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以诚著、德由明发”的心性论

第三节 “性以诚著、德由明发”的心性论

宋儒的使命是复兴儒学,在这个过程中,儒学本体论的建构是关键环节。不过,宋儒的主流——无论是程朱还是陆王二系,继承的都是思孟学派的道统,而思孟学派是以心性论见长的,故宋儒真正关心的其实是心性论问题,即道德性命问题。自先秦以来,思孟学派的心性论,主要体现为以性善论为基础的一套伦理道德学说和相应的礼乐制度,但其理论的形而上学(“性与天道”)不足问题却一直存在着,尽管子思和孟子等先儒也试图在人性与天道之间建立起超越的联系,但由于受传统“天人合一”思维模式的限制,这种努力并不成功。对此,杨儒宾先生曾指出:

孟子的立场大概是这样的:他的“良知”“性善”诸说都只是用在道德界,也只是用在人的世界,这两个概念没有牵涉到万物存在的问题。 (34)

到了汉唐时期,佛道的心性论大行其道,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以精致的本体论学说作为依托的心性论,较之儒家不完善的心性论更有理论的和思辨的魅力。因此,如何完善儒家的心性论,打通“性”与“天道”的壁垒,建立道德形而上学,就成为宋儒努力的方向。回顾宋代的哲学历程,我们应该认同这样的观点:“主流理学的主要议题集中在天道性命上面,‘天道’是形而上学的语汇,‘性命’则是心性论的语汇,理学思想中的形上学命题大抵是心性论的延伸,两相比较之下,心性论的问题更为根本。” (35)

作为北宋儒学复兴运动的先驱,作为对儒家价值观有深刻体认的一代大儒,范仲淹对于心性论在儒家思想中的根本作用是有着自觉的认识的。他之所以在泛通六经的基础上精研《周易》、看重《中庸》,就是想发掘这两部经典中潜在的但又“成形存存”的“道义之门”(《系辞》),从而建立起“天人会同”“诚明一体”的心性论思想体系。所以对范仲淹来说,“建立宇宙本体论只是一个基本前提,他的真正目的是建立人学本体论”。 (36)

范仲淹所建构的乾坤本体论,其施用范围是涉及整个存在领域的,当然也包括人类社会。他对《易兼三材赋》篇名的题解是“通彼天地人谓之易”,意为天地人三材有会通之处。故他在文中又说:“所以明乾坤之化育,见天人之会同者也。” (37) 意思是,人由乾坤本体所化育,那么天人之间就必然存在相通或相同(“会同”)之处。

强调“天人合一”是儒学的根本特征,但问题是怎样认识“天人合一”的本质。如上所述,先秦和汉唐之儒的“天人合一”思维模式是一种宇宙生成论的思维模式,天人之间的合一只是一种原始的、外在的、神秘的合一。以这种思维模式为基础的儒家思想,尽管也包含性命与天道相关联的一些内容,但都难以从本体论的角度论证和推衍心、性、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因为存在这个缺陷,所以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儒家的伦理道德学说始终没能从道德领域延伸到存在领域,这是儒家思想难敌以精致本体论为基础的佛道学说的根本原因。

而范仲淹所说的天人“会同”,是以其乾坤本体论为基础,体现的是本体论的思维模式,如他对四德说的阐发就有别于传统的四德说。传统四德说来自《周易》,《文言》将乾卦卦辞“元亨利贞”解释为“善之长”“嘉之会”“义之和”“事之干”四德,这是乾元之德,属于天德范畴。以天道言人道是《周易》的特点,故《文言》认为君子也要行此四德,即“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还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这是说人世间的大人要上合天德。这些都属于人德。可见,《文言》也试图将天德和人德联系起来,但由于《文言》并未明确说明天德的形上性质和人德的形下属性,也未明确说明天德与人德的体用关系,所以人德上合天德的必然依据是什么?如何上合?这些问题便也无法合理地回答,这说明传统的四德说存在思维弊端。范仲淹对传统四德说的思维弊端是有清醒认识的,他说:

卦有四德,曰元亨利贞。虽《文言》具载其端,后之学者或未畅其义,故愚远取诸天,近取诸物,复广其说焉。 (38)

范仲淹在此委婉地说后世学者未能明了《文言》的本意,实际上是对传统的四德说提出了批评。而他是如何“畅其义”的呢?

