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的“三代”论

第一节 范仲淹的“三代”论

儒家的政治理想是“回向三代”。儒家的三代理想是建立在对远古尧舜之道高度认同的基础上。孔子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又说:“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可见在孔子的心目中,尧舜之道是无比崇高的。而夏、商、周三代恰恰是对二帝之道的继承,孔子所谓“禹,吾无间然矣” (1) ,以及称赞三代是“直道而行” (2) 的社会,都是说三代的先王(夏禹、商汤、周文王)完全继承了尧舜之道。故在后世儒家看来,二帝三王之道一脉相承,成为儒家的道统,此道统又可称为儒道、王道、先王之道或圣人之道。总之,自孔子开始,三代就成为儒家共同向往和追求的政治理想国。

孔子之所以推崇夏商周三代,不仅在于对二帝三王之道的高度认同,还在于对三代之礼的高度认同。他认为三代特别是周代的圣王通过礼乐的制作,从而使先王之道得以实现和彰显。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3) ,认为“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4) ,又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5) 这些都是强调“道”(仁)与“礼”的内在关联。孔子还明确指出:“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6) 这是强调作为“道”之体现的“礼”在三代的与时损益和传承,并在周代臻于完美,故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7) 显然,孔子之从周,从的是周公制作的周礼和周文王所代表的周文化,他说:“甚矣吾衰也!久矣不复梦见周公!” (8) 又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 (9) 这虽然是对“礼坏乐崩”和“周道衰微”的惋惜,但也表达了复兴周礼对周文化的坚定信念。

一、 “回向三代”的政治理想

在儒学复兴的背景下,北宋的士大夫继承了先秦儒家的士人传统,以道自任,充满了“弘道”的自觉意识;同时他们又广泛地参与了政治生活,具备了“行道”的实践基础。于是宋儒重提“三代”论,把回向“三代”作为其政治理想和目标。早在宋太宗时期,已有“五代不竞,兹制日沦。国家兴儒,追风三代” (10) 的说法,至仁宗时,“‘回向三代’的意识大盛” (11) ,如苏轼在嘉祐年间曾说:“仕者莫不谈王道,述礼乐,皆欲复三代,追尧舜。” (12) 朱熹尝云:

国初人便已崇礼义,尊经术,欲复二帝三代,已自胜如唐人,但说未透在。直至二程出,此理始说得透。 (13)

朱熹说宋人力图超越唐朝,以回向“二帝三代”作为高远的目标理想追求,这是事实,但说只有二程才将三代之理说透了,这是道学家的偏见。事实上,仁宗时期的士大夫们都在倡导回向三代,他们“言政教之源流,议风俗之厚薄,陈圣贤之事业,论文武之得失”,期待“王道大成” (14) ,“三代”论显然已成为普遍的政治意识。

范仲淹作为这一时期士大夫的杰出代表,他自幼从学,“游心儒术,决知圣道之可行” (15) ,他创通经义,致力于对六经的义理阐发,同时又躬行圣道,推行德政,具有鲜明的儒家立场和价值追求,其回向“三代”的意向非常鲜明。

范仲淹对尧舜二帝三王之道推崇备至,认为:“教化纪纲,莫盛于三代。” (16) 他的朋友滕子京编撰唐朝制诰之文,成三十卷,书成之后欧静命名为《唐典》,范仲淹认为不妥,于是他致书欧静曰:

近滕从事子京编李唐制诰之文,成三十卷,各于文首序其所以,而善恶昭焉。足下命为《唐典》,以仆观之,似所未安。典之名,其道甚大。夫子删《书》,断自唐虞已下,今之存者五十九篇,惟尧舜二篇为典,谓二帝之道,可为百代常行之则。其次夏商之书,则有训、诰、誓、命之文,皆随事名篇,无复为典。以其或非帝道,则未足为百代常行之典。乃知圣人笔削之际,优劣存焉,如《诗》有《国风》《雅》《颂》之别也。李唐之世三百年,治乱相半,如贞观、开元有霸王之略,每下诏命,多有警策。失之者盖亦有矣,如则天、中宗昏乱之朝,诛害宗室,戮辱忠良,制书之下,欺天蔽民,人到于今冤之。傥亦以典为名,跻于唐虞之列,不亦助欺天之丑乎?是圣狂不分,治乱一致,百代之下,尧舜何足尚,桀纣何足愧也?

