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儒家名节观的丰富和发展
范仲淹在反思和批判老庄“无名论”的基础上,又结合时代特点,丰富和发展了传统儒家的名节思想,形成了自己的名节观。范仲淹的名节观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范仲淹汲汲追求功名,试图通过博取功名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进而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和人生价值;另一方面,范仲淹注重节,他所追求的名,是体现着礼义廉耻的令名。
一、 士人意识的觉醒
范仲淹的“大厉名节”是士人意识觉醒的产物。在门阀士族观念遭到彻底荡涤的宋代,统治者实行礼遇士人的政策,出身寒门的读书人通过科举获得了较为平等的进入仕途的机会。士大夫们生活优渥,拥有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在政治上,统治者又特别实行“与士大夫共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 (57) 的策略,结果出现了“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58) 的局面。这些都极大地激发了读书人的功名心和社会责任感,促成了士人意识的觉醒。范仲淹在《上张右丞书》中,自陈生而为士是人生的大幸,因为士知书达理闻道,知晓忠孝仁义,故应有“益天下之心”并“垂千古之志”,追求不朽的“功名”。 (59)
范仲淹从不掩饰自己对功名的渴望。早在睢阳学舍读书期间,范仲淹写了其平生最早的一首诗,叫《睢阳学舍书怀》。诗云:“白云无赖帝乡遥,汉苑谁人奏洞箫?多难未应歌凤鸟,薄才犹可赋鹪鹩。瓢思颜子心还乐,琴遇钟君恨即销;但使斯文天未丧,涧松何必怨山苗?” (60) 诗中他虽以颜子自居,表达了安贫乐道的志趣,但对功名的向往还是很强烈的,其中的“帝乡”和“汉苑”意指金榜题名,被皇家录用,进而大有作为,不使斯文扫地。这个目标虽然遥远,但范仲淹对自己的能力充满自信,相信经过艰苦努力,这个目标一定会实现。
进士及第后的范仲淹心情极为愉悦。三十六年后,他在《寄乡人》一诗中自述道:“长白一寒儒,名登三纪余。百花春满路,二麦雨随车。鼓吹迎前道,烟霞指旧庐。乡人莫相羡,教子读诗书。” (61) 从诗中可以看出,范仲淹作为出身寒族的读书人,科举成功之后就受到了朝廷的隆礼重恩并拥有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这种金榜题名的荣耀显然也是范仲淹孜孜以求的。
范仲淹于天圣二年(1024年)写有《赠张先生》一诗,其中有诗句云:“有客淳且狂,少小爱功名。非谓钟鼎重,非谓箪瓢轻。素闻前哲道,欲向圣朝行。风尘三十六,未作万人英。” (62) 这是说自己从小狂傲,醉心功名,但无论贵贱荣辱,自己都会按照先哲的教诲,在圣明的时代努力前行。不过他感慨自己已经三十六岁了,但还未成为万人景仰的精英。范仲淹显然把成为“万人英”视为人生的目标。
据《东轩笔录》记载,范仲淹在睢阳学舍掌学时,穷愁潦倒的孙秀才(孙复)曾一再索游上谒,为其母索钱索米,范仲淹也一再慷慨相赠,多方提携,孙秀才因以成才,位列“宋初三先生”,也成就了范仲淹奖掖儒士的一段佳话。但对于人生的富贵贫贱,范仲淹还是发出了深深的感叹:“贫之为累亦大矣,倘因循索米至老,则虽人才如孙明复者,犹将汩没而不见也。” (63) 言下之意是:贫贱不可取,富贵是实现人生大业的基础。范仲淹绝不是甘于贫贱,只求坐而论道而不求闻达的无为书生,他在《依韵答梁坚运判见寄》一诗中说:“功名早晚就,裴度亦书生” (64) ,可见他是要出人头地、建功立业的,他向往的人格是传统儒家内圣外王式的、集立德立功立言于一体的君子人格。
范仲淹是旗帜鲜明地追求功名的,王瑞来先生也认为:“作为士大夫中的一员,范仲淹的功名心相当重。” (65) 这无疑是真知灼见。但方健先生认为,如果说范仲淹“受科举诱惑求功名富贵,实有贬低范仲淹,厚诬古人之嫌”。 (66) 笔者认为这个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称范仲淹追求功名富贵,并没有贬低范仲淹,更没有厚诬古人,这需要从儒家的义利观说起。
二、 儒家的义理之辨及对范仲淹名节观的影响
作为信奉儒家思想的读书人,热衷功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至于把功名视为获取个人荣华富贵的阶梯,还是把功名作为服务于家国天下的手段,这两者当然是有本质区别的。人们常把信奉前者的视为唯利是图的小人,其人格特点是只知为己而不知为人,只追求个人利益而忽略社会利益;而信奉后者的则是“博施与民而能济众” (67) 的圣人,其人格特点是只知为人而不知为己,只追求社会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但这只是一种理论的或逻辑的表达。事实上,这两者虽有区别,但往往又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 不可截然分割的。道家注重自我,强调为己,杨朱甚至有“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68) 的极端立场,这当然是儒家所反对的。但如果认为儒家只知为人而不知为己,只追求社会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只强调“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69) ,似乎君子就不能言利,这也是对儒家价值观的极大误解。
孔子反对唯利是图,主张以义制利,具有重义轻利的倾向,这是非常明确的,也为人们所熟知,故无须多论。但孔子并不反对合理的个人利益和个体价值追求。他曾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70) ,又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 (71) ,这些论述往往难以为人们所接受。孔子甚至还为“为己”正名,他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 (72) 这又怎么理解呢?难道孔子主张人应该为己吗?这不是自私吗?这是圣人的主张吗?是的,这就是孔子的主张。孔子主张人应从为己出发,然后“推”出为人,孔子认为这才是真实的人性。千百年来,人们为孔子的这句话打了无数的笔墨官司,说到底,很多人就是无法接受孔子关于为己与为人关系的论述。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更加注重“推”的作用,他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73) ,就是讲推己及人的道理,他甚至认为仁政就是君主推恩的结果。
