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证人

寻找证人

现在,哈利警官只有在红灯区挤满观光客与外地人时才穿制服(他参加阿红的葬礼时也穿了制服的)。每逢需要导游,哈利总是第二分局的不二人选,不仅因为他英语(还有德语)说得比瓦摩斯街派出所其他警察都高明,也因为他是大家公推的红灯区专家,而且他喜欢带人家去那儿参观。

他曾有一次带一队修女参观老城区。他不止一次为小学生导游这座“城中之城”。橱窗里的妓女都能泰然处之,对儿童视若无睹,但有一回,有个坐在橱窗里的女人猛然把窗帘拉上,后来她告诉哈利,她认出参观团体中有自己的小孩。

对媒体发言时,哈利巡官也是第二分局的当然代表。因为常有人冒认犯罪,他很快就学会,不要把犯罪细节告诉媒体,他甚至会故意提供错误的细节——如此一来,那些疯子很容易就露出马脚。以阿红的案子为例,他告诉记者,阿红临死前有一番“剧烈挣扎”,两个冒牌凶手就因此被拆穿了。

两个冒认杀妓的家伙都说,他们亲手把阿红勒毙。其中一人说服自己的老婆把他的脸和手臂抓得满是伤痕,另一个则哀求女友猛踢他的胫骨。两人都一副参与过“剧烈挣扎”的模样。

探员立刻将阿红实际遭谋害的手法输入电脑,他们把相关资讯传送给设于德国威斯巴登的国际刑事警察局,随即发现五年前在苏黎世,有名妓女遭人以类似手法谋杀。

阿红只来得及踢掉一只鞋子。苏黎世那名妓女反抗动作稍多一些,她在短暂的挣扎中弄断了一枚指甲。几缕应该是从杀手西装裤上抓下来的布条,勾在妓女断裂的指甲缝里,质料上乘,但是又怎样?

苏黎世那件案子与阿红谋杀案有关,最令人信服的证据就是,苏黎世那儿也有盏立灯,灯罩和灯泡也都被取下过,但完好无损。苏黎世警方对于被害人被拍照一事毫无所悉,他们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人把沾有完美的凶手右大拇指指纹的照片胶膜管寄给警方。

但是,苏黎世妓女房间里采到的指纹,与阿姆斯特丹那枚指纹通通不符,而威斯巴登的国际刑事档案里,也查不到相符的指纹。管子上的第二枚指纹,是个非常清晰而小巧的右手食指指纹。显示证人检起管子时,是用拇指和食指捏着管子两端。(大家都认定证人是女人,她的指纹比凶手的大拇指小太多了。)

阿红衣柜里的鞋子上,另有一枚小而清晰的证人右手食指的指纹。同一根手指头也摸过阿红房间内侧的门把——无疑是凶手离去后,证人开门出到街上时留下的。不论她是谁,她惯用右手,食指正中央有一道像玻璃切割过的纤细疤痕。

国际刑警没有证人右手食指指纹的记录——哈利也不预期他们会有。他确信这证人不是罪犯。在红灯区查问了一星期后,他也确信她不是妓女,而可能是个性观光客!

在很短的时间里,不到一周的时间,柏格街上的妓女都看过这可能的证人不下五六次!阿妮克还跟她说过话。这名神秘女子有天晚上来找阿红,阿妮克告诉她众所周知的阿红夜间不工作的借口。她说,阿红要陪女儿。

科西普街上的妓女也见过这名神秘女子。有个比较年轻的妓女告诉哈利,他的证人是同性恋,但其他妓女都不以为然,她们对这女人特别有印象,因为大家都搞不清楚她想要什么。

那些在橱窗前面走来走去——总是东张西望,总是跃跃欲试,但始终打不定主意——的男人,统称为“种马”,见过露丝的妓女,把她叫做“母种马”。因为母种马这种东西实际上不存在,所以她们对她感到不安。

有人告诉哈利说:“她看起来像记者。”(记者会让妓女非常不安。)

外国记者?哈利认为不可能。有兴趣报道阿姆斯特丹卖春业的外国记者,来此第一件事多半就是先找他讨教。

从老城区的妓女那儿,哈利得知神秘女人并非一直都是单独一人。她有个年轻男子做伴,似乎是个大学生。哈利要找的证人约三十多岁,只会说英语,男孩则是不折不扣的荷兰人。

这就解决了哈利的一大疑问,如果证人是个只会说英语的外国人,那份荷兰文的证词又是谁写的?还有一个小消息使事态更明朗。有个哈利认为是笔迹专家的刺青师傅,看过哈利收到的那份笔迹工整的印刷体证词后,断定这份东西是誊写过的。