仆不忍天下君子将切齿于子京,乃请以《统制》之名易之。 (17)

范仲淹认为,在孔子删定的《尚书》中,只有《虞书》中的《尧典》《舜典》二篇可称为“典”,因为“其道甚大”,可为后世常行之则;而其余的《夏书》《商书》中的诸篇,则只能随事命名为训、诰、誓、命等,但都不可称为“典”,就如同孔子命名《诗经》的《国风》《雅》《颂》,是有优劣之别的。因此,把唐朝制诰称为“典”,与《尚书》中那些唐虞时代之文相提并论,这就有侮圣贤经典,实在不可取,他建议将其命名为《统制》。

在写给周骙的信中,范仲淹又批评欧静道:

自尧舜而后,历代之史无以典为名者,何哉?盖尊避尧舜,为万世之师,使后之明王有所稽仰,……伯起(欧静)以其册制特谓之典,岂有优劣之心乎?如有优劣之心,则不当以错综治乱之文,跻于三代之上,炳尧舜之光明;如无优劣之心,唐三百年册制之文,一旦易其名,则何以哉? (18)

范仲淹再次强调,尧舜之后历代之史不能以“典”为名,是因为只有尧舜之道可为万世之师,故可称“典”,而唐朝错综治乱之文不能称“典”。

范仲淹认为“观虞夏之书,足以明帝王之道” (19) ,故他主张“儒者之学,非王道不谈” (20) ,这些都表达了他对王道政治的坚定信仰。他向往“王道大成” (21) “三代盛王致治天下” (22) 的局面,不过他认为现实却是“六经无光辉,反如日月蚀。此道日以疏,善恶何茫然”,意为自秦汉以来,先王之道日益荒疏,善恶失去标准,结果出现了“学者忽其本,仕者浮于职。节义为空言,功名思苟得” (23) 的士风沉沦局面。为此,范仲淹大厉名节,砥砺士风,主张“深思治本,渐隆古道” (24) ,他说:“大道岂复兴,此弊何时抑?” (25) 为了复兴大道,他与同时代的许多士大夫一样,把“致君尧舜”作为使命。如他在《睦州谢上表》中说:“上下同心,致君亲如尧舜;中外有道,跻民俗于羲黄” (26) ;他在《杭州谢上表》中自称“有致君之素志”,期待“共理吴会之城,奉扬唐虞之风”。 (27)

二、 先王之道与先王之制

所谓先王之道,如上所述,是指尧、舜、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周公一脉相承的为政之道,是指尧舜三代治理天下的精神实质、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而先王之制则是先王之道的外在延伸和落实,具体是指在三代实行过的、体现着先王之道的各项礼乐制度和社会规范。在历史上,先王之道与先王之制的关系,也被称为“道”与“迹”、“道统”与“政统”的关系。北宋的士大夫普遍认为,三代时的“道统”与“政统”是合而为一的,汉唐之后产生了分裂,到了北宋,士大夫们又致力于两者的统一,故历史上有视宋代为“后三代” (28) 的说法。

范仲淹也从先王之道与先王之制两个层面考察三代,他认为先王之道通过先王之制得以彰显,这两者在是统一的,统一的载体就是六经。他在《南京书院题名记》中曾提道:

经以明道……文以通理……至于通《易》之神明,得《诗》之风化,洞《春秋》褒贬之法,达礼乐制作之情,善言二帝三王之书,博涉九家百流之说,盖互有人焉。 (29)

范仲淹认为六经是先王之道、先王之制的完美统一。他倡导宗经,是因为经是先王之道的体现,故宗经可明道;同时他也认为《书》《易》《诗》《春秋》《礼》《乐》六经,体现着先王在哲学、政治、历史、法制、道德、礼仪和审美等各个方面的治国理念,也保存着先王制作的礼乐规范和典章制度。因此,通过研修六经,既可体先王之道,又可明先王之制,这样就可“辅成王道”。

