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初入仕途
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二十七岁的范仲淹以“朱说”之名进士及第,试题为:《置天下如置器赋》《君子以恐惧修省诗》《顺时慎微其用何先论》。这一科的状元是蔡齐,进士及第共一百九十七人,范仲淹中乙科第九十七名。另有一百五十五人诸科及第或赐同进士出身。
一、 初仕广德
范仲淹释褐后,同年就被任命为广德军司理参军,从此步入仕途,开始了长达三十七年的官宦生涯。“军”是宋代的地方行政机构,与府、州同级,隶属于路。广德原为县级行政区划,属宣州府。太平兴国四年(979年),脱离宣州府单独置军,辖境包括现在安徽省的广德市、郎溪县两地,隶属于当时的江南东路。司理参军是协助军州长官掌管诉讼和审讯工作的低级官员。
处理刑狱问题是特别需要具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一项工作,初入仕途的范仲淹在这两方面都显示了他良好的品德和才能。两宋之际的文学家汪藻撰有《广德军范文正公祠堂记》,其中记载了范仲淹初仕广德的一些事迹。他说范仲淹“日抱具狱,与太守(即知军)争是非。守数以盛怒临公,公未尝不少挠,归必记其往复辩论之语于屏上,比去,至字无所容”。为了确保刑狱工作的公正,范仲淹秉公办事,不惜犯颜抗上,与太守反复争辩,即使太守发怒他也不为所动。但过后他会把案件的经过、与太守的争辩记在办公大堂的屏风上,反复回味揣摩,以避免冤案的发生。等他调离广德时,屏风上已经写满了字,这也反映了他对工作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态度。故《广德州志》称范仲淹“治狱廉平,……引囚讯问,皆得其情”。汪藻也说,范仲淹在“独筮仕之初,有卓然大过人者”。
对于文化教育事业的重视,是范仲淹终身坚持的为政理念,这一特点,在他从政之初就有所体现。在司理参军岗位上,他除了掌管狱讼工作外,还为广德教育事业的发展做了开创性工作,可谓功德无量。
范仲淹为官清正廉洁,对百姓秋毫无犯。当被调离广德军时,他“贫止一马,鬻马徒步而归。”意思是说,范仲淹离开广德时身无长物,缺少盘缠,连仅有的一匹马也卖掉了,他是徒步离开广德的。汪藻为此感叹道:“非明于所养者能如是乎?”范仲淹之所以如此清廉,是因为他明白百姓才是衣食父母的道理。由于他的清廉自守,范仲淹在广德留下了很好的口碑。据汪藻记载,广德“狱官有亭,以公名之者旧矣” (69) 。这是说,后人为纪念范仲淹治狱廉平,特在他当年办公的地方建亭,并以范公命名,表达了广德百姓对他的怀念。在范仲淹去世二十年后,高邮人孙觉(字莘老)知广德军,写有《题范公堂》诗以纪其事,并刻之亭中。诗云:
萧萧狱曹掾,有亭名范公。
岁月益已久,父老传清风。
维时陛牢下,枉直情毕通。
太守异趣舍,挺然不曲从。
事事争救之,粉屏记其终。
殆公三年归,字满无所容。
官小俸禄薄,家居率穷空。
卖马以自给,徒行气弥充。 (70)
这是孙莘老《题范公堂》诗的前半段。这首诗追记了范仲淹在广德的为政事迹,表达了对范公品德和政绩的钦佩和景仰,也表达了对范公的缅怀之情。
天禧元年(1017年),范仲淹被提拔为文林郎,权集庆军节度推官,也称谯郡从事。集庆军也称谯郡,即今安徽亳州。推官或从事是较为清闲的幕府官。从大中祥符八年初仕广德军,到天禧元年迁职集庆军的这三年时间里,范仲淹处理了两件重要的家务事:一是另立门户,奉养其母;二是认祖归宗,复姓更名。这两件事情当然是有联系的,下面分别来谈。
范仲淹于大中祥符四年离开山东长白家乡时,对母亲曾有“期十年登第来迎亲” (71) 的承诺。大中祥符八年,范仲淹进士及第,任广德军司理参军,虽官小禄微,但已能够奉养亲眷,于是“始迎其母以养” (72) ,这是众所周知的。但范仲淹将母亲迎养到了什么地方?由于资料的缺乏,研究者们对此大多语焉不详。
有许多研究者认为范仲淹是将母亲迎养到了其任所,这是没有史料依据的。如上所述,范仲淹离开广德时的情形是“贫止一马,鬻马徒步而归” (73) 。可见他是只身一人徒步离开广德的,如有老母相随,他不可能这样做。事实上,范仲淹在辞别家乡长山到应天府学求学期间,他母亲因思儿心切,时常哭泣,身体已变得很差。范仲淹在写于天圣九年的《求追赠考妣状》中说:“臣游学之初,违离者久,率常殒泣,几至丧明。” (74) 可见,范仲淹不可能带着一位几近失明的衰朽老人四处游宦。