这位刺青师傅名叫汉克,他在红灯区人称“疼痛之家”的刺青博物馆专门刺字。(他的特长是把诗——诗句随客人挑——刺青成女体的形状。)据他指出,证人的笔在每个字母上停留的时间都太长,一般人只有在誊写外国语文时,才会一个个字母写得这么慢。“什么人需要花这么多工夫,以免拼错字?”汉克问哈利,“不懂荷兰文的人嘛,只有这种人啦!”

老城区的妓女不认为证人跟荷兰男孩是性伴侣。巴恩德街那个接待过露丝和维姆的泰国妓女说:“不光是年龄的差距。我看得出他们没有发生过性关系。”

“说不定他们正有此打算,”哈利提议,“也许他们即将发生关系。”

“我看不会,”泰国妓女说,“他们连想要什么都讲不出来。他们说只要看看,可是又不知道要看什么!”

那个以恐吓顾客出名的性虐待狂泰国老妓,也记得这不寻常的一对。“荷兰男孩的好大,”她宣称,“他真想搞。可是他妈妈不准他搞。”

“那个男孩什么都想搞,只除了我。”厄瓜多尔易装妓女告诉哈利说,“那女人纯属好奇。她根本不想做爱。她只想知道那是怎么回事。”

哈利确信,如果荷兰男孩陪神秘女人一块儿待在阿红的衣柜里,他们一定会设法阻止凶案。而几乎从一开始,哈利就不认为证人是个新妓女,除非她是非法打工,否则没有理由不去报警。但如果她是非法打工,又有谁帮她写那么字正腔圆的荷兰文目击证词?

史莱普街一个牙买加妓女也记得露丝。她说:“她个儿很小,说是迷了路。我扶着她手臂带她走出巷子。我很讶异,她右臂非常强壮。”

哈利这下想起了,他自己也见过这神秘女人!他忽然想起某天早晨,他在老城区跟踪了一阵的那个女人,走路像个运动员,个子很小,但看起来很强壮。她可一点也不像“迷路”,而是一副有所为而来的样子,哈利跟踪她不仅因为她看起来跟这地方格格不入,也因为她魅力十足。(而且很眼熟!哈利没能根据防尘套上的照片认出她,真不可思议!)但他发现她已察觉他在跟踪后,就回瓦摩斯街派出所去了。

他最后才问到那两名加纳胖妓女。不知名的观光客曾经询问她们来自何处,她们也反问她的来处,她说是美国。(这则消息的重要性,远超出哈利最初的预期。)

尼柯跟他的电脑进了死胡同。那种天蓝色盖子的拍立得胶膜管,苏黎世和阿姆斯特丹都买得到。神秘证人说,凶手长得像鼹鼠,会气喘,喜欢眯眼睛(“几乎完全闭上”)……在苏黎世找不到相符的指纹,这些字句有个屁用?

证人以为凶手在SAS(斯堪地那维亚航空公司)工作,结果证明是误导。该公司安全部门所有男性员工的指纹都不符合。

全靠哈利精通英文,又略懂德语,凶手才终于落网。结果发现,证人提供的最重要一个讯息,就在于凶手说的是德国腔的英文。

尼柯告诉哈利,阿红命案的调查已进入死胡同的次日,哈利又回头把证词重读一遍。他忽然发现一直忽视的一件事。如果凶手的母语是德文,那么SAS就不是SAS,德文字母发音与英文不同,美国人耳中的A,应该是德文中的E才对。所以凶手应该是在一家缩写为SES的保全业公司工作才对。

哈利不需要尼柯的电脑,就可以查到SES是那家公司。国际商会很乐意配合,协助哈利查访一家设于德语城市,缩写为SES的公司。不消十分钟,哈利就找到了凶手的雇主:位于苏黎世,声誉卓著的史维哲电子保全系统公司,专门为全欧洲各地的银行与博物馆设计与安装保全警报器。

侦缉室里每个警探的脸都被电脑映照得面无人色、不时传出吱吱电子怪声,刺人耳鼓,到这种地方找尼柯,哈利有点乐在其中。他道:“尼柯,我有点东西给你去喂你的电脑。要不要我来跟苏黎世警方联络,我的德文比较好?”