总之,孔孟所倡导的是为己与为人的统一,以及在重视社会利益的前提下不否定个人利益的价值关怀。笔者认为,孔孟的这种价值关怀,不是对人性善的否定,而恰恰是对人性真实形态的肯定。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否定个人对功名富贵的追求,即便是像范仲淹这样“以天下为己任” (74) 的大儒和纯儒,他对个人利益和自我价值的追求,与对社会利益和社会价值的追求,在北宋那样一个特定的时代,也是达成了高度的统一的。他在与继父朱氏子弟的通信中曾说:“居官临满,直须小心廉洁。稍有点污,则晚年饥寒可忧也。” (75) 可见,范仲淹的廉洁自守,当然首先是出自为国为民的忠贞情怀,但也并非不包含任何个人功利的考量。
三、 范仲淹对儒家名节观的坚守
从传统的义利观出发,范仲淹认为,儒家先贤前圣虽然不否定利,但见利思义却是儒者必须坚持的操守,他曾在一封家书中说道:“凡见利处便须思患。老夫屡经风波,惟能忍穷,故得免祸。” (76) 范仲淹在此所说的“思患”即“思义”,这是说自己从未因穷而丧志,因能“忍穷”,故能“免祸”。范仲淹在另一封家书中也说:“虽清贫,但身安为重。家间苦淡,士之常也。” (77) 这是说士大夫要做到贫贱不能移,不可见利忘义,即使生活“清贫”,也要以义为重,这样方可“身安”,即心安理得。此为“士之常”,即士人必须遵守的原则。
名和利总是统一的。范仲淹认为儒家圣贤不仅不否定利,也不否定名;不仅不否定名,还近名、重名和爱名。为此,他从儒家经典中找出许多述论,如“立身扬名”“善不积不足以成名”“耻没世而名不称”“荣名以为宝” (78) 等,来证明先圣具有近名、重名和爱名的思想。他还专门写了《近名论》,其中说:
是三代人君已因名而重也。太公直钓以邀文王,夷齐饥死于西山,仲尼聘七十国以求行道,是圣贤之流无不涉乎名也。孔子作《春秋》,即名教之书也。善者褒之,不善者贬之,使后世君臣爱令名而劝,畏恶名而慎矣。 (79)
范仲淹说“三代人君已因名而重”“圣贤之流无不涉乎名”,这种重名论主张,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儒家积极入世,因名而重、以名为教的合理思想,但这在当时必定是令俗儒震惊的观点。他在《上资政晏侍郎书》中说自己“惟惧忠不如金石之坚,直不如药石之良,才不为天下之奇,名不及泰山之高” (80) ,就是近名、重名和爱名思想的强烈表达。但范仲淹也明确指出,圣贤所重所爱之名为“令名”,所谓“令名”即美名,而非“恶名”,如范仲淹曾说自己“耻佞人之名,慕忠臣之节”。 (81) 可见,他鄙视巧言谄媚、争风夺利的佞名,他渴慕的是敢于正道直言的圣贤之名。
总之,范仲淹是宋代具有道德节操的士大夫的典型代表,他铁骨铮铮、气节刚劲,秉承“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82) 的信念,以一生的身体力行,诠释了一位优秀士人所具有的完美名节。
(1)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页。
(2) 元好问:《遗山先生文集》卷三十八《范文正公真赞》,四库全书本。
(3) 《范文正公褒贤集》卷五《朱文公论范公》,《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048页。
(4)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570页。
(5) 《新五代史》卷五十四《冯道传》。
(6) (清)赵翼:《廿二史札记·五代幕僚之祸》卷二十二。
(7) 《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九《本朝三》。
(8) 《宋史》卷四百四十六《忠义传一》。
(9) 《朱子语类》卷四十七《论语》。
(10) 《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九《本朝三》。
(11) (宋)司马光:《传家集》卷十二《戏呈尧夫》。
(12) 《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
(13) (宋)志磐:《佛祖统纪》卷四十五《法运通塞志十七之十二》。
(14) (宋)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二十九《礼乐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35—336页。
(15) 郭学信:《宋代士大夫隐逸风尚时代特征谈论》,《宋史研究论丛》2016年12月31日版。第512—536页。
(16)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32页。
(17) 《长编》卷十七,开宝九年十月乙卯。
(18) 《长编》卷三十四,淳化四年十一月甲寅。
(19) 《长编》卷四十四,咸平二年正月乙丑。
(20) 《长编》卷六十八,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丁酉。
(21) (宋)程俱:《麟台故事》卷三《选任》。
(22)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693页。
(23) 刘咸炘:《史学述林·北宋政变考》,转引自郭学信:《范仲淹与北宋中期的儒学复兴》,《聊城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
(24) (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333页。
(25) 《宋史》卷四百四十六《忠义传一》。
(26) 《宋史》卷三百一十四《范仲淹传》。
(27)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355页。
(28) 《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944页。
(29) 《长编》卷一百十八,景祐三年五月。
(30) 《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九《本朝三》。
(31) 《朱子语类》卷四十七《论语》。
(32) 《范文正公褒贤集》卷一《祭范颍州文》,《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959页。
(33) 《新唐书》卷一百一十四《苏味道传》。
(34)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01页。
(35) 《长编》卷一百十八,景祐三年五月。
(36) 《锦绣万花谷》前集卷十一,引《魏王别录》。
(37) 《宋史》卷三百一十《王曾传》。