范仲淹从儒家的立场出发,将乾卦卦辞的“元亨利贞”阐释为“道之纯”“道之通”“道之用”“道之守”四德,认为四德是天的固有属性,所谓“惟《乾》《坤》之德,统其四者焉”即是此意。可见四德是天德,也是天道;但同时也是人德,也是人道。他说:

行此四者之谓道,述此四者之为教。四者之用,天所不能违,而况于人乎?况于万物乎?故君子不去也。

惟圣人体乾而行,……尧舜率天下以仁,乾元之君也。……体其元而兼其三者,……处必亲仁,元之基也。 (39)

文中“之谓道”“之谓教”的表述是来自《中庸》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可见,范仲淹是将《周易》与《中庸》结合在一起来相互印证和相互发明的。前句话的意思是:君子能够践行四德,把四德作为修养教化的目标和人生价值的实现。四德是天道的体现,因而具有普遍性,人禀受天道,将其内化为人的本性,故君子能够保有自己的本性。后句话的大意是:乾元之德为四德的最全面的表现,是为天地之仁德。因为天地之仁德与人性内在想通,故圣人能够体认乾元之德,回归善良本性,并将乾元之德所赋予的仁德发扬光大,直达天命之性。显而易见的是,范仲淹对于四德说的新阐释,已超越了在“天人合一”思维框架下议论天道和人道关系的旧传统,而开始从形上形下、本末体用的本体论维度来讨论道德心性问题了。

《省试自诚而明谓之性赋》和《南京府学生朱从道名述》是范仲淹阐释《中庸》的两篇文献。关于这两篇文献所表达的义理,有些学者单纯从儒家内圣外王的角度进行论说,如张陪高认为:“就《中庸》本身而言,有天人合一、 内圣外王、礼治与德治兼备等丰富思想。从整体上看,虽然范仲淹对《中庸》的诠释谈不上全面和系统,但是他对‘内圣外王’思想作了新的阐发。” (40) 笔者认为,范仲淹的《中庸》诠释,已从泛泛论述儒家内圣外王的伦理政治思想,发展到构建儒学心性本体论的哲学高度。

《省试自诚而明谓之性赋》是范仲淹较早论述心性论的文章,该文通过对《中庸》“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的诠释,表达了诚体为本、诚明谓性的心性论思想。

诚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关于诚的含义,牟宗三先生曾有精确的概括,他指出:

“诚”本真实无妄意,为形容名词,其所指目之实体即天道。天道以“生物不测”为内容,即以创生为内容。此作为实体之天道,即以诚代之亦无不可。故诚亦可转为实体字,而曰“诚体”。诚体者即以诚为体也。诚即是体,此即是本然,自然,而当然之天道。故《中庸》复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41)

牟宗三先生指出,“诚”本意为真实无妄,为普通形容名词,但用于哲学则指“诚体”,故“诚”为实体之天道。他认为《通书》第一章“以诚体合释乾道”,即“以《中庸》之‘诚’合释《易传》之《乾彖》” (42) 的诠释方法,是周敦颐本体论哲学的特征。牟宗三先生此说乃源自黄宗羲“周子之学以诚为本” (43) 的说法,的确抓住了宋明心性之学的本质。但牟先生认为北宋的心性之学“直接断自周濂溪” (44) ,这个看法是值得商榷的。

