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尔太太

柯尔太太

“她守寡已经一年了”露丝写过这么一句话。(事隔不过四年,她自己也成了寡妇!)亚伦去世一年后,露丝还跟她笔下的那个寡妇一样,还在“努力试着掌控过去的回忆,正如所有的寡妇都躲不掉这回事”。

她怎么可能几乎所有的事都早已知道了呢?如今她以小说家的身份怀疑,尽管她一直宣称,好作家有能力想象任何事(而且非常接近事实),尽管她经常扬言,真实生活经验被过分高估,但她想象出来的寡妇生活如此准确,连她自己都感到意外。

亚伦死后那一整年,露丝就如同她小说中虚构的那个寡妇一样,“还是很容易沉浸在所谓‘排山倒海而来’的回忆里,她永远忘不了一觉醒来,发现丈夫死在身旁的那个早晨”。

那个为她写守寡生涯与事实不符而攻击她的愤怒老寡妇在哪里?那个自命要守寡到死的老妖婆在哪里?回想起来,露丝很遗憾那老女巫没有参加亚伦的追悼会。现在她自己也做了寡妇,倒很想再见那个苦闷而可恶的老女人一面,起码可以对着她大吼:我描写的寡妇生活都是真的!

那个企图用充满恨意的威胁破坏她的婚礼的邪恶老妇人,那个心怀怨毒、无的放矢的老娼妇……到哪儿去了?说不定死了,正如汉娜的臆测。若真如此,露丝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如今世俗传统智慧赋予她发言权,她也要叫那泼妇听听她的意见。

那泼妇不是吹牛说,她对她老公的爱如何超凡入圣?想到竟然有人胆敢对别人说:“你不知道悲伤是怎么回事”“你不懂什么是爱”,露丝就觉得真是岂有此理。

对无名老寡妇这份突如其来的怨气,成为露丝守寡第一年用之不尽、取之不竭的动力。同样在这一年,她对母亲的恨意也开始软化。失去了亚伦,她还有葛拉姆。她愈来愈意识到自己多么爱这唯一的孩子,也愈来愈能同情玛丽昂努力不要再爱另一个孩子的行径——因为她已经失去了两个孩子。

这种处境之下,母亲未曾自杀,而且还能再生一个小孩,露丝真觉得匪夷所思。一时之间,母亲决定离开,变得可以理解。玛丽昂不愿意爱露丝,因为她无法忍受失去第三个孩子的念头。(五年前,露丝听爱迪提过此事,但在她自己有孩子,并且失去丈夫以前,她都缺乏相信这件事所需的经验与想象力。)

玛丽昂多伦多的住址摆在露丝案头一个醒目的位置,已有一年之久。骄傲与怯懦——这可以作为一本长篇小说的书名——使露丝迟迟无法动笔。她仍然相信,应该由玛丽昂回到女儿的生活之中,因为当初主动离开的是玛丽昂。身为新母亲和更新的寡妇,她才刚刚尝到悲伤和唯恐面临更大损失的滋味。

汉娜建议露丝把母亲的住址交给爱迪。

“把问题丢给爱迪,”汉娜道,“让他去苦恼该不该写信给她。”

爱迪当然会苦恼。更糟的是,他数度尝试写信,却都未能完成付邮。

“亲爱的爱丽丝·桑茉赛,”他写道,“我有充分理由相信你就是玛丽昂·柯尔,这辈子对我最重要的女人。”但这种口气似乎太轻浮,尤其又四十年没见面了。他决定另起一个头,开门见山道:“亲爱的玛丽昂,爱丽丝·桑茉赛一定是你,我读了你的麦德蜜推理小说集,感到……”呃,怎么说呢?爱迪自问,写不下去,迷惑?挫折?佩服?绝望?以上皆是?他理不清头绪。

何况,为玛丽昂痴迷三十六年后,现在爱迪相信自己爱上了玛丽昂的女儿,他还是没觉悟自己对玛丽昂的爱从未停止:他以为自己爱露丝。于是写信给玛丽昂成为痛苦无比的折磨。“亲爱的玛丽昂,我爱你三十六年,然后爱上你的女儿。”这种话爱迪无法对露丝启齿。

