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伦五十四岁
露丝用平淡的声音大声朗诵。她最后那声“嘶!”似乎让某些观众不安。爱迪把全书读过两遍,他很欣赏第一章的结尾,但一部分观众停顿了一会儿才鼓掌,不敢确定第一章是否在此结束。愚蠢的舞台助理张开嘴瞪着电视荧幕,好像打算发表什么高论似的。但他一个字也没说——甚至没有再称赞他永远看不腻的这位著名小说家的“超级大奶子”。
抢先鼓掌的是亚伦,比爱迪还早。书是亚伦编的,他当然知道第一章在哪儿结束。跟随而起的掌声非常热烈,持续的时间足够露丝把杯底仅剩的一个冰块看个仔细,冰块融化出来的水,刚够她喝一口。
接下来由观众发问,这部分颇让人失望。精彩的朗诵演出后,还得忍受观众提出蠢问题,制造反高潮,爱迪替露丝感到不值。而整个问答过程中,亚伦一直对露丝皱眉头,好像她应该设法提升问题的知性水准似的!朗诵过程中,亚伦在观众席上小动作频繁,露丝很觉不快——谁要他给自己派角色,在露丝朗诵时插科打诨来着?
第一个问题充满敌意,以后的问答始终无法摆脱这种气氛。
一个年轻男子问:“你为什么重复自己写过的东西,难道你自己不知道?”
大厅内光线黯淡,露丝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他坐在演奏厅后方——但他的语气毫无疑问满含轻蔑。
出版了三本小说,露丝已经很熟悉外界对她书中角色“循环利用”的指控,人家还说她的角色一再重复出现“注册商标式的怪癖”。露丝想道,我创造的角色确实很有限。但根据她自己的经验,读者抱怨作家重复,通常是因为他们根本不喜欢那部分的细节。尤其在阅读文学作品时,没有人会嫌自己喜欢的部分重复太多次的。
露丝答道:“我猜你不喜欢的是假阳具那部分。”她的第二部小说里也提到过假阳具。但她第一部小说可没有让假阳具出过头——显然该怪她的疏忽。露丝忍俊不禁想道。她说:“我知道年轻男性觉得假阳具是一种威胁,但你们不必担心被假阳具完全取代。”她停顿一下,等笑声停歇,然后继续道:“而且这个假阳具跟我上一本小说里提到的假阳具,属于不同类型。所有的假阳具都不一样,你知道。”
年轻男子说:“你重复的不只是假阳具而已。”
“是,我知道——‘女性友谊的质变’,或可以说,失而复得的友谊。”露丝话毕才想起,这句话引自爱迪冗长的导言。后台的爱迪先是觉得喜出望外,然后又不禁怀疑她是否蓄意嘲弄。
“坏男朋友。”那名顽固的青年又补了一句。(这倒真是个重要的主题!)
“《同一家孤儿院》里那个男朋友是个好人!”露丝提醒这个爱挑剔的读者。
“没有母亲!”观众群中一位年纪稍长的妇人高声喊道。
“也没有父亲。”露丝顶回去。
亚伦双手抱头。他一直劝露丝不要接受听众发问。他警告过她,如果她非得对含有敌意或讥讽的问题穷追猛打——如果她不能“轻易放过”他们——那就不要让听众发问。面对读者的挑衅时,不可以那么张牙舞爪。
“我就喜欢跟他们针锋相对。”露丝说。
“可是你不能从第一个问题开始就张牙舞爪的,第二个问题也不可以。”亚伦的座右铭是“好人不过三”。露丝同意这原则,但她觉得很难遵守。
亚伦认为,对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冒犯,应该表现得若无其事,若对方还不识相,第三次招惹你时,不妨给他一个教训。露丝却没有这种“绅士”风度。
露丝很讨厌亚伦这种公然反对她的举动。为什么她老是不满意他?其实亚伦有很多好习惯——尤其是他的工作习惯——值得她钦佩,她也一直把他当作一个好榜样。
实则露丝真正需要编辑的是她自己的人生,而不是她的小说(甚至汉娜也会同意这个观点)。
