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娜三十五岁

汉娜三十五岁

露丝睡不着。这失眠是白兰地引起的——外加她对爱迪的告解,有些话她连汉娜都没有告诉过。露丝在人生每一个重要阶段,都盼望听到母亲的消息。例如,从埃克塞特毕业,但毫无音信。后来她从米德贝利毕业,仍然不见只字片语。

尽管如此,露丝还是希望得到玛丽昂的消息——尤其是一九八〇年,她第一部小说出版的时候。后来她又出了两本小说,一本在一九八五年,还有一本是现在——一九九〇年秋。

“你说,她迟早会露面吗?”露丝在计程车上问爱迪。

爱迪让她失望了。这一晚跟爱迪共度充满兴奋,爱迪的表现跟不尽公允的第一印象大相径庭,但这问题却让他张口结舌,不知如何回答。

“这么说吧……”他开始道,“我想你妈妈必须先安抚自己的心灵……这么说吧,然后才能回到你的生活之中”。他顿了一下,一副巴不得计程车已抵达史丹霍普旅馆的神情。“这么说吧……”他再度开口道,“玛丽昂有她的心魔,她必须先解决掉这些魔鬼才能再接近你。”

“她是我妈妈呀,天哪!”露丝在车上喊道,“我才是她的心魔!”

但爱迪只能说:“我差点忘了!有一本书——事实上是两本书——我要给你。”

这时她问了他一个她毕生最重要的问题:等着妈妈有一天来找她,合理吗?但爱迪只顾着在湿透的手提箱里东摸西摸,掏出两本被水泡得一塌糊涂的书。

一本他亲笔签名,是对于玛丽昂提供的性欢愉的颂歌,《六十次》。另一本呢,他说不出是什么,就把它搁在她膝上。

“你说你要去欧洲,这在飞机上消磨时间最好。”爱迪告诉她。

这种时候,面对露丝最重要的问题,他竟然给她一本书,叫她在飞机上消磨时间。然后计程车就停在史丹霍普门前。爱迪以全世界最笨拙的方式握了露丝的手。她亲了他一下,不消说,他脸红了——活脱一个十六岁的男孩!

“你从欧洲回来,我们一定要再见个面!”爱迪在渐行渐远的计程车上喊道。

也许他不擅长道别。老实说,用“可悲”或“不幸”这种字眼形容他并不正确。他的谦卑已臻化境。露丝在日记中写道:“他把自我贬抑当作一枚光荣的勋章戴在身上。他一点也不滑头。”(露丝不止一次听父亲说爱迪滑头。)

还有,今晚共处打从一开始,露丝就了解爱迪一点:他从不抱怨。除了富于阴柔之气的俊美长相,她母亲可能还看上他那份不仅表现于爱情的义气。尽管外表看不出,爱迪实际上非常勇敢;他坦然接纳玛丽昂的一切。露丝可以想见,妈妈在一九五八年夏季不可能是处于最佳的精神状态。

露丝半裸着身子,在史丹霍普的套房里阅读爱迪给她的那本“飞机读物”。她喝了太多酒,读《格林传》是浪费,《六十次》她已经读过了,而且读过两遍。

她很失望地发现“飞机上消磨时间”那本玩意儿是推理小说,《从飞行食物马戏班被跟踪回家》的书名就让她倒胃口。作者和出版社的名字她都没听过。细看之下,她才发现是一家加拿大出版社出版的。

作者的照片也看得人一头雾水,那女人——不知名的作者是女的——只拍一个侧影,脸部背光,什么也看不清。她还戴了一顶帽子,遮住了唯一拍得到的一只眼睛。所以她的脸部只看得到一个漂亮的鼻子、线条强硬的下巴和明显的颧骨。她的头发——帽子没遮住的部分——不知是金色或灰色,甚至可能全白。她的年纪也无从判断。

这是一张让人生气的照片,露丝毫不意外地发现作者用的是笔名,把脸都藏起来的女人当然会用笔名。这就是爱迪所谓的“飞机上消磨时间”的读物。还没开始阅读,露丝已经不抱什么希望。而小说的开端也大致符合她从封面获得的第一印象。

她读道:“一个兼差当女侍的售货员,死在位于吉拉德路和贾维斯街交叉口的公寓里。以她的收入是租不起这种公寓的,不过她把这地方分租给另两个也做售货员的女孩。三人都在伊顿公司卖胸罩。”

推理小说!露丝啪一声把书合上。贾维斯街在哪儿?吉拉德路又在哪儿?伊顿公司是啥玩意儿?卖胸罩的女店员关她什么事?

