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学开车

露丝学开车

那天下午,露丝练完短打,坐在游泳池浅水区,一边冰敷肩膀,一边读《格林传》。

她非常喜欢格林咿呀学语阶段发生的一则故事。据说他最早会讲的话是“可怜的狗狗”,指的是他姐姐那条在街上被车撞死的狗。格林的保姆把死狗搁在婴儿车上,跟格林一块儿。

传记作者说:“不论他当时年纪多小,一定也感觉得到旁边是具死尸,那股气味、血腥气,甚至对死亡龇张的大嘴。幽囚在婴儿车的窄小空间里,孤立无援地跟死狗共处,他难道不会愈来愈惊慌,甚至恶心欲吐吗?”

露丝想道,这还不是最糟的情况。《恐惧的统辖》(Ministry of Fear)中,格林曾写道:“童年时代,我们生活在永垂不朽的灿烂希望下——天堂就跟海滩一样接近而真实:上帝是善,成年人知道每个问题的答案,真理真的存在,正义就跟时钟一样精确,永不出错。”

她的童年可不像这样。母亲在她四岁时就离弃了她;没有上帝;父亲不说实话,也不肯回答她的问题。至于正义,父亲睡过的女人多到她来不及数。

关于童年,露丝比较喜欢格林在《权力与荣耀》(The Power and the Glory)中的说法:“童年时代,总有一瞬,门会打开,显现未来。”是的,这么说就对了——露丝完全同意。但她也有时会抗议,不止“一”瞬而已。好比,一九五八年夏季,所谓的“门”无疑是开了,未来也显现了。但还有一九六九年春季那次,露丝十五岁,父亲教她开车。

超过十年之久,她不断要求父亲给她讲汤姆斯与提摩西致死的那场意外;父亲都拒绝。“等你够大,小露丝——等你学会开车。”每次他都这么说。

他们每天开车,通常是早晨第一件事——甚至在汉普顿人满为患的暑假周末。父亲要她适应蹩脚司机。那年夏天,每逢星期天晚上——当蒙陶克公路东往西方向开始拥塞,度周末的人急着赶回纽约,开始不耐烦时——泰德就会带露丝开那辆白色的老富豪车出门。他四处寻找他所谓“已成气候的乱象”。车阵塞得几乎动弹不得,有些白痴已经开始走路肩,也有人设法钻出车阵,走回头路,或者回暑期别墅——等一两个小时再上路,或干脆喝个烂醉再说。

“这儿看来蛮像已成气候的乱象啰!小露丝。”父亲会说。

露丝就会跟他换位子——有时后面的驾驶会勃然大怒,猛按喇叭。可抄近路的小径其实不少;她熟知每一条。她会在蒙陶克公路上蜗步前进一会儿,然后突出车阵,转入与公路平行的乡间小路,风驰电掣一段,再设法挤回车满为患的公路。父亲会前后张望一下,说:“似乎你超前了七辆车,如果后面那辆蠢别克是我想的那辆的话。”

有时她会一路开上长岛快速道路,直到父亲说:“够了,小露丝,否则我们要到曼哈顿去了。”

有的星期天晚上,交通状况糟到极点,父亲只要求露丝设法U型转掉头,把车开回家,就算通过驾驶技术考验了。

父亲特别强调,随时应该注意后视镜,一刻不可松懈,她当然也知道,停在马路中间等候左转时,绝对不可预先把方向盘往左打。“千万不可——万万不可!”从第一堂驾驶课起,父亲就这么告诫她。但他还没有告诉她汤姆斯和提摩西遇难的经过。露丝只知道,当时是汤姆斯在开车,

“耐心,小露丝,耐心。”父亲一再对她重复说。

“我够有耐心啦,爹地。”露丝说,“我还在等你给我讲那个故事,不是吗?”