范仲淹也不可能将母亲安置在山东长山家乡,由朱氏兄弟陪护。因为他要改性归宗、自立门户,就必须带母亲离开长山。而且此时他的继父朱文瀚很可能已经辞世,否则范母也不会离开已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丈夫。对此,王瑞来先生曾明确指出:“范仲淹离家前往应天府求学,临行前跟母亲约定,及第后来迎母侍养。当此之际,朱文瀚已经弃世,范母再度处于孀居状态。不然,范仲淹不会有这样的约定。” (75)
范仲淹更不可能将母亲安置在苏州老家,由族人照看。因为范仲淹此时尚未归宗复姓,即使已归宗复姓也没有可能。当初范仲淹的父亲去世时,孤儿寡母的谢氏尚且无法在苏州范氏宗族立足,遑论在改嫁多年之后。在下面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谢氏去世后,范仲淹想将母亲安葬在苏州范氏祖茔都被族人拒绝,更不用说此时带回去养老了。
笔者认为,范仲淹能否迎养母亲与其婚姻状况有直接关系。此时的范仲淹很可能已有家室,他孤身一人在外奔波游宦时,他的母亲是由其妻子陪护的。关于范仲淹的婚姻状况,他娶李昌龄的侄女李氏为妻,李氏是李昌龄之弟李昌言的女儿。 (76) 李昌言另有两女嫁给了当时尚为布衣之身的郑戬和骆与京。范仲淹与李氏结婚的具体时间,因无史料的确切记载,学界也是众说纷纭。李裕民教授认为,“李家为何赏识范仲淹?这当是与他赴宋州学舍苦学五年有关”,时在大中祥符四年至八年,如果范仲淹结婚时在二十六岁前,则也与郑戬一样是布衣。 (77) 李裕民教授的这个推测是有依据的,因为李家择婿的标准是寒门才子,李昌言曾对其子女说:“世禄子弟,汩于绮纨之好,凡择女所配,必于寒素之门。” (78) 曾巩尝言,李昌言“嫁女常择寒士,而至其后多为名臣,范文正公仲淹、郑文肃公戬与骆侯是也” (79) 。这里所说的“寒素之门”是指出身低微之家,而“寒士”则是指未中进士前的读书人,而读书人一旦科举中的,则意味着官宦生涯的开始和贫寒生活的结束。范仲淹符合李家的择婿标准,因此他很有可能与郑戬、骆与京一样,在未中进士之前就娶了李氏。他曾与子女说:“吾贫时,与汝母养吾亲。汝母躬执爨,而吾亲甘旨未尝充也。今而得厚禄,欲以养亲,亲不在矣。汝母又已蚤世。” (80) 范仲淹在此也说,他是在“贫时”娶的李氏,而且范母还得到了李氏的尽心服侍。这也能说明范仲淹在未中进士之前就娶了李氏。
那么,范仲淹最有可能安置母亲晚年生活的地方就是应天府了。他的妻子李氏本来就是应天府楚丘县人。 (81) 李夫人极为贤淑,她与范仲淹结婚后仍暂居在此,以便照料公婆。从大中祥符四年到大中祥符八年,范仲淹在应天府学经历了四五年的读书生涯,这里是他学习成才的地方,许多同学和朋友都在此为宦,或许他的朱氏异姓兄弟也有人在此经商,因此他对这里不仅充满感情,而且也有根基。另外,应天府与他任职的广德和亳州距离相对较近,也是他进京办事的必经之地。这些因素,都促成了范仲淹选择把应天府作为自己另立门户、迎养母亲、安排未来生计的家园。不过,范仲淹作出这种选择的最关键因素,还是在于他的职田就在应天府。
职田是北宋地方官员俸禄的组成部分,职田的多少取决于官职的高低和实际的差遣。范仲淹作为初仕的九品小官,也有一定的职田,随着官职的晋升,职田也会相应增多。职田通常会按官员的要求划拨在官员的祖籍,但范仲淹有籍难归,他会在哪里选择职田呢?从现有的资料来看,他把职田选在了应天府的宁陵县。
据《宁陵县志》记载:
范仲淹,本苏州人,少孤,母适长山朱氏,公随就育。及长,读书应天,因家计于宁陵,其异父兄弟朱某者多在宁陵。后公贵,以其田瞻之,故与朱氏书每言及焉;且幼固以朱为氏也。年二十九迁文林郎,权集庆军节度推官,始复范姓。 (82)
这里的“家计”是指家庭生计,也就是以家庭经济为核心的家庭生活。而传统社会的家庭经济主要是依靠土地收入,因此“家计”可以进一步理解为靠土地经济来维持的家庭生活。
在现存的范仲淹尺牍中,有多篇家书,其中又有多篇是写给朱氏异姓兄弟的。这些家书的内容,涉及家庭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充满天伦之情,表明范仲淹与朱氏异姓兄弟及其子侄们一直来往密切。其中有两封家书,提到他自己“专到宁陵”以及“永城庄田暨宁陵家计作何擘画”等重要内容,故全文抄录如下:
三郎秀才:前日专到宁陵,奉谒不遇,为某暂来南京,便欲与贤同送五娘子往广济杜宅。星夜候贤归,千万千万!诸事候却回勾当,且如今了却此事,兼要奉见商量向去次第,千万星夜速来,切切。今专差人去,不宣。某咨上三哥秀才。
三哥秀才:自别,倾渴倾渴!雅况如何?永城庄田暨宁陵家计作何擘画?八叔员外、五哥应相助也。大郎宅上安吉?王朗家应往陈州襄邑卜居,亦甚相近,还照管得否?足下本约来此修学,还遂志否?如果得起,但见本府进奏官即知在此公人。客旅便次八九程可达,更家从长。吕秀才托伸意。或起离未得,即师问吕君,亦可日新。衰门如此,宁不忧惧?永城志文立碣,亦可向西屡见也。秋凉,希多爱多爱。四郎看恤伊早令读书。因人千万示信,不宣。某咨于朱侄秀才台座。 (83)
第一封信的内容,是范仲淹要和三郎共同送“五娘子”往广济杜宅。为此范仲淹“专到宁陵”,结果未遇三郎,范仲淹只好“暂来南京”,然后差人急催三郎回。第二封信是与三哥商议“永城庄田”和“宁陵家计”的事。还涉及“八叔”“五哥”“大郎”“王郎”“吕秀才”“昌君”“四郎”等七人;还牵涉到“修学”“永城志文立碣”等家长里短的事。
这两封家书印证了《宁陵县志》的记载,表明范仲淹前期的家和职田在宁陵的历史记载确有其实。家书还表明范仲淹与朱氏兄弟来往频繁,朱氏兄弟在永城和宁陵帮助范仲淹管理庄田等家计。信中的三哥(郎)秀才,是范仲淹同母异父的朱氏弟兄。
综合上述材料来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 范仲淹的职田在应天府的宁陵县,庄田在应天府的永城县;二、 范仲淹自立门户后把家就安在了宁陵;三、 范仲淹的异父兄弟也多在宁陵,并且依靠范仲淹的土地为生。那么,合乎逻辑的推论是,大中祥符八年,范仲淹科举中第,入仕之后就将母亲接到宁陵家宅,而此时范仲淹已与李氏结婚,婚后李氏亦居宁陵家宅并服侍范母,而范仲淹的职田和庄田则由其三哥等帮助打理。
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范仲淹的母亲在应天府去世,他离职去官,在南京为母丁忧。范仲淹将母亲初葬在了宁陵,五年之后才正式葬母于河南府万安山。这期间,其母灵柩暂厝于南都附近。这也表明范母生前是生活在应天府的,这里有范仲淹的“家计”。
范仲淹为何没有将母亲葬回苏州?他在《与仲仪待制》书信的第三帖中清楚地说明了事情原委:
昔年持服,欲归姑苏卜葬,见其风俗太薄。因思高、曾本北人,子孙幸预缙绅,宜构堂,乃改卜于洛。 (84)
这就是说,范仲淹在昔年为母持服期间,本想把母亲安葬于苏州范氏祖茔,与其父合葬一处。事实上,范仲淹在其母去世时已认祖归宗,因此才合乎常理地提出回乡安葬母亲的要求,但由于姑苏范家“风俗太薄”,即不同意将谢氏安葬于范氏祖茔,范仲淹才不得不将母亲改葬洛阳。
范仲淹也不可能将母亲葬回长山。按传统礼教下的丧葬制度,既然谢氏已改嫁朱氏,谢氏去世后应葬于朱氏坟茔,可这对于范仲淹来说又会遇到许多伦理难题。如果谢氏归葬朱氏坟茔,对于已经认祖归宗、恢复范姓的范仲淹来说,他在百年之后是绝不可能葬于朱氏墓地的,这就意味着他永远失去了陪葬母亲的可能,这对于“性至孝” (85) 的范仲淹来说是无法接受的。所以范仲淹最后的选择是将母亲独葬于洛阳万安山,这是基于复杂伦理和情感问题的综合考量。
天圣九年,范仲淹上奏《求追赠考妣状》,希望朝廷以自己的磨勘年限封赠父母,使先母在正式安葬之日,得及追荣,以了却孝子最后的心愿。其中云:
伏念臣自蒙恩改授京官,到今七年,除持服月日外,亦以四年余两个月,不敢侥求磨勘。今为迁奉在近,未曾封赠父母。窃念臣襁褓之中,已丁何怙,鞠养在母,慈爱过人。恤臣幼孤,悯臣多病,夜扣星象,食断荤茹,逾二十载,至于其终。又臣游学之初,违离者久,率常殒泣,几至丧明。而臣仕未及荣,亲已不待,既育之仁则重,罔极之报曾无,夙夜永怀,死生何及?今又俯临葬礼,尚阙褒封,祭奠之间,志述之际,乏兹恩数,逼于哀诚。身厕登瀛之华,亲无漏泉之泽,矧遇孝理,若为子心?今欲将磨勘改转官恩泽,乞先移赠考妣,所冀迁厝之日,得及追荣。 (86)
在此,范仲淹泣血陈述了生母逾二十载的养育之恩,怀念和悲痛之情,催人泪下!