(38)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上资政晏侍郎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03页。
(39) 《范文正公文集》卷七《近名论》,《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32页。
(40) 同上。
(41)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上资政晏侍郎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03页。
(42) 《庄子·逍遥游》。
(43) 《庄子·养生主》,全句为“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44) 《范文正公文集》卷七《近名论》,《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32页。
(45)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上资政晏侍郎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05页。
(46) 《范仲淹全集》(下),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05—206页。
(47) 《范文正公尺牍》卷上《与朱氏》之六,《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600页。
(48) 《范文正公文集》卷九《上张右丞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80页。
(49)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一《与省主叶内翰书》(二),《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30页。
(50) 《范文正公文集》卷七《近名论》,《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32页。
(51) 《范文正公文集》卷七《帝王好尚论》,《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29页。
(52) 同上。
(53) 《范文正公文集》卷七《近名论》,《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32页。
(54)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上资政晏侍郎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03页。
(55) 《范文正公文集》卷七《近名论》,《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32页。
(56)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上资政晏侍郎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03页。
(57) 《长编》卷二百二十一,熙宁四年三月戊子。
(58) (宋)汪洙:《神童诗》。
(59)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页。
(60)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62页。
(61) 《范文正公文集逸文》之《律诗·寄乡人》,《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673—674页。据《年谱》记载,范仲淹此诗作于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进士及第后。但据王瑞来先生考证,此诗作于范仲淹进士及第后的三十六年或二十四年后,应为范仲淹晚年作品。参见王瑞来:《宋代士大夫主流精神论——以范仲淹为中心的考查》,《宋史研究论丛》第6辑,2005年4月版,第171页。
(62)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9页。
(63) (宋)魏泰:《东轩笔录》卷十四。
(64)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02页。
(65) 王瑞来:《宋代士大夫主流精神论——以范仲淹为中心的考查》,《宋史研究论丛》第6辑,2005年4月版,第177页。
(66) 方健:《范仲淹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5页。
(67) 《论语·雍也》。
(68) 《孟子·尽心上》。
(69) 《论语·里仁》。
(70) 《论语·述而》。
(71) 《论语·泰伯》。
(72) 《论语·宪问》。
(73) 《孟子·梁惠王上》。
(74) 《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九《本朝三》。
(75) 《范文正公尺牍》卷上《与朱氏》之三,《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99页。
(76) 《范文正公尺牍》卷上《与朱氏》之七,《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600页。
(77) 《范文正公尺牍》卷上《与朱氏》之九,《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600页。
(78)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上资政晏侍郎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03页。
(79) 《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9页。
(80) 《范文正公文集》卷十《上资政晏侍郎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01页。
(81) 《范文正公文集》卷九《奏上时务书》,《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72页。
(82) 《范文正公文集》卷一《灵乌赋》,《范仲淹全集》(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