“下一个问题?”露丝问。她试图把声音装得愉快,但仍掩饰不了其中的憎恶。她无意邀请听众发问,而是在向他们挑战。
“你的点子从哪里来?”一个天真的声音问。看不见问者是谁,这个声音在大厅中很奇怪地听不出性别。亚伦翻翻眼珠子。这就是亚伦所谓的“买菜族读者”:他们以为,写书就好比做菜,材料买对了,逐一加进去就成为一盘菜。
“我的小说不是点子的集合——我没什么点子。”露丝答道,“我从角色开始写,他们会遇到什么问题,最后产生一个故事——每次都是这样。”(后台的爱迪很想写笔记。)
“你真的从来没有做过正式的工作吗?”又是那个冒失的年轻人。她还没有点名他发问,他就又来找麻烦了。
露丝确实没有做过“正式”的工作,但她还没来得及答话,亚伦就站起来,转过身,面对后排,向那个无理的年轻人说:“写作是一份正式的工作,你这瘪三!”露丝知道,他暗地里正统计,根据他的算法,他已经忍让过两次了。
亚伦很火,掀起一阵中等规模的掌声。他再度回头面向舞台时,对露丝发出一个他典型的讯号——右手拇指像刀一样划过喉部。意思是:下台了。
“谢谢各位,非常感谢各位来宾。”露丝对观众说。走回后台途中,她停顿了一次,回头对仍在热烈鼓掌的观众挥手。
“你为什么不在书上签名?所有其他作家都签的。”那瘪三不肯罢休地嚷道。
她继续向后台走,瞥见亚伦再度站起身,向后转。不用看就知道,他会对那人竖起中指,做出“干”的手势。亚伦非常喜欢使用这个手势。
我真的喜欢他——他很会照顾我,她想道。但她也无法否认,亚伦常惹她厌烦。
回到绿厅,亚伦又来烦她了。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都没提到书名!”
“我忘了。”露丝说。这人怎么搞的——永远在做编辑吗?
“我不知道你要念第一章,”他又说,“你说你觉得那一章太可笑,又不够代表性。”
露丝说:“我改变主意了,我决定要搞笑。”
“你回答问题时那种态度,一点也不像要搞笑。”他提醒她。
“起码我没叫人家‘瘪三’。”露丝说。
“我给过他两次机会。”亚伦说。
露丝拒绝为读者在书上签名,有相当充分的理由。她讨厌为群众签名时那种暴露的感觉。总是有人盯着她瞧;通常这种人总站在队伍外面,手里也没有书。
她公开的借口是,在国外她可以为读者签名,例如她曾经在赫尔辛基为读者签芬兰文译本,因为她不会说芬兰文,除了签名,没有别的方式跟读者打交道。但在自己的国家,她可以为读者朗诵,也可以跟他们交谈——那就不需要签名。但事实上,以她在犹太青年中心的表现很容易看得出,她根本不喜欢跟读者交谈。她对读者怀着一种恐惧。
露丝常受跟踪者所扰。跟踪她的多半是形迹诡异的年轻男子。他们满怀狂热,熟读她的小说,自以为很了解她。他们自信有能力对她有所裨益——做她的情人,最起码也是心灵相通的文学笔友。(不消说,他们大多渴望成为作家。)
但为数极少的几名跟踪露丝的女性,却带给她更大的困扰。她们都要求露丝把她们的故事写成小说;她们都自命是露丝小说中的角色。
露丝重视隐私。她经常旅行,在旅馆、各种出租的房屋或公寓里,在别人的照片、家具、衣服环绕下,甚至帮别人照顾宠物时,都能下笔如有神。她只有一栋自己的住宅——位于佛蒙特的一座老农庄,但她并没有花很多心思加以整修。她之所以买这座房子,除了让自己有家可归,也因为照顾房子的人唾手可得:隔壁农庄上住了精力旺盛的一家人,两夫妇生了不知多少个孩子。露丝常差遣他们做些零碎工作。至于“整修”农庄的大工程,每次只准动一个房间,而且只能趁露丝出外旅行时进行。
露丝跟汉娜在米德贝利就读四年期间,对佛蒙特的与世隔绝颇有厌言——冬天尤其讨厌,因为她们都不滑雪。现在露丝却连佛蒙特的冬天也爱,她喜欢住乡下。但她也喜欢出远门。旅行是不结婚和不生小孩的好借口。
