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历新政”的失败及历史影响

第三节 “庆历新政”的失败及历史影响

一、 “庆历新政”的失败

仁宗庆历年间主张改革的人较多,而由于对社会矛盾形势任务认识不同,所提改革内容及方法途径也有所不同。有不少论者以为范仲淹的方案“更张无渐,规摹阔大” (89) ,即过猛过大,不实际可行。仁宗对范仲淹的改革方案很赞赏,自庆历三年十月至四年五月之内,除“修武备”即仿府兵法一项“辅臣共以为不可”而外,其余诸项先后以诏书形式颁行全国,时称“新政”。

“庆历新政”中最重要的内容,如明黜陟、抑侥幸、择官长、均公田等,矛头指向有特权的高官和老病无能的庸官,必然遭到他们强烈的反对。所以新政刚刚实行,朝中便论者众多。选派到各地的按察使“多所举劾,人心不自安” (90) ;“磨勘、任子之法,侥幸之人皆不便,因相与腾口” (91) 。他们指斥范仲淹、欧阳修等为“党人”,结帮拉派,“更张纲纪,纷扰国经”。仁宗也产生了疑惑。范仲淹、富弼等人在反对派的强大压力下,不得不离开中央,支持新政的官员也被贬斥,颁行的新政行之一年左右又先后罢去。庆历五年正月,参知政事范仲淹罢知邠州,标志新政彻底失败。

关于“庆历新政”失败的原因,学界以往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范仲淹以吏治改革为主的新政,触犯了官僚集团的某些既得利益,所以遭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改革无法进行,这是庆历新政失败的根本原因。而宋仁宗的动摇和代表保守势力的反对派的反对,包括革新派自身的弱点,则是庆历新政失败的重要原因。

将“庆历新政”失败的根本原因归之于官僚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这似乎有违历史的事实。至于宋仁宗的动摇、反对派的反对和革新派自身的弱点,这固然是导致新政失败的重要原因,但笔者认为将这三者联系在一起的是朋党问题,故从朋党之争的角度对庆历改革的过程做一番审视,这对于回归历史的真实或许会有新的启发。

一代忠臣范仲淹,在其生前的仕宦生涯中,却深陷朋党之争并饱受此困扰,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件事情。范仲淹初陷朋党之争是在景祐二年(1035年),这年十二月,他先是弹劾了“专咨不恪,事多矫旨以付外,执政知而不敢违” (92) 的内侍阎文应,接着又把矛头指向了用人不公的宰相吕夷简。

范仲淹批评吕夷简政出私门、用人不公,建议仁宗在用人问题上“不宜全委宰相”;又上《百官图》,具体指明吕夷简的用人错误;又上《四论》,也“大抵讥指时政”。特别是援引汉成帝宠信张禹,导致王莽之乱,并致西汉灭亡的故事,再把吕夷简与奸臣张禹相类比,暗示吕夷简是亡国的奸臣。这让吕夷简“大怒”,他以“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的罪名反诉范仲淹,而范仲淹也激烈反击。 (93) 这是范仲淹与吕夷简之间的一次直接的、剧烈的冲突,在朝廷上下影响很大。这自然引起了仁宗的警觉,因为以结党营私、党同伐异为特征的朋党政治,对于王朝来说是一种破坏力量,甚至会直接威胁专制君主的权力,朋党之祸在历史上也的确屡见不鲜,所以历代王朝对朋党问题都很警惕。宋代的统治者历来也严防朋党,故仁宗同意将“仲淹朋党榜朝堂,戒百官越职言事”,这种带有羞辱性质的做法,表达了仁宗对朋党问题绝不姑息的态度。结果天章阁待制、权知开封府的范仲淹于景祐三年(1036年)五月再次被罢黜,落职知饶州。范仲淹这次主要是以朋党罪被处罚的。因“时治朋党方急,士大夫畏宰相,少肯送仲淹者”,所以范仲淹离京时,只有天章阁待制李纮、集贤校理王质,载酒往饯送行。

但这表面的冷清,无法掩饰此事所引起的波澜。朝中大臣纷纷表态站队,形成“两党”。我们不太清楚上了范仲淹“朋党榜”的究竟有那些人,但从随后的事态发展来看,无非是欧阳修、尹洙、余靖等人。他们坚定地站在范仲淹一边,表示愿与之共患难,结果均被贬。

在这个过程中,欧阳修曾指责谏官高若讷:“昨日安道(余靖)贬官。师鲁(尹洙)待罪,足下犹能以面目见士大夫,出入朝中称谏官,是足下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尔!” (94) 同时,支持范欧等人的西京留守推官蔡襄又作了一首《四贤一不肖》诗,以范、欧、尹、余为“四贤”,斥责谏官高若讷指为“不肖”。此诗虽然快意一时,传播于朝野,但这无疑更给了吕夷简等人以口实,视范、欧、尹、余为“朋党”。

此四人都是光明磊落、品行正直的忠良之士,他们在主观上绝非有意要结党营私、朋比为奸。因此,将范、欧、尹、余视为“朋党”而加以贬黜,这当然是不公正的。范仲淹批评朝政,上《百官图》指责吕夷简用人不公,乃正当之举;欧、尹、余为范仲淹辩护,也是出于良知、不畏权贵的正直行为。但范仲淹暗指吕夷简是居心叵测的奸臣,欧阳修骂高若讷是不知羞耻的小人,则有过激之处,至于蔡襄的《四贤一不肖》诗,更有意气用事的嫌疑,故王瑞来认为:“后人评论宋代党祸之始,实由此诗激之,并不为过。” (95)

受朋党罪名的困扰,范仲淹的贬黜生涯充满艰辛。景祐四年(1037年)十二月,仁宗下诏将范仲淹从贬所饶州徙知润州(今江苏镇江),这次调动却引起了政敌的警觉,“谗者” (96) 又以朋党之事遽诬范仲淹,才导致仁宗大怒,并亟命将其流放岭南,只因参知政事程琳出面替范仲淹辩解,仁宗才得以释怀。宝元元年(1038年)冬十月丙寅,仁宗还再次针对范仲淹下诏:“向贬仲淹,盖以密请建立皇太弟侄,非但诋毁大臣。今中外臣僚屡有称荐仲淹者,事涉朋党,宜戒谕之。” (97)

宝元元年冬十月,元昊称帝,西北战事岌岌可危。康定元年(1040年)三月,宋军于三川口惨败后,范仲淹被任命为陕西边帅,承担起抗击西夏入侵、保家卫国的重任。可见,就在范仲淹被启用之前,朝廷对他“诋毁大臣”“事涉朋党”的问题依然不依不饶,尽管朝中有许多士大夫为他鸣不平。宋仁宗为平息众口,特下此诏,说明景祐三年贬黜范仲淹,不仅仅是因为其“诋毁大臣”,还因为仁宗无子,范仲淹曾“密请建立皇太弟侄”。仁宗在此透露了一条不为一般人所知的重要信息,即他所说的“事涉朋党”,还不是通常所理解的、吕夷简加给范仲淹与欧阳修、尹洙、余靖四人的朋党罪名,而是指范仲淹曾与皇室成员、执政要员有过接触,并就立储问题及重要人事安排向仁宗发表过意见。这“被仁宗认为有着交结要人、希合求进之嫌,引起其警惕与不满” (98) 。不过仁宗的警惕与不满是多余的,他对朋党问题过于敏感,其实范仲淹光明磊落、忠心耿耿,他以前就多次就皇家内部问题发表过意见,但这次却被仁宗视为邀结权贵,有“事涉朋党”的嫌疑。这也可以说明,景祐三年对范仲淹的贬黜,不全为吕夷简所左右,也体现了仁宗的意志。

在范仲淹深陷朋党之争的背景下,韩琦推荐他任职西北边塞,也是冒着巨大的政治风险的。为此,韩琦向仁宗表示,此事“若涉朋比,误国家事,当族” (99) 。为了表明此次推荐只是出于国家利益的考量,而绝非“荐引朋党”,韩琦竟以全族的性命作为担保,这足以说明他对国家的忠诚,以及他对范仲淹的政治品质和才干的深信不疑,同时也说明朋党之争已到了罔顾是非曲直的意气用事程度。

朋党之争带给范仲淹的不仅是仕途的坎坷和生活的艰辛,甚至庆历新政的夭折也与此密切相关。

庆历三年(1043年)三月,西北战情况趋于稳定,宋仁宗对此感到非常满意,于是宣谕韩琦、范仲淹、庞籍等:“候边事稍宁,当用卿等在两地,已诏中书札记。此特出朕意,非臣僚荐举。” (100) 随后范仲淹与韩琦、富弼等因战功被提拔为执政大臣,欧阳修、余靖、蔡襄、王素被任命为谏官,而宰相吕夷简和枢密使夏竦被先后罢免。夏竦先是被任命为枢密使,后因谏官们的极力反对,仁宗不得不收回成命,这为后来夏竦的报复埋下了伏笔。此时朝中要员除宰相章得象,另一位宰相晏殊和御史中丞王拱辰等人之外,其余都是范仲淹的坚定支持者,因此到庆历新政前,“范党”革新派人士已尽列于朝。在这种情况下,国子监直讲石介写了一首《庆历圣德颂》,在诗中他把朝臣分为贤奸二党,并指名道姓地称赞范仲淹和富弼等为“不世出之贤” (101) 。其中还有“皇帝明圣,忠邪辨别。举擢俊良,扫除妖魃。众贤之进,如茅斯拔。大奸之去,如距斯脱” (102) 等句子,指责夏竦等人为“妖魃”“大奸”,把革新派被重用称为“众贤之进”,把吕夷简和夏竦的被罢免称为“大奸之去”。石介的幼稚过激之举,令政治经验丰富的范仲淹、韩琦顿感不妙,据载:

公(范仲淹)与韩琦自陕西来朝,石守道作《庆历圣德诗》,忠邪太明白。道中得之,公抚股谓韩公曰:“为此怪鬼辈坏之也。”韩公曰:“天下事不可如此,必坏。”其后果然。 (103)

石介作为一介文人,毫无政治经验。作为新政的拥护者和高平门人,他创作此诗的本意是激浊扬清,为新政改革制造舆论,这是有益的。但他简单地以是否拥护新政作为划分忠奸的标准,并视革新派为忠、为正;视保守派为邪、为奸,这在“其人见在,非盖棺论定之时”就轻下忠奸结论,显然不妥,至于“播诸简牍,以分恩怨” (104) 则尤为不当。石介这种“忠邪太明白”的做法,授人以柄,严重地激化了矛盾,使夏竦等被斥为“大奸”的人怀恨在心,视石介为死敌。据《珍席放谈》记载:

时石守道进《圣德颂》,其序云:皇帝命得象、殊为丞相,竦枢密使;次云用御史谏官十一疏追竦白麻,又除襄为谏官,天地人神,昆虫草木,无不喜跃。皇帝退奸进贤,发于至诚,奋于睿断,见于刚克。公(夏竦)怏怏衔之深,岁设水陆斋常,旁设一位立牌,书曰:“夙世冤家石介。”人以谓益彰石之谠言劲节,而重自暴其丑也。岂非忿懑内怀勿能制而未之思乎? (105)

为了报复石介,夏竦竟然在做水陆法会时设一位立牌,上书“夙世冤家石介”进行诅咒,可见其对石介的仇恨,已到了“忿懑内怀勿能制”的程度。于是他们拉帮结派造谣生事,污蔑革新派为朋党,由此形成了尖锐的党争局面,最终导致了庆历新政的破产,石介本人也因此罹祸。范仲淹和韩琦对石介的做法非常不满,孙复在看到《庆历圣德颂》之后也对石介说:“子祸始于此矣。” (106) 石介遂不安于朝,求出通判濮州。

关于庆历新政前期党争的由来,《长编》亦有详细记载:

初,吕夷简罢相,夏竦授枢密使,复夺之,代以杜衍,同时进用富弼、韩琦、范仲淹在二府,欧阳修等为谏官。石介作《庆历圣德诗》,言进贤退奸之不易。奸,盖斥夏竦也,竦衔之。而仲淹等皆修素所厚善,修言事一意径行,略不以形迹嫌疑顾避。竦因与其党造为党论,目衍、仲淹及修为党人。

修乃作《朋党论》上之,曰:“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尧之时,小人共工、兜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八凯十六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四凶小人之朋,而进元、凯君子之朋,尧之天下大治。……”

于是为党论者恶修,擿语其情状,至使内侍蓝元震上疏言:“范仲淹、欧阳修、尹洙、余靖,前日蔡襄谓之四贤。斥去未几,复还京师。四贤得时,遂引蔡襄以为同列。以国家爵禄为私惠,胶固朋党,苟以报谢当时歌咏之德。今一人私党,止作十数,合五六人,门下党与已无虑五六十人。使此五六十人递相提挈,不过三二年,布满要路,则误朝迷国,谁敢有言?挟恨报仇,何施不可?九重至深,万几至重,何由察知?”上终不之信也。 (107)

官场失意的夏竦,又为石介的诗文所激怒,而欧阳修言事又一意径行,毫不避讳。于是夏竦开始反扑,他拉帮结派,“与其党造为党论”,四处造谣说杜衍、范仲淹和欧阳修等人是朋党。为反驳朋党指责,欧阳修随后写了《朋党论》,大讲君子党与小人党的区别,认为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以同利为朋”;君子之朋是真朋,小人之朋是伪朋;君主“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若以君子之朋治国,则“天下治矣”。欧阳修认为君子可以结党,并自称其党为君子之党,对手是小人之党。这等于承认了革新派结党的事实,于是又被政敌抓到了口实,他们勾结内侍蓝元震向仁宗告密,说范仲淹、欧阳修、尹洙、余靖所谓“四贤”已结为朋党。在蓝元震看来,只要是朋党,包括范仲淹、欧阳修、尹洙、余靖所谓“四贤”,都是“以国家爵禄为私惠”,“苟以报谢当时歌咏之德”,并认为随着朋党势力的壮大,必定会对王权构成威胁。因此,无论是什么君子党还是小人党,都是君主政治的大忌,都必须坚决扼杀。

蓝元震的朋党观,代表了专制王权对朋党的认识。作为专制君王,宋仁宗也持这种朋党观,他从来都视朋党为大忌,只是他暂时还不相信范欧等人会结为朋党而已。庆历四年四月戊戌,仁宗问辅臣道:“自昔小人多为朋党,亦有君子之党乎?”范仲淹对曰:“臣在边时,见好战者自为党,而怯战者亦自为党,其在朝廷,邪正之党亦然,唯圣心所察尔。苟朋而为善,于国家何害也?” (108) 仁宗之问显然是否定一切朋党行为,而范仲淹则直言相告,认为结党是自然的,只不过党有邪正之分,统治者应该支持正党而打击邪党。范仲淹的观点与欧阳修的朋党论完全一致,也等于坐实了革新派结党的事实,所以这个回答显然不能令仁宗满意。不过范仲淹的直言似乎是受到了仁宗的鼓励,如在随后的上奏中,范仲淹曾说:

臣前日与章得象以下,亲奉德音,谓近知左右臣僚,恐上不能主张,不敢尽心言事,今后不得更事形迹,避涉朋党,须是论列,必无所疑。臣等千载遭逢,得陛下圣言及此,不胜庆幸。臣日夜发愤,愿尽其心,以副陛下待辅弼之意,虽犯雷霆,岂敢回避? (109)

可见为了鼓励臣下“尽心言事”,仁宗曾表示对事涉朋党的言论“必无所疑”,范仲淹说这是“千载遭逢”的“圣言”,他为此“不胜庆幸”,并表示要“日夜发愤,愿尽其心”。其实在庆历三年九月范仲淹上《十事疏》前,仁宗就曾下诏对范仲淹等说:“仲淹、弼宜与宰臣章得象尽心国事,毋或有所顾避。其当世急务有可建明者,悉为朕陈之。” (110) 范仲淹很有可能是在这种情形下与仁宗谈论朋党问题的。但当范仲淹果真以直言相告时,却又招致了仁宗的打压。仁宗在庆历新政时期的犹豫不决和多疑善变,于此可见一斑。

到了庆历四年六月壬子,新政改革进入关键时期,主持新政的范仲淹却被任命为“陕西、河东路宣抚使” (111) ,同年八月甲午,富弼也被任命为“河北宣抚使” (112) 。尽管范仲淹的参知政事、富弼的枢密副使头衔还没摘除,但随着倡导新政的两个核心人物相继离开权力中心,革新派大势已去,新政事实上就无法进一步实施了。是什么原因导致范仲淹出走的?厘清这一史实,对于全面认识庆历新政夭折的缘由具有重要的意义。据《宋史》载:

初,仲淹以忤吕夷简,放逐者数年,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为朋党。及陕西用兵,天子以仲淹士望所属,拔用之。及夷简罢,召还,倚以为治,中外想望其功业。而仲淹以天下为己任,裁削幸滥,考覆官吏,日夜谋虑兴致太平。然更张无渐,规摹阔大,论者以为不可行。及按察使出,多所举劾,人心不悦。自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稍行,而朋党之论浸闻上矣。

会边陲有警,因与枢密副使富弼请行边。于是,以仲淹为河东、陕西宣抚使,赐黄金百两,悉分遗边将。麟州新罹大寇,言者多请弃之,仲淹为修故砦,招还流亡三千余户,蠲其税,罢榷酤予民。又奏免府州商税,河外遂安。比去,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请罢政事,乃以为资政殿学士、陕西四路安抚使、知邠州。其在中书所施为,亦稍稍沮罢。 (113)