图7 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万安山
范文正公陵园内的范仲淹母谢氏墓
二、 亳州从事
天禧元年(1017年),范仲淹被提拔为文林郎,权集庆军节度推官,也称谯郡从事。天禧三年,范仲淹除秘书省校书郎,次年,仍校书芸省,守官集庆军。
范仲淹在任职亳州期间,完成了归宗复姓的夙愿。关于范仲淹复姓更名一事,《年谱》和本传都有记载。《年谱》云:“天禧元年丁巳,年二十九。迁文林郎,权集庆军节度推官,始复范姓。”本传云:“改集庆军节度推官,始还姓,更其名。” (87) 两者都认为范仲淹是在天禧元年权集庆军节度推官时复姓更名的。这两种说法可能都源于富弼撰写的《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
公既长,未欲与朱氏子异姓,惧伤吴国(按,范仲淹母谢氏赠吴国夫人)之心,姑姓朱;后从事于亳,吴国命,始奏而复焉。 (88)
范仲淹是在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即二十三岁时,才得知自己是苏州范氏子孙的,从此他就萌生了归宗复姓的念头。不过按富弼的上述说法,范仲淹在当初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后,并未立即要求归宗复姓,这主要是考虑其母谢氏已改嫁到朱家多年,与朱家感情较深,或许继父朱文瀚尚在人世,倘若此时立即归宗复姓,有点不近人情,也会让母亲伤心。但到天禧元年任职亳州时,继父朱文瀚可能已经过世,于是在母亲认可的情况下,范仲淹才正式奏请朝廷复姓。对于“性至孝” (89) 的范仲淹来说,这样做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范仲淹归宗复姓的过程并不顺利。按《年谱》的记载,范仲淹曾在二十九岁前后去过一次苏州,与族人商议复姓一事:
至姑苏,欲还范姓,而族人有难之者,公坚请,云:“止欲归本姓,他无所觊”,始许焉。至天禧元年,为亳州节度推官,始奏复范姓。 (90)
当时范仲淹同父异母的兄长仲温,在苏州还有一些祖产,范仲淹的认祖归宗可能会引起财产纠纷。况且范仲淹虽有功名,但此时尚未显达,所以族人便拒绝了范仲淹的要求。但当范仲淹明确表示只想复姓,明确自己的范氏血统,没有任何财产企图时,族人才勉强同意范仲淹归宗复姓。
作为进士及第的朝廷命官,范仲淹的复姓更名还必须得到朝廷的批准。于是他于天禧元年二十九岁时向皇帝上了《乞归姓表》,得到批准,“朱说”始还姓更名为“范仲淹”。在《乞归姓表》中,范仲淹一定会将“朱说”之名的来龙去脉向朝廷说清楚,不过此表并未被范氏后人收入范仲淹的文集,这可能是出于保护家族隐私的需要,但这导致了后人对范仲淹早年经历的了解几乎为空白。因此,我们现在于此表只知其中“名非霸越,乘舟乃效于陶朱;志在投秦,入境遂称于张禄” (91) 两句,这是运用范氏先祖范蠡更名陶朱,以及先祖范雎更名张禄的典故,巧妙表达了自己归宗复姓的愿望,故《年谱》认为范仲淹这两句“用事最为亲切”。另《宋朝事实类苑》载:
范文正公幼孤,随母适朱氏,因冒朱姓名说。后复本姓,以启谢时宰曰:“志在投秦,入境遂称于张禄。名非霸越,乘舟乃效于陶朱。”以范雎、范蠡,亦尝改姓名故也。又伪蜀翰林学士范禹偁,亦尝冒张姓,后复姓,有启谢郡守云:“昔年上第,误标张禄之名。今日故园,复作范雎之裔。”然不若文正公之精巧。 (92)
关于范仲淹的复姓更名时间问题,历来就存在争议。欧阳修在富弼为范仲淹撰写了《墓志铭》之后,又于至和二年(1055年)为范仲淹撰写了《神道碑铭》。范仲淹与欧阳修和富弼的关系都很密切,因此《墓志铭》和《神道碑铭》应该是关于范仲淹生平事迹最早和较可靠的记载。但在《神道碑铭》中,只是泛泛说:“公生二岁而孤,母夫人贫无依,再适长山朱氏。既长,知其世家,感泣去之南都。……祥符八年举进士,礼部选第一,遂中乙科,为广德军司理参军,始归迎其母以养。” (93) 欧阳修回避了范仲淹初名朱说、而后复姓更名一事。另外,较早为范仲淹立传的张唐英也说:“幼孤,母适朱氏。祥符八年,登进士第,曰朱说者是也。” (94) 他点出了朱说之名,却也不提朱说何时复姓更名之事。这种回避的态度,可能是因为此事涉及范母改嫁等家庭隐私,范仲淹及其后人不愿多谈,出于对范仲淹的尊重,欧阳修和张唐英干脆淡化了此事。