“我是说,开车要有耐心,小露丝——永远做一个有耐心的驾驶人。”

那辆富豪是手排档,泰德自六十年代开始成为富豪车爱用者以来,一直只买手排档的车。(他还告诉露丝,不可信任开自动排档车的男孩。)“你坐乘客座,我开车的时候,我绝不会看你一眼——不管你说什么话、发什么脾气,即使你呛到了。”泰德说,“我开车的时候,可以跟你说话,但绝不能看你——绝对不可以。你开车的时候,也不可以看我,或任何坐你旁边的其他人。直到下了公路,停好车。懂吗?”

“懂。”露丝说。

“如果你去约会,坐男孩子开的车。只要他看你,不论为什么缘故,你都要叫他不准看你,否则你就下车走路。要不然就叫他让你开车。懂吗?”

“懂。”露丝说,“告诉我汤姆斯和提摩西发生了什么事。”

但父亲只说:“如果你很生气——好比心里突然不愉快,你开始哭——你看不清马路,因为眼泪……假设你哭得不可开交,不论为什么缘故……”

“好啦,好啦——懂了!”露丝说。

“这么说吧。如果你落到那种地步,哭得看不清路面,你就开到路旁,把车停下来。”

“那场事故是怎么回事?”露丝问,“你在场吗?你跟妈咪都在车上吗?”

露丝在游泳池的浅水区,觉得冰块在肩膀上融化,冰水沿着她锁骨的轮廓流下,流下胸脯,流进较为温暖的池水里。夕阳已落到高耸的水蜡树背后。

她想到格雷厄姆·格林那位做小学校长的父亲,查尔斯·格林深受学生爱戴,常给一些有趣而怪诞的忠告。一九一八年,有个男生离校去从军,他对那男孩说:“要忠于你未来的妻子。”而另一名男学生受坚信礼前,他说:“千军万马的女人靠男人的色欲为生。”

这支女人大军都到哪儿去了?露丝猜,汉娜想必是其中一名逃兵。

从她最早的记忆开始——比她自己会读书更早,打从父亲第一次讲故事给她听开始——书本和书里的角色就进入她的生命,占据固定的地位。书和书中的角色,在露丝生命里的地位,比父亲或最要好的朋友——而她交往过的那些,充其量也不过同泰德或汉娜一般不可靠的男朋友,就更别提了——都更稳固。

格林曾经在自传《某种人生》(A Sort of Life)里写道:“我这辈子一直有种直觉,凡是我没有天分的事物,都被我丢在一旁。”这种直觉还真不错,但要是露丝也跟着这么做,她大概就再也不会跟男人打交道了。她认识的男人当中,只有亚伦显得值得尊敬而用情专一。但她坐在游泳池里,准备考史考特·桑德斯这个试时,心里却只想到亚伦的獠牙。还有他手臂上的黑毛……他那儿的毛真是太长了。

她不喜欢跟亚伦打回力球。他是个高明的运动员,受过良好训练,但块头太太——每个冲刺或跳高,都危机四伏。话说回来,亚伦可从来没有伤害或恐吓她的意思。尽管她曾经输给他两次,但露丝有把握,早晚会赢回来。只不过她得学会别挡着他的路——也不要害怕他的反手拍。她那两次输球都是因为没守住T形据点。她决心,下次球场上相遇,绝不放弃这有利的位置。

享受最后一块冰融化之际,她想道:充其量也不过眼睛上缝几针或打断鼻梁骨罢了。更何况,要是亚伦球拍打中她,一定会难过得不得了。那么,他就会把场中最有利的据点让给她。所以,不论有没有被他打到,她都可以轻而易举击败他。但紧接着露丝又想道:费那么大气力打败他,所为何来?

她怎么可能放弃男人?她真正不信任的是女人呀!