《宋史》认为范仲淹的改革“更张无渐,规摹阔大”,对官僚阶层的利益有所触动,导致“人心不悦”和“谤毁稍行”,这表明因改革而引起的社会矛盾并不尖锐。至于“边陲有警”,也只是范仲淹和富弼“请行边”的借口,因此时宋与西夏的战事已基本结束,双方正在和谈中,不久之后就签订了和约,况边警常有,这绝不是范仲淹和富弼离去的真正原因。据《龙川别志》载,范仲淹在西去途中,曾在郑州与已致仕的吕夷简相会,两人相谈终日:“许公(吕夷简)问:‘何为亟去朝廷?’文正言:‘欲经制西事耳。’许公曰:‘经制西事,莫如在朝廷之便。’” (114) 可见在政治经验丰富的吕夷简看来,范仲淹此次经制西事只是一个借口,他认为即使经制边事,范仲淹此时也可不离开朝廷,因为此次一旦离开,他就再也不会回归权力中心了。以此看来,范仲淹此次被迫离开朝廷的真正原因,只能是因“朋党之论浸闻上”所带来的压力。

另据《长编》载:

始,范仲淹以忤吕夷简,放逐者数年,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为朋党。及陕西用兵,天子以仲淹士望所属,拔用护边。及夷简罢,召还倚以为治,中外想望其功业,而仲淹亦感激眷遇,以天下为己任,遂与富弼日夜谋虑,兴致太平。然规摹阔大,论者以为难行。及按察使多所举劾,人心不自安;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不可解。然仲淹、弼守所议弗变。

先是,石介奏记于弼,责以行伊、周之事,夏竦怨介斥己,又欲因是倾弼等,乃使女奴阴习介书,久之习成,遂改伊、周曰伊、霍,而伪作介为弼撰废立诏草,飞语上闻。帝虽不信,而仲淹、弼始恐惧,不敢自安于朝,皆请出按西北边,未许。适有边奏,仲淹固请行,乃使宣抚陕西、河东。 (115)

《长编》对范仲淹和富弼申请边行的解释与《宋史》稍有不同。《长编》说新政导致了“谤毁浸盛”局面,这表明因改革而引起的社会矛盾还是比较激烈的。同时朋党之争也愈演愈烈。但这并没有动摇范仲淹和富弼的改革意志。迫使两人离开朝廷的直接原因,是夏竦用极其阴险卑鄙的手段制造的一起耸人听闻的“政变案”,即先命女奴“阴习介书,久之习成”,然后把石介写给富弼信中责以行“伊(尹)、周(公)之事”,篡改为行“伊、霍(光)之事”,且模拟石介笔迹,伪撰废立诏书,诬陷他们要废皇帝,搞政变。这件事情很快就传到仁宗耳中,皇帝虽未深究,但这种事情是无法说清楚的,故“仲淹、弼始恐惧,不敢自安于朝”,于是两人只好请行西北,以避免遭受反对派更激烈的打击报复。对此,史家李焘还明确指出:“命弼宣抚河北,其实弼不自安于朝,欲出避谗谤也。” (116)

从《宋史》和《长编》的上述记载来看,范仲淹和富弼于庆历四年六月和八月被逼出走的直接原因,是以夏竦为代表的反对派借朋党之名对革新派疯狂打击报复的结果,而主要不是因庆历改革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事实上,新政的各项改革措施自庆历三年十月陆续出台,到庆历四年六月也就实施了半年左右的时间,改革对旧的利益格局造成的冲击还未充分显现,新政所引发的社会矛盾还不尖锐。夏竦之流以朋党之名攻讦革新派,并不是出于什么政见之争,而纯属意气用事,这一点,从庆历新政失败后夏竦对石介的迫害来看,就得到了更充分地说明。庆历五年七月,石介病殁,但已身居高位的夏竦犹怀恨在心,且欲借机加害富弼。当时正值徐州狂人孔直温谋叛案发,搜其家得石介书信,夏竦再次施展卑鄙手段,炮制了耸人听闻的“石介诈死案”,散布石介未死、富弼阴使其入契丹借兵谋反的谣言,致使朝廷半信半疑,并于当年十一月和庆历七年六月两次下令核查石介存亡状况,只因知兖州杜衍和提点京东刑狱吕居简的保全,石介才免于开棺验尸的酷刑。在此过程中,石介的妻子和儿女都受到牵连和迫害。

夏竦之流借朋党之名打击迫害革新派人士,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关键是他们摸透了仁宗厌恶朋党的心思,因而得到了仁宗的默许和支持。

实际上,宋仁宗对范仲淹等革新派人士的态度,经历了由当初的信任和支持转变为压制和排斥的过程。早在庆历三年,宋仁宗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被迫广开言路,擢用革新派人士,希望通过革新政令来克服弊政,摆脱困境,实现长治久安。

到庆历三年九月新政改革开始前,仁宗又是“开天章阁”,又是“召对赐坐”,又是“给笔札”,总之是以非常虔诚的姿态,多次手诏范仲淹等“毋或有所顾避”,务必就“当世急务”发表建议, (117) 于是范仲淹上《十事疏》,陈言革弊久安之策。此时,“上方信向仲淹等,悉用其说。当著为令者,皆以诏书画一,次第颁下。独府兵、辅臣共以为不可而止”。 (118) 但随着夏竦等反对派不断以朋党之名诬陷革新派,甚至不惜以“政变案”的疯狂手段迫害革新派,宋仁宗对范仲淹等人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宋仁宗历来严守祖宗家法,深惧朋党。他对范仲淹等革新派人士态度的改变,主要是因朋党问题引起的。早在吕夷简执政时期,范仲淹的多次抗争都被吕夷简以朋党罪名打击压制了,而吕夷简却始终能够得到仁宗的支持,其重要原因是仁宗认为范仲淹“事涉朋党” (119) 。在庆历新政前期,夏竦之流勾结宦官蓝元震不断以朋党罪名诋毁“范党”,尽管《长编》说“上终不之信” (120) 、“帝虽不信” (121) ,但这不过是史家的避讳写法。实际上,仁宗疑惑渐起,据史载:“仲淹、弼既出使,谗者益甚,两人在朝所施为,亦稍沮止,独杜衍左右之,上颇惑焉。” (122) 范仲淹和富弼出使西北后,反对派借朋党之名对两人的攻击“益甚”,杜衍独木难支,新法难以推进,宋仁宗对革新派失去信任,认定改革派结党营私,于是于庆历四年十一月己巳,再次下诏力戒朋党:

朕闻至治之世,元、恺共朝,不为朋党,君明臣哲,垂荣无极,何其德之盛也。朕昃食厉志,庶几古治,而承平之弊,浇竞相蒙,人务交游,家为激讦,更相附离,以沽声誉,至或阴招贿赂,阳托荐贤。又按察将命者,恣为苛刻,构织罪端,奏鞫纵横,以重多辟。至于属文之人,类亡体要,诋斥前圣,放肆异言,以讪上为能,以行怪为美。自今委中书、门下、御史台采察以闻。

在宋仁宗看来,在“至治之世”,即使像八元八恺那样的贤臣,也“不为朋党”。这显然是针对范仲淹、欧阳修的朋党论而发的,并认定他们已经结为朋党。他还不点名地批评范仲淹“阴招贿赂,阳托荐贤”,同时对于革新派的许多做法都予以否定,并指示中书、门下和御史台要严察朋党。事已至此,范仲淹感觉新政无望,于是立即“上表乞罢政事,知邠州,诏不许” (123) 。对此,学者诸葛忆兵指出:“对比几个月前仁宗对范仲淹等的信任和依赖,令人心寒!帝王这样一种迅速变脸的性格,是独裁制度下培养出来的独裁品格。” (124)

宰相章得象在新政之初对革新派还能够涵容,但随着宋仁宗态度的改变,章得象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变化。面对革新派的“勇于事”“颇务兴作”,他先是“终日默然如不能言”,但在新政失败后,他便说“得象每见小儿跳掷戏剧,不可诃止,俟其抵触墙壁自退耳。方锐于跳踯时,势难遏也” (125) ,这反映了他对新政及革新派的根本态度。因范仲淹在士大夫阶层的声望日重,宋仁宗不想落下迫害忠良的恶名,章得象迎合仁宗旨意,遂以老衙官之无耻权术排挤正直无欺的范仲淹。《长编》载其事曰:

仲淹愈不自安,因奏疏乞罢政事。上欲听其请,章得象曰:“仲淹素有虚名,今一请遽罢,恐天下谓陛下轻黜贤臣,不若且赐诏不允,若仲淹即有谢表,则是挟诈要君,乃可罢也。”上从之。仲淹果奉表谢,上愈信得象言。 (126)

章得象以朋党之术对付范仲淹,他先是挑唆仁宗不允范仲淹乞罢参知政事的辞呈,若范一有谢表上呈对皇帝的挽留表示感谢,即表明其此前辞职是邀名欺诈,结果章得象的伎俩得逞,于是仁宗更加轻视范仲淹。

随后右正言钱明逸又迎合章得象意,亦上疏要求罢免范仲淹:

右正言钱明逸希得象等意,言弼更张纲纪,纷扰国经,凡所推荐,多挟朋党,心所爱者尽意主张,不附己者力加排斥,倾朝共畏,与仲淹同。又言:“仲淹去年受命宣抚河东、陕西,闻有诏戒励朋党,心惧彰露,称疾乞医。才见朝廷别无行遣,遂拜章乞罢政事知邠州,欲固己位,以弭人言,欺诈之迹甚明。乞早废黜,以安天下之心,使奸诈不敢效尤,忠实得以自立。”明逸疏奏,即降诏罢仲淹、弼。 (127)