苏黎世那边的警探名叫恩司特·海希,他即将退休,以为六年前那名巴西妓女遇害的案子轮不到他破了。不过史维哲电子保全系统公司规模虽小,在警报器业界却是赫赫有名,基于保险公司的要求,公司里每一名曾经为银行或博物馆设计过保全系统的员工,都留有指纹档案。

拍立得胶膜管上那枚拇指纹属于一名已离职的员工,是个名叫乌尔斯·梅瑟里的警报器工程师。梅瑟里一九九〇年秋季到过阿姆斯特丹,为一家打算安装火灾与异动侦测器的美术馆做估价。他惯于携带一架使用4×5兰德底片,55型的老式拍立得相机,史维哲公司的工程师都喜欢采用这种相机拍出的黑白照片,照片规格很大,且附有底片。梅瑟里在阿姆斯特丹这家美术馆内拍了七十多张照片,以确定所需火警与异动警报器的数量,及安装的确切位置。

梅瑟里离开史维哲公司是因为病情严重。他已经住院,即将死于气肿引起的肺部感染。他罹患气肿已十五年。(哈利猜想,气肿发作时听来可能很像气喘。)

苏黎世大学医院以治疗气肿驰名。海希和哈利毋庸担心梅瑟里开溜,除非死神先把他召走,他大部分时间都得插氧气管。

梅瑟里最近还遭遇另一桩不幸。他结发三十多年的妻子要跟她离婚。而他躺在病床上等死之际,他的妻子还坚持要分一份遗产。起因她在他家中的办公室里,发现了几张裸体女人照片。他入院后不久,嘱咐她替她找一份重要文件——即他遗嘱的附加条款。梅瑟里太太发现照片纯属无心。

哈利飞抵苏黎世时,梅瑟里太太已将裸照都交给离婚律师,她跟律师对这些照片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元素,都仍浑然不知。他们都没想到,照片中的妓女都已死亡,他们在乎的只是,这些女人没穿衣服。

哈利在海希办公室里,一眼就认出阿红的照片,海希也轻易认出那名巴西妓女。令他们都感意外的是,另外还有六张照片。

史维哲公司派梅瑟里到欧洲各地出差,他在法兰克福、布鲁塞尔、汉堡、海牙、维也纳、安特卫普都做过案。他未必每次手法都那么干净利落,也不见得每次都从大公文包取出那套灯具打光,但他每次都给死去的女孩摆同样的姿势:侧身而卧,闭上眼睛,膝盖缩在胸前,一副娇怯的小女孩模样。也因为如此,梅瑟里太太和律师都不曾想到,这些裸体女人已经丧命。

驶往医院见梅瑟里途中,他已全盘认罪,海希对哈利说:“你该好好谢谢你的证人。”

“喔,我会谢她的,”哈利说,“只等我找到她。”

梅瑟里的英语跟神秘证人的描述一模一样:他说得不差,但有德国口音。哈利决定以英语跟梅瑟里交谈,尤其因为海希的英语相当流利。

哈利道:“阿姆斯特丹,柏格街……那女人一头红发,身材以她的年纪而言相当不错,不过乳房很小……”

“是的,是的——我知道!”梅瑟里打断他。

护士必须取下氧气罩,梅瑟里才能说话,然后他会喘气——发出一种吸吮的声音——护士又为他扣上氧气面罩。

他的脸色比露丝把他比做一头鼹鼠时显得更加灰白,现在他的皮肤真的泛出深灰色。肺部扩张而产生的空隙,会自动发出一种跟他困难的呼吸不一样的声音,仿佛听得见那片空隙中受损的黏膜正逐渐剥离。

“你在阿姆斯特丹有个目击证人,”哈利告诉凶手,“恐怕你没看见她。”

就这么一次,那双几乎不存在的眼睛大睁——像瞎眼的鼹鼠忽然有了视力。护士再度取下氧气罩。“是的,是的——我听见过她!有别人在!”梅瑟里喘着气。“她发出很小的声音,我几乎听见了。”他发出一阵急促的咳嗽,护士急忙拿氧气面罩盖住他的口和鼻。

“她站在衣柜里,”哈利告诉梅瑟里,“所有鞋子都转成鞋尖向外,她站在鞋子中间。如果你用心看,也许看得见她的脚踝。”