她到底还是睡着了——已经过了两点——电话铃把她吵醒。

“你一个人吗?可以聊吗?”汉娜悄声问她。

“一个人是什么意思?我干吗要跟你聊?你这叛徒。”

“我就知道你会生气。我差点就不打电话来了。”

“这算道歉吗?”露丝问她最要好的朋友。她从没有听过汉娜道歉。

“出了一件事。”汉娜悄声道。

“一件事还是一个人?”

“有什么不同?”汉娜说,“我忽然被叫出城。”

“你为什么讲悄悄话?”

“我不想把他吵醒。”

“你是说你现在跟别人在一起?”露丝问,“他就在你旁边?”

“不完全是。”汉娜说,“我换到别的卧室,因为他睡觉会打呼。没想到他会打呼。”

露丝忍着不说话。汉娜每次都会提到性伴侣非常亲昵的细节。

“你没有来,我很失望。”露丝最后说。但她说话时却想着,如果汉娜在场,她就没有机会跟爱迪独处了。汉娜对爱迪有太多好奇——她一定会设法独占爱迪!所以她说:“反过来想,我很高兴你不在,我才能跟爱迪独处。”

“所以你还是没跟亚伦做。”汉娜悄声道。

“今晚的重点是爱迪,”露丝说,“我从来不曾对我妈妈有这么清楚的认识。”

“你到底什么时候要跟亚伦做?”

“等我从欧洲回来吧!”露丝说,“你不想听我妈妈的事吗?”

“等你从欧洲回来!那得多久?两三个星期?天啊,他可能在你回来前找到别的对象!还有你,你也可能有别的艳遇啊!”

露丝答道:“如果我们找到别的对象,没上过床岂不更好。”此话一出口,露丝突然发觉,她在乎失去亚伦这个编辑,远超过失去亚伦这个丈夫人选。

“那就讲讲爱迪吧!”汉娜悄声道。

“他很讨人喜欢,很怪,不过主要是讨人喜欢。”

“可是他性感吗?”汉娜问,“我是说,你能想象他跟你妈在一起?你妈那么漂亮……”

“爱迪也有点漂亮。”

“你是说他女性化?老天——他不是同性恋吧?”

“不,不是的。他也不女性化。”露丝说,“他只是非常温柔,长相细致得难以想象。”

“我还以为他很高。”

“又高又细致。”

“无法想象——听起来是个怪人。”

“我说过他怪。”露丝说,“又怪又讨人喜欢,而且很细致。他对我妈妈好忠心。我是说,他随时可以跟她结婚。”

“是吗?可是你妈妈多大啦?七十几?”

“七十一。而爱迪才只有四十八。”

“够奇怪的!”

“要听我妈的事吗?”露丝再度发问。

“等一下。”汉娜说,她放下电话跑开,然后又回来。“我还以为他在说话,不过是打鼾。”

“要是你没兴趣,我下次再说好了。”露丝冰冷地说(几乎是她朗诵的音量了)。

“我当然有兴趣!”汉娜悄声道,“我猜你跟爱迪谈到你死去的哥哥?”

“我们聊到我哥哥的照片。”

“我就知道!”

“很奇怪,因为有的他记得而我不记得,还有的我记得而他不记得。我们都同意那些照片一定是我们各自凭想象捏造的。而那些我们两个都记得的照片,一定是真实的。好像我们虚构出来的照片都比记得的还多。”

“什么‘真实’‘虚构’,就是你最喜欢的话题……”

露丝很讨厌汉娜这种显然不感兴趣的反应,不过她还是继续说:“汤姆斯假装医生,帮提摩西看膝盖——那张绝对是真的。还有一张是汤姆斯已经长得比妈妈高,嘴里衔着曲棍球的橡皮圆盘——我们都记得那张。”

“我记得你妈妈在床上那张,有你哥哥的脚。”汉娜说。

汉娜会记得这张照片不足为奇,因为露丝曾经将它带到埃克塞特和米德贝利,目前就挂在她佛蒙特的房子里。(爱迪不曾告诉露丝,他曾把小脚遮住,对着这张照片手淫。露丝提及小脚被“看来像小纸片”的东西遮住的记忆,爱迪只说他对这种事完全没有印象。于是露丝说:“那一定是我想象出来的。”)

汉娜说:“我也记得你哥哥站在埃克塞特那块‘男孩来这里,变成男子汉’的狗屁匾额下那张。哇,他们好帅呀!”

