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三十六岁

露丝三十六岁

露丝想,男人应该有自信;男人不是天生主动进取的吗?但对于自信、主动进取男人的偏好,曾经使她陷入几段不可告人的恋情。她绝不容忍实质的攻击;截至目前,不曾有男人对她暴力相向,但她有几位朋友吃过这种亏。露丝认为那些备受凌辱的朋友,自己至少应该负一部分责任。虽然露丝不喜欢、也不信任她对男人的直觉,但很令人意外的,她却自以为有本事从第一次约会起,就察觉出男人对女人施暴的倾向。

在错综复杂的两性世界里,露丝引以自豪的少数几件事中,这要算一桩,但她最要好的朋友汉娜·格兰再三警告,她过去无非是运气好而已。(“你只是没有碰对人——我是说,碰到真正的坏男人。你就是没跟那种人约过会。”汉娜说。)

男人应该尊重我的独立,露丝对此深信不疑。她从不掩饰自己对婚姻没有把握,对生儿育女更感迟疑。但认可她所谓独立的男人,往往也不把感情当回事。露丝绝不容忍背叛,她甚至连最新交往的男朋友都要求忠贞。是她作风过时了吗?

汉娜常嘲弄露丝这种被她称做“自相矛盾”的言行。三十六岁的露丝从来没有跟男人同居过,却一口咬定,男朋友虽不跟她住一块儿,却必须对她忠贞。“我看不出这有什么矛盾。”露丝对汉娜说,但汉娜自命在男女关系上比露丝高明。(大概是因为她交过的男朋友比较多吧!露丝想。)

根据露丝的标准——或甚至比露丝更开放的两性标准——汉娜跟异性的关系都可称为杂交。这次露丝在九十二街犹太裔青年活动中心朗诵新作品,汉娜迟到了。露丝本来预期,汉娜会赶在朗诵开始前,到绿厅来打个招呼;现在她担心汉娜迟到太久,连大门都进不来了,即使她为汉娜保留了位子也没用。汉娜就是这样——她很可能碰到一个男人,聊得起劲。(汉娜要的不仅是聊天而已。)

露丝收回杂念,注视小小的黑白荧幕,试图专心聆听爱迪说话。她有很多次被人介绍的经验,不过那些人都不是她妈妈的旧情人;爱迪虽因此而与众不同,他的引言却没什么特别高明之处。

“十年前,”爱迪开始道,露丝的脑袋低垂到胸前。这一回舞台助理把高脚凳让给她,她接受了;如果爱迪要从盘古开天辟地说起,她还是坐下的好。

“一九八〇年,露丝·柯尔年仅二十六岁时,出版第一本小说《同一家孤儿院》,背景设在新英格兰一座以包容另类生活方式著称的小镇。曾有一个社会主义公社和一个女同性恋者公社在当地兴旺一时,但两者后来都解散了。当地还有一所入学程序颇为可疑的学院,校务也曾相当蓬勃,这所学院唯一的作用,就是为不想到越南打仗的年轻人,提供可办理延后入伍四年的学生资格。越战结束,学校就关门了。还有,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初——亦即一九七三年最高法院以‘无名女子与魏德案’判例通过堕胎合法之前——这座小镇成立了一家小小的孤儿院。在那个严禁堕胎的年代,尽人皆知——至少在当地——孤儿院里的大夫可以为人堕胎。”

爱迪至此顿了一下。室内光线黯淡,他几乎看不见任一位观众的面孔。他不假思索,端起露丝的水杯,喝了一口。

事实上,露丝就是在“无名女子与魏德案”通过的同一年,自埃克塞特毕业。她小说里有两个埃克塞特女孩怀了孕,校方为追查父亲是谁,把她们一块儿开除了——结果发现,她们的男朋友是同一人。二十六岁的作者接受访谈时,曾经开玩笑说,《同一家孤儿院》的替代书名就叫《同一个男朋友》。