梅瑟里听到这消息,突如其来变得非常悲伤,好像很想至少见这证人一面——即使不杀她。

这是一九九一年四月的事,距阿红遇害六个月——距哈利差点带阿红去巴黎一年。那天晚上,在苏黎世,哈利但愿自己曾经带阿红去了巴黎。他没有必要在苏黎世过夜,他大可当天晚上直接飞回阿姆斯特丹,但就这么一回,他想尝试一些他只有在旅游书中读到的事。

他回绝了海希请客吃晚饭。他要独处。想念着阿红,其实他不孤单。他甚至挑了一家他认为阿红会喜欢的旅馆。虽然这不是书里提到的高贵旅馆,对一个警察而言,却嫌太昂贵。好在哈利极少旅行,存了不少钱。他并不指望第二分局替他出白鹳大饭店的旅馆费,连一晚上都不可能,但他就是想住那儿。这是一家迷人而浪漫的旅馆,位于立马特河畔。哈利选了一个可以眺望对岸聚光灯照耀下市政厅的房间。

哈利独自在立马特河对岸的皇冠厅用餐。汤马斯·曼曾经在此用餐——还有詹姆斯·乔伊斯。两间餐室里挂着克利、夏卡尔、马蒂斯、米罗、毕加索等人的原作。阿红可能不当一回事,但她一定会喜欢什锦冷盘及与香鱼合煮的碎牛肝。

哈利通常不喝比啤酒更烈的饮料,但那天晚上在皇冠厅,他一个人喝了四瓶啤酒和一整瓶红酒。回到旅馆,他已酩酊大醉,鞋子也没脱就睡了。直到尼柯的电话把他吵醒,才起身宽衣就寝。

“讲给我听,”尼柯道,“结案了,是吧?”

“我喝醉了,尼柯。”哈利道,“我睡着了。”

“不管怎样,讲给我听嘛。那个杂种杀了八个妓女——每次都在不同的城市,对吧?”

“对。他活不过几星期了——医生告诉我的。他的肺已经感染了,他患气肿十五年了。这种病会发出类似气喘的声音。”

“你好像满开心的。”尼柯说。

“我喝醉了。”哈利又说一遍。

“你是个快乐的醉鬼,哈利。结案了,不是吗?”

“只除了证人。”哈利说。

“你跟你的证人,放她一马吧。我们不需要她了。”

“可是我见过她。”哈利道。话出口他才意识到这件事,正因为他见过她,所以忘不了她。她最近可好?哈利想道,她是个好证人,可能远比她自以为的更棒。但他只对尼柯说:“我只想谢谢她。”

“天啊,你真是醉得厉害!”尼柯道。

哈利试着躺在床上看书,可是他醉得看不懂自己阅读的东西。这本满适合搭乘飞机时看的小说,对一个醉汉却是太大的挑战。这是爱丽丝·桑茉赛的新作,麦德蜜系列最新的一本——《退休的麦德蜜》。

平素对侦探小说嗤之以鼻的哈利,对这位加拿大老作家的作品却上了瘾。(爱迪可不承认七十二岁是“老”,玛丽昂在一九九一年四月就满这个岁数了。)

哈利喜欢麦德蜜的故事,因为他能从这位失踪人口组的干员身上,体会到一种相当贴切的、专属于警察这一行的悲哀。另一方面,桑茉赛的小说也谈不上“推理”,毋宁是一位寂寞女警内心世界的探索。在哈利看来,这些小说确切地呈现了失踪者——也就是那些永远找不回来的人——对麦德蜜的影响。

当时,哈利起码还要再等四年半才能退休,但阅读退休女警的事迹,尤其不能帮他打发时间。书中还强调,麦德蜜退休后的思维方式仍一如警察。

她成了那些永远失踪的美国男孩照片的俘虏。虽然明明知道,这两个男孩不可能找得回来,她却狠不下心毁弃那些照片。“有朝一日,她会鼓起勇气销毁它们,她但愿。”(这是书末最后一句话)

“但愿?”哈利想道。就这样?只是但愿?妈的!这算哪门子结尾?心情沮丧却又睡不着的哈利,端详作者的照片。始终看不清桑茉赛的长相,令他很不悦。她的脸总是别向另一侧,而且总戴着帽子。那顶帽子最让哈利光火。笔名也就罢了,这女人到底怎么回事——罪犯吗?