汉娜第一次到萨加波纳克露丝的家,露丝曾经展示那张照片给她看,当时她们还在米德贝利念书。那张照片一直挂在她父亲的卧室,露丝是趁泰德在谷仓打回力球时把汉娜带进他卧室的,当时汉娜也这么说。露丝想,汉娜就只记得这种事。

“爱迪跟我都记得厨房里的一张主题照片——我哥哥在吃龙虾。汤姆斯分解龙虾就像科学家一样从容自若,但提摩西却非常吃力,而且龙虾占了上风!那张照片我记得最清楚。这么些年来,我都不敢确定它是否真的存在!但爱迪也说他对那张照片印象最深刻,所以它一定是真的。”

“照片的事你怎么不问你爸爸呢?他一定比你跟爱迪都清楚。”

“他好气我妈妈把照片都拿走,所以他绝口不谈。”

“你对他太苛刻了。”汉娜说,“我觉得他很迷人。”

“他的‘迷人’我见得太多了。”露丝说,“而且他只会迷人——尤其有你在的时候。”汉娜假装没听见,这很反常。

汉娜认为,凡是认识玛丽昂(即使只凭照片)的女人,若能赢得泰德注意,都会觉得受宠若惊——因为玛丽昂那么美。露丝对这套理论的评语是:“我妈妈知道一定很高兴。”

露丝已经懒得再对汉娜解释这个晚上的重要性。汉娜根本不懂。

汉娜问:“可是爱迪对做爱说了什么?他有没有提到这档子事?”

露丝想,这是她唯一关心的事!露丝最怕谈到性,因为早晚汉娜又会扯回到她什么时候要跟亚伦“做”的老话题。

“你记得那张照片,我两个帅哥哥站在埃克塞特行政大楼门口那张……”

“怎么样?”汉娜问。

“爱迪说我妈妈跟他就在那张照片下面做。那是他们第一次做爱的地方。我妈妈把照片留给爱迪,可是被我爸拿去了。”

“他还把它挂在卧室里!”汉娜的悄悄话流露出冷酷,“这倒有趣!”

露丝说:“汉娜,你记性真好。你还记得我爸爸把那张照片挂在他卧室里!”汉娜没答腔,露丝想道,我烦了(她最烦的是汉娜没有一个字表示歉意)。

有时露丝会怀疑,若没有成名,汉娜还会不会跟她做朋友。其实汉娜在杂志界也算得小有名气。她先是写私密的散文,谈亲身性斩获的幽默日记,但不久她就对写自传感到厌倦,“更上一层楼”,转而写死亡与毁灭。

这个恐怖时期,汉娜专门采访濒死的人,她全心投入绝症病患的世界。罹患绝症的儿童吸引了她将近十八个月,后来又做了烧伤病房和麻风病院的专访,她还跑到战地和闹饥荒的国家。

后来,她又“毕业”了;她脱离死亡与毁灭,转而投靠光怪陆离的变态人事物。有次她报道一个号称可以永远勃起的A片男星——业界称他“铁先生”;还访问了一名七十多岁、曾演出三千多场活春宫的比利时妇人,她唯一的性伴侣是自己的丈夫,自从丈夫某次表演结束猝死后,她就不曾做过爱。这位伤心寡妇不仅在长达四十年的婚姻生活中,不曾背叛过丈夫,而且婚姻存续的最后二十年,夫妇俩只在观众之前做爱。

目前汉娜又有新改变,她现在只对名流感兴趣。在美国,名流的定义就是电影明星和运动健将,偶尔再加上一两个富有得让人讨厌的怪人。汉娜从不曾访问过作家,不过她曾经提到要针对露丝做一个“面面俱到”——或者她说的是“掏空秘密”——的访问。