至于露丝呢,守寡那一年里,她常想不通爱迪出了什么问题。丧夫之痛加上葛拉姆时时刻刻需要照顾,使她无暇兼顾爱迪明显而费解的苦闷。她一直当他不过是个体贴而古怪的老头儿。他变得更古怪了吗?整个晚会上,他可以守在她身边,只咕哝几个单音节字。而每次她抬眼看他,他总是在盯着她看,并且立刻挪开眼光。

“什么事,爱迪?”有次露丝问他。

“喔,没事,只是看看你好不好。”他答道。

“哦,我好得很——谢谢你。”露丝道。

汉娜另有一套理论,但露丝斥为荒谬。汉娜说:“看来他爱上你了,可是他不知道如何勾搭比他年轻的女人。”这一整年,若有任何人企图勾搭她,都会让露丝觉得怪诞不经。

但一九九五年的秋季,汉娜对她说:“已经一年了,宝贝,你该复出江湖了。”

露丝很厌恶“复出江湖”这念头。她不仅仍然深爱亚伦和他们共同生活的记忆,想到得再度仰仗自己蹩脚的判断,也令她不寒而栗。

正如她在《儿童不宜》第一章写的,谁会知道什么时机适合寡妇“复出”?这种事从来就没有“安全”的切入点。

露丝第四本小说《遇人不淑》,延宕到一九九五年秋季才出版,这是露丝所能接受,在丧夫后第一次公开露面的最早期限,但她也仍无法配合出版商所要求的一切促销活动。她答应在九十二街犹太青年中心办朗诵会,但拒绝在美国境内接受采访,理由是她只在纽约待一晚,就要出发赴欧洲,她又不肯在佛蒙特家中受访。(九月一日开始,萨加波纳克的房子就待价而沽了。)

汉娜认为露丝把自己孤立在佛蒙特是发疯,依她的看法,露丝应该卖掉的是佛蒙特那栋房子。但亚伦和露丝早已协议:葛拉姆应该在佛蒙特成长。

更何况,肯奇塔已经老得无法做葛拉姆的奶妈,阿德瓦都也做不动管家了。露丝在佛蒙特就近找人看孩子很方便。莫顿家有三个女儿都到了可以做保姆的年纪,尤其念高中的阿曼达,学校会准她假短期出国旅行。(校方已认可露丝的新书发表之旅算是教育旅行,所以露丝可以带葛拉姆和阿曼达一块儿去纽约和欧洲。)

露丝促销《遇人不淑》的行程,不尽如每一位欧洲出版商的心意。但她已警告过每一个人,她还在服丧,而且若没有四岁的儿子在旁,她哪儿都不去。同时,她也不会容许儿子和他的保姆离开学校超过两周。

露丝规划的行程对她自己和葛拉姆都不构成压力。她要搭乘协和号飞机前往伦敦,然后由巴黎飞返纽约——仍搭协和号飞机。伦敦和巴黎之外,她会带葛拉姆和保姆去阿姆斯特丹。她打定主意,不能不去阿姆斯特丹。小说部分场景——受辱那一幕,以及红灯区——位于阿姆斯特丹,特别引起荷兰读者的兴趣;而马登又是她最要好的欧洲出版商。

露丝害怕阿姆斯特丹,不是阿姆斯特丹的错。她当然可以为马登促销新小说而不涉足红灯区。所有前来采访她而缺乏创意的记者,甚至所有奉命来拍照的摄影记者,都坚持她该回红灯区——书中最恶名昭彰的一幕以此为背景——但露丝过去也不是没有回绝过记者缺乏创意的建议。

也许回到阿姆斯特丹也是某种形式的忏悔,露丝以小说家的立场想道——她的恐惧不也是一种忏悔吗?身在阿姆斯特丹的每一秒钟,她岂不都应该恐惧吗——这城市难道不会令她忆起藏身阿红衣柜、漫漫无尽的长夜?鼹鼠人的喘息声难道不是她睡梦中的背景音乐?如果她睡得着……