命中注定只会写自己的爱迪,当然知道露丝可不是在写自己。第一次读她作品,他就知道她的高明。但好几次访谈中,露丝都承认在埃克塞特有个亲密女友——她们曾同时对一个男孩痴迷。爱迪不知道这位女友就是汉娜,也不知道汉娜本来要参加这场朗诵会。汉娜听过露丝朗诵很多次;这次的朗诵会之所以特殊,实则是因为她俩花了很多时间讨论爱迪。汉娜想见爱迪想得要命。

至于两人同时爱上一个埃克塞特男孩这回事,爱迪不可能知道,但他没猜错——露丝在埃克塞特没有过性经验。事实上——这在七十年代可算是了不起的成就——露丝直到大学毕业都不曾跟人发生过性关系。(汉娜当然等不及。她在埃克塞特有过好几次性经验,毕业前还堕过一次胎。)

露丝小说里,那两个交同一个男朋友、而且同样被埃克塞特开除的女孩,被其中一个女孩的家长,送进书名里的那家孤儿院。一个女孩在孤儿院把孩子生下,但她不忍心把孩子送给人家收养,决定留下孩子。另一个女孩做了非法堕胎手术。播了两个种的那个埃克塞特男孩毕业后,娶了保留孩子的女孩为妻。这对年轻人为了孩子的缘故,努力维系他们的婚姻,但最后还是失败了——撑了十八年!这时选择堕胎的女孩即将四十岁,始终没有结婚,她跟老情人重聚,并与他结婚。

整部小说当中,两个埃克塞特女生的友谊一再受到试炼。堕胎与小孩交人收养的抉择,那个年代面临剧变的道德标准,都随着年龄增长而造成更大的冲击。虽然露丝以同情的眼光刻画两位女性,但她支持堕胎选择权的立场,深受伸张女性主义的人士拥戴。这部带有寓言意味的小说,已译成二十五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获好评。

当然,反对的声音也不是没有。全书以两位女主角不欢而散告终,引起很多女性主义者不满。而书中选择堕胎的女人无法再为前任男友怀孕的情节,尽管露丝从未暗示这与堕胎有关,却被若干支持堕胎权的女性主义者批评为“反堕胎神话”。露丝在访谈中表示:“她没法子怀孕或许是因为她已经三十八岁了。”但还是有一群自称是为四十岁以上、有生育能力妇女代言的女性表示抗议。

这本小说就是没办法讨好每一个人。书中那位中年离婚的妇人,愿意再怀一次孕,把孩子送给老同学。她愿意接受前夫的精子,充当代理孕母!但是患不孕症的妇人拒绝了她的好意,宁可承受没有子女的命运。那位前妻做代理孕母的动机颇为可疑,但不消说,好几位代理孕母的先驱挺身而出,指责这本书污蔑她们。

正值二十六岁,年少气盛的露丝,并没有花太多工夫为自己辩护。她说:“听着——这是一本小说。书中是我创造的角色——我要他们怎么做,他们就怎么做。”她对很多加诸这部作品的形容词也嗤之以鼻,好比认定它是“堕胎小说”什么的。她重申道:“这是一本小说!没有特定的主题。就只是一个好看的故事,讲两个女人做了一些影响她们一辈子的决定。我们的每一个决定都对自己产生长远的影响,不是吗?”

露丝承认自己没有堕过胎,令不少热心的读者大失所望。堕过胎的人觉得,露丝光凭想象描写堕胎是种侮辱。她说:“我绝不反对堕胎,更不反对别人堕胎,我只是刚好没有这种需求罢了。”

露丝却知道,汉娜后来还“有”过两次堕胎的需求。她们申请同样的大学——都是一流学府。大多数学校都没有接受汉娜,后来她们一块儿去佛蒙特州念米德贝利大学。据她们说,她们就是想厮守在一起,即使为此必须在鸟不生蛋的佛蒙特待四年也在所不惜。

回想起来,露丝真不知道“厮守”对汉娜有什么意义,她在米德贝利绝大部分时间,都跟一个戴活动假牙的曲棍球校队鬼混;他把她肚子搞大了两次,他们分手后,他还企图找露丝约会。这给露丝灵感,对汉娜提出如今已成为她俩默契的“友谊规范”。