桑茉赛若隐若现的脸孔,令哈利联想到失踪的证人。他也不曾看清楚过她的脸孔。他不消说注意到了她丰满的胸部,还有全身上下蕴含的一种高度警觉性,但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她似乎每样东西都仔细观察。那也是吸引他去研究她的主要原因。哈利知道,他之所以想再见到她,不仅因为她是证人而已,不论她是谁,她就是他想见的女人。

一九九一年四月,阿姆斯特丹的报章披露破获杀妓凶手的消息时,凶手因病垂危却使整个事件大为失色。梅瑟里再也没有走出大学医院一步,就在那个月,他死了。杀害八名妓女的连续杀人犯本来应该造成轰动,但相关报道上头版的时间不到一星期,五月底以后,就不见任何后续报道了。

露丝在阿姆斯特丹的出版商马登,这期间在意大利波隆那参加儿童书展。(这则新闻在意大利不受重视,因为没有意大利妓女遇害。)而马登每年例行会从波隆那前往纽约,因为孩子都已成年,施维雅可以陪他旅行。马登夫妇错失了阿红凶手破获的消息,连带露丝也未能得知此事。她还一直以为鼹鼠人逃脱了法网,仍藏在某个角落里虎视眈眈。

四年半后的一九九五年秋季,哈利五十八岁即将退休之际,史普伊街的雅特农书店橱窗中,才展示露丝的新作。他立刻买了一本。

“她也该完成一本新小说了。”哈利对店员说。

雅特农书店每名店员都认识哈利。他们熟知他喜爱露丝的作品,他们也私下流传说,哈利在亚特能搜购书籍时找到的女友,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多。店员总爱逗他。他们明知道他酷爱阅读旅游书和小说,却总是对他说,他们怀疑他来书店不仅是为了书。

哈利买了《遇人不淑》的英文版。为哈利结账的女店员年纪虽轻,消息却很灵通,她告诉哈利,这本看来不很长的小说为何要花露丝五年工夫。她说:“这是她第一本第一人称的小说。而且据我所知,她几年前生了一个小孩。”

“我可不知道她结了婚。”哈利道,他细看书衣上的照片,想道,她不像结过婚的样子。

“后来她丈夫去世了,大约一年前的事。”店员道。

所以露丝·柯尔是个寡妇啰!哈利想。他再次细看照片。是的,她看起来比较像寡妇,而非已婚妇人,她一只眼睛里带一份忧郁,但又像是某种缺陷。她警觉地瞪着照相机,仿佛心里有种比哀伤更为永恒的焦虑。

试想,她上一本小说写的就是一个寡妇——现在轮到她自己!哈利想道。

他又想道,作者照片的一大问题,就是永远都在装腔作势。作家好像永远都不知道手该怎么摆。大多数人不是双手交叉、双臂交叠,就是手插在裤袋里。也有人用手托下巴、摸头发。他倒想建议,何不让双手自然下垂或搁在腿上呢?

还有个问题是照片通常只拍到头部和肩部。他想看他们的全身。以露丝的照片为例,连她胸部都没拍到。

哈利休假的日子,逛完亚特能书店,多半会到史普伊街上找家咖啡店坐坐,但现在他想回到家里去看露丝的书。

还有更好的事吗?露丝·柯尔的小说和连续两天的假期。

读到年长妇人和青年男子的部分,他颇感失望。哈利快五十八岁了,他不想读三十几岁的女人跟年轻男人搞七捻三。尽管如此,书中以阿姆斯特丹为背景,还是很吸引他。当他读到年轻男人游说年长妇人花钱买通妓女,让他们旁观她跟客人交易的一幕……啊哈,哈利警官的惊讶不难想见。露丝写道:“那是个红色的房间,红色的玻璃灯罩把室内映得更红。”哈利知道她说的是哪个房间。

“我紧张得手足无措,”露丝写道,“我甚至没法子帮那个妓女换鞋子。我拿起一只鞋,立刻就掉了下来。妓女责骂我给她添麻烦。她叫我躲在布帘后面,然后她把其他鞋子沿着我鞋子两侧排好。我猜我的鞋子可能会动,因为我在发抖。”

哈利可以想象她发抖,没问题。他在这儿做了记号,停止阅读;他明天再读完这本书。时间已很晚了,不过无所谓,他明天还有一天假。

哈利巡官以破记录的速度,从阿姆斯特丹西区骑自行车来到老城区。他只停下来找一把剪刀,把露丝的照片从书衣上剪下,没有必要让别人知道他的证人的身份。

他最先找到那两个加纳女人。他拿出照片给她们看时,还必须提醒她们,这是否那个曾经询问她们来自何处的神秘美国女人。

“好久以前的事了,哈利。”一个女人道。

他说:“五年了。是不是她?”