钱明逸说范仲淹、富弼等“多挟朋党”,打击排斥异己,且“欺诈之迹甚明”,宜早罢黜。疏上,朝廷随即于庆历五年正月乙酉罢参知政事范仲淹,知邠州,同时罢枢密副使富弼知郓州。同月丙戌,又罢宰相兼枢密使杜衍知兖州。 (128) 新政自此就夭折了。

面对新政突如其来的夭折,欧阳修深感惋惜,他多次上书为范仲淹、富弼、韩琦、杜衍等辩诬,希望仁宗不要受朋党之论的蒙蔽并继续支持改革。他在《论两制以上罢举转运使副省府推判官等状》中陈乞道:

缘自去年陛下用范仲淹、富弼在两府,值累年盗贼频起,天下官吏多不得力,因此屡建举官之议。然亦不是自出意见,皆先检祖宗故事,请陛下择而行之,所以元降敕文,首引国书为言是也。当时臣僚,并不论议。近因仲淹等出外与朝廷经画边事,谗嫉之人幸其不在左右,百端攻击。只此事,朝廷不暇审察,便与施行。小人贪务希合,又不为朝廷惜事体,凡事攻击,至今未已。况朝廷用人屡有进退,岂有一人才出,便不问是非,尽改所行之事?若大臣一度进退,政令一度改更,如此纷纭,岂有定制?伏望陛下重察爱憎之私,辨其虚实之说,凡于政令,更慎改张。 (129)

疏入不报,欧阳修在做着无意义的努力。但他的奏状对于认清新政失败的原因具有重要价值:

第一,欧阳修说仁宗当初擢用范仲淹、富弼,朝廷正值内外交困之际。这分明是说,至庆历五年春,内外形势已有所好转,仁宗渡过了艰难时期,改革已没有必要,故二人于此时被贬。

第二,范仲淹的变法主张,不违祖制,也得到了朝廷的认可。故当时臣僚,并没有什么反对意见。

第三,范仲淹和富弼于庆历四年六月出外与朝廷经画边事后,二人遭到了谗嫉之人的百端攻击,新政已无法进行,这是小人迎合仁宗旨意的结果。

第四,当范富二人被罢政后,凡事皆被攻击,新政遭到了全面否定,这完全是对人不对事的朋党行为。欧阳修指出这是因人废政,朝令夕改。

欧阳修深知宋仁宗在这场变革中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他在新政之初所上的《论乞主张范仲淹富弼等行事札子》中说:

臣伏闻范仲淹、富弼等自被手诏之后,已有条陈事件,必须裁择施行。臣闻自古帝王致治,须待同心协力之人,而君臣相得,谓之千载一遇之难。今仲淹等遇陛下圣明,可谓难逢之会;陛下有仲淹等,亦可谓难得之臣。陛下既已倾心待之,仲淹等亦各尽心思报,上下如此,臣谓事无不济,但顾行之如何。伏况仲淹、弼是陛下特出圣意自选之人。初用之时,天下已皆相贺,然犹窃谓陛下既能选之,未知用之如何耳。及见近日特开天章,从容访问,亲写手诏,督责丁宁,然后中外喧然,既惊且喜。此二盛事,固已朝报京师,暮传四海,皆谓自来未曾如此责任大臣,天下之人延首拭目,以看陛下欲作何事,此二人所报陛下果有何能?是陛下得失,在此一举,生民休戚,系此一时。以此而言,则仲淹等不可不尽心展效,陛下不宜不力主张而行,使上不玷知人之明,下不失四海之望。臣非不知陛下专心锐志,必不自怠,而中外大臣且忧国同心,必不相忌而沮难。然臣所虑者,仲淹等所言,必须先绝侥幸因循姑息之事,方能救数世之积弊。如此等事,皆外招小人之怨怒,不免浮议之纷纭,而奸邪未去之人,亦须时有谗沮,若稍听之,则事不成矣。臣谓当此事初,尤须上下协力,凡小人怨怒,仲淹等自以身当浮议奸谗,陛下亦须力拒,待其久而渐定,自可日见成功。伏望圣慈留意,终始成之,则社稷之福,天下之幸也。 (130)

欧阳修的这份上疏充满了远见卓识,他认为改革顺应民心,事关“陛下得失”和“生民休戚”,必须裁择施行。他深刻认识到“君臣相得”在政治变革中的极端重要性,他认为范仲淹等是“难得之臣”,对国家一定会“尽心思报”;他希望仁宗也能成为“圣明之君”,对范仲淹等能“倾心待之”,对新政能大力支持。欧阳修敏锐地意识到,范仲淹以绝“侥幸、因循、姑息”为目标的新政改革,必定会遇到反对派的“浮议”和“谗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君臣“上下协力”才可“日见成功”,而仁宗若“稍听之”,则改革不会成功。后来的结果不幸被欧阳修言中,仁宗不但“稍听之”,还彻底放弃了对范仲淹等的信任和支持,并借反对朋党的名义将革新派尽行罢黜。

随着杜衍、范仲淹、富弼的相继罢去,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韩琦于庆历五年三月己未上疏言:

陛下用杜衍为宰相,方及一百二十日而罢,必陛下见其过失,非臣敢议。范仲淹以夏人初附,自乞保边,朝廷因而命之,固亦有名。至于富弼之出,则所损甚大,……

……若无事则弃于闲郡,有事则责令扞边,不惟措置后时,亦是国家失体。臣所以不避朋党之疑,思一悟于圣聪者,盖以臣下朋党,本求进身,今臣叨窃宠任,班著已优,不能惜事寡言,随众上下,渐图进用,而救辨得罪之臣,自取祸患为朋党,不亦拙乎?愿陛下察臣此心,则朋党之疑自解。兼近日臣僚多务攻击忠良,取快私忿,非是国家之福,唯陛下久而察之。 (131)

韩琦不愧是忠贞良臣,他不避朋党之嫌,为杜衍、范仲淹、富弼鸣不平。他批评仁宗多疑善变,用人不专,“亦是国家失体”。他说范仲淹等人是“忠良”,他劝说仁宗对他们不能存“朋党之疑”,反对派对他们的攻击是“取快私忿”,目的是“渐图进用”。结果疏入不报,同月辛酉,“琦罢枢密副使,加资政殿学士,知扬州” (132)

考诸上述史实以及欧阳修、韩琦的奏疏,不难发现,由于众望所归,也由于受到仁宗的大力支持和鼓励,范仲淹于庆历三年九月上《十事疏》,随后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到庆历四年六月,范仲淹被迫出使西北,改革受阻,新政实际运行也就半年多时间,而且许多改革措施也并未在全国大规模展开。所以,新政虽以吏治改革为中心,易引发官僚集团的抵制,但新政运行时间毕竟很短,因改革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尚不尖锐,更谈不上激化。故新政的戛然而止,主要不是社会矛盾激化的结果,而是代表保守势力的反对派迎合仁宗旨意,借朋党之名攻击革新派,仁宗对革新派失去信任和支持,对新政改革动摇和放弃的结果。

在封建专制时代,皇帝拥有绝对权力,这是君主政治的本质。在北宋统治者“与士大夫治天下” (133) 的政治局面下,尽管相权和台谏官的权力得到了扩张,但并未改变这一本质。在此局面下,官僚士大夫要想有所作为,必须以皇帝的信任为前提,此谓“得君行道”。对此,司马光曾指出:“臣有事业,君不信任之,则不能以成,此自然之道也。” (134) 范仲淹又何尝不明了这一君臣之道?事实上,他对于能否始终如一地获得仁宗的信任并坚定地支持他的变法事业是持有疑虑的,这一疑虑当然来自他与仁宗长期的政治磨合。在宋夏战争爆发之前,范仲淹对权相吕夷简进行了多次抗争,但几乎都被吕夷简以朋党罪名打压了,这显然得到了仁宗的认可。宋夏战争基本结束后,迫于内外交困的压力,仁宗于庆历三年八月启用范仲淹等人,急切希望实施改革。进行政治改革本来是范仲淹的一贯主张,不过事到临头,范仲淹反倒略显犹豫。据史载:

上既擢范仲淹、韩琦、富弼等,每进见,必以太平责之,数令条奏当世务。仲淹语人曰:“上用我至矣,然事有后先,且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能也。”上再赐手诏督促曰:“比以中外人望,不次用卿等,……其当世急务有可建明者,悉为朕陈之。”既又开天章阁,召对赐坐,给笔札使疏于前。仲淹、弼皆皇恐避席,退而列奏。 (135)

仁宗陆续提拔范仲淹等人,是想通过实施革新派的政治主张来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太平之治。但范仲淹却借口说事有先后,革弊之事“非朝夕可能”,言下之意此事并非急务,只能慢慢来,他显然对更张之事有所保留。于是仁宗再赐手诏督促,希望范仲淹等消除“顾避”,尽心国事,并摆出诚恳求贤的信任姿态——开天章阁、召对赐坐、给笔札,希望范仲淹等对当世急务有所建明,在此情况下,范仲淹等方退而列奏《十事疏》。