亚伦是聪明人,不会轻易听信这么简单的答案;他一再找露丝讨论她拒绝婚姻和子女,深藏不露而比较复杂的理由;这种事,过去露丝只跟汉娜谈过。从未跟父亲讨论过这方面的事,尤其是她的一大遗憾。
他们从舞台侧门走出犹太青年中心时,雨已经停了。
在第二大道上,介于八十四街和八十五街之间,他们意外撞见了那个被亚伦骂为“瘪三”的青年。不知他是猜到他们要去的餐馆,还是聪明过人,尾随先行离开的卡尔与梅丽莎到此守候。
他对露丝说:“我要道歉。我无意惹你生气。”语气中却听不出多少歉意。
“我气的不是你,”露丝也没有多少诚意地对他说,“每次在公共场合露面,我都会生自己的气。我根本不应该出现在公共场合。”
“为什么会这样?”年轻人问。
“你问得够多了,老兄。”亚伦说。每当他称呼一个人“老兄”,都代表他有意动手干架。
“每次我让自己暴露在大众面前,我都会生自己的气。”露丝说。她忽然恍然大悟道:“喔,天啊——你是个记者,对不?”
“你不喜欢记者,是吧?”年轻的记者问。
露丝把他丢在餐馆门口,他又跟亚伦争论了好长一段时间。爱迪只陪了他们一会儿,就进到餐馆,见露丝已经跟卡尔和梅丽莎坐在一块儿。
“他们不会打架的,”爱迪向露丝保证,“要打早就打起来了。”
结果发现那名记者未能排上第二天访问露丝的媒体名单。显然兰登书屋的公关认为他不够分量,而露丝又惯于对采访人次设限。
亚伦甚至告诉过她:“你根本没有必要让人家访问你。”
亚伦在兰登书屋素以不配合公关宣传而恶名昭彰。他心目中,小说家——即使露丝这种畅销作家——只要待在家里写作就够了。他不像其他从事出版的人,对作家有种种额外的要求。他非常照顾作者;有时他对作品的照顾犹胜于作者。露丝非常欣赏亚伦这一点。(但他对她肆无忌惮批评,干涉她写作以外事务的作风,却教她不敢恭维。)
亚伦把那名过分积极的记者打发走,坐回桌上时,爱迪就察觉到他对露丝其他方面的兴趣,而露丝也对这种兴趣颇有反应。
小说编辑过程中,即使在关于书名的激烈争执之中,露丝都没有察觉到亚伦的情意;他严守职业份际。当时她也不觉得他嫌弃她挑中的书名,带有丝毫个人因素。她坚持不肯屈服——一点也不考虑他提出的替代书名——产生一种奇怪的影响,书名成了一种宿怨。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及此事,就像一个虽白头偕老、却老翻旧账的顽固丈夫。
她为第三部小说取名《儿童不宜》(事实也是如此)。这是书中反色情书刊人士爱用的口号,首先由爱琳娜提出。但小说情节铺陈中,却对这句口号做出新的阐释。爱琳娜与珍追寻真爱与抚养儿女遗孤的过程中,都觉悟到,敌对与愤懑都非得抛在一旁不可;经年累月的对峙同样是“儿童不宜”。
亚伦要叫这本书《为了孩子》。(他说书中那两个敌人变成朋友,就像夫妻熬过不愉快的婚姻,一切都“为了孩子”一样。)但露丝要保留反色情的联想。她希望书名能强烈反映她自己的政治立场——虽然她厌恶色情书刊,但她对出版品检查制度的反感却更甚于此。
露丝最讨厌跟男人争论,每次都令她想起跟父亲争执的情形。如果她让泰德占上风,他就老是要用一种幼稚的方式提醒她,他是多么正确。而如果露丝赢,他要么就翻脸不认账,要么就乱发脾气。
这下子亚伦又对她说:“你每次都点芝麻菜。”
“我喜欢芝麻菜,而且它经常缺货。”
爱迪觉得他们就像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妇。他很想跟露丝谈玛丽昂,但他必须等。他告个罪,到男厕所去(其实不是真的想去),只盼望露丝也趁机去一下女厕所,这样他们可以私下说几句话,即使只能在走廊上说也好。但露丝没下桌。
“我的天,”爱迪离开后,亚伦说,“干吗找他来当引言人?”