她在池水里坐得太久,傍晚的阴暗和冰敷包的湿冷,使她领略到十一月小阳春气候乍暖还寒的滋味,也让她忆起一九六九年十一月,父亲给她上的他所谓“最后一堂驾驶课”和“倒数第二次驾驶考试”。

她要到次年春季才满十六岁,然后才有资格申请学习驾照——届时,她一定会轻易通过考照考试——但那年十一月,向来不把学习驾照放在心上的父亲警告她说:“为了你着想,小露丝,这次以后,希望你一辈子都不会再碰到更艰难的驾驶考试。上路吧!”

“去哪儿?”她问。当晚正值感恩节周末长假的星期天晚上。

游泳池已经加盖准备过冬,果树的果实和树叶也都掉光了;甚至水蜡树都变得光秃秃的,只剩骨架在风中僵硬地摆动。北方的地平线在发光:是挤在蒙陶克公路西向车道上,寸步难移的汽车的头灯,全是准备回纽约的度假客。(正常状况下,这段路只需两小时——顶多三小时。)

“今晚我想看看曼哈顿的灯光,”泰德对女儿说,“我想去看看,公园大道上的圣诞布置是否已经登场了。我还想去史丹霍普酒吧喝一杯。我有次在那儿喝到一九一〇年的阿玛邑白兰地。虽然我已经不喝白兰地了,不过真想再尝尝那样的好东西。就算一杯上好的波特酒也可以。走吧。”

“今晚你要开车上纽约吗,爹地?”露丝问。除了劳动节和国庆日的周末(充其量再算上阵亡将士纪念日〔五月三十日〕那个周末),这是最不适合开车去纽约的一个晚上。

“不,不是我要开车上纽约,小露丝——我不能开车,因为我喝了酒。我喝了三瓶啤酒和一整瓶红酒。我答应过你妈,喝酒绝不开车,尤其是你在车上的时候。你开车,小露丝。”

“我从来没有开去纽约过。”露丝说。如果她开过,就不算考试了。

在孟诺维尔上了长岛高速公路以后,泰德说:“走超车道,保持最高速限。注意后视镜,如果后面有车追上来,而你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换到中间车道,换道让他过去。但如果后面的车紧咬屁股,发疯似的冲过来,就让他从你右侧超车。”

“这不违法吗,爹地?”她问。她以为学驾驶有些限制——好比不可以夜间开车,不可以开到以自家为圆心的十五英里半径外。她还不知道没有学习驾照已经违法了。

“你不可能循合法管道学会所有该学的事。”父亲告诉她。

她必须非常专注地开车;很难得这一次,他们一块儿开车出来,而她没有求父亲告诉她汤姆斯和提摩西出事的经过。泰德一直等过了法拉盛草原,然后,毫无预警地,开始以他为爱迪叙述完全一样的模式,以全然局外旁观者的立场——好像泰德不过是故事中的一个角色,而且是个小角色——为她讲述事发的经过。

在描述自己和玛丽昂喝了多少酒,以致汤姆斯成为唯一合格的驾驶人选之际,泰德打断话头,叫露丝退出超车道,换到最右侧车道。他不经意地说:“你得在这儿上中央公园大道,小露丝。”她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变换车道,不过她办到了,不久便看见席亚棒球场出现在右侧。

讲到他和玛丽昂激烈辩论左转的最佳地点,泰德再度打断话头——这次是叫露丝走北大道,穿过皇后区。

那辆白色富豪车每当碰到走走停停的堵车状况,引擎就会过热,但她提起这事,父亲只说:“放空挡就行了,小露丝。车子走不动的时候,你就放空挡、踩刹车。排档要踩紧,还有记得看后视镜。”

但她已经在哭泣。已经说到撞上铲雪车之后的情景,母亲已经知道汤姆斯死了,可是还不知道提摩西的情况。玛丽昂不断问泰德,提摩西好不好,泰德不肯告诉她——他眼睁睁看着提米死去,他说不出话。