除了阿姆斯特丹,纽约之夜是新书之旅露丝最担心的部分,她之所以会担心,乃是因为朗诵会的引言人,还是爱迪。

她选择在史丹霍普过夜,甚为不智,亚伦死后,她跟葛拉姆一直没来过这儿。葛拉姆对于这最后见到父亲的地方,记忆却远比露丝以为的清晰。他们没住两间卧室的套房,但房间的格局与布置却与原来那间极为类似。

“爹地睡床的这边,妈咪睡那边,”他给保姆阿曼达解释,“窗子是开的,爹地没有关窗,我觉得好冷。我就下床……”孩子打住了,他的床在哪儿?亚伦不在了,露丝没向旅馆要求行军床,那张特大号的床尽够他们母子用了。孩子问道:“我的床呢?”

“甜心,你跟我睡。”露丝对他说。

“要不然,你可以到我房间,跟我睡。”阿曼达见义勇为地说——希望让葛拉姆放弃父亲死亡的话题。

“好,可以,”葛拉姆用他认为有什么不对劲时的语气说,“可是现在爹地到哪儿了?”他眼中满溢泪水。起码有半年,他不曾问过这问题。

哦,我带他来这儿多蠢呀!露丝想道,同时紧紧搂住哭泣的孩子。

汉娜来时,露丝还在浴缸里,她送来一大堆不适合带上飞机飞往欧洲的礼物,足够搭建一整座村庄的乐高积木,不是一两只,而是整个猴子家族的填充玩具。露丝一行人只得把村庄和猴子都寄放在史丹霍普,要是住别家旅馆可就没这么方便了。

葛拉姆似乎又把旅馆挑起的丧父之痛抛在脑后。小孩子都是这样,忽而心碎,忽而已痊愈。露丝旧地重游,情怀幽幽。她亲吻葛拉姆道晚安,与汉娜出发赴朗诵会时,孩子已兴致勃勃,正在跟阿曼达讨论客房服务的菜单。

“希望你念个精彩的段落。”汉娜道。

汉娜所谓“精彩”,指的是在妓女房间里跟荷兰男友发生性行为那个引人非议的段落。露丝毫无朗诵这一段的意愿。

“你想,你会再见到他吗?”途中,汉娜问她,“我是说,他会读到这本书……”

“我会再见到谁?”露丝明知故问。

“那个荷兰男孩呀,谁晓得他是谁来着。”汉娜答道,“你可别告诉我,这个荷兰男孩不存在!”

“汉娜,我没有跟什么荷兰男孩上过床。”

“我打赌,他一定会看你的新书。”汉娜自顾自说。

车到犹太青年中心,露丝巴不得早点听爱迪的引言,至少可以让汉娜的喋喋不休告一段落。

露丝当然相信维姆会读她的新作,她打算尽一切可能对他冷淡。如果他来……但情势有重大变化,令露丝既惊讶又松了一口气。马丁告诉她,杀害阿红的凶手在苏黎世落网,而且破案没多久,他就死了!

马登和施维雅无意间提到这消息。露丝故作漫不经心地问起:“那个杀害妓女的凶手还没抓到吗?”(不久前的一个周末,她在电话中提出这问题,穿插在一大堆与此行的行程有关的疑问中间。)马登与施维雅解释他们如何错过这条新闻。因为他们当时不在阿姆斯特丹,所以听到的都是二手情报,得知细节时,他们已忘了露丝曾经对这件事非常感兴趣。

“苏黎世吗?”露丝问。原来鼹鼠人的德国口音是这么回事——瑞士人!

马登答道:“我想是苏黎世。这家伙还杀过其他妓女,遍及欧洲各地。”

“但在阿姆斯特丹只有一个。”施维雅说。

只有一个!露丝想道。她极力装作对这个案子只是偶尔感到兴趣。她若有所思地大声道:“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抓到他的?”