露丝一直认为,自己唯一有趣的方面就是写出来的作品。她对接受汉娜采访一事怀有很多疑惧,因为汉娜对她私生活的兴趣远超过她的作品。汉娜对她作品感兴趣的部分也都局限于个人隐私——汉娜称之为“真实”。

汉娜很可能仇视亚伦,露丝忽然想到。亚伦已经承认,他讨厌露丝的名气,这甚至已成为一种负担。他编过很多名作家的书,但只有在“不公开流传”的前提下,他才肯发表自己的意见。亚伦极重视隐私,他甚至不准作者把书题献给他;有次一位作家坚持这么做,亚伦说:“那么你只准用我名字的缩写。”所以那本书题献给A.F.A(注:即Allan F.Albright)。这会儿,露丝怎么也想不起F全写出来是哪个字,不禁产生辜负亚伦的自咎。

“我得挂电话了——我好像听见他起来了。”汉娜悄声道。

“你不会在萨加波纳克也放我鸽子吧?”露丝说,“我到了爸爸那儿还要靠你解救呢!”

“我一定到,一定想办法。”汉娜悄声道,“我看你爸爸才需要解救呢——他好可怜。”

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爸爸变得“可怜”起来了?但露丝累得不想追究,就这样放过汉娜。

挂了电话,她重新考虑自己的计划。既然第二天不跟亚伦约晚餐见面,最后一个访谈结束,她就可以出发前往萨加波纳克,比预定计划早一天;那么她会有一整个晚上跟父亲独处。一个晚上,应该还可以忍受。汉娜第二天赶到,他们可以三人共度第二晚。

露丝等不及告诉父亲她多么喜欢爱迪——还有爱迪告诉她的母亲的事。她告诉泰德妈妈早在哥哥出事前就想离开他这事时,汉娜最好不要在场。谈论这话题时,不要汉娜夹在中间,因为汉娜会站在父亲那一边——或许只为了惹露丝生气。

露丝还在生汉娜的气,要再入睡变得有点困难。她清醒地躺着,忆起自己失去童贞那次性经验。那场小灾难,多少该怪汉娜闯的祸。

虽然汉娜比露丝小一岁,外表却总显得比较年长,不仅因为露丝失去童贞之前,汉娜已经堕胎三次,也因为大量的性经验使她显得格外成熟世故。

她们初认识时,露丝十六岁,汉娜十五岁——但汉娜表现得更有性方面的自信。(那时她还没有性经验呢!)露丝有次在日记里写到汉娜:“她还没有看到这世界是怎么回事,却已经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

汉娜的父母婚姻美满——她说他们“乏味”而“固定”——住麻省剑桥布雷托街上一栋精致的老屋。汉娜是独生女儿,父亲是哈佛法学院教授,颇具贵族风范,他的举止总告诉别人,他凡事都只想做个局外人,汉娜说,这对于娶了一个富有而全然没有野心的女人的男人,再适合不过了。

露丝一直都很喜欢汉娜的母亲,她脾气好、亲切和蔼得没话说,非常喜欢读书——无论何时手头都捧着书。格兰太太有次告诉露丝,她只肯生一个小孩,因为汉娜出生后,她好怀念那些本来可以用来读书的时间。汉娜也告诉露丝,她妈妈巴不得她快点长大到可以自己找乐子,以便妈妈回去看她的书。汉娜确实很会“自己找乐子”。(说不定她读书不求甚解、缺乏耐心,都跟母亲有密切关系。)

露丝很羡慕汉娜的父亲对妻子忠心不二,汉娜却说,偶尔跟女人胡搞一下可能会使他不那么一板一眼,换言之,会有趣得多。她说父亲难以亲近是在法学院任教多年的结果。关于法律,他在理论层次做了太多抽象思考,以致对实务非常不欣赏,尤其看不起律师。

格兰教授鼓励女儿研习外国语文,他对汉娜的最高期望是进入国际金融界。(他在哈佛法学院最聪明、最好的学生都在国际金融界服务。)