可见在变法开始时,范仲淹就有所“顾避”,他“顾避”什么呢?在随后处理“晁仲约事件”的过程中,范仲淹向富弼表露了他的心迹。

庆历三年秋冬时节,京东和淮南等地爆发了叛乱,当叛军准备剽劫高邮时,知军晁仲约不但不率军拒敌,反而令富户出钱出酒肉犒赏叛军,叛军遂退,未劫掠高邮。晁仲约的行为显然有失体统,朝廷震怒,但如何处理晁仲约,范仲淹和富弼产生了严重分歧。富弼认为晁仲约作为朝廷命官,贪生怕死,对盗贼无能以对,按律当斩;范仲淹认为晁仲约在缺少军队和武器的情况下,为避免杀掠,方出此下策,情有可原,可从轻发落。结果仁宗听从了范仲淹的意见,晁仲约得以免死。事后,两人在私下仍争论此事,富弼对范仲淹极为不满,指责他不按法行事,后患无穷,而范仲淹的回答是:

“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轻坏之。且吾与公在此,同僚之间,同心者有几?虽上意亦未知所定也,而轻导人主以诛戮臣下,他日手滑,虽吾辈亦未敢自保也。”弼终不以为然。其后,两人不安于朝,相继出使。弼还自河北,及国门,不许入,未测上意,比夜,彷徨不能寐,绕床叹曰:“范六丈,圣人也。” (136)

范仲淹首先摆出不轻杀臣下的祖宗家法,说这是“盛德之事”,不可轻易破坏,然后又说同僚之间,支持变法的人不多,而且仁宗对我们的信任度并不坚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引导皇帝动辄诛戮臣下,他担心当这种做法一旦成为皇帝的习惯(“手滑”),等到我们失势时,也难保不遭此厄运。富弼对于范仲淹的劝说不以为然,但后来两人相继被打压,出使西北。富弼于庆历五年正月从河北宣抚归来,在到达开封城门外时,朝廷告知富弼不许进城,于城外过夜,等候处理。原因是“右正言钱明逸希得象等意,言弼更张纲纪,纷扰国经,凡所推荐,多挟朋党,心所爱者尽意主张,不附己者力加排斥,倾朝共畏,与仲淹同” (137) 。富弼此夜担惊受怕,彷徨不能寐,因为不知身家性命会遭受怎样的命运。面对如此残酷的朋党迫害,他终于醒悟,明白了范仲淹“他日手滑,虽吾辈亦未敢自保也”那句话的深义,于是说出了“范六丈,圣人也”的惊天感叹!

范仲淹的“顾避”正在于此。他锐意于变法事业,并为此付出了极大心血,但他不敢放手一搏,坚持其变法主张,同反对派抗争到底,而是一旦遇到阻力,他就选择了忍让,退出权力中心。他之所以作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他清楚,如果没有皇帝的坚定信任和支持,变法事业是难以进行的,弄不好还会遭到残酷的身心迫害。事实也是这样,尽管变法开始时,“上方信向仲淹等,悉用其说” (138) ,但随着朋党之论“谤毁浸盛”,仁宗就发生了动摇,并多次下诏打压革新派。

关于庆历新政失败的原因,古往今来也有许多人关注革新派自身的弱点这一问题。其中主要的着眼点,是认为革新派的一些言论和做法,有激化朋党之争的嫌疑。如对石介的《庆历圣德颂》,范仲淹、韩琦和孙复当时就认为不妥,后人也多有非议,南宋叶适认为:

徂徕石守道作《庆庆圣德颂》,后世莫能定其是非,按《烝民》《韩奕》《崧高》《江汉》,皆指一人为一诗,其词优游,无克厉迫切之意,故曰:“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惟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鳏寡,不畏强御。”抑扬予夺,至此极矣。仲淹方有盛名,举世和附,一旦骤用,出人主意,比仲山甫宜若无愧,颂之可也。而介所讲未详,乃以二十年间否泰消长之形与当时用舍进退之迹尽于一颂,明发机键,以示小人,而导之报复,易所谓:“翩翩不富”,“城复于隍”,若合契符,宜其不足以助治,而徒以自祸也。介死最为欧阳氏所哀,序外制视颂,语不少异,然则修所见,亦与介同者耶。 (139)

叶适借《诗经》和《周易》立言,皆在讲抑扬有度、不骄不馁的做人道理。而石介却激狂不已,他对范仲淹等人过分颂扬,对夏竦等人则过分贬斥,这不但无助于新政的推行,反而授人以柄,招致报复。叶适还认为,欧阳修当时的见识与石介无异,也激化了朋党矛盾。

欧阳修的《朋党论》,认为“朋党之说自古有之”,他阐明了君子党与小人党的区别,认为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以同利为朋”;人君“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欧阳修此说区别了君子党与小人党,不再一概视朋党为贬义,似有新意。但问题是,他既然承认了君子有党,这就为反对派以朋党之名攻击革新派提供了口实。另外,欧阳修着重从道德角度阐明了君子党与小人党的区别,他说:

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 (140)

欧阳修站在道德的高地,视反对派为见利忘义、道德低下的小人,视革新派为重义轻利、道德高尚的君子,这就把政治问题从根本上归之于伦理道德问题了。这种政治伦理化倾向,抹杀了政治的独立性和固有规律,把本应从政治、法律和行政角度对政治人物进行评价的客观标准,泛化为一种道德标准,这种道德标准通常表现为君子与小人(忠与奸、正与邪)的分野,这个分野不仅意味着人性的善恶对立和道德的高下判别,也意味着政治的正确与否和法律的是非曲直。而道德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君主的好恶和舆论的倾向,因而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故以此标准品评人物,很难得出客观的结论,而往往导致无谓的朋党之争,这正是君子小人之辨的不合理之处,反映了传统社会的人治特征,也说明传统的政治理论存在严重缺陷。欧阳修的《朋党论》,仍然从君子与小人、忠与奸、正与邪的道德视角褒贬人物,完全承袭了人治主义的思想理论缺陷,在实践中导致了反对派的激烈反弹,于是朋党之争愈演愈烈,导致新政诸贤被相继斥逐。朱熹在谈到仁宗朝的朋党问题时曾说:

然尝反覆史传,切谓党祸之作固小人之罪,而希君子之风,附君子之名,不得尽辞其责。故尝妄为之说曰:党论之始倡,蔡襄贤不肖之诗激之也;党论之再作,石介一蘷一契之诗激之也;其后诸贤相继斥逐,又欧阳公邪正之论激之也。何者?负天下之令名,非惟人情不堪,造物亦不吾堪尔。吾而以贤自处,孰肯以不肖自名?吾而以蘷契自许,孰肯以大奸自辱?吾而以公正自褒,孰肯以邪曲自毁哉?如必过为别白,私自尊尚,则人而不仁,疾之已甚,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安得不重为君子之祸?孙复谓祸始于此,仲淹谓怪鬼坏事,韩琦亦谓天下事不可如此,其亦有先见云耳。 (141)

朱熹认为蔡襄的《四贤一不肖》诗、石介《庆历圣德颂》、欧阳修的《朋党论》,都激发了朋党之争,使新政遭受挫折,并“重为君子之祸”,故诸君子对于党争局面的形成“不得尽辞其责”。朱熹指出,上述诸君以贤与不肖、忠与奸、邪与正之类的话语褒贬人物,令人难以接受,这是党争形成的深层根源。

今人王瑞来先生指出:

上述蔡襄、石介、欧阳修之所为,谁也不会怀疑他们的良好愿望,但客观效果却走向了良好愿望的反面,事与愿违,使整个改革事业招致失败。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失败了,并不是因为改革的纲领、内容、方式失误,而是由于策略上注意不够以及同道者的激进与不协调。其教训是够惨痛的,也是令人惋惜的。 (142)

范仲淹对于同道者的激进也是有所认识的。石介是范仲淹的积极拥护者,但范仲淹对石介的狂士作风深为不满。庆历三年四月,范仲淹和韩琦被任命为枢密副使,在自陕西回京途中,二人看到了石介的《庆历圣德颂》,颇为惊讶感叹“为此怪鬼辈坏之也”。范仲淹说石介坏事,原因是其《庆历圣德诗(颂)》所表达的忠、邪观念太过分明——即“忠邪太明白”。 (143) 他是了解石介性格的。庆历新政时期,范仲淹任参知政事,余靖等推荐石介为谏官,范仲淹并不同意,他认为石介人虽刚正,但性格偏激,他若为谏官,必定言辞激烈,处处吹毛求疵,稍不如意,说不定会以头抢地、誓死力争。 (144) 石介这种偏激不知变通的性格,就是因“忠邪太明白”而导致的。