“我觉得他还不错。”露丝撒谎。
卡尔解释说,他和梅丽莎常找爱迪来当引言人。卡尔说,他很可靠。梅丽莎说,他从不拒绝当任何人的引言人。
露丝听见笑了笑,但亚伦说:“天啊——可靠?他迟到!而且一副刚被巴士碾过的模样!”
他这次引言确实有点嫌太长,卡尔和梅丽莎都同意;但他过去没犯过这种错误。
“可是你又为什么同意他做引言呢?”亚伦问露丝,“你说你喜欢这安排的。”(事实上,这根本是她出的点子。)
是谁说过,告解个人隐私的最佳场合,是当跟一群全然陌生的人做伴的时候?(是露丝在《同一家孤儿院》里的名言。)
“就这么说吧,”露丝发现卡尔与梅丽莎正巧都是“全然陌生的人”。她宣布道:“爱迪·欧海尔是我妈妈的老情人。他当时十六岁,而我妈妈三十九岁。我四岁以后就没再见过他,可是我一直想再见见他。你们可以理解……”她顿了一下。
没有人开口。露丝知道亚伦会觉得多么受伤害——她不曾告诉他这件事,而现在她还是当着卡尔与梅丽莎才说出口。
“我请问一下,”亚伦一本正经地问,“爱迪小说里那些老女人都是你母亲吗?”
“不,我爸爸说不是的。”露丝答道,“但是我相信爱迪真心爱我妈,而他把对于这么一位年长妇人的爱,都写在小说里。”
“我懂了。”亚伦说。他用手指拈了几张露丝盘子里的芝麻菜。以他一向自命绅士——外加在纽约住了一辈子,再外加练达人情世故——这种用餐方式实在不成体统。他会从每个人的盘子里拈东西吃——而且吃了还要宣布他不喜欢吃——食物好像也特别容易嵌在他的牙缝里。
露丝横了他一眼,预期会看见芝麻菜卡在他过长的犬齿某处。他的鼻子和下巴也都嫌长,但好歹还有点贵气,不幸却又被又宽又扁的前额和剪得极短的深棕色头发抵消了。虽已五十四岁,亚伦还没有秃头的迹象,也没有半根白发。
除了一口长牙,有点狼相,他算得上英俊。他身材修长,健康良好,更有绝佳的胃口。唯一令露丝担心的是,他偶尔喝得多了一点。不对,他总是喝得太多,露丝评估——她对他总是太苛刻。她想道,我该跟他上床,定下心来。
然后露丝想起汉娜放她鸽子。本来她想用汉娜做这一回不跟亚伦上床的挡箭牌。她本想告诉亚伦,她跟汉娜是多年好友,她们会整夜不睡,光顾着聊天。
出版商不负担露丝的旅馆费用时,她到纽约都住汉娜那儿;她甚至有一套汉娜公寓的钥匙。
现在,既然汉娜不在,亚伦会提议露丝到他的公寓去,或者他要跟去兰登书屋替她订的史丹霍普旅馆,看看她的房间。对于她不肯跟他上床,亚伦一直很耐心;他甚至把她的推诿,解释为她对这份感情特别重视,这也是事实。亚伦从未想到,露丝不愿意跟他上床,是因为担心会讨厌跟他做这件事。这还牵涉到他任意从别人的餐盘取食,还有吃东西太快。
倒不是因为他花名在外。他曾经坦白告诉他,只等有个“合适的女人”(显然她就是),一切都会改变;她没有理由不相信他。也不是因为他的年纪。他的身体比大多数年轻人都好,一点也不像五十四岁,又能给她那么多知性的鼓舞。有次他们整夜没睡——比露丝和汉娜共宿而整夜不睡更近的事——抢着朗诵格雷厄姆·格林作品中最喜欢的段落给对方听。