他们越过皇后大桥,进入曼哈顿,故事正讲到提摩西的腿,铲雪车如何将它从大腿中间切断,救难人员搬运尸体时,不得不把腿留下。

“我看不见路了,爹地。”露丝告诉她。

“就这么说吧,没有地方可以停车,不是吗?”父亲问她:“你得一直开下去,不是吗?”然后他继续说到她母亲如何发现了哥哥那只鞋。(“喔,泰德,看啊——他会用得着这只鞋。”玛丽昂说着,一点也不知道提米的鞋原来跟提米的腿连在一起。于是,等等……)

露丝一路往市中心开,到了第三大道。

“我会告诉你什么地方转弯可以上公园大道。”泰德说:“公园大道上有个地方,圣诞布置做得特别用心。”

“我哭得太厉害——我根本看不见路,爹地。”露丝再次对他说。

“可是这就是考试,小露丝。题目就是,有时候,没有地方停车——有时你就是停不下来,只好想法子往前走。你懂了吗?”

“懂了。”她说。

“所以,”她父亲说,“现在你什么都知道了。”

露丝后来才发现,她也通过了另一场未曾提及的考试。她一直都没有看他;他像隐形人般坐在驾驶座右侧。父亲讲故事的时候,露丝的目光没有离开过公路和后视镜。这也是她考试的一部分。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的那个晚上,父亲逼她沿着公园大道往前开,一路对圣诞节的布置品头论足。到了八十几街,他叫她转往第五大道,然后沿着第五大道来到位于大都会博物馆正对面的史丹霍普。这是她第一遭听见大都会博物馆的旗帜在风中劈啪作响。父亲告诉她把车钥匙交给代客泊车的门僮,那人的名字叫曼尼。连门僮都认识她父亲,露丝真是大感佩服。

事实上,史丹霍普每个人都认识她父亲。他一定是常客。他总把女人带来这儿!这下露丝知道了。父亲告诉她:“要住就住这儿——只要你负担得起,小露丝。这是家好旅馆。”(一九八〇年以后,她就负担得起了。)

那天晚上,到了酒吧后,泰德改变主意,不想喝波特酒了,他点了一瓶上好的波玛红酒。泰德把酒喝完,露丝却喝双份的浓缩咖啡。心知还是轮到她开车回萨加波纳克。坐在酒吧里,露丝仍然觉得好像紧握着方向盘。虽然在酒吧里看看父亲不碍事,她就是无法看他,仿佛他还在讲那个可怕的故事。

过了午夜,父亲才指挥她驶回麦迪逊大道;在九十几街处,他告诉她右转,走罗斯福快速道路到三界桥,然后经由中央车站连接道路上长岛高速公路,此后父亲就睡着了。露丝还记得该在孟诺维尔出口下高速公路。她不需要叫醒父亲,自行找到回家的路。

她跟假日车潮逆向——回纽约的车流头灯不断刺入她眼睛——同方向的车道几乎是空的。好几次她把油门踩到底,只为了看看这辆富豪能跑多快。她两度加速到八十五英里,还有一次到九十英里,但这种速度时,车身前半就会剧烈震动,吓到了她。大部分时间,她都谨守最高速限,想着哥哥死亡的故事——尤其是妈妈试图抢救提米的鞋子那一段。

父亲直到她开进布里奇汉普顿才醒来。他问:“你怎么不抄小路?”

“我想让城市的灯光和其他车子的头灯在我周围。”露丝答道。

“喔!”父亲说,还想再睡的样子。

“那是双什么样的鞋子?”露丝问。

“篮球鞋,提米最喜欢的。”

“高帮的?”她猜道。

“对。”

“懂了。”露丝转上萨格大街。虽然那种时候,街上不见半辆其他车,她还是打亮方向灯;在转弯前五十码处,她就开了灯。

“开得很好,小露丝。”父亲说,“即使碰到更艰难的情况,相信你也不会忘记你学到的一切。”

