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兴办学校

第一节 兴办学校

在北宋的历史上,有过三次大规模的兴学运动,分别是庆历兴学、熙宁兴学和崇宁兴学。 (4) 其中第一次兴学运动发生在庆历新政期间,是由范仲淹发动和领导的,属于庆历新政教育和科举改革方面的内容。庆历改革虽然很快失败了,但庆历兴学的很多内容却保留了下来,这对于北宋儒学的复兴和宋代文教事业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儒家素来重视教育,力图通过教育和教化活动,宣传其仁义道德学说和德治礼治思想,培养能够治国平天下的人才,进而实现仁政和王道的政治理想,这是儒者的不变情怀。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我国形成了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教育事业历来发达,而学校教育是实现教育理想的主要手段,故“谨庠序之教” (5) ——即完善学校教育,就成为历代儒者和统治者的共识。

唐代已经形成了完备的学校教育制度,无论是官学还是私学都很发达,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系统的教育体系。唐王朝通过发展包括学校教育在内的各种教育活动,以此来教化百姓,发展国家的文化事业,并通过科举制度选拔统治人才。唐朝的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国力强盛,与其完备的教育制度是密不可分的。但经过“安史之乱”,唐王朝的国力开始衰败,教育制度亦受到严重破坏,出现了“干戈之后,学校尚微”“太学空设,诸生盖寡;弦诵之地,寂寥无声;函丈之间,殆将不扫” (6) 的凋敝局面。在五代混乱时期,统治者更是无心向学,士大夫阶层也是斯文扫地,国家的文化教育事业更加衰敝。据《麟台故事》记载:“自唐室陵夷,中原多故,经籍文物,荡然流离,近及百年,斯道几废。国家承衰敝之末,复兴经籍,三馆之书,访求渐备。” (7)

宋初的统治者实行文治政策,重视科举,北宋于建国的当年即建隆元年(960年)就举行了首次科举考试。宋初曾增修国子监学舍,据《宋史·崔颂传》记载:“宋初,判国子监。会重修国学及武成王庙,命颂总领其事。建隆三年夏,始会生徒讲说。” (8) 但据《儒林公议》记载:“国朝以来,京都虽有国子监为讲学之地,然生徒不上三十人,率蒙稚未能成业者。” (9) 可见此时的国子监规模狭促,生徒人少且素质不高。北宋太学是在庆历三年建立的,据史载:“庆历三年,立四门学,以士庶子弟为生员。四年,判国子监王拱辰等言:‘首善自京师,汉太学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余室,生徒三万人。唐学舍亦千二百间。今国子监才二百楹,不足以容学者,请以锡庆院为太学。’从之。” (10) 北宋从此结束了只有国子监而无太学的局面。但对于地方州县的办学,宋初的统治者并不重视。

到了宋仁宗在位期间,情况开始转变,国家不仅兴办了太学,渐次聘请了大儒胡瑗、孙复、石介、李觏等为太学直讲,太学日渐兴盛。宋仁宗还支持州县官办立学,他在即位之初,即因“士之服儒术者不可胜数”,而“赐兖州学田,已而命藩辅皆得立学。其后诸旁郡多愿立学者,诏悉可之,稍增赐之田如兖州”。 (11) 其后,州县建学渐成风气,如田况在《儒林公议》中说:“自景祐以来,天下州郡渐皆建学,规模立矣。” (12) 到了庆历年间,已位居执政行列的范仲淹极力倡导州县兴学,其主张也得到了朝廷宋祁、欧阳修等许多大臣的支持,据《宋史》记载:

时(庆历三年)范仲淹参知政事,意欲复古劝学,数言兴学校,本行实。诏近臣议,于是宋祁等奏:“教不本于学校,士不察于乡里,则不能核名实。有司束以声病,学者专于记诵,则不足尽人材。参考众说,择其便于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于学校,然后州县察其履行,则学者修饬矣。” (13)

到庆历四年,宋仁宗支持范仲淹实施变法,对他给予厚望,范仲淹此前就曾多次上书阐述其教育理念。他有感于官吏队伍质量参差不齐,主张通过“精贡举”来选拔优秀人才,所以范仲淹一方面主张改革科举内容,反对单纯以“声病章句”和记诵为取士标准,而代之以对经义的理解和阐发为主的考核标准;同时又认为,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乡里教化的敦行,必须依赖各级各类学校的普遍存在,而官办州县学校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如果教育不兴,只重视科举是徒然的,为此他很早就提出了州县兴学主张。庆历新政时,他在写给宋仁宗的《答手诏条陈十事》札子中,就有“精贡举”这一条,于是再次提出兴办学校和复古劝学的主张,这也称宋仁宗的心意,于是朝廷下诏,“其令州若县皆立学,本道使者选部属官为教授,员不足,取于乡里宿学有道业者”。

下诏后,“州郡奉诏兴学,而士有所劝矣”。 (14)

虽然庆历新政很快失败了,范仲淹的变法主张大多没有得到实现,但“庆历兴学”的成果却保留了下来,州县办学以法定的形式得到了确认,并很快就在全国普及了,其影响可谓深远。正如欧阳修在《吉州学记》中所言:

诏天下皆立学,置学官之员,然后海隅徼塞四方万里之外,莫不皆有学。呜呼,盛矣!学校,王政之本也。古者致治之盛衰,视其学之兴废。《记》曰:“国有学,遂有序,党有庠,家有塾。”此三代极盛之时大备之制也。宋兴,盖八十有四年,而天下之学始克大立,岂非盛美之事,须其久而后至于大备欤? (15)

欧阳修把兴学办教视为“王政之本”,认为学校之兴衰体现政治之盛衰,更是实现“三代”理想的“大备之制”。从这样的高度认识学校教育的重要性,也是当时一大批有识之士的共同主张,范仲淹是其中的佼佼者。

范仲淹是北宋著名的教育家,其办校兴学的想法和实践都由来已久,“庆历兴学”不过是集中表现和爆发而已。早在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二十七岁的范仲淹进士及第,出任广德军司理参军,这是他仕宦生涯的开端。范仲淹在广德除了掌管狱讼外,还很关注和重视文化教育事业。 (16) 广德当初文化教育落后,经过范仲淹的办学提倡,景祐后文风渐盛,考中进士的人也络绎不绝。

天圣三年(1025年),范仲淹知泰州兴化县事,在此期间,他创立了兴化县学。陈垓在《高邮军兴化县重建县学记》中说:“诏天下州县皆立学,仁宗朝参知政事范公仲淹请也。然国初文治已盛,如周党遂,有贤守令,学校必兴。……意此学之兴,必仁宗皇帝初政,公试民事之日也。文明之运,辅宰所临,学重于天下,而士得师矣。” (17) 陈垓为南宋人,时知兴化县,他对先贤范仲淹在此创建学校的事迹评价极高,认为兴学体现了“文明之运”。

天圣五年,晏殊留守南京,范仲淹因丁母忧也退处南京,晏殊请他掌管应天府书院。在此工作期间,他的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都得到了体现,《宋元学案》说他:“常宿学中,训督学者夜课。诸生读书寝食,皆立时刻。往往潜至斋舍诇之,见先寝者,诘之,其人亦妄对,则取书问之。其人不能对,乃罚之。出题使诸生作赋,必先自为之,欲知其难易及所当用意,亦使学者准以为法。由是从学者辐辏。” (18)

范仲淹在应天府书院的教育活动,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传道授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高度自觉。正是在这种自觉意识和责任感的推动下,范仲淹在以后的仕宦生涯中虽不能亲执教鞭,但同样锐意兴学,所到州县,无不留下办学兴教印记。

景祐元年(1034年)正月,范仲淹因谏诤废郭后事而得罪权相吕夷简,因而被贬出知睦州。在睦州,他想方设法完善原有州学的办学条件,并“延见诸生,以博以约”——即广延名师、施行教化,结果当地豪民的“吞夺之害,稍稍而息”。 (19)

同年六月,范仲淹移知苏州。据《年谱》载,景祐二年,“公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先是公得南园之地,既卜筑而将居焉。阴阳家谓当踵生公卿,公曰‘吾家有其贵,孰若天下之士咸教育于此,贵将无已焉?’遂即地建学” (20) 。另据范仲淹本传:“纯祐性英悟自得,尚节行。方十岁,能读诸书;为文章,籍籍有称。父仲淹守苏州,首建郡学,聘胡瑗为师。瑗立学规良密,生徒数百,多不率教,仲淹患之。纯祐尚未冠,辄白入学,齿诸生之末,尽行其规,诸生随之,遂不敢犯。自是苏学为诸郡倡。” (21)

据上可知,范仲淹在苏州创立了州学,并将所得风水宝地南园辟为学校,希望“天下之士咸教育于此”,还聘请大儒胡瑗为教授,讲授“明体达用之学” (22) ,范仲淹令诸子从之学。胡瑗是著名的教育家,他为学校制定了良密学规,范纯祐率先“尽行其规”,结果学风整肃。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胡瑗创立的“苏湖教法”独步当世,据《文献通考》记载:

安定先生胡瑗,自庆历中教学于苏、湖间二十余年,束脩弟子前后以数千计。是时方尚辞赋,独湖学以经义及时务。学中故有经义斋、治事斋。经义斋者,择疏通有器局者居之;治事斋者,人各治一事,又兼一事,如边防、水利之类。故天下谓湖学多秀彦,其出而筮仕往往取高第,及为政,多适于世用,若老于吏事者,由讲习有素也。 (23)

“苏湖教法”重视“经义及时务”,体现了经世致用的精神,这与范仲淹的教育理念相吻合,庆历兴学时,范仲淹将此教法引入了太学。因有优良的学风和教学方法,故东南学术之昌,自范仲淹苏州建学始。

景祐三年(1036年)五月,范仲淹因上《百官图》而落职知饶州。在饶州他又“迁建饶之郡学”,且将学校建于饶之山水形胜处,随后就出现了“学既建而生徒浸盛”的局面,范仲淹见此而高兴地说:“二十载后当有魁天下者。” (24) 果不其然,到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邑人彭汝砺果然第一人及第。在随后知润州、越州任上,范仲淹都有兴学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