“什么规范?”汉娜说,“朋友之间有什么好规范的。”

“朋友之间尤其需要规范,”露丝说,“比方,我不会跟你约会过——或先约过你——的人约会。”

“反过来也一样吗?”汉娜问。

“就这么说吧”,(这是露丝从父亲那儿学来的习惯)“由你决定。”她对汉娜说。就露丝所知,汉娜没有违反过规范;她自己也严守这规范不渝。

如今汉娜却迟到了!露丝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荧幕上,看爱迪挣扎着往下说,但她察觉那个一脸鬼祟的舞台助理在瞟她。他是汉娜会称之为“可爱”的那一种男人;汉娜一定乐于跟他调情,而露丝从不跟男人乱搞。更何况,他不是她的类型——如果她中意特定类型的男人的话。(其实她确实有特别中意的类型,但这是一个令她极为困扰、不愿公开讨论的话题。)

露丝看看表。爱迪还在谈她的第一部小说。还有两部小说没提,我们要在这儿待一整晚了!露丝想道。她看见爱迪又喝了一口她的水,如果他感冒,我准会被传染。

露丝考虑要不要跟爱迪打个招呼。但她转念看看舞台助理,他正睨着她的胸脯。露丝常觉得绝大多数男人最蠢的一点就是,他们仿佛不知道,女人一眼就看得出男人是不是在看她们的胸部。

“我可不觉得那是男人最惹厌的缺点,”汉娜曾对露丝说。汉娜的胸部很小——起码这是汉娜自己的评价。“像你这种大胸脯,男人还能往哪里看?”

但每当露丝跟汉娜在一起,男人通常都先看汉娜。她个子高、身材窈窕、金发;露丝总觉得她比自己性感。

“只是我的衣服——我的衣服比较性感,”汉娜对她说,“穿得有女人味,男人就会多注意你。”

“他们注意我的奶子已经够了。”露丝说。

也说不定她们之所以成为要好的室友,并数度一块儿旅行(这比当室友还困难),就是因为她们不愿意——事实上也不能够——穿一样的衣服。

露丝倒不是因为成长过程中失去母亲而偏爱做男人打扮;从小,肯奇塔一直把她打扮得极为女孩子气,露丝去上埃克塞特时,满衣箱都是她恨透了的裙子和洋装。

她喜欢牛仔裤或跟牛仔裤一样贴身的长裤。她喜欢T恤和男式衬衫——不喜欢高领衫,因为她个子矮,几乎看不见脖子。毛衣也不成,因为会使她显得臃肿。其实她不胖,矮也只是乍看的印象。但露丝在埃克塞特开始试作男装打扮,此后这就成了她的风格。

现在她的外套——即使男式外套——当然都是量身订作的。正式场合,露丝会穿同样是量身订作的女式燕尾服。热门的黑色小洋装她不是没有,但她从来(只除了热极的夏天)不穿洋装。参加鸡尾酒会或上高级餐厅,她多半穿藏青细条纹的裤装代替洋装,这也是她参加葬礼的制服。

露丝在衣着上花了不少钱,但每套衣服看起来都一样。她花在鞋子上的钱更多。她喜欢牢靠的低跟鞋——像回力球鞋一样让她的脚跟觉得有倚靠——每双鞋的外观也都大同小异。

露丝上汉娜推荐的店剪头发,但她不听汉娜叫她把头发留长一点的忠告。除了护唇膏和一种没有颜色的口红,露丝从不化妆。高级保湿用品、好的洗发精和体香剂——就这么多。她也让汉娜替她买内衣。“老天爷,买你那种三十四D的胸罩真把我活活气死!”汉娜会抱怨,“我两边奶子一起塞进去都还装不满!”