露丝离开了游泳池,身体在颤抖。接下来要打球,她得先热身。但是学开车的回忆和格林的传记都让她沮丧。不是作者的错,但格林传记正好写到一个令露丝反感的转向点。诺曼·谢瑞确信,格林书中每个重要角色都是以真人为蓝本。格林有次接受《泰晤士报》访问,告诉资深记者普利契特(V.S.Pritchett)说:“我不会编造。”但同一次访谈中,他也承认,某些角色是“若干真人的不同方面凑合而成”,不过他坚决否认以真人为蓝本之说。他表示:“真人会被想象的角色排挤……”但谢瑞却花了许多篇幅讨论“真人”。

格林早年的爱情尤其让露丝难过。格林对那个后来成为他妻子的“狂热天主教徒”过分执著的爱,正好属于露丝对喜爱之作家不想知道的一面。格林曾经在《某种人生》里写道:“作家心中有一块冰屑。”(译注:出自童话故事《雪后》的典故,冰屑翻飞空中,一落入人的心中,就会使人变得冷酷无情。格林的意思是,好作家对作品中的世界保持一点距离,一点冷酷是有必要的。)但青春时代的格林,天天给后来成为他妻子的薇薇安写情书,露丝从中只看到一个陷身情网、无力自拔的人在摇尾乞爱。

露丝从不曾爱到无力自拔过。很可能她不愿接受亚伦求婚,一部分也因为她知道亚伦对她是多么一往情深、无力自拔。

她在第三百三十八页,也就是第二十四章开始的地方打住。《格林传》的这一章叫做《终成眷属》。真是蛮可惜的,因为在这一章末,她可能读到一些足以改善她对格林夫妇印象的东西。度蜜月时,薇薇安把她那个凡事爱插手的母亲一封密函交给格林——“性行为指导”。薇薇安没拆这封信,格林一看之下,就把它撕了,所以薇薇安完全没看到信的内容。新上任的格林太太决定不靠母亲忠告,自行处理人生,一定能博得露丝赞同。

话说回来,《终成眷属》这几个字为什么不讨她喜欢?它在暗示,她毕竟逃不过结婚的下场?这名字听起来就像一本露丝绝不会写,甚至也不会要看的小说书名。

露丝想,倒不如回头重读格林的小说;她不想再多知道有关他人生的细节。她又开始思索汉娜宣称是她“最喜爱”的题目:翻来覆去分析“真实”与“虚构”的关系。但想到汉娜,就把露丝拉回到现实。

她不想让史考特在游泳池畔看见她裸体——暂时还不要。

她走进屋里,换上适合打回力球的干净衣服,并在短裤右前袋里倒了些滑石粉,保持握球拍的手干燥平滑——不致起水泡。她已经冰镇了白酒,现在则把米淘好,放进电锅。接下来,她只需按钮开启电源就好了。她已经布置好了餐桌——两人份。

最后,她爬上谷仓二楼,做完热身运动,便开始练球。

她以轻快的节奏重复:正抽四记,让球击中中线的锡铁一次;反手抽四下,再击中中线一次。每次她故意把球打低,击中中线时,都特别多使力气,让锡铁发出响亮的声音。实际上,以露丝的球技,几乎不可能打到中线;如果对手特别难缠,也许她会有一两次击中那儿。她只是想让史考特听见她老是打到中线。他上楼来跟她比赛时,一定会想:以一个自命打得还不错的玩家而言,她打中中线的次数还真不少。这样,他们开始对垒时,他就会出乎意料地发现,露丝几乎从不打到中线上去。

有人走上谷仓楼梯时,球场地板会轻微地震动。露丝感觉到震动时,又算了五下——第五球打中中线。她可以一边从牙缝里说:“爹地跟汉娜在一起!”同时一口气连击五球。

史考特用球拍在回力球场门上轻敲两下,然后审慎地打开门。他说:“嗨,希望你不是为我而练习。”

“喔,只练一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