以宗经为原则,范仲淹致力于对先王之道本质的揭示,这集中表现为他对“六经”经义的创通。欧阳修说他在未中进士之前就已“大通六经之旨,为文章,论说必本于仁义” (30) ,《宋史》本传亦说他“泛通六经,长于《易》” (31) ,这表明他通过对六经的义理阐发,而形成了对儒家道统的体认。在《近名论》中,范仲淹认为先王之道的本质是仁义忠孝。他说:

《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性本仁义)。三王身之也,(躬行仁义)。五霸假之也,(假仁义而求名)。”后之诸侯,逆天暴物,杀人盗国,不复爱其名者也。人臣亦然。有性本忠孝者,上也;行忠孝者,次也;假忠孝而求名者,又次也。 (32)

范仲淹认为尧舜二帝性本仁义,三王躬行仁义,后世春秋五霸诸侯要么假名仁义,要么抛弃仁义。对于普通人臣而言,亦存在性本忠孝、躬行忠孝和假名忠孝的区别。

在《南京府学生朱从道名述》一文中,范仲淹对先王之道的仁义忠孝本质亦有阐述。他认为儒道发端于人性之仁,体现为忠孝礼义,只有秉承此道,方可治国、治家、治民、治物。如果能进一步感而遂通,由诚而明,坚守中和之道,必能发扬光大此道,从而保天心而立人极,臻于赞天地之化育的圣境。 (33)

对于先王之道的本质,北宋的士大夫除了从仁义的角度进行诠释之外,亦多从传统儒家的“大中之道”的角度进行界说。如有的研究者曾指出:宋儒“对二帝、三王政治精神的把握,其核心是‘大中之道’” (34) 。笔者认为,所谓“大中之道”(即“中庸之道”“大公之道”或“中和之道”,亦可简称为“中道”),是儒家对先王治国精神的概括。综合来看,儒家主要从哲学、伦理和政治三个层次界说“大中之道”。从哲学层次来说,“大中之道”是指天人合一,万物和合的宇宙观和人性论,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不偏不倚、过犹不及和权时达变的方法论。如《中庸》言:“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又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朱熹对《中庸》总的注解是“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 (35) 。孔子则说:“过犹不及。” (36) 从伦理层面来说,中庸是指至高无上的美德,如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 (37) 《中庸》亦引用孔子的话说:“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从政治层面来看,“大中之道”是指大公无私、无偏无党的政治,如《尚书》所说的“允执厥中” (38) ,以及“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39) 等。当然,哲学、伦理和政治的含义是内在想通的,三者共同构成了君子之道和先王的政治精神,故对“大中之道”的理解,不可偏于一隅。

范仲淹继承了传统的“中和”“中道”思想,并在不同的层次上表述了这一思想。他首先从哲学层次阐述了“中和”和“中道”,如云:“大哉乾阳,……画而成三,……运太极之始,履至阳之位,冠三才而中正,禀一气而纯粹” (40) ,就是将“中正”视为乾阳之特性。他还说:

保合太和,纯粹之源显著;首出庶物,高明之象昭宣。此立天之道也,御阴阳而德全。又若卑而得位,下蟠于地,所以取沉潜之体,所以拟广博之义。宛然不动,既侔厚载之容;感而遂通,益见资生之利。此立地之道也,自刚柔而功备。于是卑高以陈,中列乎人。刚而上者宜乎主,柔而下者宜乎臣。慎时行时止之间,宁迷进退;察道长道消之际,自见屈伸。此立人之道也,敦仁义而有伦。 (41)

范仲淹认为天地精神的本源为“保合太和”,因其能统摄阴阳万物,故此既为立天之道也为立地之道。人道应秉承天地之“和合”精神,根据天地之道的变化消长,知时行止,与时进退,方能通权达变,不离“中道”。范仲淹把天、地、人三才之道视为相互贯通的整体,把人道视为天地精神的体现,其内容为仁义,而仁义的实现,则必须立足于“中道”。