其实,范仲淹已经在“诚体”的意义上使用诚的概念了,他说:“存乎诚而正性既立,贯乎明而盛德乃宣”,“圣人生禀正命,动由至诚。发圣德而非习,本天性以惟明”,这是说,“诚”为人性之本,圣人所禀受的至诚天性,并不是在后天的道德践履中习得的,而是诚体以先天之圣德照明万物及人性的结果,故“性以诚著,德由明发”,“我性在斯,终存存而不竭”。可见,范仲淹所理解的诚,已不仅仅是指一种真实无妄的道德品质和主体精神,而与道一样,都是本体范畴。诚与道的区别在于:“诚”突出的是天道的价值意义,强调的是本体与人性的相感相通,此意亦如张载所言:“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正蒙·诚明篇》),故诚实为人性的道德形上本体;而道则为宇宙万物的本体。所以在论述心性论问题时,范仲淹视诚、性为相互发明的同质本体,其中诚为纯粹至善本体,是性之源,而性是诚体在人身之中的显现,表现为纯粹至善的人性。

范仲淹所理解的明,首先是指“诚”本体的澄明和显现,其次是指主体对本体的体悟和洞见,前者之明指的是“自诚而明”,后者之明指的是“自明而诚”。

关于“自诚而明”,范仲淹说:“究其本也,盖钟纯粹之精;及其显焉,乃著文明之德。岂不以自诚而明者,生而非常。” (45) 意思是,纯粹至善的本体之诚虽然无形,寂然不动,但感而遂通,广大清明,照乎天地,人性就是诚体的显现和澄明。故“自诚而明”,是指本体的自幽而明,体现的是道体下达、落实为道德心性的进路。

关于“自明而诚”,范仲淹说:“自明而诚者,学而有方?生而德者,实兹睿圣;学而及者,惟彼贤良。”范仲淹区分了学而知之和生而知之,对于生而知之的睿圣而言,纯良人性与天性完全统一,而对于普通贤良而言须择善而从,经过穷理尽性的修养工夫方可复现此诚体。故“自明而诚”,是指人性的自暗而明,体现的是主体上达、与道体合一的进路。不过,无论是“自诚而明”还是“自明而诚”,体现的都是诚明或诚性之间的显微无间、“有感必通”关系,两者虽双头回向,但又“殊途而同归,相须而成理”,由此达到了“由至诚而达至明” (46) 的境界。

在《南京府学生朱从道名述》一文中,范仲淹结合《中庸》关于天道性命的论述,进一步阐述了心性之理。他说:什么是道呢?道就体现在人性中,故遵循人的善良本性去行动就是从道,忠、孝、礼、义、信、仁这些德行都是善性的体现,也是道的初步体现,故为“道之端”。若能进一步通过至诚尽性和致中和的工夫,就可以达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的圣贤境界,这是“道之致”。 (47) 在范仲淹看来,无论是“道之端”还是“道之致”,都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主体自觉努力——“大成于心”的结果。

“大成于心”的提出,意味着范仲淹对“心”在心性论思想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有着清醒的认识,这一点,范仲淹与宋儒的精神气质是完全吻合的。宋儒所讲的性理之学,认为性是理的体现,但心性不可分,性体必然落实为心的存在。而宋儒讲的心,绝非单纯的主观精神,而是包含心之载体和功能于一体的能动主体。故性理虽为心之源,但心的存在也非常重要,因为只有通过主体的格物致知或穷理尽性,主体才可以发挥其至诚之性去反思、认识、体悟性与天道,进而践行天道,并以此来实现人生的价值。因此,宋儒非常重视心的作用,牟宗三先生认为,宋明儒所讲者即为“性理之学”,而此“性理之学”亦可直曰“心性之学”,原因在于:

盖宋、明儒讲学之中点与重点唯是落在道德的本心与道德创造之性能(道德实践所以可能之先天根据)上。“性理”一词并非性底理,乃是即性即理。若只说“性理之学”,人可只以伊川、朱子所说之“性即理也”之“性理”义去想,此则便不周便,不能概括“本心即性”之“性理”义。……以此之故,直曰“心性之学”,或许更较恰当。 (48)

牟宗三先生认为,“性理之学”不仅包括程朱的“性即理也”义,也包括陆王的“本心即性”义,故“心性之学”较“性理之学”更符合宋明儒所讲之学的本质。可见对心性的重视,构成了宋明儒独特的精神气质,而这种精神气质在宋学的开端——范仲淹“诚性相感”“大成于心”的哲学思想中就已经初步形成了。