范仲淹对于新政的失败是难以释怀的。庆历八年,贬知邓州的范仲淹,给他的好友当时的三司使叶清臣写了一封信,其中有言:“某出于孤平,感遇非浅,亦尝面陈君天下之计,而应和者寡,故不得行。及其居外,固当不复为言” (145) ,这显然是在反思新政。王瑞来先生也认为,此信“正是对庆历新政失败原因的总结” (146) 。现摘录此信的相关内容如下:

某启。近辱真诲,答以报之。自信之心,弗改于旧。此金石其诚,对明神而无愧。天下识者所以返道卿之高,正为此矣。然国之安危存亡,系于其人。正人安则王室隆,正人危则天下忧。故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所以身安而国家可保,岂特厚于己耶?汉李膺之徒,黑白太明,而禁锢戮辱。虽一身洁清,千古不昧,奈何邪正相激,速天下之祸,汉室亦从而亡之。仆以为与国同忧之人,宜弗为也。如与国存亡,则有视死于鸿毛者,岂特其轻己耶?今上睿圣至仁,惟股肱协德,则尧舜同功,天下为寿。前者数君子感遇激发,而高议直指,不恤怨谤,及群毁交作,一一斥去。虽自信于心,未足为耻,使太上用忠之意,谓吾道无可信者,此不为重乎?道卿能不鉴此?宜其与国同优,无专尚名节,而忘邦家之大,则天下幸甚幸甚!不宣。某顿首。 (147)

范仲淹说东汉的李膺等“清流”士人,尽管一身洁清,逾千载而不会湮灭,却因处世“黑白太明”,引起邪正相激的内耗,不但身遭禁锢戮辱,也致汉室速亡。范仲淹认为李膺之辈并不是“与国同忧之人”,他们的做法是不值得后人效仿的。他反思汉代这一场“党锢之祸”,由此联想到,前些年支持新政的诸君子“感遇激发,高议直指,不恤怨谤”,这些做法也是“黑白太明”,结果导致党争连绵不绝,诸君子被“一一斥去”,新政夭折。所以他说君子不注重保护自己、不能有所包容而“专尚名节”,实为“忘邦家之大”,因为“国之安危存亡,系于其人”,故人在政在,人亡政息,君子只有“身安而国家可保”。

总之,庆历新政夭折的根本原因在于宋仁宗的动摇。他一方面恪守祖宗家法,深惧党祸,加之听信反对派捏造的朋党谗言,故对范仲淹始从终弃;另一方面,他惯于守成,缺乏变革的勇气,并非大有为之君,故当内外威胁逐步消减,统治趋于稳定时,他便锐气顿消,不再支持改革。而反对派则挥舞“朋党”大棒,要么公报私仇、意气用事,对“范党”置之死地则而后快,如夏竦之流;要么迎合仁宗旨意,僵化保守,老于世故,对革新派和新政百般攻击,以图进用,如章得象和钱明逸之流。革新派则因“黑白太明”的弱点,缺乏政治策略,进一步激化了党争,这也是新政失败的重要原因。

二、 “庆历新政”的历史影响

钱穆先生在谈及宋代学术和宋学精神时曾指出:“宋学精神,厥有两端:一曰革新政令,二曰创通经义,而精神之所寄则在书院。革新政治,其事至荆公而止;创通经义,其业至晦庵而遂。而书院讲学,则其风至明末之东林而始竭。” (148) 钱穆先生对宋学精神所作的概括可谓高屋建瓴,他所说的“革新政令”,是指北宋的革新变法运动;而所谓的“创通经义”,则是指宋儒的理论创新。不过钱穆先生在此并未提及范仲淹与此“两端”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范仲淹与此“两端”无关。事实上,范仲淹与此“两端”的关系都很密切,如他发动和领导的“庆历新政”,就是北宋“革新政令”的最初实践,并直接影响了后来的“熙宁变法”。故北宋的“革新政治”,始于范仲淹而止于王安石;就宋儒之“创通经义”而言,范仲淹是当之无愧的开创者,而王安石的新经义之作,乃是其中最有建树者。可见,从钱穆先生所概括的宋学精神之“两端”来看,王安石都是范仲淹的继承者。

非常可贵的是,范仲淹并未将“革新政令”和“创通经义”视为彼此割裂的“两端”,而视二者为体用一源的关系,其中“经义”为体,“政令”为用,体用并进,不可偏颇,此为“明体达用之学”所倡导的治学原则。“明体达用之学”本为胡瑗创立的“分斋”教学法,所谓“分斋”即将课程分为“经义”与“治事”两斋,“经义”属于明体之学;“治事”属于达用之学。但由于受范仲淹的推崇,在庆历新政时期,各州郡学都普遍实行了“分斋”教学法。可见,在宋学的开创阶段,范仲淹倡导“经义”与“治事”的不可分离,这无疑是对儒家“内圣外王”思想的深刻体认,其中“经义”为“内圣”;“治事”为“外王”,主张“经义”与“治事”的统一,构成了宋儒的真精神。以此来看,在北宋诸儒中,能够真正继承范仲淹既勇于“革新政令”又勇于“创通经义”的其实是王安石。事实上,王安石于此“两端”皆有卓越的发挥和贡献,并且也倡导经世致用之学,主张“经术正所以经世务” (149) ,这正是范仲淹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关于王安石与范仲淹、胡瑗等宋初诸儒的思想联系,钱穆先生还曾指出:

刘静春谓:“介甫不凭注疏,欲修圣人之经,不凭今之法令,欲新天下之法,可谓知务。”又曰:“后之君子,必不安于注疏之学,必不局于法令之文,此二者既正,人才自出,治道自举。”以此评介甫,良为谛当。“修圣人之经”,即安定之经义其体也;“新天下之法”,即安定之时务其用也。安定存其说于学校,希文、永叔、介甫欲见其续于朝廷,彼其措心设意,夫岂相远? (150)

清人刘静春肯定王安石在经术、政治方面的创新精神,认为王安石“修圣人之经”“新天下之法”为“可谓知务”。钱穆先生认为刘静春对王安石的评论“良为谛当”,并补充说王安石的“修圣人之经”“新天下之法”与安定的明体达用之说精神一致,也与范仲淹和欧阳修的心意接近。

但令人遗憾的是,自王安石变法以后,北宋的经术与政事就产生了分离。钱穆先生曾指出:“大抵荆公新法以前,所重在政事;而新法以后,则所重尤在经术。……迄乎南宋,心性之辨愈精,事功之味愈淡。” (151) 因此可以说,王安石变法以后的宋学发展,是背离了范仲淹及“宋初三先生”所确立的“明体达用之学”的基本精神的。

范仲淹执政的庆历年间,是北宋社会矛盾与政治危机深重的时代。社会危机的深重,使他认识到只有进行深入的改革,国家才有出路。范仲淹提出了“端本澄源”的十项改革措施:一曰明黜陟;二曰抑侥幸;三曰精贡举;四曰择官长;五曰均公田;六曰厚农桑;七曰修武备;八曰减徭役;九曰覃恩信;十曰重命令。范仲淹这十项措施的前四项是改革科举,任用贤人,除冗官,省恩荫,以及厘定官吏的升迁;第五、 六项是调整达官显宦对土地的占有和振兴农业;第七项是加强军备;第八项是减轻剥削;第九、十项是建立政府信用,令行禁止。这十项措施,虽然还比较粗疏而不够精密,但事涉吏治、人才选拔、农业发展、军备、政府办事效率等问题,这些都是当时异常突出,不得不革、不得不变的事。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庆历新政推行不到半年,即遭失败。

王安石虽比范仲淹小三十三岁,其主要政治活动亦在庆历改革的二十多年之后,但他对北宋时局的看法与忧虑却与范仲淹相同。嘉祐四年(1059年),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的万言书中说:

臣窃观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夙兴夜寐,无一日之懈,声色狗马、观游玩好之事,无纤介之蔽;而仁民爱物之意,孚于天下,而又公选天下之所愿以为辅相者,属之以事,而不贰于谗邪倾巧之臣。此虽二帝、三王之用心,不过如此而已,宜其家给人足,天下大治。而效不至于此,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此其故何也?患在不知法度故也。 (152)

王安石对时局的看法,与范仲淹的“官壅于下,民团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炽”是相同的,其要求政治改革的思想,亦与范仲淹息息相通。综观王安石的熙宁诸法,如均输、青苗、免役、市易、农田水利、方天均税、贡举、保甲、将兵等法,亦涉政治、财政、选举、农桑、军备等领域,与范仲淹一样,其意亦在立法度,外抗夷狄,富国强兵,强化君权。王安石的熙宁变法,无疑受到了范仲淹庆历变法的影响,不过范仲淹的庆历新政,突出吏治变革,而王安石变法则以理财为先,两者路径选择有所差异,但殊途同归。可以说,王安石变法是庆历新政的继续和深化,但其规模较大,实行有年,故比庆历改革对社会更有震撼性,对后世的影响更大。

王安石是“庆历新政”的积极拥护者。范仲淹于庆历三年主持新政时,王安石中进士刚一年,在扬州任签书淮南判官。这年三月,王安石曾回临川探亲,途中读邸报得知韩琦、范仲淹自陕西召为枢密副使时,他非常兴奋,写下了《读镇南邸报癸未四月作》一诗:

赐诏宽言路,登贤壮陛廉。

相期正在治,素定不烦占。

众喜夔龙盛,予虞绛灌憸。

太平讵可致,天意慎猜嫌。 (153)

是月,石介作有《庆历圣德颂》。王安石此诗亦表达了为富弼、韩琦、范仲淹、杜衍同居政府的欢呼和对新政的期待,同时对新政的前途亦有担忧。

另外,王安石的父亲王益与范仲淹为同年进士。王安石于皇祐元年知鄞县时,范仲淹知杭州,两人咫尺之隔,且有书信往来。对于心仪已久的父执前辈,王安石依例先上状:

某此者之官敝邑,取道乐郊,引舟将次于近圻,敛板即趋于前屏。瞻望麾戟,下情无任。 (154)

状文表达了渴望拜见范公的心情。在得到范公书后,王安石回两启谢之。其一《谢范资政启》云:

窃陶大化,瞻若重霄,执讯隆堂,近修于常礼,占辞记室,屡致于尊光,赐逾褒衮之荣,仰极高山之咏。恭想镇海都会,宣国福威,御六气之和,荐百嘉之祐。伏惟某官,道宗当世,名重本朝,思皇廊庙之材,均逸股肱之郡,即还大政,以泽含生。某客迹海滨,被光台照,童乌署第,夙荷于揄扬,立鲤联荣,复深于契眷,幸当栖芘,以处钧成。 (155)

启文极力赞颂了范公的道德功业,表达了仰慕之情,并感谢范公的“深于契眷”。其二《上杭州范资政启》云:

某近游浙壤,久揖孤风,当资斧之无容,幸曳裾之有地。粹玉之彩,开眉宇以照人;缛星之文,借谈端而饰物。羁琐方嗟于中路,逢迎下问于翘材,仍以安石之甥,复见牢之之舅。兹惟雅故,少稔燕间,言旋桑梓之邦,骤感神庥之咏。写吴绫之危思,未尽攀瞻;凭楚乙之孤风,但伤间阔。恢台贯序,虚白调神,祷颂之私,不任下恳。 (156)

据贾三强先生考证:“此文必作于皇祐二年王安石解知鄞县事,返归故乡临川,又赴杭州后作。” (157) 刘成国先生据此认为:“详启意,公本年自临川如钱塘,因资斧无容,曾谒范仲淹,颇受礼遇”,又认为王安石在《祭范颍州文》中所说的“矧鄙不肖,辱公知尤”,“当非泛泛而言”,范仲淹与王安石“相知颇深,固不仅一面之缘而已”。 (158) 刘先生所论极是。

皇祐四年(1052年)范仲淹去世,时任舒州通判的王安石极为悲痛,他满怀地深情地写下了《祭范颍州文》,对范仲淹一生的功绩和忠贞品质给予了赞颂,表达了深深的缅怀之情。其文云:

呜呼我公,一世之师。由初迄终,名节无疵。明肃之盛,身危志殖。瑶华失位,又随以斥。治功亟闻,尹帝之都。闭奸兴良,稚子歌呼。赫赫之家,万首俯趋。独绳其私,以走江湖。士争留公,蹈祸不慄。有危其辞,谒与俱出。风俗之衰,骇正怡邪。蹇蹇我初,人以疑嗟。力行不回,慕者兴起。儒先酋酋,以节相侈。

对范仲淹的乐观豁达精神,王安石极为敬佩:

公之在贬,愈勇为忠。稽前引古,谊不营躬。外更三州,施有余泽。如酾河江,以灌寻尺。宿赃自解,不以刑加。猾盗涵仁,终老无邪。讲艺弦歌,慕来千里。沟川障泽,田桑有喜。

对范仲淹抗御西夏的功业,王安石极表赞誉:

戎孽猘狂,敢我疆。铸印刻符,公屏一方。取将于伍,后常名显。收士至佐,维邦之彦。声之所加,虏不敢濒。以其余威,走敌完邻。昔也始至,疮痍满道。药之养之,内外完好。既其无为,饮酒笑歌。百城晏眠,吏士委蛇。

对范仲淹庆历改革的失败,王安石深表惋惜:

上嘉曰材,以副枢密。稽首辞让,至于六七。遂参宰相,厘我典常。扶贤赞杰,乱冗除荒。官更于朝,士变于乡。百治具修,偷堕勉强。彼阏不遂,归侍帝侧。卒屏于外,身屯道塞。谓宜耇老,尚有以为。神乎孰忍,使至于斯!盖公之才,犹不尽试。肆其经纶,功孰与计?

对范仲淹廉洁自律、好善乐施的品行,王安石深表敬意:

自公之贵,厩库逾空。和其色辞,傲讦以容。化于妇妾,不靡珠玉。翼翼公子,弊绨恶粟。闵死怜穷,惟是之奢。孤女以嫁,男成厥家。孰堙于深?孰锲乎厚?其传甚详,以法永久。硕人今亡,邦国之忧。矧鄙不肖,辱公知尤。承凶万里,不往而留。涕哭驰辞,以赞醪羞。 (159)

从全文来看,王安石对范仲淹一生的事迹及品行了然于胸,可谓相知甚深。在祭文的结尾,王安石还说“矧鄙不肖,辱公知尤”,这也表明范仲淹生前曾关怀、帮助过他,他们之间的交往及渊源是很深的,故他“涕哭驰辞,以赞醪羞”。

关于范仲淹的历史影响及与王安石的思想联系,高克勤先生曾深刻地指出:

范仲淹以其非凡的改革实践影响当时,又以其高尚的人格垂范后世,使后来者受到沾溉,给后来者以深刻的启示。王安石就是后来者中杰出的一位,他既亲受范仲淹的教诲,又与范仲淹有着相同的理想抱负,更有与范仲淹相近的遭际,与范仲淹一样在历史上烙下了自己的印迹。因此,探讨范仲淹与王安石的关系,比较其改革的异同,是极有意义的。 (160)

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与范仲淹的庆历新政一样,最后都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是不同的。庆历新政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反对派的阻挠和仁宗的退缩。新政自庆历三年九月范仲淹提出改革方案,到次年为夏竦、内侍蓝元震以朋党罪名所伤,新政受阻,再到庆历五年初范仲淹被罢为止,前后只有一年多时间。新政方案虽被仁宗采纳,颁行全国,但并未大力实行,故在当时和后世影响并不大。王安石变法则不一样,新法的推行,开始虽遭到司马光等人的阻挠和反对,但神宗支持力度很大,故在王安石执政期间,反对派被贬被革,司马光居洛阳,富弼出判亳州,韩琦出任相州,基本力量已被拆散,新法得以施行。从根本上说,新法后来的失败,主要原因在于变法派内部的分裂与支持者宋神宗的去世。王安石变法,如从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创设制置三司条例司算起,至宋哲宗元祐更化(1086年)为止,前后共持续了十七八年时间,这是庆历革新不能比拟的。故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熙宁改革的影响远不是庆历改革可以同日而语的。

(1) 《长编》卷一百四十。

(2) 《宋史》卷一百七十三《食货上一·农田》。

(3)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563页。

(4) (宋)王明清:《挥麈录·余话》卷一。

(5) 《宋史》卷二百八十七《王嗣宗传》。

(6) 《宋史》卷一七三《食货上一·农田》。

(7) 《长编》卷一三一,庆历元年二月戊戌。

(8) 参见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9) 《宋史》卷一七四《食货上二·方田赋税》。

(10) 《范文正公集补编》卷一《论转运得人许自择知州》,《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665页。

(11) 《宋史》卷一七七《食货上五·役法上》。

(12) 《长编》卷八十,大中祥符六年六月甲子。

(13) 《宋史》卷一七三《食货上一·农田》。

(14) 《宋史》卷一七四《食货上二·方田赋税》。

(15) 《宋史》卷一七七《食货上五·役法上》。

(16)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四十五《通进司上书》,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641页。

(17) 《范文正公集逸文》,《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687页。

(18) 《长编》卷一百一八,景祐三年五月戊戌。

(19) 《儒林公议》卷上。

(20) 《长编》卷一百二十六,康定元年二月丙午。

(21) 《长编》卷一百二十六,康定元年二月壬辰。

(22)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四十六《准诏言事上书》,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646页。

(23) 《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奏议许怀德等差遣》,《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14页。

(24) (宋)苏舜钦:《苏舜钦集》卷一十《答杜公书》。

(25) 《长编》卷一百四十五,庆历三年十二月庚申条。

(26) 《长编》卷一百四十五,庆历三年十一月辛巳条。

(27) 《长编》卷一百四十五,庆历三年十一月辛巳。

(28) 《长编》卷一百四十五,庆历三年十二月庚申。

(29) 《范文正公集补编》卷一《论转运得人许自择知州》,《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665页。

(30)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九十八《再论王伦事宜札子》,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511页。