曾巩与范仲淹有较多来往,他在《范仲淹传》中说:“仲淹二岁丧父,而母改适长山朱氏,故从继父姓。大中祥符八年登进士第,曰朱说。后丧母,服除,始复其姓,而改今名。” (95) 他明确称范仲淹复姓更名的时间是在“丧母、服除”之后。南宋王偁在《东都事略》中亦说:“母丧,去官。……及终丧,乃归宗,易今名。” (96) 这显然是沿袭了曾巩的说法。南宋丁黼在《池州范文正公祠堂记》中则说:“母终于楚,天圣五年,公复如应天府,……服除,乃归宗易名”,并断言:“公之从朱姓几四十年,登科记用今氏名,后人改之耳。” (97) 丁黼说范仲淹直到天圣六年(1028年)服除之后才归宗易名的,在此之前他叫朱说几近四十年,这与曾巩和王偁之说无异。但丁黼认为范仲淹登科之后所使用的“范仲淹”这个名字,都是他的后人修改过的,这就不知有何依据了。
这样,关于范仲淹复姓更名的时间问题,便有了两种说法:一说是在其生母谢氏在世时的天禧元年,一说是在其母丧乃至服除之后的天圣六年。不过从当前的研究状况来看,多数研究者都赞成前种说法。我们没有理由否定富弼的说法,富弼是最接近、最了解当事人的,而且欧阳修在写《神道碑铭》之前也看过富弼写的《墓志铭》,他对富弼的说法也没有提出异议。王瑞来先生在《“范仲淹”问世——文正的归宗更名》 (98) 一文中,力主后一种说法,其观点也部分沿袭了丁黼的说法,此事就暂且存疑吧。
天禧二年,范仲淹三十岁。是年有河朔之壮游,并写下了名篇《河朔吟》:
太平燕赵许闲游,三十从知壮士羞。
敢话诗书为上将,犹怜仁义对诸侯。
子房帷幄方无事,李牧耕桑合有秋。
民得袴襦兵得帅,御戎何必问严尤? (99)
澶渊之盟后,河朔地区已恢复和平,但幽云十六州仍被契丹占领。河朔之行激发了诗人强烈的民族责任感,诗篇表达了年轻的范仲淹决心以先贤英雄为榜样,收复失地,重建河山的豪情壮志。
三、 任职苏北与掌学应天府
从天禧五年(1021年)到天圣四年(1026年)的六年时间里,范仲淹均在泰州地区任职。关于范仲淹在此期间的履职情况,富弼在其撰写的《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一文中说得很明白:(范仲淹)“监泰州西溪盐廪,以劳进大理丞。又举知兴化县、建州关隶,以吴国老疾辞,监楚州粮料院。丁忧去官” (100) 。可惜均未注明具体任职时间,而《年谱》又多有误载。现在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天禧五年,范仲淹调任监泰州西溪盐仓;天圣三年秋,因修复捍海堰的需要调任知兴化县事;随后还调范仲淹任职建州关隶,但因范母病未成行;不久又调范仲淹任监楚州粮料院,但范仲淹在楚州粮料院没有留下任何记载。天圣四年八月,范母卒,范仲淹去官离开苏北,回应天府丁母忧。
天禧五年,范仲淹从亳州调任泰州西溪镇(现江苏东台西溪镇),任监泰州西溪镇盐仓,为盐业监当官,也称“监盐仓”或“监盐”等。职责是监管海盐的生产、存储和发运,以及榷盐课利、稽查私盐等工作。西溪盐仓的前身是泰州海陵监。海陵监是唐朝乾元年间(758—760年)在泰州设置的盐务行政管理机构,其职责是为国家征榷海盐之利。征榷煮海之利是唐朝中期第五琦“初变盐法”之后的产物,据《文献通考》载:“乾元元年,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就山海井灶近利之地置监院,游民业盐者为亭户,免杂徭。盗鬻者论以法。及琦为诸州权盐铁使,尽榷天下盐。” (101) 南唐在泰州也设有海陵监。