其次,范仲淹视“中正”“中道”为君子之德。如云:“《乾》上《乾》下,内外中正,圣人之德位乎天之时也。……圣人之德,居乎诚而不迁” (42) ,君子应“颠沛造次,弗离中道” (43) ,并于“庶几进退之间,保君子之中正” (44) 。这里的“中道”和“中正”,是指君子的道德境界。他在谈及雅乐时,认为“清厉而静,和润而远”的琴道也是君子人格的体现。他说:

清厉而弗静,其失也躁;和润而弗远,其失也佞。弗躁弗佞,然后君子,其中和之道欤! (45)

再次,范仲淹亦以“中和”“大中”来指称理想的为政之道。他认为仁义作为先王内在的精神品质,必然体现为外在的治国策略和手段,此即公正无私的“大中之道”,故在政治层面,范仲淹将“大中之道”指向了先王之制和依先王之制而采取的为政措施。他的诗句“金台下客思何报?愿上《中和》《乐职》诗” (46) ,以及在《上攻守二策状》中所说的“窃观西事以来,每议攻守,未见适中” (47) ,都是将“中和”视为实现理想政治的途径。其《遗表》又云:

伏望陛下调和六气,会聚百祥,上承天心,下徇人欲。明慎刑赏,而使之必当;精审号令,而期于必行。尊崇贤良,裁抑侥幸,制治于未乱,纳民于大中。如此,则不独微臣甘从于异物,庶令率土永浸于淳风。 (48)

范仲淹对宋仁宗提出的这些期望,是希望宋仁宗成为圣王,实行王道政治。他把“纳民于大中”视为实现王道政治的根本途径,因为只有如此才可“庶令率土永浸于淳风”。不过他所理解的“大中”,在继承传统“大中之道”的基础上,显然具有自己的特点。这表现在:第一,主张“下徇人欲”,即“大中之道”要体察民情,满足人的欲望。这在传统的王道仁政思想中虽有体现,但明确主张“徇人欲”却比较少见,这使得范仲淹的政治思想具有有别于传统民本主义的新鲜因素。第二,主张“明慎刑赏”“精审号令”,这是强调必须重视制度建设,以一定的行政管理措施来治理国家。这是理学家比较忽略的内容,而在范仲淹的政治思想中则是突出的内容。第三,主张“尊崇贤良,裁抑侥幸”,这是强调“大中之道”的公平公正性,但在范仲淹的思想体系中,政治的公平公正必须通过制度的规范而非道德的规范才能实现,这也是范仲淹的特色。这些特点凸显了范仲淹力图从制度层面落实“大中之道”的思想倾向,这与理学家们极研性理,致力于形而上学建构,片面推崇德治,把“正人心”视为政治根本的旨趣是大不相同的。

因思想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在同时代的思想家当中,与范仲淹有着相同思想旨趣的学者是很多的。如孙复在谈及“大中之道”时曾说:

所谓夫子之道者,治天下,经国家,大中之道也。其道基于伏羲,渐于神农,著于黄帝、尧、舜,章于禹、汤、文武、周公。然伏羲而下,创制立度,或略或繁,我圣师夫子从而益之损之,俾协厥中,笔为六经。由是治天下,经国家,大中之道焕然而备。此夫子所谓大也,其出乎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也远矣。 (49)

孙复认为“大中之道”为治天下,经国家之道,此道经由伏羲而传至孔子。此道表现为“创制立度”,即通过创立制度而治理国家。不过在孔子之前,这些制度“或略或繁”,即在形式上并不完美,待孔子“笔为六经”,“大中之道”方“焕然而备”,臻于完美,故孔子比先王更为伟大。在此,孙复明确认为先王之制是“大中之道”的体现,而六经又是先王之制的完备形态。

范仲淹“回向三代”的政治理想,是建立在对先王之道和先王之制高度认同的基础上,但三代已成了历史的过往,时代已发生了变化,因此,试图在后世恢复三代之制,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但三代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即“先王之道”却挥之不去,令人神往。在范仲淹看来,实行礼治是治国的必由之路,对“先王之道”的遵循也必须坚定不移,但“制”可因时而变,故对礼治不能采取教条主义而只能采取历史主义的态度。