露丝自觉这年纪去减胸已经嫌老。她十几岁时曾经哀求爸爸让她去做这种手术。让她困扰的不仅是尺寸,还有重量;乳头(和乳晕)太低也太大,让她烦恼不已。爸爸可不理会这一套;他说“毁损天赐的好身材”是胡闹。(泰德对女人乳房永远不嫌大。)

哦,爹地,爹地,爹地!露丝在心无旁骛的舞台助理目不转睛的注视下痛苦地想道。

她察觉爱迪对她过誉了;他提到外界盛传她从不写自传性素材的说法。但他还在讨论她的第一部小说。这是全世界最长的引言了!轮到她上台的时候,观众恐怕都睡着了。

汉娜曾经要求露丝别再吹嘘什么不写自传性素材的鬼话。“看老天分上,我难道不算自传的一部分吗?你总是写我!”

“我可能借用你的经验,汉娜,”露丝答道,“因为你经验比我丰富。可是我向你保证,我绝没有‘写你’。我的角色和故事都是我创造的。”

“你一次又一次创造的都是我。也许是你的版本,但千真万确是我。你写出来的自传比你自以为的多太多了,宝贝。”(露丝最讨厌汉娜用“宝贝”这字眼称呼她。)

汉娜是个记者。她认为所有小说本质上都是自传。露丝是小说家,她着重自己作品中创作的成分。汉娜则只注意真实——亦即,汉娜的变貌——的成分。(当然,真正的真实是介于两者之间。)

露丝的小说中总有一个酷爱冒险的女性角色——汉娜称之为“汉娜角色”。又有另一个女性角色把她拉回来;露丝称之为较不大胆的角色——汉娜称之为“露丝角色”。

露丝对汉娜的胆大妄为,既震惊又羡慕。而汉娜对露丝一方面佩服,一方面又经常批评她。汉娜敬重露丝的成功,却又把她的小说贬抑成写实报道。露丝对好友的露丝角色、汉娜角色阐释法,也非常在意。

露丝的第二部小说《西贡沦陷前》(一九八五年出版)中,露丝角色和汉娜角色在越战期间是米德贝利大学的室友。汉娜角色可说是胆大妄为的化身,她跟男友达成一项协议:她跟他结婚,怀她的孩子,这样等他毕业,无法再以学生身份延后服役时,还可以享有3A新身份(已婚且有子女)的保护。但她要求他答应,万一婚姻不美满,他必须依照她的条件(孩子监护权归她,但他要负担孩子的抚养开销)跟她离婚。问题是,她无法怀孕。

“你怎敢称她‘汉娜角色’?”露丝一再质问汉娜,“大学时代,你一心只想不要怀孕,却无时无刻不在做让自己怀孕的勾当!”但汉娜坚称,这角色“承担风险的能力”完全脱胎自她。

小说中,这位无法怀孕的女性(汉娜角色)跟室友(露丝角色)出了个新点子。汉娜角色说服露丝角色跟她的男友上床,怀一个他的孩子;然后露丝角色跟男友结婚,帮助他不用去越南服役。战争结束(或服役年限届满)后,这事发生前尚为处子之身的室友必须跟男友离婚,让他跟汉娜角色结婚,然后三人一块儿把室友的小孩扶养长大。

汉娜胆敢称那个处女室友为露丝角色,也让露丝生气,她可没有在大学时代就失去童贞——更没有让汉娜的男朋友搞大她的肚子!(汉娜还是露丝朋友当中唯一知道她何时、何地、如何破瓜的,但这是另外一则故事了。)但汉娜说,室友对于“丧失处女身的焦虑”,完全是露丝的翻版。

小说中,露丝角色理所当然地蔑视室友的男友,对于他俩之间仅有的一次性行为也觉得痛苦不安;但这男友却爱上了女友的室友,越战结束后坚持不肯离婚。

西贡于一九七五年四月沦陷,这时小说也将近尾声。同意为室友男友生孩子的女孩,觉悟自己不能失去小孩。虽然她厌恶孩子的父亲,却同意在离婚后分享监护权。结果,把男友和最要好的朋友送做堆的汉娜角色,不但失去了男友、孩子,也失去了友谊。

这是一场性闹剧,但下场很悲惨,所有的喜感都被角色之间尖锐的冲突抵消了——美国在越战期间内部分裂的情形,露丝这一代年轻男性对服兵役的彷徨,也都见微知著。有位男性批评家称之为“一位女性对逃避兵役的奇特观点”。

