场上她被教导一定要占据(视同性命所系)的那个T形位置,已铺上地毯,什么也看不见了。

不时,她还会嗅到汽车的废气,因为车子仍停放在老谷仓楼下。她对这种味道倒没有反感。

“你是个怪胎,”汉娜不止一次对她说,“在这种地方工作我会神经紧张。”

但起码,葛拉姆进托儿所前,萨加波纳克的房子对露丝很合适;亚伦和葛拉姆也很满意。夏季汉普顿人满为患时,他们去佛蒙特——这时节昼长夜短,亚伦也不介意长途开车往返纽约。(从纽约开车到露丝佛蒙特的房子,得花四小时。)不过亚伦昼夜开这么长的距离,露丝会担心——沿路有野鹿和酒醉的驾驶人——不过她婚姻生活愉快;而且,有生以来第一次,她爱自己的人生。

跟所有新手母亲一样——尤其是高龄的新手母亲——她对孩子有很多忧虑。她完全没预期到自己会那么爱他。不过葛拉姆长得很健康。露丝的焦虑完全出于她自己胡思乱想。

比方夜间,她如果觉得葛拉姆的呼吸古怪或有所不同——要是听不见他的呼吸声,情况更严重——她会急忙从主卧室冲进育婴室,也就是她从小的卧室。她经常蜷缩在摇篮旁睡觉。为此,她在葛拉姆的柜子里放了一个枕头和一条被子备用。早晨,亚伦经常见她睡在育婴室地板上——躺在沉睡的孩子身旁呼呼大睡。

葛拉姆长大到不睡摇篮,可以自己在小床爬上爬下时,露丝就躺在主卧室里,听小脚啪哒啪哒跨过主卧室的浴室地板,向她走来。露丝小时候也是这样穿过浴室,啪哒啪哒走到母亲床前……不,更常是父亲床前,除了她让母亲和爱迪大吃一惊的那个难忘夜晚。

这就是结局了,如果会有结局的话,小说家露丝想道。所有的事件发展成一个完整的圆。这是结束,也是开始。(爱迪是葛拉姆的教父,汉娜是教母——她的表现远比大家预期的尽责、可靠。)

露丝每当蜷着身子,躺在育婴室地板上,聆听儿子呼吸声的夜晚,都会感激命运的眷顾。谋杀阿红的凶手无疑一定听见了有人不想出声的声音,却没有找到她。露丝常想起他。她不仅想知道他是什么人,是否有杀害妓女的嗜好;也很想知道他是否看了她的书——因为她看见他取走了阿红的那本《儿童不宜》。也许他只是要用那本书保护他为阿红拍的照片。

那样蜷着身子躺在葛拉姆摇篮(后来则是他的小床)畔的夜晚,露丝都会借着黯淡的小夜灯,仔细端详周遭的育婴室。她看见窗帘上熟悉的一角;透过缝隙可以瞥见一小片夜空——有时有星光,有时没有。

往往是因为葛拉姆呼吸声忽然暂停,露丝会立刻从地板上跳起,先观察沉睡中儿子的动静,然后从窗帘缝隙向外张望,探看鼹鼠人是否在她隐约预期他会出现的位置:蜷睡在窗沿上,星状鼻的粉红色触须紧贴着玻璃。

不消说,鼹鼠人从未出现过;露丝有时会一惊而醒,因为她确信听见他气喘的声音。(只不过是葛拉姆,他睡着时偶尔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叹声。)

然后露丝又会睡着——想不明白母亲为何还不露面,既然父亲也去世了。她难道不想看看这孩子?露丝很好奇。更不要说,看看我!

这使她愤怒,所以她尽量不再去想。在萨加波纳克,露丝经常与葛拉姆独处——至少亚伦在纽约过夜的晚上——有时房子会发出奇怪的声音。有老鼠墙后爬的那种声音,有不想出声的那种声音,还有介于两者之间各式各样的声音——地板上门打开的声音,以及鼹鼠人屏住呼吸的无声状态。

他在那儿,在某处,露丝知道;他还在等候她。鼹鼠人眼中,她还是个小女孩。设法入睡之际,露丝还看得见鼹鼠人已经退化的小眼睛——长在他毛茸茸的脸上毛茸茸的凹处。

而露丝的新小说也在等候她。等有一天,她不再是个新手母亲,就会恢复写作。截至目前,《我的前任坏男朋友》只写了大约一百页,还没有写到男朋友游说女作家付钱给妓女,以便旁观她接客的场面——露丝还在构思这一幕。这一幕也在等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