但事过境迁,马登和施维雅都不记得详情。凶手抓到了,接着他就死了,好几年前的事了。

“好几年了!”露丝重复道。

“我想有个证人。”施维雅说。

“我记得还有指纹,而且那人病得很重。”马登补充道。

“气喘吗?”露丝忽然不担心暴露自己了。

“我想是气肿。”施维雅道。

是的,这就对了!露丝想道,但她真正在乎的是鼹鼠人被抓到了。鼹鼠人死了!他死了,露丝就可以重返阿姆斯特丹的犯罪现场。在她记忆中,她也有罪。

这回爱迪参加露丝的朗诵会,不仅准时,还大大地提前赶到,独自在绿厅里坐等了一个多小时。过去几周来,接二连三的事件令他心神恍惚,他的父亲和母亲相继去世,母亲患癌症,病情急速恶化,还算慈悲,父亲发病则没有那么突兀,是三年来第四次中风。

可怜的薄荷口味,第三次中风后他就几乎瞎了,看书时“好像把望远镜颠倒过来看”。桃子因癌症去世前,负责念书给他听,以后就轮到爱迪,但父亲抱怨儿子的念书技巧不及已故的妻子。

读给薄荷口味听的内容倒简单,他的书都密圈加点,心爱的段落底下都画好了红线。教书多年,他熟知每本书,不需要情节提要,爱迪只需一页页翻过去,朗诵画线的段落就可以了。(到头来,做儿子的还是逃不脱父亲这招曾把多少学生催眠的教学方式。)

爱迪一直认为,亨利·詹姆士(Henry James,1843~1916,美国小说家,毕生钻研写作技巧,对小说艺术形式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仕女图》(Protrait of a Lady)开头那一大段,描写“通称为下午茶的仪式”,堆砌繁文缛节,算不上好文章,但薄荷口味坚称,这一段值得一读再读,爱迪唯有靠他在第一次照结肠镜时,自动关闭部分大脑的那一招,挺忍过去。

薄荷口味崇拜特洛普(Amthony Trollope,1815~1882,英国小说家,擅写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爱迪却认定这老兄是个爱说教的唠叨鬼。薄荷口味最爱特洛普自传里的这一段:“我相信女孩儿家读了我的书都会脱胎换骨,变得更谦逊,她们很可能从书中得知,谦逊是种值得善加维护的魅力。”

在爱迪看来,女孩子家读特洛普脱不了胎,也换不了骨。她们一旦落入特洛普的窠臼就永世不得超生了。一定有不计其数的女孩子家因为读他的书而香消玉殒——就此一觉不醒,死在睡梦中。

父亲失明后,扶持父亲来去浴室的经验,令爱迪永生难忘。第三次中风后,薄荷口味毛茸茸的拖鞋就用橡皮筋扣在没有感觉的脚上,他脚背外翻,踩在地上吱吱作响。这双拖鞋是粉红色的,原本属于爱迪的母亲,因为薄荷口味的脚已萎缩到穿不住自己的拖鞋——连橡皮筋都箍不牢。

然后轮到《米铎马区》(Middlemarch)第四十四章的最末,儿子用阴沉的语调朗诵这位老教师画了红线的字句。爱迪想,乔治·艾略特的话或能代表他对玛丽昂或露丝的感觉,甚至他臆想中她们对他的感觉。“他不信任她的情意,有比不信任更寂寞的寂寞吗?”

就算他父亲是个乏味的老师又如何?起码他把所有重要的段落都做了记号。做学生,碰到比上薄荷口味的课更倒霉的事多着呢!

爱迪父亲的追悼会在埃克塞特校园里的教堂举行,与会的人远比爱迪预期的多。不仅薄荷口味的同事——其中不乏步履蹒跚的名誉退休人员,撑得比爱迪父亲更久的矍铄老人——全员到齐,还有涵括上下两代的埃克塞特学生。也许这些人曾经抱怨过薄荷口味无聊乏味,但他们赶来参加,在爱迪眼中,却证明了与他父亲相遇,是他们人生中很值得回味的一段阅历。

爱迪很庆幸在父亲不计其数密圈加注的绝妙好文章当中,找到一个颇能讨好他的老学生的段落。他选的是《浮华世界》的结尾,因为薄荷口味一直是萨克瑞(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3,英国小说家)的忠实崇拜者。“啊!浮华已过!世间哪个人是快乐的呢?谁的欲望能满足?而满足之后又当真觉得满足吗?好啦,孩子们,关上戏台和木偶箱吧,戏已经演完了。”