汉娜告诉露丝,她跟这位批评家睡过几次觉,而且知道他逃避兵役的经过。这人谎称跟自己的母亲发生过性关系因而心理受创。他的母亲支持他的自白;撒这个谎本来就是母亲的主意。结果在逃役成功后,这人真的跟母亲发生了性关系。

“我相信他说‘奇特观点’时是真心的。”露丝说。露丝对不利的评语不像汉娜那么气愤,令汉娜十分不快。露丝常说:“书评是免费的宣传,即使坏评语也照样有效。”

露丝在国际文坛有相当高的地位与知名度,她的第三部,亦即最新的小说,对出版过她译本的欧洲国家可说千呼万唤始出来,所以有两种外语译本将会跟英国版和美国版同时上市。

露丝在犹太裔青年活动中心朗诵完之后,要在纽约待一天;她已经答应做几场访谈,并参加新书的推广活动。然后她要回萨加波纳克住一天,探望父亲,接着就要飞往德国参加法兰克福书展。(书展与德文版的推广活动结束后,她还得去阿姆斯特丹,这部新书的荷兰文版也刚出版。)

露丝不常回萨加波纳克,但她对这次返家充满期待。谷仓回力球赛是少不了的,没完没了的辩论也是少不了的——任何事都可能成为辩论的主题——但也可以稍事休息。汉娜答应陪她去萨加波纳克。不跟父亲单独相处,露丝会好过些;带个朋友——即使是个露丝不常交得到,而且总归不合适的男朋友也罢——就有人可以居间折冲一下。

但汉娜会跟泰德卖弄风骚,这让露丝很生气。露丝甚至怀疑,汉娜找泰德打情骂俏就是为了惹她生气。而跟女人相处只会调情的泰德,当然乐得有来有往。

露丝曾经用很粗鄙的方式跟汉娜提过她父亲吸引女人的特异功能——她说:“你会听见那些女人的内裤滑落到地板上。”

汉娜第一次见到泰德,就跟露丝说:“那是什么声音?你听见了吗?”露丝对笑话的悟性不强,她总以为每个人都很严肃。

“什么声音?没有呀,我没听见。”露丝边回答边四下张望。

“喔,只不过是我的内裤滑落到地板上去了。”汉娜说。此后这就成了她们之间的密语。

每当露丝第一次见到汉娜不计其数的男友中的某一个,如果她喜欢那人,就会问汉娜:“你听见那个声音了吗?”如果她不喜欢那人(这情形比较常见),就说:“我什么也没听见,你呢?”

露丝不大喜欢给男朋友引见汉娜,因为汉娜总是说:“什么玩意儿呀!天啊,什么湿的玩意儿掉到地上了吗,或者是我的幻觉?”(湿一词在汉娜的语汇中有性意涵,早在她们念埃克塞特时代就开始使用了。)露丝经常觉得男朋友拿不出手,所以绝少把他们介绍给任何人。而且交往的时间也往往不够长,来不及介绍给汉娜就结束了。

但现在,露丝坐在高脚凳上,忍受对她乳房着迷的舞台助理瞪视——也忍受爱迪不厌其烦地介绍她毕生的作品。(可怜的爱迪终于进展到她的第二部小说了。)——她不由得再次气愤地想起,汉娜竟然迟到,甚至说不定根本不来了。

原先她们怀着兴高采烈的期待,不仅因为即将见到爱迪,露丝还要为汉娜介绍她现任的男友。露丝很希望汉娜见见他。就这么一次,露丝很想听汉娜的意见。过去无数次,露丝只希望汉娜少发表高论。我需要她的时候,她在哪里?露丝真想知道。把脑袋都玩掉了,汉娜大概会这么说——露丝猜想。

她长叹一声,强烈意识到自己的胸脯起伏,以及那个蠢舞台助理对这一变化着迷的反应。她听见那个色鬼压抑不住的喘息,爱迪不要这么啰唆个没完就好了。厌烦之下,露丝回瞪舞台助理,直到他把目光移开。他留了稀稀落落的半部胡子,尚未成型的山羊胡和刚有点气候的八字须。露丝自忖道:要不是我在脸部除毛下了不少工夫,长出来的须子保证比他像样。