两个加纳妓女瞪着照片。其中一个说:“看不见她胸部。”

“是啊,她奶子长得不错。”另一个道。

“是不是她?”哈利再次问。

“五年了,哈利!”第一个说。

“是啊,太久了啦!”另一个道。

哈利接着去找巴恩德街上那个年轻的泰国胖妓女。老的那个性虐待高手已经睡了,不过反正哈利比较信任年轻这个的判断力。

“是不是她?”他问。

“有可能,”泰国妓女缓慢地答道,“我对那个男孩比较有印象。”

两名身穿制服的年轻警员正在戈吉恩街一个厄瓜多尔易装娼妓的橱窗外,排解斗殴事件。厄瓜多尔易装娼妓所在之处,争吵总是特别多。再过一年,她们就要被驱逐出境了(她们是几年前被法国驱逐过来的)。

年轻警察看见哈利颇感意外,他们知道这天晚上他休假。但哈利告诉他们,他有事找那个乳房尺寸像棒球,硬度像石头的家伙。那名厄瓜多尔男妓看到露丝的照片,长叹一口气。

“看不见她的胸部真可惜,她那两个,长得真好看。”他告诉哈利。

“果然是她,你确定吗?”哈利逼问。

“她变老了。”男妓有点失望地说。

她变老了,哈利也知道。她生了个孩子,又死了丈夫,太多因素可以让露丝变老了。

哈利找不到那个把露丝带出史莱普街的牙买加妓女,她曾经告诉哈利,证人虽然身材娇小,却有只极其强壮的右臂。她是某种运动的好手吗?哈利想道。

牙买加妓女有时会失踪一个多星期。想必生活的另一面给她添了麻烦,也许远在牙买加。不过没关系,哈利不需要见她。

他最后才把脚踏车骑到柏格街。他得等阿妮克接完客。阿红在遗嘱里把那个有橱窗的房间留给阿妮克。这或能帮助她远离海洛因,但拥有如此豪奢的房间,对阿妮克的节食计划颇为不利,她已经胖得穿不上那件真皮背心了。

“我要进来。”哈利对阿妮克说,虽然他通常宁可在空气流通的街头跟她交谈,他一直不喜欢阿妮克的体味。而现在又已夜深,阿妮克准备收工回家时,身上那股怪味真是糟透了。

“是公事吗,哈利?”痴肥的阿妮克问,“你的公事还是我的?”

哈利掏出作者照片给她看。

“就是她。她是什么人?”阿妮克问。

“你确定吗?”

“当然确定——就是她。可是你找她干什么?你已经抓到凶手啦!”

“晚安,阿妮克。”哈利道。但回到柏格街上,他发现有人偷了他的脚踏车。这小小的挫折就跟找不到牙买加妓女不相上下。有什么关系?明天不用上班,有足够时间读完露丝的新小说,再买辆新脚踏车。

阿姆斯特丹每年发生的谋杀案充其量二三十桩,大多与本国人无关,但每当警察在运河里捞尸首,总会捞出数百辆自行车。哈利对遗失自行车根本不放在心上。

接近辛格街的布莱恩旅馆一带,多了很多有妓女坐镇的橱窗。“非法打工人口”更多了,但哈利今天不值勤,他不理会那些女孩,直接走进布莱恩旅馆,拜托柜台上的人替他叫一辆计程车。

再过一年,警方会扫荡非法打工者,不久红灯区就会有一大堆空橱窗。也许荷兰女人会再度回到橱窗里工作。但哈利届时已经退休——这都不关他事了。

回到公寓,哈利在卧室里生了个火,他迫不及待要读完露丝的小说。他用胶带把露丝的照片黏在床头墙上。他就着火光通宵阅读;只间或下床添柴旺火。熊熊火光中,露丝焦虑的脸孔似乎比刊在书衣封底时更觉生动。他依稀看见她果断、运动员似的脚步,她对红灯区的警觉,他曾经兴趣盎然地跟踪她。她有一对漂亮的乳房,他还记得。

天可怜见,阿红遇害五年后,哈利巡官终于找到了他的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