父亲也非常轻蔑记者。汉娜在米德贝利本来主修法文和德文,但她决定新闻是她想要的事业。她对于这一点,就跟露丝自小立志当小说家一样坚定。汉娜笃定地宣称,她要去纽约,在杂志界闯出一片天。为达到目标,大学一毕业,她就要求父母让她到欧洲一年,锻炼法文与德文,同时她可以做记录;照她说法是,砥砺她的“观察力”。

汉娜突如其来邀请露丝跟她一块儿赴欧洲,已申请入爱荷华大学写作研究所(并已取得入学许可)的露丝,可说猝不及防。汉娜说:“你要当作家,就需要写作的素材。”

露丝早就知道这么做不会成功——至少不适合她。她需要的只是写作的时间;她要写的东西早就在想象中等候着她。但她取消了爱荷华的入学许可。反正她父亲负担得起。跟汉娜到欧洲一年,想必很好玩。

“更何况,”汉娜告诉她,“这是找人上床的好时机。只要你跟我一起,一定有机会的。”

机会没有出现在她们旅游的第一站伦敦,但御庭大饭店酒吧里,有个男孩把露丝从头到脚摸了个够。露丝是在国家画廊参观几位她心仪已久的作家肖像画时遇见他的。这个年轻人请她上剧院,又去了史龙街一家昂贵的意大利餐馆。他是美国人,长住伦敦,父亲从事外交。他是她约会的男孩当中第一个有信用卡的,虽然她怀疑那是他父亲的信用卡。

他们没能上床,只在御庭的酒吧里喝得烂醉,因为露丝有胆邀请这青年去旅馆时,汉娜已经在“使用”她们的房间。汉娜跟一个兑换旅行支票时遇到的黎巴嫩人做爱,十分吵闹。(她在旅行日记中记道:“我在国际金融界的第一个经验。父亲终于可以以我为荣了。”)

欧洲之行第二站是斯德哥尔摩。跟汉娜的预期正相反,并非每一个瑞典人都是金发。勾搭她俩的两名青年都是黑发,长得很帅,大学还没毕业,却都信心十足,其中一个——后来跟露丝在一起——英语说得极好。长得更英俊的那个,几乎不会说英语,却立刻跟汉娜打得火热。

分配给露丝的那个男孩开车,载他们四人去他父母家,距斯德哥尔摩约四十五分钟车程。他的父母离家去度周末了。

房子装潢很摩登,用了一大堆色彩清淡的木材。露丝的男孩叫沛尔,煮了一条鲑鱼,加上萝莳,搭配新鲜马铃薯和水芹菜、煮蛋、细香葱沙拉。汉娜和露丝喝了两瓶白酒,男孩们喝啤酒。然后长得比较好看的那个男孩就把汉娜带到客房里去。

这不是露丝第一次听汉娜做爱,但有点不一样,因为知道跟汉娜一块儿的男孩不会说英文——而且也因为汉娜嗯嗯哎哎的整个过程,她都在跟沛尔忙着洗碗。

沛尔一直说:“我很高兴你朋友玩得很愉快。”

露丝一直说:“汉娜每次都玩得很愉快。”

露丝珍希望有更多盘碗可洗,但她知道自己拖得够久了。最后她说:“我是处女。”

沛尔说:“你想继续保持那样吗?”

“不,可是我很紧张。”

他还没开始脱衣服,她就把保险套塞给他。她从汉娜三次怀孕中学到了乖;而尽管有点迟,汉娜也学了一点乖。

沛尔几乎跟露丝一样紧张,这让露丝感激在心。他也喝了太多啤酒,性交中,他贴着露丝耳畔说:“嗷勒(öl)。”露丝还以为他在告诉她,他高潮到了,事实正相反,他在抱歉地解释他为什么那么久还没有到达高潮。(“嗷勒”就是瑞典文啤酒的意思。)

不过露丝没有其他经验可资对照;这场做爱对她而言,既不嫌长,也不嫌短。她的主要动机就是得一个经验,就是“做”它一次。她什么感觉也没有。

于是,以为这是标准瑞典式做爱礼节的露丝,也应了声“嗷勒”,虽然并没有到达高潮。

沛尔从她体内抽出时,似乎很失望没看到血。他预想所有处女都会流一大堆血。露丝猜,这意味着他对整个经验都感到失望。

她自己绝对是失望的。不够好玩、不够激情,甚至也不够痛。一切都不如预期。很难想象汉娜这么多年来一直大声嗯嗯哎哎,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露丝从瑞典这番性交初体验真正学会的一课是,性交的后果往往比性行为本身更令人难忘。汉娜从不认为性交有什么值得保留的记忆,甚至三次堕胎都不能吓阻她重蹈覆辙,显然她觉得性交远比任何后果都更重要。