她又叹了一口气,看那色鬼敢不敢再瞄她的胸部,但那个邋里邋遢的小伙子,忽然对自己目不转睛瞪着她看的德行有了自觉,于是轮到露丝专心盯着他。她不久就觉得兴趣索然。他的牛仔裤一边膝盖破了个洞——可能他喜欢这扮相。拉扯得不成形的深咖啡色高领毛衣有食物的油渍,手肘处还凸起网球般大的一块变形。

但露丝的思绪一回到即将开始的朗诵——她翻开打算朗诵的段落——舞台助理贪婪的眼神,就又落到她那对招展的乳房上。露丝觉得他眼神充满迷惑,警觉但很迷惑,有点像只狗——带着奴性的忠贞,只差没有摇尾乞怜。

露丝随即决定更改预先选定的段落;她要改读第一章,她俯着身子坐在舞台助理的高脚凳上,把摊开的书托在面前,一副捧着歌谱要唱赞美诗的模样,借此遮挡自己的胸部。

爱迪终于谈到她的第三部小说,露丝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他说:“仍不脱柯尔女士最擅长的、女性友谊质变的主题。”

瞎掰!露丝想道。但爱迪的理论多少有点真实,露丝已听过汉娜做类似的分析。汉娜说:“所以……这一次呀,露丝角色和汉娜角色一开始是敌人。最后,我们变成了朋友。有点不一样,但不是多大的不一样。”

新小说中,露丝角色是位新寡文君——一个名叫珍·戴许的寡妇。这是露丝第一次以作家为主角,她放任自己采用一向厌恶的自传式笔法。

一开始与珍为敌,最后却成为她最要好朋友的汉娜角色,名叫爱琳娜·赫特。这两个一直互相仇视的女人,被她们已成年的儿女撮和在一起;珍的儿子和爱琳娜的女儿谈上恋爱,还结了婚。

珍和爱琳娜必须合力抚养孙儿女,因为孩子们的双亲飞机失事,双双丧生。(年轻夫妇搭机是为了庆祝结婚十周年的二度蜜月。)飞机失事时,珍已守寡——她不曾再婚——爱琳娜则离婚两次。

这是露丝第一部有快乐结局的小说,虽然珍对于跟爱琳娜做朋友,仍然惴惴不安——因为“爱琳娜人格大转变,变得跟过去的她截然不同”。一眼就看出爱琳娜是“汉娜角色”的汉娜,对这句话颇感不平。

“我的人格哪有什么大转变?”汉娜质问道,“你可以不满我的言行,可是我的人格哪里有什么前后不一致或自相矛盾,你倒说说看?”

“你没什么‘自相矛盾’呀,汉娜。”露丝说,“你比我更前后一致。我不觉得你的人格有任何变化——没有半点变化,没有往好处变,‘大改变’更甭谈了。”

汉娜觉得这种答案越听越糊涂,她也这么说了,但露丝指出,这只证明——如果汉娜需要证据的话——爱琳娜根本不是什么汉娜角色。露丝和汉娜的一场冷战到此结束——起码直到露丝邀请汉娜来朗诵会为止。这一邀请跟小说本身的关系不大(汉娜老早把书看完了),主要是跟她们殷切期待当面见到爱迪有关。

汉娜也期待见到的另一个人,是露丝口中的“现任”男友。事实上,照汉娜的理论,他应该归类为“男友候选人”。这位正在排班的男友正好就是露丝的新编辑——也就是那个倚老卖老的亲热作风惹爱迪讨厌,而且永远不记得自己跟爱迪见过面的,兰登书屋来的大人物。

但露丝跟汉娜说,他是她所见过最棒的编辑。是的,她从来没有——没有到这种程度——跟男人谈这么多,而且乐意听他说话。从来没有人这么了解她——只除了汉娜。他不但讲话直接有力,也带给她很多“好的挑战”。

“什么叫好的挑战?”汉娜问。

“喔,你见到他就会明白。”露丝说,“而且他是一位绅士。”

“当然,他那么老。”汉娜答道,“我的意思是,他那一辈人就是绅士作风。他比你大多少——十二岁?十五岁?”(她看过照片。)

“十八岁。”露丝轻声回答。

“那他绝对有绅士派头,不会错的。”汉娜说,“他有小孩吧?我的天,多大了?可能跟你一样年纪呢!”