宋初承袭南唐之制,在泰州海陵县设置海陵监。如《文献通考》言:“宋朝之制,颗盐出解州安邑、解县两池。……末盐煮海,则楚州盐城监岁煮四十一万七千余石,通州丰利监四十八万九千余石,泰州海陵监、如皋仓、小海场六十五万六千余石。” (102) 这则材料讲的是宋朝的事,并明确提到“泰州海陵监”,可知宋初在泰州海陵县是设有海陵监的,我们没有理由说这时的海陵监就是西溪盐仓。这里虽未提及西溪盐仓,但此时的西溪盐仓应为海陵监的下辖盐场。据《读史方舆纪要》记载:“海陵监本泰州盐场。宋置监于此,亦曰西溪盐仓,在今泰州东北百里。” (103) 又据该书卷二十三《南直五(按:扬州)》记载:“海陵监州东北百二十里。宋为西溪盐仓,州产盐,因置监于此,以司其利。”可见,海陵监后来移治西溪镇,与西溪盐仓合二为一而只称作西溪盐仓了。总之,西溪盐仓是北宋海盐最重要的产地,也是北宋政府榷盐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北宋政府很重视监场的管理,史传名相吕夷简和晏殊也曾任职西溪盐仓,加上后来的范仲淹,就形成了所谓的“西溪三相” (104) 。
范仲淹在监泰州西溪镇盐仓期间,结识了富弼。天圣元年(1024年)至天圣二年,富弼的父亲富言监泰州榷酤,是管理酒务的官员,而此时范仲淹正监泰州西溪盐仓,两人同属监当官,应当有较多往来。天圣元年,富弼随侍其父来到泰州,始与范仲淹相识。富弼在《范纯祐墓志铭》中说:“仆天圣初,始识范文正公于海陵。” (105) 海陵即泰州。天圣初年范仲淹三十五岁,富弼二十岁,为“初冠”之年,两人相差十五岁,但范仲淹很欣赏这位年轻人,认为是“王佐才也” (106) ,故对其多有眷顾,并教之以文,告知以道。而富弼也服膺范仲淹,两人可谓忘年之交。在天圣初年、二年的两年间里,两人应当有比较频繁的交往。富弼在《祭范文正公文》中,对与范仲淹的这段交往作了深情回顾:
某昔初冠,识公海陵。顾我誉我,谓必有成。我稔公德,亦已服膺。自是相知,莫我公比。一气殊息,同心异体。始未闻道,公实告之。未知学文,公实教之。 (107)
海陵的相识,奠定了范仲淹与富弼“师友僚类,殆三十年” (108) 的密切关系。在此后的漫长岁月中,两人“始终保持了亦师亦友亦同僚的健康关系,是中国古代文人政治家实践‘和而不同’政治理想的典范” (109) 。
范仲淹在任职泰州期间,来往密切的另一位友人是滕宗谅。范仲淹在《天章阁待制滕君墓志铭》中说:“及君(指滕宗谅)历潍、连、泰三州从事,在泰日,予为盐官于郡下,见君职事外,孜孜聚书作文章,爱宾客。又与予同护海堰之役,遇大风至,即夕潮上,兵民惊逸,吏皆苍惶,不能止,君独神色不变,缓谈其利害,众意乃定。予始知君必非常之才而心爱焉。” (110) 可知,范仲淹在监泰州西溪盐仓时,滕宗谅任泰州从事,两人是同年进士,又在同一个地方做官,且思想性情相投,故这期间两人来往密切。滕宗谅在泰州官署内建有一座“文会堂”,经常邀请范仲淹和当地一些志同道合的文人雅士相聚于此,并多有诗文唱和。
图8 位于海陵郡(今江苏省泰州市)的文会堂,是范仲淹
在监泰州西溪盐仓期间,与富弼、滕宗谅等人的雅聚之所
到乾兴元年(1022年),范仲淹已经三十四岁,况且入仕已达八年,但仍然身处基层,为九品小官,可谓仕途蹬蹭。而在其前辈士人中,进士及第后十年左右便跻身朝廷要员的大有人在。如吕蒙正于太平兴国二年(977年)状元夺魁,至端拱元年(988年)就官拜宰相。而名臣寇准从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十九岁时考中进士,到淳化二年(991年)三十岁时被提拔为枢密副使,跻身宰执,也只用了十一年时间。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曾记载:“张唐卿进士第一人及第,期集于兴国寺,题壁云:‘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有人续其下云:‘君看姚晔并梁固,不得朝官未可知。’后果终于京官。” (111) 可见,进士及第后,用十年左右时间跻身执政行列,是宋代名臣的一个象征,也是有政治理想和远大抱负的士人的目标。范仲淹是一个进取心极强的人,对于自己的当下处境,他并不满意,他渴望被重用,渴望有一个更高更大的舞台施展自己的才能和抱负。于是在这年的十二月,范仲淹就上书当时的尚书右丞、枢密副使张知白,表达了自己的愿望:
天下才士,莫不稽颡,仰望光明,但仲尼日月之阶,难为其升尔。某何人也,可预陶甄之末?其大幸者,生四民中,识书学文,为衣冠礼乐之士;研精覃思,粗闻圣人之道。知忠孝可以奉上,仁义可以施下,功名可存于不朽,文章可贻于无穷,莫不感激而兴,慨然有益天下之心,垂千古之志,……而当世大君子,以某雕虫之技而怜之者有矣,未有谓某之诚,可言天下之道者。今复吏于海隅葭菼之中,与国家补锱铢之利,缓则罹咎,猛且贼民,穷荒绝岛,人不堪其忧,尚何道之可进?……恭惟右丞,播洪钧之仁,矜其不肖,以一言置于左右。至于稼穑之难,狱讼之情,政教之繁简,货殖之利病,虽不能辩,亦尝有闻焉,似可备俊之末议,且使朝夕执事于前,观之可否。……使某会遇之日,有益于当时,有垂于将来,乃右丞之道传传而不朽矣。 (112)
范仲淹在上书中说,他自己作为“衣冠礼乐之士”,存在“慨然有益天下之心”和“垂千古之志”,因此自己虽身处“海隅葭菼之中”,仍渴望“言天下之道”。他对自身实际能力也充满自信,说自己对于“稼穑之难,狱讼之情,政教之繁简,货殖之利病”等政务“亦尝有闻焉”,并坚信自己如能得到张右丞的举荐提拔,定会“有益于当时”,也会“有垂于将来”,使“右丞之道传传而不朽”。显然,范仲淹并非干请之人,这封上书也不是普通的自荐信。它体现了范仲淹“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113) 的心胸和抱负,以及作为“新型士人”所拥有的自觉使命感和政治主体意识。
范仲淹在泰州任职期间最大的政绩是捍海堰的修复。范仲淹在监西溪盐仓期间,发现苏北沿海一带,因旧有的海堤已年久失修,海水经常倒灌,淹没农田,导致土地盐碱化,无法耕种。海水也毁坏盐场,成为一大灾害。于是他上书淮南制置发运使张纶,请求修复海堤。张纶奏请朝廷,朝廷同意修复,并于天圣三年(1025年)任命范仲淹为兴化县令,主持这项修复工程。
范仲淹在《宋故卫尉少卿分司西京胡公神道碑》一文中,对此事的经过有详细说明:
初,天圣中,余掌泰州西溪之盐局,目秋潮之患,浸淫于海陵、兴化二邑间,五谷不能生,百姓气馁而逋者三千余户。旧有大防,废而不治。余乃白制置发运使张侯纶。张侯表余知兴化县,以复厥防。会雨雪大至,潮汹汹惊人,而兵夫散走,旋泞而死者百余人。道路飞语,谓死者数千,而防不可复。朝廷遣中使按视,将有中罢之议。遂命公(胡令仪)为淮南转运使,以究其可否。公急驰而至,观厥民,相厥地,叹曰:“昔余为海陵宰,知兹邑之田特为膏腴,春耕秋获,笑歌满野,民多富贵,往往重门击柝,拟于公府。今葭苇苍茫,无复遗民,良可哀耶!”乃抗章请必行前议。张侯亦请兼领海陵郡,朝廷从之。公与张侯共董其役,始成大防,亘一百五十里,潮不能害,而二邑逋民悉复其业。余始谋之,以母忧去职,二公实成之。今二十余载,防果不坏,非公之同心,岂及于民哉? (114)
李焘在《长编》中对此事亦有详细记载:
(天圣四年八月)丁亥,诏修泰州捍海堰。先是,堰久废不治,岁患海涛冒民田,监西溪盐税范仲淹言于发运副使张纶,请修复之。纶奏以仲淹知兴化县,总其役。难者谓涛患息则积潦必为灾,纶曰:“涛之患十九,而潦之灾十一,获多亡少,岂不可乎。”役既兴,会大雨雪,惊涛汹汹且至,役夫散走,旋泞而死者百余人。众哗言堰不可复,诏遣中使按视,将罢之。又诏淮南转运使胡令仪同仲淹度其可否,令仪力主仲淹议。而仲淹寻以忧去,犹为书抵纶,言复堰之利。纶表三请,愿身自总役。乃命纶兼权知泰州,筑堰自小海寨东南至耿庄,凡一百八十里,而于运河置闸,纳潮水以通漕。踰年堰成,流逋归者二千六百余户,民为纶立生祠。令仪及纶各迁官。令仪,陈留人;仲淹,吴人也。张纶兼权知泰州乃五年六月辛卯,纶及胡令仪迁官乃六年七月甲午朔,今并书之,仍别出。 (115)