亚伦送露丝的第一份礼物是诺曼·谢瑞写的《格雷厄姆·格林传》。露丝刻意放慢阅读的速度,一方面细细品味,一方面唯恐得知格林有她不喜欢的一面。每次阅读喜爱的作家的传记,她都戒慎恐惧,生怕知道他们惹厌的言行。截至目前,谢瑞的格林传记还让他保有应得的尊荣。但亚伦对露丝阅读这本书的缓慢,远不及他对露丝严守最后一道防线耐烦。(他讽刺地说,露丝读第一册花的时间,都够谢瑞写完《格林传》第二册,出版了。)
如今汉娜不在,露丝想到,她可以把爱迪当作今晚不跟亚伦上床的借口。爱迪从厕所回来前,她就说:“希望各位不要介意——晚餐后,我想跟爱迪单独谈谈。”卡尔和梅丽莎等亚伦反应,但露丝紧追不舍,她说:“我不知道我妈妈看中他哪一点,除非他十六岁的时候,长得漂亮得不得了。”
“他现在也还是‘漂亮得不得了’。”亚伦嘟哝道。露丝想道:天啊——可别告诉我他要吃醋!
她说:“我妈妈爱他可能没有他爱我妈妈那么多。连我爸爸,读到爱迪的书,也经常说,他一定非常崇拜我妈妈。”
“恶心。”亚伦说,他每次读爱迪作品,都会做这种评语。
“请不要吃醋,亚伦。”露丝用朗诵的音调板着脸说。亚伦像被刺了一下。露丝不由得恨自己:这下子伤了自己唯一考虑要嫁的男人的心。
“总而言之,”她对同桌的人说,“有机会跟爱迪独处,我觉得很兴奋。”
可怜的卡尔与梅丽莎!她想道。不过他们惯于跟作家打交道,见识过比她更违背情理的言行。
亚伦说:“显然令堂并不是为了爱迪而离开令尊。”他措辞比往常谨慎得多。他在努力改进。他是个好人。露丝察觉她的脾气让他害怕,这让她更加憎恨自己。
“这是真的,”她同样审慎地答道,“但我父亲不值得任何女人守着他一辈子。”
“她也丢下了你。”(当然,这件事他们谈了很多遍。)
“这也是事实,”露丝答道,“所以我才要找爱迪谈谈。我听过我父亲对我母亲的评语,可是我父亲不爱她。我要听听爱她的人怎么说。”
“你以为爱迪还爱你母亲?”亚伦问。
“你读过他的书。”露丝说。
“恶心。”亚伦又说一遍,他真是势利。可是露丝喜欢势利的人。
然后爱迪就回来了。
“我们在聊你呢,爱迪。”亚伦一副漫不经心地说。爱迪立刻显得很紧张。
“我告诉了他们你跟妈妈的事。”露丝对他说。
爱迪企图装得无所谓,虽然湿透的羊毛西装黏在他身上像件尸衣。烛光下,他看见露丝右眼虹彩里那块六角形的黄色亮块在闪烁。烛光跳动或她把脸转向右侧时,眼睛的色泽就会改变——从棕色变成琥珀色——就跟当年玛丽昂眼睛里那块小六角形,把她的眼珠子从蓝色变成绿色一样。
“我爱你妈妈。”爱迪毫不尴尬地说。只要想到玛丽昂,他就恢复了因为连输三局回力球给吉米而丧失的泰然自若;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恢复正常。
爱迪向侍者索取番茄酱和纸巾时,亚伦显得很意外。这么高级的馆子通常不供应番茄酱,也不提供纸质的餐巾。亚伦立刻出外设法;这是他讨人喜欢的一面。他跑到第二大道上找到一家廉价餐厅,五分钟后就拿着六七张纸餐巾,以及一瓶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的番茄酱回来。
“希望这样够了。”他说。那瓶几乎空掉的番茄酱花了他五块钱。
“绰绰有余。”爱迪说。
“谢谢你,亚伦。”露丝亲热地说。他神气活现地给了她一个飞吻。
爱迪在牛油碟上倒了一摊番茄酱,侍者满面不悦地在旁观看。
“把你的右手食指放在番茄酱里。”爱迪对露丝说。