“他没有小孩。”露丝说。

“可是他不是结婚很多年了吗?”汉娜说,“为什么没有小孩?”

“他太太不要小孩——她怕生小孩。”

“听起来倒有点像你。”汉娜说。

“亚伦想要小孩,可是他太太不要。”露丝承认道。

“所以他仍然想要小孩?”

“我们聊过这事。”

“我猜他也还有事没事跟前妻聊天吧!我们唯有希望,他这一代男人死绝后,就不会再有男人觉得有必要跟前妻保持友好关系了。”汉娜不屑地说。这是她新闻记者的直觉:人人的行为都跟年龄、教育程度、人格类型有关。这种思考方式真讨厌,但露丝忍住不说。汉娜略做思索,又补了一句:“那么,我猜你们的性生活……让你满意啰?”

“我们还没有上过床。”露丝招供。

“谁在拖?”汉娜问。

“我们都不急。”露丝撒谎。亚伦很有耐心,是露丝在拖时间。她非常担心自己不喜欢跟他做爱,所以一直迟疑不决。她唯恐一旦发生关系,自己会不再认为他是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

“可是你说他向你求婚!”汉娜喊道,“他要跟你结婚,却不曾跟你上过床?这已经不是他那一辈的作风了,这是他父亲那一辈的作风,说不定还是他祖父那一辈的作风!”

“他要我知道,我对他不仅是个女朋友而已。”露丝告诉汉娜。

“你这样,根本连女朋友都算不上!”汉娜说。

“我觉得很美。”露丝说,“他还没跟我上床就爱我。这样不错呀!”

“这是有点不一样。”汉娜勉强承认,“你到底害怕什么?”

“我什么也不怕。”露丝又撒谎。

“通常你男朋友都不带给我看的。”汉娜提醒她。

“这个人特别。”

“特别到你还没有跟他上床?”

“他打回力球可以赢我。”露丝软弱地补充一句。

“你爸爸也可以,他多大年纪?”

“七十七了。你知道我爸爸年纪的。”

“天啊,真的吗?看起来并没那么老。”

“我要谈的是亚伦·阿布莱特,不是我爸爸。”露丝生气地说,“亚伦才五十四。他爱我,他要跟我结婚,我想我跟他一起生活会快乐。”

“你可曾说过你爱他?我怎么没听见你说这句话。”

“我是没说。”露丝承认,“我也不知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说不出来就是你不爱他。”汉娜说,“而且他不是出了名的……呃,在女人面前很吃得开吗?”

“没错,”露丝慢吞吞地说,“他自己告诉我的,而且他已经改了。”

“不对劲,”汉娜说,“男人会改变吗?”

“人会改变吗?”露丝问。

“你想改变,不是吗?”

“我对坏男朋友厌倦了。”露丝招认。

“你专会挑坏男人。”汉娜对她说,“但是我认为,你挑中他们就是因为你知道他们不是好东西。我认为你挑中他们就是因为你知道他们会跑掉。有时你不用赶,他们就跑了。”

“你也挑中过坏男朋友呀。”露丝说。

“没错,经常如此。”汉娜承认,“但我也挑到过几个好的——就可惜留不住。”

“我想亚伦留得住。”

“是啊。所以你担心自己会不会留下——这就是问题症结,对吧?”