但第二天,沛尔的父母大幅缩短行程,提前返家,露丝单独一人,光着身子躺在沛尔父母的床上。沛尔的母亲走进自己的卧室,对露丝说瑞典话时,沛尔正在淋浴。

她非但听不懂这女人的话,也找不到衣服——浴室里的沛尔隔着水声,也听不到母亲高亢的声音。

然后沛尔的父亲也走进卧室来。尽管沛尔可能对露丝流的血太少感到失望,露丝却看见她预先铺在床上的浴巾沾着血迹。(她很小心,对弄脏沛尔父母的床单一事做了防范。)她匆忙用染血的浴巾遮盖身体时,发觉沛尔的父母已经看到了她的裸体和她的血迹。

沛尔的父亲长相古板,对此张口结舌;但他瞪视露丝的目光,就跟他妻子昂扬的歇斯底里一样坚定不移。

汉娜帮露丝找到了衣服。汉娜也够镇定,她打开浴室门,喊沛尔出来。汉娜对他说:“叫你妈妈别对我朋友大吼大叫了。”然后她也对沛尔的母亲吼道:“对你自己的儿子吼去——你这蠢货!”

但沛尔的母亲无法停止对露丝大吼大叫,沛尔又太胆小——或相信他跟露丝犯了错——不敢跟母亲顶嘴。

露丝呢,她无法动弹,说话也前言不对后语。她闷不吭声让汉娜替她穿好衣服,像个幼童。

“可怜的宝贝,”汉娜对她说,“第一次就碰到这种事,运气真不好。通常都会比这高明的。”

“做爱本身还好啦!”露丝喃喃道。

“只不过‘还好’吗?”汉娜问。“听见了吗,你这软鸡鸡?”她对沛尔吼道,“她说你不过‘还好’而已。”

然后她注意到沛尔的父亲还在定睛瞪着露丝看,便对他吼道:“喂,你——一脸欠干的家伙!”她嚷道:“不要这样瞪着人家看,想干吗?”

“我帮你跟贵友叫辆计程车好吗?”沛尔的父亲用英语问汉娜,他的英文比儿子还好。

汉娜对他说:“如果你听得懂我的话,拜托去告诉你那个爱欺负人的婊子老婆,别再骂我朋友了——叫她去骂她自己那个不成材的儿子!”

“小姐,”沛尔的父亲说,“我的话在我老婆身上不起任何作用已经很多年了。”

那年长的瑞典男人庄严而悲哀的表情,留给露丝的印象远比怯懦的沛尔深刻。沛尔的父亲注视她的裸体时,露丝从他眼中看到的不是色欲——而是目睹儿子的幸运,一种无能为力的妒忌。

搭计程车回斯德哥尔摩途中,汉娜问露丝:“哈姆雷特的爸爸,跟他那个婊子妈妈都是瑞典人吧——还有那个坏叔叔,还有那个把自己淹死的笨女孩,他们不都是瑞典人吗?”

“不对,他们是丹麦人。”露丝答道。她对于自己毕竟还是流了血,虽然分量不多,有种冷酷的满足。

“瑞典人,丹麦人——还不都一样,一群混蛋!”

后来,汉娜又宣称:“真遗憾你做爱只觉得‘还好’——我的棒透了。他那阳具是我见过最大的,截至目前为止。”她又补了一句。

“为什么愈大就愈好?”露丝问,“我没去看沛尔的,我该看吗?”

“可怜的宝贝,别担心。”汉娜说,“下次记得看就是了。其实,感觉好最重要”。

露丝说:“我想我觉得还好。不过跟我预期的不一样。”

“你预期更好或更坏?”汉娜问。

“我预期也更好,也更坏。”

“会发生的。相信我就是了,也会更好,也会更坏。”

起码这一点汉娜没说错。露丝终于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