三、 王霸之辨

“三代论”必然涉及王霸之辨。儒家的王霸立场,总的思想倾向是崇尚王道而反对霸道。如孟子认为王道是先王为政之道,其特点是“以德服人”“以德行仁”;而霸道则是“以力服人”“以力假仁” (50) ,故王道高于霸道,只有行王道才能得天下。孟子强调政治应以仁义为原则和目地,这是难能可贵的,但他具有尊王贱霸、割裂王道与霸道的片面思想倾向。他虽然没有完全否定霸道,但他认为霸道与王道相比,不过是“小补”而已。如他所说:

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

……

霸者之民驩虞如也,王者之民皞皞如也。杀之而不怨,利之而不庸,民日迁善而不知为之者。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 (51)

“佚道”即霸道,“生道”即王道。孟子认为霸道以欲望诱惑民众,故霸道之民追逐欢娱享乐,虽劳不怨,乐此不疲,但并无精神信念和寄托,孟子认为这种生存状态并不可取;王道以仁义化民,故王道之民广大自得、安定从容,虽面临生死利害,亦不动摇为善的信念。孟子推崇王道教化,认为这可导民于“上下与天地同流”的境界,而霸道带给民众的欢娱只是无根本裨益的“小补”而已。

范仲淹继承了孟子王霸之辨的基本立场,尊崇王道而反对霸道,主张:“儒者之学,非王道不谈。” (52) 他说:“以德服人,天下欣戴;以力服人,天下怨望。尧舜以德,则人爱君如父母;秦以力,则人视君如仇雠。是故御天下者,德可凭而力不可恃也。” (53) 又说:“五霸何知?据山河而一战;三王有道,流声教于四夷。” (54) 这是认为尧舜以德服人,受民爱戴,仁政远播,故可御天下;而秦朝不行仁义,只靠暴力征服进行统治,不得人心,其统治必定是短暂的,故王道终胜霸道。鉴于对王道政治的深刻认同,范仲淹自觉到:“吾辈方扣圣门,宜循师道,粹属词比事之教,洞尊王黜霸之经。” (55) 意为只有洞察“尊王黜霸”的圣门经义,才可入圣人之道。

但范仲淹所理解的王道,并非只是礼义教化和民本仁政,而是包含霸道的手段的,他说:

先王修德,以服远人,然安不忘危,故不敢去兵以恃德也。 (56)

范仲淹认为在三代的政治实践中,先王“不敢去兵以恃德”,而是王霸兼用,即在修德以怀柔远人的基础上再辅之以“兵”,这才是王道的落实。

范仲淹回顾历史,认为不应以王道而否定霸道。他认为管仲虽为“霸臣”,但其攘戎狄之举“功高当时,赐及来代”,足以为后世法。 (57) 又说:“夷吾作轻重之权霸齐,桑羊行均输之法以助汉。近则隋有高颎,唐有刘晏,皇朝有左丞陈公恕,是皆善天下之计者也。” (58) 范仲淹认为“轻重之权”“均输之法”虽为“霸”术,却对天下有利。联系现实,他说:“先王食货之政,霸王之略,变通之术,不得行于君子,而常柅于群吏,则天下之计宜其难矣。” (59) 范仲淹认为北宋因未能行此“霸王之略”,所以导致了积贫积弱的局面。

在抵御西夏入侵的斗争中,范仲淹主张兼用王霸之道,他说:

兵马精劲,西戎之所长也;金帛丰富,中国之所有也。礼义不可化,干戈不可取,则当任其所有,胜其所长,此霸王之道也。 (60)

范仲淹在此明确提出了“霸王之道”的观念,意为王道应统摄霸道,体现着王道为体、霸道为用的“明体达用”理念。

在人才培养方面,范仲淹主张培养王霸兼通之人才,他希望“所举之士,皆能熟经籍之大义,知王霸之要略”,认为“明经籍之旨,并练王霸之术,问十得十,亦朝廷教育之本意也”。 (61) 总之,强调王道与霸道的辩证统一关系,是范仲淹三代论的特色。