然后爱迪回头整理父母留下的小房子,薄荷口味退休时,和桃仔被迫迁出教职员宿舍(平生第一遭),便向校方买下了这栋房子。这栋毫无特色的房子位于镇上一个爱迪不熟悉的区域,狭仄的小街可能存在于任何一座小镇。他的父母远离宽敞清幽的校园和那些宏伟壮观的建筑,被迫住这儿,一定很寂寞。最近的一家邻居草坪没修剪,遍地丢着小孩玩具,矗着一根用来拴狗的粗大螺丝椎,已经生了锈。爱迪从未见过那只狗。

父母亲在这种环境里度过晚年,爱迪觉得很残酷,最近的邻居不像埃克塞特人(事实上,碍眼的草坪所显示的不注重整洁的持家风格,经常让薄荷口味觉得,他的邻居正是他最厌恶的那种低水准中等教育的产物。)

爱迪把父亲的书籍打包,房屋已交人出售,发现了自己的小说,没有签名。他什么也没写就交给自己的父母了!五本书放在同一个架子上,爱迪见父亲不曾圈点过任何段落,不由得心中作痛。在他毕生的创作旁,同一个架子上,摆着欧海尔家族收藏的泰德·柯尔的作品《老鼠墙后爬》,上头有蛤蜊卡车司机仿造得近乎完美的签名。

可想而知,爱迪到纽约参加露丝的朗诵会时,心情一团糟。露丝把玛丽昂的住址交给他,更加重了他的心情负担。无可避免地,他终于要跟玛丽昂联络了。他把自己的五本书寄给她,他没有为自己的父母签名,却把它们签赠给玛丽昂:“致玛丽昂——爱,爱迪。”寄送包裹时,除了填妥加拿大海关规定的绿色小表格,他还附了一张便条。

“亲爱的玛丽昂,”爱迪像煞已经给她写了一辈子的信似的写道,“不知道你是否看过我的书,但——你一定看得出——你常在我思念中。”以目前的情势发展——也就是说,爱迪以为自己爱上了露丝——他只有勇气表达这么多,但这已经比他三十七年来表达的多太多了。

抵达九十二街犹太青年中心的绿厅时,丧亲之痛,加上联络玛丽昂的卑微努力,都使爱迪几乎说不出话。他已经开始后悔寄书给玛丽昂。他想着,光告诉她书名,就已经太够了。(仔细想来,甚至连书名都嫌过分。)

(《夏季打工》

《咖啡与甜甜圈》

《离开长岛》

《六十次》

《难缠的女人》)

考夫曼演奏厅挤得水泄不通,爱迪终于踏上舞台,走向麦克风,听众顿时变得肃静无声,爱迪对此有正确的阐释。听众崇拜露丝,而公认这本书是她最好的作品;大家也都知道,这是露丝丧夫后第一度公开露面。爱迪判读的最后一点,所有听众的沉默中都带着焦虑——因为很多人都知道,爱迪有本事把引言做得没完没了。

因此爱迪说:“露丝·柯尔不需要引言。”

这句话想必发自他的真心。他随即走下舞台,坐上汉娜身旁特地为他保留的那个位子。露丝朗诵的整个过程中,他坚忍不拔地盯着正前方,目光锁定在讲台左方十二至十五英尺处,好像他只受得了用眼角余光瞟着露丝。

而且他一直哭个不停,后来据汉娜说。汉娜的右膝盖都湿了,因为她握着他的手,爱迪不出声地哭泣,好像露丝念的每一个字都打击他的心,而那是他应得的惩罚。

事后他没在绿厅现身;露丝跟汉娜只好单独出外用餐。

“爱迪一副要自杀的样子。”露丝道。

“他疯狂爱上你了——他崩溃了。”汉娜告诉她。

“别扯了——他爱的是我妈妈。”

“天老爷!你妈妈几岁了?”汉娜问。

“七十六。”

“爱一个七十六岁的老太婆,真猥亵!”汉娜道,“是你,宝贝。爱迪爱你爱得发狂——真的!”