值得注意的是,范仲淹是在监西溪盐仓期间倡导修复海堤的,但他主持实施这一工程却是在知兴化县任上。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恰值出现了大雨雪天气,结果引发大海浪,导致民工百余人被潮水冲击而丧生。这次安全事故几乎使工程废止,后在胡令仪、张纶、范仲淹的坚持下才得以继续。工程还未结束时,范仲淹便因丁母忧而离职了,后在胡令仪和张纶的主持下,得以完成。故整个捍海堰修复工程并非一人一时所为,范仲淹说“余始谋之,以母忧去职,二公实成之”,是不掠人之美、实事求是的说法。关于此次修复的捍海堰的地点和长度,范仲淹自己说是位于“海陵、兴化二邑间”,长度是“一百五十里”,这应该是准确的。但各种文献对此记载不一,司马光说“长数百里”,而且跨越“通、泰、海三州之境” (116) ,这明显夸大其词了。司马光可能是将范仲淹等人在泰州修复的捍海堰,与淮南淮北所有的海堤混为一谈了。李焘在《长编》中说“筑堰自小海寨东南至耿庄,凡一百八十里”,这个误差或许是丈量方法的不同所导致的。
捍海大堤的修复,解决了苏北沿海的海水倒灌、淹没卤化农田、毁坏盐场等问题,使得土地得以耕种,二千六百余户农民得以回归家园,农事、课盐两便。因此这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后人因范仲淹的首建之功,称此工程为“范公堤”。
图9 位于今江苏省阜宁县的“范公堤”遗址
从天禧五年到天圣四年的六年时间里,范仲淹均在泰州任职。天圣四年八月,范母卒,范仲淹回应天府丁母忧。也就是说,范仲淹在苏北的六年,其中有五个年头是任监西溪盐仓的职务,这很不合情理。后来朝廷调范仲淹任兴化县令,是为了让其主持修复海堰工程,但在工程还远未结束的情况下,又很快调范仲淹任监楚州粮料院,这也不知何故。另外,范仲淹是在泰州兴化县去职丁母忧的,还是在楚州粮料院去职丁母忧的,暂时也无从确定。总之,范仲淹在泰州的这段经历,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在丁母忧期间,范仲淹于天圣五年应南京留守晏殊之邀执掌应天府学。从大中祥符四年至八年的五年时间里,他在此读书求学,后考中进士,成就了人生的辉煌。十六年后,他作为“睢阳学派”的思想传人来此执教,同样创造了佳绩。在他的精心管理下,书院的办学质量提升很快,致使“四方从学者辐辏”。培养的人才也很多,乃至“宋人以文学有声名于场屋、朝廷者,多其所教也”。 (117)
在此期间,范仲淹也迎来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创作高峰。据《年谱》载,他的许多思想学术文章,如他最重要的政论文章《上执政书》,体现其教育思想的重要文章《南京府学生朱从道名述》、《南京书院题名记》 (118) 、《代人奏乞王洙充南京讲书状》等,都创作于这一时期。
另据方健先生的研究,范仲淹的易学论文《易义》及诸赋,也创作于这一时期:
范之《易义》和易学诸赋,其具体写作时间虽尚难以考定,但大致成文时间尚可推测。……范之《易》学研究作品当产生于天圣五年前后,远比欧阳修、胡瑗、张载诸家易说为早,殆无可疑。 (119)
《易义》及诸赋,包括《易兼三材赋》《穷神知化赋》《乾为金赋》《水火不相入而相资赋》《蒙以养正赋》《天道益谦赋》等,不仅是范仲淹最重要的易学作品,也是其最重要的哲学作品。另外范仲淹在这一时期还写有一些诗文及文论《赋林衡鉴序》,据该序文所述,他在此时期可能还编著了赋学类书《赋林衡鉴》。
可见,范仲淹在为母丁忧和执掌应天府学的短暂时期,创作了大量的思想学术及文学作品,展现了极高的创作能力。可以说,在此期间的思想历练,为他日后的从政和从容应对各种磨难提供了丰厚的学养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应天府学是他的人生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