“我的手指?”露丝难以置信。
“请试一试,”爱迪告诉她,“我只是想知道你记得多少。”
“我记得多少……”露丝重复。她皱着鼻子用手指沾番茄酱——像个孩子。
“把手指压在纸巾上。”爱迪把纸巾推向她说。露丝迟疑了一下,但爱迪握住她的手,轻轻把右手食指按在纸巾上。
露丝边望着爱迪把纸巾放在他想要的位置,边把手指上的番茄酱舔掉;纸巾包在露丝的水杯外,指纹被杯子放大。就在那儿,永远也不会消失;她右手食指上有一条笔直的直线;透过水杯,它几乎有原来两倍粗。
“你还记得吗?”爱迪问她。露丝眼里的黄色六角形因泪水而显得模糊。她说不出话来。“所有别人的指纹都跟你不一样。”爱迪对她说,就像妈妈离去那天一样。
“我的疤会一直都在吗?”露丝问他,就像三十二年前她才四岁时一样。
“你的疤会永远是你的一部分。”爱迪向她保证,就像从前那次一样。
“是的,”露丝轻声说,“我记得。我几乎记得每一件事。”她泪水盈眶地说。
露丝独自一人在史丹霍普的套房里,她记得自己哭泣时,爱迪握住她的手。她也记得亚伦多么体贴。他一反常态,一言不发,带着卡尔与梅丽莎——尤其重要的是他自己——坐到餐馆另一张桌子去,还对领班坚持要一个“很远的”、听不见露丝与爱迪交谈的桌位。露丝浑然不知他们何时离开餐馆。最后,她跟爱迪争辩谁该付账时——露丝喝了一整瓶葡萄酒,而爱迪一口也没喝——侍者打断他们说,亚伦已经付清了所有的费用。
现在,在旅馆房间里,露丝考虑要不要打电话给亚伦道谢,但他可能已经睡了。已经快一点了。而且跟爱迪交谈令她极为亢奋,她不想给自己泄气——跟亚伦说话,很可能落得这种下场。
亚伦的体贴很令她感动,但是跟爱迪聊了老半天妈妈,她心里再想不到别的话题。虽然她不是真的想喝酒,还是打开了客房小酒吧里常备那种,喝了可能会死人的小瓶白兰地。她躺在床上,啜饮着烈酒,想着日记怎么写;她有好多话要说。
最重要的是,爱迪向她担保,妈妈是爱她的。(可以写成一本书!)足足三十二年,露丝的父亲一直试图让她相信这事,但父亲对母亲的猜忌嘲讽,抵消了他的话的可信度。
当然,露丝听说过,哥哥的死剥夺了妈妈再爱另一个小孩的能力;还有一种理论说,玛丽昂不敢爱露丝,唯恐这唯一的女儿也遭到儿子一般的重大灾难。
但爱迪告诉露丝,玛丽昂发现女儿眼睛里有跟她一模一样的病态——一个鲜黄色的六角形——那一刹那的反应。爱迪说,玛丽昂害怕得哭了——因为这种病态表示,露丝可能会像她,而妈妈不要露丝像她。
对露丝而言,妈妈的爱心忽然增加——因为不希望遗传什么不好的东西给女儿——甚至超出她所能承受的。
露丝跟爱迪讨论她比较像爸爸还是比较像妈妈。(听露丝讲话愈久,爱迪就觉得她身上有愈多玛丽昂的成分。)这件事对露丝很重要,因为如果早知道自己会成为坏母亲,她就宁可不要生小孩。
“跟你妈妈的话完全一样。”爱迪告诉她。
“但母亲还会做出什么比离开自己的孩子更坏的事呢?”露丝问。
“这是你爸爸的说法,对不对?”爱迪问。
露丝告诉爱迪,虽然泰德是“性的掠夺者”,但还算“半个”好父亲。他从没有忽视过她。她厌恶他,是出于女人的立场。小时候,她非常依恋他——起码他总在她身旁。
“如果你哥哥还在,他会是非常坏的榜样。”爱迪说。露丝立刻同意这话。“所以你妈妈已经在考虑离开他——我是说,你哥哥出事之前。”爱迪补了一句。