(31) 《长编》卷一百三十九,庆历三年正月丙申。

(32) 《长编》卷一百四十,庆历三年三月癸巳。

(33) 《长编》卷一百十八,景祐三年五月丙戌。

(34) 《长编》卷一百十八。

(35) 《长编》卷一百二十一。

(36) 同上。

(37) 《长编》卷一百四十。

(38) 《长编》卷一百四十二。

(39) (宋)苏辙:《栾城集》卷三十六《论台谏封事留中不行状》。参见《苏辙集》,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23—624页。

(40) 《长编》卷一百十四。

(41) (宋)宋祁:《景文集》卷二十六《上三冗三费疏》。

(42) 《长编》卷一百二十三。

(43) 《宋史》卷一百七十九《食货下一·会计》。

(44) 《长编》卷一百四十一。

(45) 《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奏乞择臣僚令举差知州通判》《续奏乞于职官令录中举充京官知县》,《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492、498页。

(46) 《长编》卷一百四十一。

(47) 《长编》卷一百四十一。

(48) 《长编》卷一百四十一。

(49) 参见《长编》卷一百四十三。

(50) 《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473—486页。

(51) 《长编》卷一百四十一,庆历三年五月乙未。

(52) 以上引文均见范仲淹《十事疏》之“明黜徙”部分。

(53) 《长编》卷一百四十四。

(54) 《长编》卷一百五十四,庆历五年二月辛卯。

(55) 《长编》卷一百五十四,庆历五年二月乙卯。

(56) 《宋史》卷三百一十四《范仲淹传》。

(57) 以上引文均见范仲淹《十事疏》之“抑侥幸”部分。

(58) 《长编》卷一百四十五。

(59) 《长编》卷一百四十五,庆历三年十一月丁亥。

(60) 《长编》卷一百五十四,庆历五年二月辛卯。

(61) 方健先生认为:“通常,余靖被视为改革集团中的一员,但从他在庆历新政中表现看却是颇可稽疑。”参加《范仲淹评传》第231页。

(62)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百七《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626—1627页。

(63) 以上引文均见范仲淹《十事疏》之“精贡举”部分。

(64) 《长编》卷一百四十七,庆历四年三月甲戌。

(65) 《长编》卷一百四十七,庆历四年三月乙亥。

(66) 《长编》卷一百四十七,庆历四年三月乙亥。

(67)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十六《学校考七》。

(68) 《长编》卷一百四十七,庆历四年三月乙亥。

(69) 《长编》卷一百五十五。

(70) 《长编》卷一百六十四。

(71) 以上引文均见范仲淹《十事疏》之“择官长”部分。

(72) 《范文正公文集》卷九《上执政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84—186页。

(73) 《宋史》卷十一《仁宗·三》。

(74) 《长编》卷一百四十四,庆历三年十月丙午。

(75) 《年谱》庆历三年。

(76) 《长编》卷一百五十七,庆历五年十月辛酉。

(77) 以上引文均见范仲淹《十事疏》之“均公田”部分。

(78) 《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奏重定职田顷亩》,《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17—519页。

(79) 《长编》卷一百四十五,庆历五年十一月壬辰。

(80) 以上引文均见范仲淹《十事疏》之“厚农桑”部分。

(81) 海内外学者视“厚农桑”为一项并未实施的新政内容。但方健先生从《宋大诏令集》和《宋会要》中发掘整理出一道“劝农诏”史料,据此认为“厚农桑”之策“不仅实施了,而且有很丰富的内容”。参见方健《范仲淹评传》,第253—256页之内容。

(82) 《长编》卷一百四十三,庆历三年九月丁卯。

(83) 以上引文均见范仲淹《十事疏》之“修武备”部分。

(84) 《长编》卷一百四十三,庆历三年九月丁卯。

(85) 以上引文均见范仲淹《十事疏》之“减徭役”部分。

(86) 《长编》卷一百四十九,庆历四年五月己丑。

(87) 以上引文均见范仲淹《十事疏》之“覃恩信”部分。

(88) 以上引文均见范仲淹《十事疏》之“重命令”部分。

(89) 《宋史》卷三一四《范仲淹传》。

(90) 《长编》卷一百五十,庆历四年六月壬子。

(91)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二十一《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511页。

(92) 《范文正公褒贤集》卷一《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944页。

(93) 《长编》卷一百一十八,景祐三年五月丙戌。

(94)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六十八《与高司谏书》,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990页。

(95) 王瑞来:《试论导致庆历新政失败的一个因素——读范仲淹致叶清臣信》,《学术月刊》1990年第9期。

(96) 《长编》卷一百二十,景祐四年十二月壬辰。

(97) 《长编》卷一百二十二。

(98) 杨光:《政治过程与历史书写——景祐三年范仲淹被贬事件发微》,《北京社会科学》2019年第12期。

(99) 《长编》卷一百二十六,康定元年二月癸丑。

(100) 《长编》卷一百四十,庆历三年三月丙申条。

(101) (宋)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卷一《庆历圣德颂并序》,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7页。

(102) (宋)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卷一《庆历圣德颂并序》,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页。

(103) 《言行拾遗事录》卷一《范韩斥石介诗》,《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805页。

(104) 《四库全书题目总要》卷一百五十二集部五《徂徕集》。

(105) (宋)高晦叟:《珍惜放谈》卷下,四库全书本。

(106)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三十四《徂徕石先生墓志铭》,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507页。

(107) 《长编》卷一百四十八,庆历四年四月戊戌。

(108) 《长编》卷一百四十八,庆历四年四月戊戌。

(109) 《长编》卷一百四十八,庆历四年四月壬寅。

(110) 《长编》卷一百四十三,庆历三年九月丁卯。

(111) 《长编》卷一百五十,庆历四年六月壬子。

(112) 《长编》卷一百五十一,庆历四年八月甲午。

(113) 《宋史》卷三百一十四《范仲淹传》。

(114) (宋)苏辙:《龙川别志》卷上。

(115) 《长编》卷一百五十,庆历四年六月壬子。

(116) 《长编》卷一百五十一,庆历四年八月甲午。

(117) 《长编》卷一百四十三,庆历三年九月丁卯。

(118) 《长编》卷一百四十三,庆历三年九月丁卯。

(119) 《长编》卷一百二十二,宝元元年十月丙寅。

(120) 《长编》卷一百四十八,庆历四年四月戊戌。

(121) 《长编》卷一百五十,庆历四年六月壬子。

(122) 《长编》卷一百五十四,庆历五年正月乙酉。

(123) 《长编》卷一百五十三。

(124) 诸葛忆兵:《论范仲淹与宋仁宗之关系》,《江苏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125) (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二十。

(126) 《长编》卷一百五十四,庆历五年正月乙酉。

(127) 《长编》卷一百五十四,庆历五年正月乙酉。

(128) 《长编》卷一百五十四。

(129) (宋)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一百七《论两制以上罢举转运使副省府推判官等状》,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624页。

(130)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百一《论乞主张范仲淹富弼等行事札子》,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553—1554页。

(131) 《长编》卷一百五十五,庆历五年三月己未。

(132) 《长编》卷一百五十五,庆历五年三月辛酉。

(133) 《长编》卷二百二十一,熙宁四年三月戊子。

(134) (宋)司马光:《传家集》卷六十四《功名论》,四库全书本。

(135) 《长编》卷一百四十三,庆历三年九月丁卯。

(136) 《长编》卷一百四十五,庆历三年十一月辛巳。

(137) 《长编》卷一百五十四,庆历五年正月乙酉。

(138) 《长编》卷一百四十三,庆历三年九月丁卯。

(139) (宋)叶适:《习学记言》卷四十九,四库全书本。

(140)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十七《朋党论》,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297页。

(141) 《范文正公褒贤集》卷五《朱文公论吕范交隙》,《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064页。

(142) 王瑞来:《试论导致庆历新政失败的一个因素——读范仲淹致叶清臣信》,《学术月刊》1990年第9期。

(143) 《言行拾遗事录》卷一《范韩斥石介诗》,《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805页。

(144) (宋)魏泰:《东轩笔录》卷十三。

(145)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一《与省主叶内翰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29页。

(146) 王瑞来:《试论导致庆历新政失败的一个因素——读范仲淹致叶清臣信》,《学术月刊》1990年第9期。

(147)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一《与省主叶内翰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30页。 

(148)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页。

(149)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传》。

(150)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5页。

(151)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6页。

(152) (宋)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一《上皇帝万言书》,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页。

(153) (宋)王安石著,(宋)李壁注,李之亮补笺:《王荆公诗注补笺》,巴蜀书社2002年版,第451页。

(154) (宋)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二十三《上范资政先状》,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68页。

(155) (宋)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二十四《谢范资政启》,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70—271页。

(156) (宋)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二十三《上杭州范资政启》,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62页。

(157) 贾三强:《王安石文系年考》,《中华传统文化与新世纪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1年10月,第539页。

(158) 刘成国:《王安石年谱长编》(全六册),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一册第236—237页。

(159) (宋)王安石:《临川文集》卷八十五,四库全书本。

(160) 高克勤:《道宗当世名重本朝——简论范仲淹与王安石》,《苏州大学学报》2003年1月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