“是的,”露丝终于承认,“问题就出在这儿。”

“我见见他,”汉娜说,“我来告诉你,你会不会留下。我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了。”

现在她却放我鸽子,露丝想道。她砰一声把书合上;把书抱在胸前。她很想放声大哭,她好气汉娜,但她也看见那个好色的舞台助理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见他慌张的模样,她觉得很痛快。

“观众会听见你的。”那个滑头小子悄声对她说,挂着一脸自以为了不起的微笑。

对此,露丝根本不当一回事;她回应的每一个字都经过精心策划。她也悄声说:“告诉你好了,是三十四D。”

“什么?”那小子悄声问。

露丝判定他是蠢得听不懂。而且观众席也爆发出响亮的掌声。不用听也知道,爱迪终于讲完了。

她在台上停顿了一下,跟他握过手,才走到讲台前。糊里糊涂的爱迪没到台下为他保留的位子就座,反而走到后台;而一到了后台,他就不好意思再去坐台下那个位子。他无助地望着不友善的舞台助理,但后者无意把高脚凳让出来。

露丝等掌声平息,拿起已经空了的水杯,又立刻放下。天啊,我喝了她的水!爱迪这才发现。

“那两个超级大奶子真不得了,是吧?”舞台助理悄声对爱迪说,他没答腔,却满脸的愧疚。(他其实没听见舞台助理说些什么,只以为是跟那杯水有关。)

在今晚节目中地位极端微不足道的舞台助理,心中忽然涌起强烈的自卑;才吐出“奶子”二字,这肤浅的家伙就忽然觉悟到刚才那位名小说家说的是什么。她穿三十四D的胸罩!这个慢半拍的白痴忽然懂了。可是干吗告诉我?难道对我有意思?他的蠢脑袋还在胡思乱想。

掌声终于静止,露丝说:“请把灯光打亮一点好吗?我想看看我编辑的面孔。如果他脸上肌肉抽搐,我就知道我说漏了什么——或他听漏了什么。”

听众大笑,正如预期,但这并非她这么说的真正用意。她并不需要看亚伦的脸,他已经镌刻在她心上。露丝想看的是亚伦身旁保留给汉娜的空位子。事实上,亚伦身旁有两个空位,因为爱迪被困在后台,但露丝只在意汉娜的缺席。

天杀的你,汉娜!露丝想道,但她身在台上,只能把目光投在书页上,全神贯注于自己的作品,表面镇定如恒。开始朗诵后,她的心也会镇定下来。

也许她搞不定男朋友——尤其想跟她结婚的那种——也摆不平自己的老爸——她对他的感觉总是错综复杂——也下不了决心该痛恨最要好的朋友,还是原谅她。但只要回到写作上头,她就成为自信和专注的化身。

事实上,她全心全意在朗诵第一章(这一章叫做《红蓝两色的充气床垫》),甚至忘了告诉听众新书的名字。无所谓,他们大多已经知道书名(听众中过半数已经读完了这部小说)。

第一章的缘起很特别。德文《南德日报》的杂志增刊每年都要有一期小说专号,曾邀请露丝写一则短篇小说参加。露丝绝少写短篇;她的灵感都用于长篇小说了。但她觉得《南德日报》的游戏规则很有趣:每一则刊出的短篇小说都叫做《红蓝两色的充气床垫》,而且这张充气床垫必须在小说中出现至少一次。(杂志社并强调,充气床垫在小说中应具有相当程度的重要性,使它够资格充当标题。)

露丝一向喜欢规则。大多数作家都觉得规则很可笑,但露丝打回力球;她对讲究规则的竞赛特别有种爱好。对于故事进展中应在何时何地带出充气床垫,觉得趣味盎然。

露丝告诉观众:“所以,我写出第一章,都是一张充气床垫的功劳。”观众哄堂大笑,现在他们也都加入游戏了。

爱迪觉得,连那个粗鲁无礼的舞台助理,也对红蓝两色的充气床垫充满期待。而露丝新小说的第一章能够在英文版问世前,先以德文出版,也进一步证明了她的国际地位。

露丝告诉听众:“我这次朗诵要献给我最要好的朋友汉娜·格兰。”有朝一日,汉娜会得知,她错过了这段献词,听众群中一定会有人告诉她。

露丝开始朗诵时,当真是一根针落到地上都听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