露丝倒不知道这一点。她不由得埋怨父亲瞒着这件事,但爱迪告诉她,泰德不可能告诉她,因为连泰德自己都不知道玛丽昂想走。
他们谈了那么多,露丝真不知道日记要从何写起。爱迪甚至说玛丽昂是他这一生“性的起点和性的巅峰”(露丝记下了这句话)。
搭乘计程车回史丹霍普途中,爱迪还告诉露丝:“我对所有跟你妈妈同年龄的女人,都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如果妈妈活到九十岁,那你就六十八岁,还会对她痴迷吗?”露丝问。
“一定会的。”爱迪答道。
露丝在日记中写道,爱迪跟她父亲正好相反。目前七十七岁的泰德还在追逐露丝这种年纪的女人,不过较少斩获。比较容易被他勾搭到手的女人,大半已至坐四望五之年——爱迪的年纪!
如果泰德活到九十几岁,说不定终于会找外表跟他年纪比较接近的女人配对——也就是说,“年仅”七十几的女人!
电话铃响了。亚伦打来的,露丝不禁一阵失望。她本来指望会是爱迪。她盼望着,说不定他又想起什么事要跟我说!
“还没睡吧!”亚伦说,“你一个人吧?”
“没睡,百分之百一个人。”露丝答道。为什么他要用妒忌的口吻破坏刚建立的好印象?
“谈得如何?”
她忽然觉得好累,懒得跟他讲电话铃响前一秒钟还让她亢奋不已的那些细节。
“今晚很特别,”她说,“让我对我妈妈有更清楚的认识——事实上,不仅是她,也是我自己”。她又说:“也许我不该担心自己会成为一个糟糕的妻子。也许我不会成为一个坏母亲。”
“我早跟你讲过了。”亚伦提醒她。为什么他不懂得在她可能将要接受他的观念时心存感激?
就在这一刻,露丝想通了,她下一个晚上也不会跟亚伦做爱。跟一个人上床,然后就远赴欧洲将近三个星期,有什么意义?(露丝转念想想,这其实跟一再拖延不跟他上床是一样的。如果不先跟他上床——至少一次——绝不能答应嫁给他。)
“亚伦,我好累——我脑子里有一大堆新发生的事。”
“说下去。”他说。
“我明天晚上不跟你吃饭了——从欧洲回来以前,我都不想见到你。”她说,隐约希望他会试图说服她打消这意图,但他一言不发。甚至他的耐心都让她生气。
她停顿了一会儿,他说:“继续,我还在听。”
“我想跟你上床——我一定会跟你上床。”露丝向他保证:“但是不能在我出国前夕。尤其不能刚跟你上完床就去见我父亲。”她自知这句话是信口雌黄。“我需要分开一下,想想我们的事。”最后她说。
“我懂。”亚伦说。想到他是这么好的一个人,却未必适合她,令她心碎。“分开一下”哪能帮她做决定呢?要知道答案,她应该花更多时间跟亚伦共处。
但她只说:“我知道你会懂。”
“我很爱你。”亚伦告诉她。
“我知道。”
后来,露丝挣扎入眠,竭力不去想父亲。虽然泰德曾经跟她描述过妈妈跟爱迪的婚外情,却忘了跟她提起,他俩外遇是他的点子。爱迪告诉她,泰德蓄意撮合他跟玛丽昂时,露丝感到震惊。父亲处心积虑剥夺母亲做个称职母亲的自信,倒不是露丝震惊的原因,她早就知道父亲喜欢玩弄谋略。她震惊的是,父亲竟然企图独占她,他那么渴望做她的父亲!
三十六岁,对父亲爱恨交加的露丝,得知父亲爱自己爱那么深,倍感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