强调三代的王道性质,尊崇王道而反对霸道,是宋儒共同的思想特征,但在如何平衡王道与霸道的关系问题上,宋儒内部还是存在很大分歧的。如对汉唐之治的认识,程朱之流则认为汉唐之治及其功业——像制度之完备、国力之强盛、疆域之广阔等等,完全背离了王道,纯属霸道。如程颢就说:“三代之治,顺理者也。两汉以下,皆把持天下者也。” (62) 程颐也说:“后世以智力把持天下者,霸道也。” (63) 朱熹则更极端地说:“汉唐之君,虽或不能无暗合之时,而其全体却只在利欲上。此其所以尧舜三代自尧舜三代,汉祖唐宗自汉祖唐宗,终不能合而为一也。” (64) 又说:“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在此后的千五百年间,“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 (65) 。这些言论否定了汉唐的文治武功所具有的王道性质,这不仅割裂了王霸之间的辩证关系,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也不符合历史事实。如汉宣帝曾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 (66) 这是汉宣帝对太子(后来的汉元帝)的“柔仁好儒”提出的批评,他认为汉朝的治国原则是王霸兼用,礼法并重。可见,汉宣帝反对的只是“纯任德教”的片面做法,而并不反对王道本身。

程朱视汉唐完全是人欲流行的霸道社会,无可取之处,与此相反,范仲淹则认为汉唐虽然不能与三代相提并论,但也绝非人欲流行、祸乱不已的霸道社会,而是王霸并存、治乱相伴之世,不能将其一概斥为霸道。如云:“周、汉、李唐,虽有祸乱而能中兴者,人未厌德,作乱者不能革天下之心,是邦本之固也” (67) ,意为汉唐虽有祸乱,但王道之基——道德人心尚存,邦本尚固。又云:“某窃览前书,见周汉之兴,圣贤共理,使天下为富为寿数百年,则当时致君者功可知矣。李唐之兴也,如周汉焉;其衰也,亦周汉焉” (68) ,“至西汉,得贾谊、董仲舒,其言可以追先王之烈,而弗克施,使后世王者无复起三代之心,由汉始也” (69) ,至于唐代,范仲淹认为“如贞观、开元有霸王之略,每下诏命,多有警策” (70) 。这些都是说汉唐虽不能复兴三代,但圣贤共理,为富为寿,且贾谊和董仲舒的言论犹可追先王之风,唐朝的贞观、开元霸业也包含王道的因素,其制度设施仍有可取之处,汉唐故事仍可为后人所效法。如他所说:

河湟议始行,汉唐功必寻。 (71)

我国家承五代破散之弊,未能复三代、汉、唐之制,事多权宜。 (72)

我国家累圣,求理而致太平,大约纪纲,法象唐室……不宜法唐衰之后……重为制度,以法唐兴之时。 (73)

范仲淹认为北宋秉承先王之道,锐意于太平,汲汲于回向三代,但其制度设施不如“汉、唐之制”完备,故可借鉴唐朝全盛时期的制度。这表明他对汉唐的制度设施有正面评价。

其实关于汉、唐的制度及其文治武功,历史早有定论,南宋学者吕中就认为:“汉唐享国不及三四百年者,治体之有纯驳也。汉四百年,治多而乱少;唐三百年,乱多而治少者,制度之有疏密也。汉唐多内难而无外患,本朝无内患而有外忧者,国势之有强弱也。盖我朝有唐虞三代之治体、制度,而无汉唐之国势。” (74) 余英时先生也指出,“汉、唐在政治史上占有最显赫的地位”,尽管宋代“在文化史上有超越汉、唐的成就”,但“在政治史上不能和汉、唐争辉”。 (75) 以此看来,范仲淹对“汉、唐之制”的评价是中肯的,他对于王霸之辨的见解也是远胜程朱的。

总之,范仲淹认为先王治国虽以王道为根本原则和目的,王道优于霸道,但王道的实现却要以霸道为手段,离开霸道别无王道,霸道也不能脱离王道的指引,故王道和霸道不能截然分割。这显然是合理的王霸之辨,范仲淹以此为基础而阐发的三代论和回向三代的政治主张,就不仅理想主义的情怀,也具有现实主义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