“那才叫猥亵。”露丝说。

一个跟看来是他妻子的人一块儿吃饭的男人,不断朝她们望来。露丝说他看的是汉娜,汉娜说他看的是露丝。但不论如何,她们都同意,跟老婆出外用餐的人不该做这种事。

她们付账的时候,那男人笨拙地走过来。他约摸三十多岁,比露丝和汉娜都年轻,除了一脸卑躬屈膝的谄笑,长得还不错。他走得愈近,腰弯得愈低。他的妻子仍坐在位子上,双手抱头。

“天啊,他要当着他那个天杀的老婆的面勾搭你哪!”汉娜低声对露丝说。

“请问——”那男人摇尾乞怜地说。

“问啊,什么事?”汉娜问,她在桌下得意洋洋地踢踢露丝。

“你是露丝·柯尔吗?”

“不是。”汉娜道。

“我是。”露丝答道。

“真不好意思打扰你,”男人嗫嚅道,“今天是我跟我太太的结婚纪念日,你是我太太最欣赏的作家。我知道你不签书,可是我送我太太一本你的新书当作周年礼物,我们正好带着书。我真不好意思问,可是你愿意签个名吗?”(被丢在位子上的妻子,一副羞愧难当的模样。)

“哎呀,看老天分上……”汉娜正要说,但露丝一跃起身。她要跟这名男子握手,还有跟他妻子握手。她签书时脸上挂着微笑。她完全变了一个人。但回旅馆的计程车上,汉娜说了些话,结果对让露丝“复出”感到惴惴难安的反倒是汉娜。

“就算是他的结婚纪念日好了,他可是盯着你的胸脯不眨眼呢!”汉娜道。

“他才没有!”露丝抗议道。

“每个人都会,宝贝。你得适应才行。”

在史丹霍普的房间里,露丝抗拒打电话给爱迪的冲动。更何况,纽约健身俱乐部可能到某个时间就不接外线电话。还有,说不定他们会问,你打电话的时候有没有穿西装打领带。

露丝转而写一封给母亲的信,她已经把多伦多的地址背了下来。“亲爱的妈咪,”露丝写道,“爱迪·欧海尔仍然爱着你。女儿露丝上。”

史丹霍普的信纸赋予这封信正式的派头,起码也可以制造某种并非她预谋的疏远意味。她想,这种信的抬头该是“母亲大人”,但她已经称呼了“亲爱的妈咪”。葛拉姆也是这么喊露丝的,这个字眼对露丝的意义比全世界的一切都重要。她把信交给史丹霍普的服务人员那一刹那,心知自己的复出已成定局——就在出发赴欧洲之前。

“要寄到加拿大,”露丝提醒,“请贴对邮票。”

“当然。”服务员说。

她们在史丹霍普的大厅里,这儿最醒目的是一座富丽堂皇的祖父钟。从第五大道走进饭店,它是葛拉姆认出的第一件东西。现在门房正推着她们的行李,从硕大的时钟前走过。门房名叫梅尔。他特别关心葛拉姆,亚伦的遗体搬出旅馆时,也是他当班。或许梅尔帮忙搬过遗体,但露丝什么也不想记得。

葛拉姆牵着阿曼达的手,跟着行李出了史丹霍普,上了第五大道,她们叫的出租汽车正等着。

“再见,大钟!”葛拉姆道。

车子启动,露丝高声对梅尔道再见。

“再见,柯尔太太。”梅尔答道。

原来这就是我,露丝忖道。婚后她当然没有冠夫性,她名气太大了。她不曾真正成为阿布莱特太太。但她是个仍然自觉有婚姻约束的寡妇,她是柯尔太太。她想,我要永远当柯尔太太。

“再见,梅尔的饭店!”葛拉姆喊道。

车子经过大都会博物馆门前的喷泉和翻飞的旗帜,以及史丹霍普墨绿色的屋檐,一名侍者匆匆跑去招呼仅有一对不嫌天气冷、愿意坐人行道上露天桌位的情侣。葛拉姆陷在黑色轿车柔软的大椅子里,只见史丹霍普高耸天际,说不定还直入天堂。

“再见,爹地!”这小男孩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